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5.1概述

15.1.1主要编制依据

(1)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2006〕471号);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

(4)水利部《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2〕474号);

(5)甘肃省出台的《甘肃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T169-2004);

(7)《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

(8)建设征地自然资源和环境状况、社会经济现状和规划发展资料。 15.2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分析

15.2.1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的有关规定;根据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为水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文件明确提出“要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重点部署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惠及民生、泽及后代、提高区域防洪保安能力的重要民生水利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解民忧、纾民困、惠民生的重要手段。

中小河流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关系到区域防洪安全,也关系到流域防洪安全,还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必须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建设、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效益,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分布广、类型多,不仅关系防洪

安全,而且还涉及供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必须科学制定治理方案,确保发挥综合效益。要充分考虑河流特性,统筹兼顾河流功能,科学进行方案比选。

因此,“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5.2.2与甘肃省总体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随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甘肃省经济发展在提供新机遇的同时,也注入了新动力。为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顺利进行,甘肃省政府于2011年9月5日成立甘肃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研究决定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中小河流治理的监督检查、专项稽察和新闻宣传等工作,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可靠保障。“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确保泾川县工程治理段的防洪安全问题,其建设符合甘肃省总体产业政策。

15.2.3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

泾川县位于甘肃东部、陕甘交界处,因地处泾河川腹地而得名。自然条件优越,境内海拔930-1460米,年均日照2274小时,平均气温10.4℃,年均降雨量555毫米,相对湿度69%,无霜期174天,是国家农业部划定的全国优质苹果最佳适生区。区位优势独特,泾川居丝绸古道要冲,为华夏文明腹地,自古以来是西出长安通往西域的第一重镇,也是东越陇山进入京都的关陇咽喉,国道312线、银武高速及在建的西平铁路、西长风高速、泾渗公路穿境而过,是西兰银三大中心城市交汇处和陇东重要交通枢纽。旅游资源丰富,始建于西汉元封年间的王母宫被誉为“天下王母第一宫”,南石窟寺、王母宫石窟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大云寺地宫出土的14枚佛祖骨舍利及石函、铜匣、银椁、金棺、琉璃瓶五重套函被评定为国宝级文物,田家沟生态风景区是国家水利部命名的“国家水利风景区”和“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 产业资源富集,全县栽植果园42万亩,被誉为“中国红富士苹果之乡”,“泾龙”牌红富士苹果被授予“中华名果”称号,培育形成了果品、畜牧、蔬菜三大农村特色产业集群;煤炭石油资源丰富,初步测算煤炭地质资源量273.6亿吨,探明石油储量1772万吨。

该工程通过保证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安全与稳定,来大力推动泾明乡经济一

体化的进程,并以此为支点带动整个县域经济的发展,从而不断提高泾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缩小与其他县市的经济发展差距,对于促进工程治理段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5.2.4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法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2)相关文件要求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一章第4条规定:“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第一章第5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3)公众参与具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工程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影响居民的意见,进行公众参与。

为充分了解工程涉及及范围内各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公众的利益,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对象包括泾川县环保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文物局、工程区两岸地方村民。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了信息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和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告后,未收到反馈意见。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公众认为施工期生活生产废水、施工扬尘、废气,施工噪声影响及施工临时占地影响较为敏感;工程占地为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公众认为本工程建设能有效缓解当地居民用水紧张局面,100%的公众表示赞成,没有反对意见。

通过召开座谈会,公众对工程建设均表示支持,认为工程临时及永久占用居

民耕地、草地,需要按照政策及时、足额给予补偿,并按照有关政策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15.3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

项目的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工程的建设,将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两岸防洪能力,对项目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从长远角度看,工程的兴建符合项目区广大群众的利益,项目区群众的安全有了保障,不会对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不便,采取的防范措施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群众的合法权益。

15.4项目可行性分析

泾河以洪水猛烈、输沙量大著称(居全国江河支流之冠),是渭河和黄河主要洪水、泥沙来源之一。洪水和枯水相差悬殊,洪水暴涨暴落,加之河流沿岸农村和耕地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遇到洪水即造成较大洪涝灾害。

工程区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资源短缺。两岸岸坡易发生滑坡,堵塞河道,降低泄洪能力。严重影响到当地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加快工程建设步伐,控制水土流失,兴建本工程是十分重要的。

泾河城西沟至蔡家咀段沿岸尚未进行统一防洪规划,未开展系统的防洪治理工作。沿岸工程区段内无一处防洪设施,每年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村庄、耕场被淹没和被冲毁的现象。洪水不断冲刷、蚕食着两岸耕地。通过对本工程的实施,可使本区域内泾河防洪体系更完善,基本可满足工程区的防洪要求。

泾川县泾河防洪工程设计中,选址合适,工程布置合理,针对泾河的不同地段,不同的治理情况,防洪建筑物材料选择和结构设计合理,工程方案总体合理可行。

从环境影响和移民占地等分析,工程建设可行;通过开听证会、问卷及项目公示,受益区群众对项目持支持态度。

15.5项目可控性分析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实施后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极小,项目风险低。建成运营后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引起公众危害的可能性很小,有较强的可控性。

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健全完善,人、财、物准备充分,对发生的涉稳事件通过防范措施能控制、能化解。

15.5.1“停建令”下达

待项目审批后,必须由政府发布“在工程建设划定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然后由泾川县水务局项目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全面开展打桩定界、勘界、临时用地复垦、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等工作。

15.5.2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进展

按照《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相关县市、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完成社会风险调查工作。

15.5.3调查任务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本工程的实施,对社会的影响,以及造成的风险程度(高风险、中风险、底风险)。

15.5.4调查目的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实物主要目的是经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查找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对影响后果分析后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

15.5.5调查依据

1、《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474号);

2、甘肃省出台的《甘肃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T169-2004。

15.5.6调查原则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就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既不能强调国家或集体利益而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迁就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或大多数人的利益。

一切从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真实准确地反映情况,避免主观偏见或个人意见。

调查内容要全面,社会稳定风险的调查,主要对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各方面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坚持实地走访进行调查的原则。

15.5.7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进行,收集本工程主要涉及的县、乡单位团体和工程附近居民对工程建设的看法。调查问卷内容为工程建设是否有必要、群众对工程建设的支持程度、工程的实施给人民造成的影响、工程建设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协调、工程建设给当地社会治安带来的影响、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性的情况发生。

现场公示:在现场调查期间,张贴环境信息公告。内容包括拟建工程概况、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公众意见反馈方式等。

座谈会:召开由县水务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和相关地域群众代表参加的社会风险影响评价座谈会。

网络调查:在泾川县水利门户网站上开设专区,就“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是否有必要、群众对工程建设的支持程度、工程的实施给人民造成的影响、工程建设给当地社会治安带来的影响、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性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进行信息收集及信息回馈。 15.5.8调查过程

为了全面掌握社会稳定情况,及时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因素,把握维稳工作主动权,有效地预防群体性矛盾发生,泾川县成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组,针对该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展开风险调查。泾川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调查工作,协调处理相关问题,为调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主要工作有:向编制单位提供正式的、合法、有效、合理的基础资料;落实工程的建设影响移民搬迁对象;根据移民安置工作的需要将所占压的耕地、林地等指标分解到户;负责组织实物指标的公示,对公示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并对公示结果提出处理意见;以政府文件形式对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签署意见。

(1)召开座谈会

在泾川县水利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主要为泾川县相关部门、可研编制单位和项目所涉及乡镇负责人等共计15人,会议内容主要是对本项目可研阶段初步工作进行通报,并征求了项目所涉及各乡镇负责人意见。

(2)项目公示

将项目公示海报张贴至项目区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时

间为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2月18日。

(3)问卷调查

给工程区附近居民、单位负责人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公众下发工程的问卷调查表《社会稳定公众参与调查表》,征求群众意见。调查对象性别、年龄层次、职业、文化程度广泛,且比例较均衡。

15.5.9调查结果

在工程建设是否有必要的调查中,95%以上的公众认为工程建设是有必要的。

在工程建设的支持程度调查中,100%的公众赞成工程建设,没有反对意见。 在工程的实施给泾川县人民造成的影响调查中,没有发现群众对项目征地有反对意见,群众愿意配合工程建设。

在征地是否享受到了征地补偿调查中,政府部门及时配合当地行政部门,对被征地群众进行补偿。

在工程建设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协调调查中,发现工程的建设能够很好的融入到泾川县总体发展。在工程建设给当地社会治安带来的影响调查中,发现部分公众反应,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人员较多,给当地治安带来一定难度。 15.5.10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结果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2】474号)要求,对“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

根据“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特性、建设征地区实物指标特点、“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所在地属于甘肃陇东偏远地区、区域社会经济构成和总体发展水平等综合分析,“泾川县泾河城西沟至蔡家咀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存在一定的社会稳定风险影响因素,且在不同的建设阶段,表现为不同的影响因素。经分析,社会稳定风险影响主要因素有群众支持问题、征地补偿问题、工程建设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问题、利益诉求问题和社会治安问题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性问题等。

15.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施工对植物的影响

工程建设区域内均为常见广布种,广泛分布于环城镇耕地及沟谷,且无珍惜保护植物、古树名木等。工程建设不会造成区域植物区系组成发生变化,对区域内植物多样性不会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2)工程占地对植物量的影响

区内植物种类均为常见广布种,工程占压不涉及珍稀保护植物分布,工程建设不会对区域物种多样性产生影响。施工临时占地引起的生物量损失随施工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后,逐渐恢复,影响逐渐减少。

(3)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开挖、爆破、运输等工程活动将干扰施工区原有的生态环境,部分植被的破坏将使区间小型动物减少生存空间,水、气、声等污染物的排放,地表的扰动将对施工区周边的动物栖息环境产生干扰,使该区域内的动物迁往他处。

通过对“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预测,并针对不利影响在环境影响评价章节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减免和保护措施,其它不利环境影响大多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予以减免。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15.7防范化措施

15.7.1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防范,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化解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0〕33号)和甘肃省出台的《甘肃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区社会稳定工作应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工作组,以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1)群众支持问题风险化解措施

在群众总体支持项目建设的前提下,针对群众较为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如环境保护、生态破坏等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为重要关注点。

针对工程施工造成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不利影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使不利的负面影响最小化;工程施工用工和建筑材料,尽可能吸纳和采用

当地居民和材料,为地方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居民经济收入;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和作业程度,减少不利环境影响,减轻噪声扰民和扬(粉)尘对居民的影响;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同时,尽可能方便当地居民的,改善当地其他基础设施条件;针对当地特殊贫困人群实施帮扶措施,落实和解决群众较为关心的问题。

(2) 受损补偿问题风险化解措施

1)广泛深入宣传国家有关移民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

2)统一政策、统一补偿支付时间、统一实物补偿标准、准确计算分户居民补偿额。

3)实物补偿程序公开化和程序化。

4)对居民存在的疑问及时耐心解释和引导工作。

5)保持居民反映和申诉渠道的畅通。

(3) 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问题风险化解措施

1)各项设施布置和建设前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积极沟通和交流。

2)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时考虑为当地居民提供方便。

3)对涉及民族宗教设施时,调整基础设施的布局。

4)工程涉及周边交通的,施工期间交通部门应做好宣传解释。

(4)利益诉求问题风险化解措施

1) 当地政府和建设单位设立专门部门,听取居民正常诉求。

2)主动了解居民思想动态和诉述需求。

3)及时解决和处理相关利益方的诉述,对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4)保持利益相关方诉求渠道的畅通,并及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密切配合,解决有关问题。

(5) 社会治安问题风险化解措施

1)与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居民和施工人员法制教育。

2)施工单位对施工外来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风俗特点。

3)当地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环境。

4)施工单位及时兑现人员工资,若出现拖欠问题,业主在劳动部门的配合下,有权代扣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用于发放施工人员尤其是民工工资。

5)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地企共建”活动,增进了解与友谊,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6) 其他不可预见性问题风险化解措施

针对其他不可预见性的问题,建设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除与当地居民多沟通交流外,还应注重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交流和互通情况,及时分析和预测可能出现的不确定问题,采取预防或防范措施,注重及时发现和观察细微矛盾的出现,及时制定应对和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预防矛盾的积累和集中爆发。

预防和解决社会稳定风险问题,建设单位所依靠的主要是当地政府,因此建设单位应与政府有关部门、当地居民及时交流信息,将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尽可能圆满解决,前期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尤其是认真做好居民个人实物的补偿和解决好工程建设与居民切身的利益问题,同时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处理相关事务,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使工程建设真正起到带动地方经济,造福一方百姓之作用。

15.7.2环境风险化解或防范措施

(1)污废水事故排放防护措施

为防范施工废水事故排放,应加强施工污废水的处理,尤其是砂石料加工冲洗废水,需实行回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碎石加工等各施工生产,从源头上控制污废水的产生,待环保设施恢复正常后才可进行施工。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处理系统的巡视和水质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查清事故排放源,并通知环保部门,对污水排放做到万无一失。

(2)油料运输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虽然发生油料运输风险的概率较小,但若一旦发生,将造成的影响较大,因此在油料运输过程中,必须相应的保障和防范措施,同时加强司押运输人员的责任心和提高其应有的警惕性。

①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有运输条件的单位负责油料运输。驾驶员需有相应的运输证件,运输车辆保证良好的车况。

②油料运输应当避开暴雨、洪水、道路塌方等不利时段,避免由于路面状况

影响造成交通隐患。

③发生油料泄漏事故后,应及时通报地方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接报后立即通知下游有关单位,同时派人员到现场进行监测分析,及时打捞掉入水体的车辆和容器,处置被污染的现场。

(3)炸药库风险防范措施

炸药库作为安全、消防的重点管理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炸药库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范》(GB6722-2003)等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库内建筑物平面布置根据使用要求和现场地形因地制宜进行,各建筑物间的相对距离严格遵循规范要求进行布置,在确保安全、方便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土建工程量。

炸药库应根据《爆破安全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要求,制定详尽的爆破器材日常管理方案。拟定的管理方案必须明确管理者职责,包括与有关爆破器材使用方的关系,爆破器材日常管理规定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

配备专门看管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配备完整的预警报警系统和灭火救灾设施,并尽可能伺养犬类,协助安全工作。

(4)油库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防止油库泄漏、爆炸并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需采取如下事故防范措施: 制定严格油料库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油料运输、储存、使用;在油库周围修建截油沟,并根据储油量修建事故油池,收集事故情况下泄漏的油料;油库与周边林地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所有人员进入油库附近禁止吸烟、接打无线电话、携带其他火种等;建立油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5)森林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虽然发生森林火灾的概率较小,但若一旦引发火灾,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主要防护措施有: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和爆破的相关报批制度;严格施工人员私自野外用火;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器材的使用;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爆破规程,爆破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非雨季季节注意对施工区周边林区进行洒水等。

(6)安全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由于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已经法制化,若因人为原因导致了安全事故的责

任,则将面临行政、经济甚至是法律上的处罚,其后果可能是十分残酷的。因此,正确认识安全管理责任的性质,制定防范监理责任的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来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单位自身的建设。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防范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合同管理意识。编写安全监理手册,指导安全管理工作。补充和充实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职业道德和纪律的规定。二是在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及履行管理职责中,学会并善于防范风险;施工过程中,工程需要压缩工期实行抢工时,应完善相应施工安全措施,使“抢工”具有实施可行性;三是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管理工作内容、职责到位;四是重视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安全管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管理单位及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全貌。安全管理资料应包括日记、月报、责任书、合同书、会议纪要、音像资料及事故处理资料等。五是重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面对严峻的安全管理风险,还应采取转移风险的措施,倡导保险制度。 15.8结论

1、本工程建涉及征地数量大多为临时占地,在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相关项目征地政策等基础上,通过加强管理,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征地对社会稳定性所产生的“低风险”是可接受和可控的。

2、本工程建设符合流域水利规划,工程建设将给当地经济注入新的活力,改善地方投资环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带动和提高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3、工程区环境现状质量较好,工程的运行生产属清洁生产,基本不排放污染物,工程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工程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的其他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通过落实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降低或减免。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的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4、工程建设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机构完善,制定的相关措施有效,基本满足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

根据工程特性、建设征地区实物指标和移民补偿安置特点、区域社会经济构成、环境影响和总体发展水平等综合分析,工程建设对社会稳定风险影响较小,

相关预测评估和化解措施满足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因此本工程建设可行。

1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5.1概述

15.1.1主要编制依据

(1)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2006〕471号);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

(4)水利部《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2〕474号);

(5)甘肃省出台的《甘肃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T169-2004);

(7)《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

(8)建设征地自然资源和环境状况、社会经济现状和规划发展资料。 15.2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分析

15.2.1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的有关规定;根据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为水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文件明确提出“要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重点部署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惠及民生、泽及后代、提高区域防洪保安能力的重要民生水利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解民忧、纾民困、惠民生的重要手段。

中小河流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关系到区域防洪安全,也关系到流域防洪安全,还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必须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建设、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效益,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分布广、类型多,不仅关系防洪

安全,而且还涉及供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必须科学制定治理方案,确保发挥综合效益。要充分考虑河流特性,统筹兼顾河流功能,科学进行方案比选。

因此,“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5.2.2与甘肃省总体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随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甘肃省经济发展在提供新机遇的同时,也注入了新动力。为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顺利进行,甘肃省政府于2011年9月5日成立甘肃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研究决定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中小河流治理的监督检查、专项稽察和新闻宣传等工作,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可靠保障。“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确保泾川县工程治理段的防洪安全问题,其建设符合甘肃省总体产业政策。

15.2.3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

泾川县位于甘肃东部、陕甘交界处,因地处泾河川腹地而得名。自然条件优越,境内海拔930-1460米,年均日照2274小时,平均气温10.4℃,年均降雨量555毫米,相对湿度69%,无霜期174天,是国家农业部划定的全国优质苹果最佳适生区。区位优势独特,泾川居丝绸古道要冲,为华夏文明腹地,自古以来是西出长安通往西域的第一重镇,也是东越陇山进入京都的关陇咽喉,国道312线、银武高速及在建的西平铁路、西长风高速、泾渗公路穿境而过,是西兰银三大中心城市交汇处和陇东重要交通枢纽。旅游资源丰富,始建于西汉元封年间的王母宫被誉为“天下王母第一宫”,南石窟寺、王母宫石窟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大云寺地宫出土的14枚佛祖骨舍利及石函、铜匣、银椁、金棺、琉璃瓶五重套函被评定为国宝级文物,田家沟生态风景区是国家水利部命名的“国家水利风景区”和“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 产业资源富集,全县栽植果园42万亩,被誉为“中国红富士苹果之乡”,“泾龙”牌红富士苹果被授予“中华名果”称号,培育形成了果品、畜牧、蔬菜三大农村特色产业集群;煤炭石油资源丰富,初步测算煤炭地质资源量273.6亿吨,探明石油储量1772万吨。

该工程通过保证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安全与稳定,来大力推动泾明乡经济一

体化的进程,并以此为支点带动整个县域经济的发展,从而不断提高泾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缩小与其他县市的经济发展差距,对于促进工程治理段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5.2.4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法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2)相关文件要求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一章第4条规定:“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第一章第5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3)公众参与具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工程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影响居民的意见,进行公众参与。

为充分了解工程涉及及范围内各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公众的利益,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对象包括泾川县环保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文物局、工程区两岸地方村民。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了信息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和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告后,未收到反馈意见。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公众认为施工期生活生产废水、施工扬尘、废气,施工噪声影响及施工临时占地影响较为敏感;工程占地为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公众认为本工程建设能有效缓解当地居民用水紧张局面,100%的公众表示赞成,没有反对意见。

通过召开座谈会,公众对工程建设均表示支持,认为工程临时及永久占用居

民耕地、草地,需要按照政策及时、足额给予补偿,并按照有关政策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15.3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

项目的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工程的建设,将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两岸防洪能力,对项目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从长远角度看,工程的兴建符合项目区广大群众的利益,项目区群众的安全有了保障,不会对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不便,采取的防范措施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群众的合法权益。

15.4项目可行性分析

泾河以洪水猛烈、输沙量大著称(居全国江河支流之冠),是渭河和黄河主要洪水、泥沙来源之一。洪水和枯水相差悬殊,洪水暴涨暴落,加之河流沿岸农村和耕地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遇到洪水即造成较大洪涝灾害。

工程区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资源短缺。两岸岸坡易发生滑坡,堵塞河道,降低泄洪能力。严重影响到当地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加快工程建设步伐,控制水土流失,兴建本工程是十分重要的。

泾河城西沟至蔡家咀段沿岸尚未进行统一防洪规划,未开展系统的防洪治理工作。沿岸工程区段内无一处防洪设施,每年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村庄、耕场被淹没和被冲毁的现象。洪水不断冲刷、蚕食着两岸耕地。通过对本工程的实施,可使本区域内泾河防洪体系更完善,基本可满足工程区的防洪要求。

泾川县泾河防洪工程设计中,选址合适,工程布置合理,针对泾河的不同地段,不同的治理情况,防洪建筑物材料选择和结构设计合理,工程方案总体合理可行。

从环境影响和移民占地等分析,工程建设可行;通过开听证会、问卷及项目公示,受益区群众对项目持支持态度。

15.5项目可控性分析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实施后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极小,项目风险低。建成运营后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引起公众危害的可能性很小,有较强的可控性。

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健全完善,人、财、物准备充分,对发生的涉稳事件通过防范措施能控制、能化解。

15.5.1“停建令”下达

待项目审批后,必须由政府发布“在工程建设划定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然后由泾川县水务局项目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全面开展打桩定界、勘界、临时用地复垦、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等工作。

15.5.2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进展

按照《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相关县市、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完成社会风险调查工作。

15.5.3调查任务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本工程的实施,对社会的影响,以及造成的风险程度(高风险、中风险、底风险)。

15.5.4调查目的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实物主要目的是经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查找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对影响后果分析后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

15.5.5调查依据

1、《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474号);

2、甘肃省出台的《甘肃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T169-2004。

15.5.6调查原则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就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既不能强调国家或集体利益而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迁就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或大多数人的利益。

一切从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真实准确地反映情况,避免主观偏见或个人意见。

调查内容要全面,社会稳定风险的调查,主要对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各方面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坚持实地走访进行调查的原则。

15.5.7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进行,收集本工程主要涉及的县、乡单位团体和工程附近居民对工程建设的看法。调查问卷内容为工程建设是否有必要、群众对工程建设的支持程度、工程的实施给人民造成的影响、工程建设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协调、工程建设给当地社会治安带来的影响、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性的情况发生。

现场公示:在现场调查期间,张贴环境信息公告。内容包括拟建工程概况、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公众意见反馈方式等。

座谈会:召开由县水务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和相关地域群众代表参加的社会风险影响评价座谈会。

网络调查:在泾川县水利门户网站上开设专区,就“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是否有必要、群众对工程建设的支持程度、工程的实施给人民造成的影响、工程建设给当地社会治安带来的影响、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性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进行信息收集及信息回馈。 15.5.8调查过程

为了全面掌握社会稳定情况,及时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因素,把握维稳工作主动权,有效地预防群体性矛盾发生,泾川县成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组,针对该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展开风险调查。泾川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调查工作,协调处理相关问题,为调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主要工作有:向编制单位提供正式的、合法、有效、合理的基础资料;落实工程的建设影响移民搬迁对象;根据移民安置工作的需要将所占压的耕地、林地等指标分解到户;负责组织实物指标的公示,对公示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并对公示结果提出处理意见;以政府文件形式对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签署意见。

(1)召开座谈会

在泾川县水利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主要为泾川县相关部门、可研编制单位和项目所涉及乡镇负责人等共计15人,会议内容主要是对本项目可研阶段初步工作进行通报,并征求了项目所涉及各乡镇负责人意见。

(2)项目公示

将项目公示海报张贴至项目区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时

间为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2月18日。

(3)问卷调查

给工程区附近居民、单位负责人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公众下发工程的问卷调查表《社会稳定公众参与调查表》,征求群众意见。调查对象性别、年龄层次、职业、文化程度广泛,且比例较均衡。

15.5.9调查结果

在工程建设是否有必要的调查中,95%以上的公众认为工程建设是有必要的。

在工程建设的支持程度调查中,100%的公众赞成工程建设,没有反对意见。 在工程的实施给泾川县人民造成的影响调查中,没有发现群众对项目征地有反对意见,群众愿意配合工程建设。

在征地是否享受到了征地补偿调查中,政府部门及时配合当地行政部门,对被征地群众进行补偿。

在工程建设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协调调查中,发现工程的建设能够很好的融入到泾川县总体发展。在工程建设给当地社会治安带来的影响调查中,发现部分公众反应,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人员较多,给当地治安带来一定难度。 15.5.10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结果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2】474号)要求,对“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

根据“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特性、建设征地区实物指标特点、“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所在地属于甘肃陇东偏远地区、区域社会经济构成和总体发展水平等综合分析,“泾川县泾河城西沟至蔡家咀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存在一定的社会稳定风险影响因素,且在不同的建设阶段,表现为不同的影响因素。经分析,社会稳定风险影响主要因素有群众支持问题、征地补偿问题、工程建设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问题、利益诉求问题和社会治安问题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性问题等。

15.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施工对植物的影响

工程建设区域内均为常见广布种,广泛分布于环城镇耕地及沟谷,且无珍惜保护植物、古树名木等。工程建设不会造成区域植物区系组成发生变化,对区域内植物多样性不会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2)工程占地对植物量的影响

区内植物种类均为常见广布种,工程占压不涉及珍稀保护植物分布,工程建设不会对区域物种多样性产生影响。施工临时占地引起的生物量损失随施工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后,逐渐恢复,影响逐渐减少。

(3)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开挖、爆破、运输等工程活动将干扰施工区原有的生态环境,部分植被的破坏将使区间小型动物减少生存空间,水、气、声等污染物的排放,地表的扰动将对施工区周边的动物栖息环境产生干扰,使该区域内的动物迁往他处。

通过对“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预测,并针对不利影响在环境影响评价章节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减免和保护措施,其它不利环境影响大多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予以减免。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15.7防范化措施

15.7.1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防范,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化解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0〕33号)和甘肃省出台的《甘肃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泾河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沟至蔡家咀、长庆桥至陕甘交界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区社会稳定工作应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工作组,以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1)群众支持问题风险化解措施

在群众总体支持项目建设的前提下,针对群众较为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如环境保护、生态破坏等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为重要关注点。

针对工程施工造成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不利影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使不利的负面影响最小化;工程施工用工和建筑材料,尽可能吸纳和采用

当地居民和材料,为地方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居民经济收入;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和作业程度,减少不利环境影响,减轻噪声扰民和扬(粉)尘对居民的影响;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同时,尽可能方便当地居民的,改善当地其他基础设施条件;针对当地特殊贫困人群实施帮扶措施,落实和解决群众较为关心的问题。

(2) 受损补偿问题风险化解措施

1)广泛深入宣传国家有关移民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

2)统一政策、统一补偿支付时间、统一实物补偿标准、准确计算分户居民补偿额。

3)实物补偿程序公开化和程序化。

4)对居民存在的疑问及时耐心解释和引导工作。

5)保持居民反映和申诉渠道的畅通。

(3) 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问题风险化解措施

1)各项设施布置和建设前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积极沟通和交流。

2)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时考虑为当地居民提供方便。

3)对涉及民族宗教设施时,调整基础设施的布局。

4)工程涉及周边交通的,施工期间交通部门应做好宣传解释。

(4)利益诉求问题风险化解措施

1) 当地政府和建设单位设立专门部门,听取居民正常诉求。

2)主动了解居民思想动态和诉述需求。

3)及时解决和处理相关利益方的诉述,对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4)保持利益相关方诉求渠道的畅通,并及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密切配合,解决有关问题。

(5) 社会治安问题风险化解措施

1)与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居民和施工人员法制教育。

2)施工单位对施工外来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风俗特点。

3)当地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环境。

4)施工单位及时兑现人员工资,若出现拖欠问题,业主在劳动部门的配合下,有权代扣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用于发放施工人员尤其是民工工资。

5)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地企共建”活动,增进了解与友谊,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6) 其他不可预见性问题风险化解措施

针对其他不可预见性的问题,建设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除与当地居民多沟通交流外,还应注重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交流和互通情况,及时分析和预测可能出现的不确定问题,采取预防或防范措施,注重及时发现和观察细微矛盾的出现,及时制定应对和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预防矛盾的积累和集中爆发。

预防和解决社会稳定风险问题,建设单位所依靠的主要是当地政府,因此建设单位应与政府有关部门、当地居民及时交流信息,将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尽可能圆满解决,前期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尤其是认真做好居民个人实物的补偿和解决好工程建设与居民切身的利益问题,同时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处理相关事务,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使工程建设真正起到带动地方经济,造福一方百姓之作用。

15.7.2环境风险化解或防范措施

(1)污废水事故排放防护措施

为防范施工废水事故排放,应加强施工污废水的处理,尤其是砂石料加工冲洗废水,需实行回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碎石加工等各施工生产,从源头上控制污废水的产生,待环保设施恢复正常后才可进行施工。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处理系统的巡视和水质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查清事故排放源,并通知环保部门,对污水排放做到万无一失。

(2)油料运输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虽然发生油料运输风险的概率较小,但若一旦发生,将造成的影响较大,因此在油料运输过程中,必须相应的保障和防范措施,同时加强司押运输人员的责任心和提高其应有的警惕性。

①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有运输条件的单位负责油料运输。驾驶员需有相应的运输证件,运输车辆保证良好的车况。

②油料运输应当避开暴雨、洪水、道路塌方等不利时段,避免由于路面状况

影响造成交通隐患。

③发生油料泄漏事故后,应及时通报地方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接报后立即通知下游有关单位,同时派人员到现场进行监测分析,及时打捞掉入水体的车辆和容器,处置被污染的现场。

(3)炸药库风险防范措施

炸药库作为安全、消防的重点管理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炸药库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范》(GB6722-2003)等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库内建筑物平面布置根据使用要求和现场地形因地制宜进行,各建筑物间的相对距离严格遵循规范要求进行布置,在确保安全、方便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土建工程量。

炸药库应根据《爆破安全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要求,制定详尽的爆破器材日常管理方案。拟定的管理方案必须明确管理者职责,包括与有关爆破器材使用方的关系,爆破器材日常管理规定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

配备专门看管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配备完整的预警报警系统和灭火救灾设施,并尽可能伺养犬类,协助安全工作。

(4)油库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防止油库泄漏、爆炸并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需采取如下事故防范措施: 制定严格油料库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油料运输、储存、使用;在油库周围修建截油沟,并根据储油量修建事故油池,收集事故情况下泄漏的油料;油库与周边林地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所有人员进入油库附近禁止吸烟、接打无线电话、携带其他火种等;建立油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5)森林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虽然发生森林火灾的概率较小,但若一旦引发火灾,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主要防护措施有: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和爆破的相关报批制度;严格施工人员私自野外用火;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器材的使用;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爆破规程,爆破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非雨季季节注意对施工区周边林区进行洒水等。

(6)安全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由于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已经法制化,若因人为原因导致了安全事故的责

任,则将面临行政、经济甚至是法律上的处罚,其后果可能是十分残酷的。因此,正确认识安全管理责任的性质,制定防范监理责任的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来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单位自身的建设。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防范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合同管理意识。编写安全监理手册,指导安全管理工作。补充和充实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职业道德和纪律的规定。二是在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及履行管理职责中,学会并善于防范风险;施工过程中,工程需要压缩工期实行抢工时,应完善相应施工安全措施,使“抢工”具有实施可行性;三是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管理工作内容、职责到位;四是重视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安全管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管理单位及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全貌。安全管理资料应包括日记、月报、责任书、合同书、会议纪要、音像资料及事故处理资料等。五是重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面对严峻的安全管理风险,还应采取转移风险的措施,倡导保险制度。 15.8结论

1、本工程建涉及征地数量大多为临时占地,在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相关项目征地政策等基础上,通过加强管理,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征地对社会稳定性所产生的“低风险”是可接受和可控的。

2、本工程建设符合流域水利规划,工程建设将给当地经济注入新的活力,改善地方投资环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带动和提高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3、工程区环境现状质量较好,工程的运行生产属清洁生产,基本不排放污染物,工程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工程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的其他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通过落实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降低或减免。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的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4、工程建设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机构完善,制定的相关措施有效,基本满足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

根据工程特性、建设征地区实物指标和移民补偿安置特点、区域社会经济构成、环境影响和总体发展水平等综合分析,工程建设对社会稳定风险影响较小,

相关预测评估和化解措施满足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因此本工程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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