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狄金森诗歌中的哥特气质

  摘 要:哥特式的创作手法在文学中主要运用于小说的创作,这在西欧有悠久的传统。而艾米莉・狄金森却尝试将哥特手法大量运用于诗歌创作,这成了文学史上的一个奇观。狄金森诗歌无论是在题材选择、意象语言,还是修辞方法等方面都充满了哥特气质,从而用另类的哥特艺术风格营造了一种既令人恐惧,又能给人美感的氛围,使人在此中得到灵魂净化的审美效果。   关键词:哥特手法 审美效果 语言意象      艾米莉・狄金森和惠特曼可以算得上是美国诗歌史上的“双子星座”,前者的诗歌风格犹如长河滔滔,大气磅礴,关注宏观世界;后者的诗歌风格犹如小桥流水,月明星稀,细致入微,关注微观世界。任何美国当代诗人不管如何后现代,如何先锋,起步时没有一个不是在他俩的抚育下成长的。这两位诗人在创作命运上所不同的是,惠特曼生前最后得到了诗界的承认,获得了荣誉;狄金森终生受到冷遇,直到20世纪中叶以后才被完全确立为美国主要的诗人。1919年,田汉先生就把惠特曼介绍到了中国,在近一世纪的时间里,我国对惠特曼的研究硕果累累,但是对狄金森的介绍与研究却始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没有形成系统的成果。本文试图通过狄金森诗歌对哥特传统的继承和创新以及所带来的哥特式审美心理效果等几方面论述诗歌的哥特气质,从而揭示狄金森诗歌的哥特式美学气质,以一种新的视角,展示诗人对人生、宗教、自然以及爱情等诸多问题的睿智思考。      一、 哥特式艺术风格对诗歌创作的影响      哥特艺术出现于12世纪晚期,主要体现在建筑与绘画上,起源于法国巴黎近郊。哥特美术和建筑借鉴于罗马技术,但置于新的美学观点上。哥特式风格在建筑上主要是运用飞檐扶壁减少墙体本身的负重,使在墙面上开出大幅的玻璃花窗成为可能,同时使建筑的整体具有强烈的向上的特征。著名的法国巴黎圣母院、英国的圣・保罗大教堂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性建筑。高耸的尖顶,厚重的石壁,狭窄的窗户,彩色的玻璃花窗,幽暗的内部,阴森的地道……使人产生敬畏、升腾、神秘和超验感。在辉煌绚烂的古希腊、古罗马文明面前只能是“野蛮”、“凶残”、“黑暗”。   18世纪中后期,“哥特”一词成为一种新型小说的名称。小说通常以神秘古堡、荒野废墟为背景,故事多发生在久远的中世纪;故事情节恐惧刺激,充斥着凶杀暴力、复仇、幽冥古怪或其它超自然现象;小说氛围阴森恐怖,充满悬念。在阅读哥特故事时,读者既感到强烈的恐惧,同时又确信自己安全,在受到强烈刺激后自己似乎更加清醒。   崇高美学理论的发展把哥特文学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1756年伯克在《论崇高和美丽》中提出了一种美学标准:崇高的艺术体验既令人恐惧,又能给人以美感,使人在此中得到灵魂的净化。他认为痛苦的思念会产生崇高的激情,而理性活动此时却处于暂时停顿状态。如果产生这种效果的痛苦不是真实的,只是想象,那么伟大的美学目标就完成了。在《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根源》中,伯克进一步提出:“凡是能从某种方式令人恐怖的,涉及可恐怖的对象的,或是类似恐怖那样发挥作用的失误,就是崇高的一个来源。”[1]这一系列理论对18、19世纪的作家产生了巨大影响,后来被美国爱伦・坡、霍桑,以及英国司哥特、玛丽・雪莱等人广泛应用于创作。在狄更斯、勃朗特姐妹、哈代等人的著作中,哥特风格的影响也十分明显。大量的作品中我们看到了峻峭高山、垣古残壁、荒原林海、电闪雷鸣,体验的是一种神秘的超验力量。   由于诗歌受到韵律和节奏等修辞方法所囿,不少评论家认为哥特式风格不适用于诗歌创作。到了18世纪,理性主义文学当道,启蒙主义者为了强调理性主义的至高无上,压抑一切对理性有威胁的因素,诸如:情感、幻想、知觉、神秘和超自然现象;强调文艺的教育功能,忽视了其愉悦作用和情感抒发,并由此达到和谐的美学原则。所以这种理论与人自身的生理、性情体验是存在矛盾的。18世纪,英国感伤主义文学,尤其是墓畔派诗人托马斯・格雷等的出现缓解了这一矛盾,“哥特”创作风格开始影响诗歌的发展。感伤主义诗歌对“理性”社会表示失望,转而崇尚感情,强调美好情感;墓畔诗歌以墓畔坟地为场景,以“人之必死”和“灵魂不完”为主题,描写幽灵坟地和死亡给人带来的快感,探究恐怖与兴奋的关系。   1765年,英国古物收藏家托马斯・泊西出版了民谣集《英诗辑古》,在序言中提出了“吟游诗人的诗歌主要以恐惧形象来显示本身”的观点。这部诗集的出版促使英国开始了一场“民谣复兴运动”,人们开始对中世纪的一切产生兴趣,竞相修建哥特式教堂,收集中世纪古物,崇尚中世纪的生活方式。受到哥特风格的影响,这一时期出现了大量的描写关于上帝和永恒主题的诗歌,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二、 狄金森诗歌题材中呈现的哥特气质      从狄金森对诗歌题材的选择上看,她的诗歌题材主要有两个:死亡与自然,凸显着浓厚的哥特式风格。   类似于感伤主义和墓畔诗人,狄金森将“死亡”作为主要题材之一。有学者统计,以死亡为主题的诗歌占狄金森诗歌的三分之二以上。狄金森认为,死与生相连,死导向永生,死是生的开端,死与生形成自然循环。但她将死以诗歌的语言形容得更加客观与惊心动魄。“我为美而死/但是还未在我的墓里安息/又有个为真理而死的人/来躺在我的隔壁他悄悄地问我为何而死/‘为了美。’我说‘而我为真理/两者本一体 我们是两个兄弟像亲人在夜里相遇/我们便隔墙谈天/直到青苔爬上了唇际/将我们的名字遮掩。”这首《为美而死》就像讲述一个中世纪哥特故事一般。故事发生在坟墓里,美与真理相遇。以哥特文学典型事物――坟墓象征被死亡气息所笼罩的有限人生,美与真理隔墙对话,这代表为美而死或为真理而死仍然得走孤独寂寞的道路。美与真理最终汇合,那便是当青苔让他们归于沉默时。在一种紧张神秘的气氛中,我们领会到凄然的美,也终于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美和真理,回归生命的本质,就是生命的本身所在。这样的“死亡”诗歌很真实地表现了狄金森创作的哥特情结。   诗人还创作出了一系列描绘死的过程、死的景象和死后世界状况的诗歌。她似乎有过多次心理体验,似乎深知死的全部内情。比如《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他殷勤停车接我――车厢里只有我们俩――还有‘永生’同座。我们缓缓而行,他知道无需急促――我也抛开劳作和闲暇,以回报他的礼貌――我们经过学校,恰逢课间休息――孩子们正喧闹,在操场上……”这样的临死景象淡化了哥特式的恐怖,有惊无险。这样的心理体验是平静的,但能内外结合营造朦胧的气氛,唤起读者的感情,让读者不知不觉地跟随她进入诗意。有时诗人把自己置放在垂死者的位置。如:“我”死时听到一只苍蝇嗡嗡不停地叫;室内一片沉寂,“我”周围的人已哭干眼泪,屏息静气地望着气息奄奄的“我”,等待死神的最后一击;“我”在清醒的一刻在心里把纪念品默默分赠众人;然后渐渐弥留,又听到苍蝇的叫声,死者眼前一片蓝色,显然视觉已变弱,继而听觉又退化,那叫声已时断时续,时高时低,窗户已模糊不清,最后一片漆黑。自如地运用哥特手法,狄金森对死亡进行了悉心描绘,和18世纪感伤主义墓畔诗人一样对死有种迷魔之情。   狄金森的自然诗歌色调多变。诗人在描绘一个快活的自然现象时,有时会突然哼出一声低沉的悲调,让人措手不及,开始深思。比如《受伤的鹿,跳得最高》写“我”听猎人说过受伤的鹿跳得最高,那不过是死的极乐。欢乐是痛苦的铠甲――用它严密包裹好,免得有谁见到你的血,惊叫“你受伤了!”可以看出诗人在创作表层上压抑了自己强烈的情感,以一种近似于机械化的语言理性地思考问题。事实上传达的思想发人深省:人、机械工业文明、大自然之间的隔阂是难以沟通的,悲伤油然而生。诚然像她诗歌一样,“望夏天,它似悲伤一样无声无息地逝去;看冬日,它射来一道倾斜的光”。看狄金森的诗歌似乎像是建立在弗洛伊德“无意识”学说上的“超现实主义”画作。实质上是哥特精神的演化,中世纪人们认识上的缺陷对种种自然现象不解而产生的神秘、恐惧、敬畏之感,在19世纪机械文明发展下,在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发展下演变导致了新的精神危机。狄金森正是运用了哥特式手法的震慑力,清醒地提醒着世人自然、人类之间四伏的危机和险象。这与哥特式文学的创作初衷目的是吻合的。

  总之,在近1800首诗作中狄金森抒写了自己对人生、宗教、自然以及爱情等诸多问题的睿智思考与独到见解。带有自闭症性格的她能够潜心体验沉思过程,似乎生活在中世纪远离现代文明的欧洲古堡,探索到了寂静的质量。诗歌结合超自然和现实,以丰富的想象力,创造了一个内外相通的哥特世界。      三、狄金森诗歌在意象与语言运用上的哥特式风格      狄金森将哥特式创作手法自如地运用于诗歌意象的创作。在《穿过小径,穿过荆棘》中表现的哥特式风格非常浓郁。狄金森像女巫般用典型意象“小径、荆棘、寂静的路、豺狼、蛇、暴风雨、雷电、兀鹰、幽谷……”给读者展现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充满魔幻色彩。“小径、荆棘、寂静的路”一开始便是一片阴森,接着诗人的灵魂开始在这暴风雨和雷电交织的夜晚漫步。幽冥的夜晚,读者可以感觉到一颗炙热的心在奔腾,而周围隐藏着“豺狼、蛇”等危机,在幽谷中穿梭,灵魂的力量受到挑衅,一个弱小的个体在挣扎、反抗。在读这首诗时,明显有股战栗和惶惶不可终日的紧张情绪在压抑着思想。这也正是狄金森这首诗歌的精彩之处,她将哥特小说中的危险因素隐藏于环境中,将恐惧描绘成有实体的逃亡之路。   《狂野的夜,狂野的夜》中两个泳者在水中挣扎是这首诗的意象,在营造危险场景气氛时,着力刻画了隐秘曲折、复杂微妙的深层心理世界,由对爱情迫切地等待和向往到淫欲渴望的破灭。她将男女性爱的如胶似漆与一种病态邪恶相结合,让人读后有种无法摆脱的压抑。这种近似疯狂的精神和心理除了来自于狄金森笔锋,重要的是来自于她骨子里的“哥特气质”。   狄金森和惠特曼一样,对诗歌的传统规范都表现了不驯的叛逆姿态。一般情况下,她都使用普通人使用的口语,包括新英格兰地区的方言;但她有时也使用生僻、古奥的词汇,镶嵌科学术语,运用商界行话和宗教词汇,或是把拉丁语源的抽象词汇和盎格鲁─撒克逊语源的实体词组合起来。诗歌中大量使用奇特的暗喻、转喻、转义、暗义等修辞手段。诗歌《从一条板向另一条走去》中关键词是“plank”,如果不理解这个词的由来,我们就很难理解这首诗歌究竟要表达什么。原来17世纪海盗杀害俘虏时,蒙上俘虏的双眼,让他们在突出舷板的跳板上行走,直到落海溺死,称为walk the plank。而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们始终是带着疑惑的,直到所有谜团解开。类似于这样的诗歌在狄金森诗作中是屡见不鲜的,如《相逢,是意外事故》中的“米达斯”,《有一天当夏日正盛》中的“伊卡罗斯”……这些文字就像一个个密码,充满迷幻色彩。除此之外,诗中常会出现与《圣经》相关的词汇,带有宗教色彩,加深了狄金森诗歌的神秘感。   狄金森的诗风简洁凝炼,甚至为了获得简洁而不惜牺牲完整。由于任意省略语法成分,颠倒语句语序而形成了符咒式文字。在《有些人过安息日到教堂去》中“赞扬”,原文“Preaches”,在翻译过程中必须理解为“Preaches up”,而狄金森则省略了“up”,否则到后面的“at last”就很难讲通。狄金森大量诗歌中倾斜短划,表达过渡、跳跃、省略成分,或者只是为了造成韵律上的起伏跌宕。   艾米莉・狄金森作为20世纪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之一,她诗歌的美乃是种奇特的美。美的效应在于使灵魂激动而变得高尚,使敏感的灵魂悲泣。在她营造的内外相通的哥特世界里,当面对峻峭高山、滚滚大河、垣古荒原、莽莽林海、古老废墟或电闪雷鸣时,我们似乎体验到一种神秘的超验力量,心中充满敬畏与恐惧。狄金森的诗歌像一面镜子,在字里行间中满足了人类的好奇心,使我们关注自我,在受到惊吓、威胁中满足快感,形成了一种新型文学体验。在美国文学的大环境中,在感伤主义和墓畔诗歌影响下,她的诗歌创造了一个想象奇特、神秘、寂静却又感情帜烈的哥特世界,因而具有了独特的魅力。      参考文献:   [1]经典文艺理论译丛(第五辑)[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第61页.

  摘 要:哥特式的创作手法在文学中主要运用于小说的创作,这在西欧有悠久的传统。而艾米莉・狄金森却尝试将哥特手法大量运用于诗歌创作,这成了文学史上的一个奇观。狄金森诗歌无论是在题材选择、意象语言,还是修辞方法等方面都充满了哥特气质,从而用另类的哥特艺术风格营造了一种既令人恐惧,又能给人美感的氛围,使人在此中得到灵魂净化的审美效果。   关键词:哥特手法 审美效果 语言意象      艾米莉・狄金森和惠特曼可以算得上是美国诗歌史上的“双子星座”,前者的诗歌风格犹如长河滔滔,大气磅礴,关注宏观世界;后者的诗歌风格犹如小桥流水,月明星稀,细致入微,关注微观世界。任何美国当代诗人不管如何后现代,如何先锋,起步时没有一个不是在他俩的抚育下成长的。这两位诗人在创作命运上所不同的是,惠特曼生前最后得到了诗界的承认,获得了荣誉;狄金森终生受到冷遇,直到20世纪中叶以后才被完全确立为美国主要的诗人。1919年,田汉先生就把惠特曼介绍到了中国,在近一世纪的时间里,我国对惠特曼的研究硕果累累,但是对狄金森的介绍与研究却始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没有形成系统的成果。本文试图通过狄金森诗歌对哥特传统的继承和创新以及所带来的哥特式审美心理效果等几方面论述诗歌的哥特气质,从而揭示狄金森诗歌的哥特式美学气质,以一种新的视角,展示诗人对人生、宗教、自然以及爱情等诸多问题的睿智思考。      一、 哥特式艺术风格对诗歌创作的影响      哥特艺术出现于12世纪晚期,主要体现在建筑与绘画上,起源于法国巴黎近郊。哥特美术和建筑借鉴于罗马技术,但置于新的美学观点上。哥特式风格在建筑上主要是运用飞檐扶壁减少墙体本身的负重,使在墙面上开出大幅的玻璃花窗成为可能,同时使建筑的整体具有强烈的向上的特征。著名的法国巴黎圣母院、英国的圣・保罗大教堂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性建筑。高耸的尖顶,厚重的石壁,狭窄的窗户,彩色的玻璃花窗,幽暗的内部,阴森的地道……使人产生敬畏、升腾、神秘和超验感。在辉煌绚烂的古希腊、古罗马文明面前只能是“野蛮”、“凶残”、“黑暗”。   18世纪中后期,“哥特”一词成为一种新型小说的名称。小说通常以神秘古堡、荒野废墟为背景,故事多发生在久远的中世纪;故事情节恐惧刺激,充斥着凶杀暴力、复仇、幽冥古怪或其它超自然现象;小说氛围阴森恐怖,充满悬念。在阅读哥特故事时,读者既感到强烈的恐惧,同时又确信自己安全,在受到强烈刺激后自己似乎更加清醒。   崇高美学理论的发展把哥特文学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1756年伯克在《论崇高和美丽》中提出了一种美学标准:崇高的艺术体验既令人恐惧,又能给人以美感,使人在此中得到灵魂的净化。他认为痛苦的思念会产生崇高的激情,而理性活动此时却处于暂时停顿状态。如果产生这种效果的痛苦不是真实的,只是想象,那么伟大的美学目标就完成了。在《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根源》中,伯克进一步提出:“凡是能从某种方式令人恐怖的,涉及可恐怖的对象的,或是类似恐怖那样发挥作用的失误,就是崇高的一个来源。”[1]这一系列理论对18、19世纪的作家产生了巨大影响,后来被美国爱伦・坡、霍桑,以及英国司哥特、玛丽・雪莱等人广泛应用于创作。在狄更斯、勃朗特姐妹、哈代等人的著作中,哥特风格的影响也十分明显。大量的作品中我们看到了峻峭高山、垣古残壁、荒原林海、电闪雷鸣,体验的是一种神秘的超验力量。   由于诗歌受到韵律和节奏等修辞方法所囿,不少评论家认为哥特式风格不适用于诗歌创作。到了18世纪,理性主义文学当道,启蒙主义者为了强调理性主义的至高无上,压抑一切对理性有威胁的因素,诸如:情感、幻想、知觉、神秘和超自然现象;强调文艺的教育功能,忽视了其愉悦作用和情感抒发,并由此达到和谐的美学原则。所以这种理论与人自身的生理、性情体验是存在矛盾的。18世纪,英国感伤主义文学,尤其是墓畔派诗人托马斯・格雷等的出现缓解了这一矛盾,“哥特”创作风格开始影响诗歌的发展。感伤主义诗歌对“理性”社会表示失望,转而崇尚感情,强调美好情感;墓畔诗歌以墓畔坟地为场景,以“人之必死”和“灵魂不完”为主题,描写幽灵坟地和死亡给人带来的快感,探究恐怖与兴奋的关系。   1765年,英国古物收藏家托马斯・泊西出版了民谣集《英诗辑古》,在序言中提出了“吟游诗人的诗歌主要以恐惧形象来显示本身”的观点。这部诗集的出版促使英国开始了一场“民谣复兴运动”,人们开始对中世纪的一切产生兴趣,竞相修建哥特式教堂,收集中世纪古物,崇尚中世纪的生活方式。受到哥特风格的影响,这一时期出现了大量的描写关于上帝和永恒主题的诗歌,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二、 狄金森诗歌题材中呈现的哥特气质      从狄金森对诗歌题材的选择上看,她的诗歌题材主要有两个:死亡与自然,凸显着浓厚的哥特式风格。   类似于感伤主义和墓畔诗人,狄金森将“死亡”作为主要题材之一。有学者统计,以死亡为主题的诗歌占狄金森诗歌的三分之二以上。狄金森认为,死与生相连,死导向永生,死是生的开端,死与生形成自然循环。但她将死以诗歌的语言形容得更加客观与惊心动魄。“我为美而死/但是还未在我的墓里安息/又有个为真理而死的人/来躺在我的隔壁他悄悄地问我为何而死/‘为了美。’我说‘而我为真理/两者本一体 我们是两个兄弟像亲人在夜里相遇/我们便隔墙谈天/直到青苔爬上了唇际/将我们的名字遮掩。”这首《为美而死》就像讲述一个中世纪哥特故事一般。故事发生在坟墓里,美与真理相遇。以哥特文学典型事物――坟墓象征被死亡气息所笼罩的有限人生,美与真理隔墙对话,这代表为美而死或为真理而死仍然得走孤独寂寞的道路。美与真理最终汇合,那便是当青苔让他们归于沉默时。在一种紧张神秘的气氛中,我们领会到凄然的美,也终于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美和真理,回归生命的本质,就是生命的本身所在。这样的“死亡”诗歌很真实地表现了狄金森创作的哥特情结。   诗人还创作出了一系列描绘死的过程、死的景象和死后世界状况的诗歌。她似乎有过多次心理体验,似乎深知死的全部内情。比如《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他殷勤停车接我――车厢里只有我们俩――还有‘永生’同座。我们缓缓而行,他知道无需急促――我也抛开劳作和闲暇,以回报他的礼貌――我们经过学校,恰逢课间休息――孩子们正喧闹,在操场上……”这样的临死景象淡化了哥特式的恐怖,有惊无险。这样的心理体验是平静的,但能内外结合营造朦胧的气氛,唤起读者的感情,让读者不知不觉地跟随她进入诗意。有时诗人把自己置放在垂死者的位置。如:“我”死时听到一只苍蝇嗡嗡不停地叫;室内一片沉寂,“我”周围的人已哭干眼泪,屏息静气地望着气息奄奄的“我”,等待死神的最后一击;“我”在清醒的一刻在心里把纪念品默默分赠众人;然后渐渐弥留,又听到苍蝇的叫声,死者眼前一片蓝色,显然视觉已变弱,继而听觉又退化,那叫声已时断时续,时高时低,窗户已模糊不清,最后一片漆黑。自如地运用哥特手法,狄金森对死亡进行了悉心描绘,和18世纪感伤主义墓畔诗人一样对死有种迷魔之情。   狄金森的自然诗歌色调多变。诗人在描绘一个快活的自然现象时,有时会突然哼出一声低沉的悲调,让人措手不及,开始深思。比如《受伤的鹿,跳得最高》写“我”听猎人说过受伤的鹿跳得最高,那不过是死的极乐。欢乐是痛苦的铠甲――用它严密包裹好,免得有谁见到你的血,惊叫“你受伤了!”可以看出诗人在创作表层上压抑了自己强烈的情感,以一种近似于机械化的语言理性地思考问题。事实上传达的思想发人深省:人、机械工业文明、大自然之间的隔阂是难以沟通的,悲伤油然而生。诚然像她诗歌一样,“望夏天,它似悲伤一样无声无息地逝去;看冬日,它射来一道倾斜的光”。看狄金森的诗歌似乎像是建立在弗洛伊德“无意识”学说上的“超现实主义”画作。实质上是哥特精神的演化,中世纪人们认识上的缺陷对种种自然现象不解而产生的神秘、恐惧、敬畏之感,在19世纪机械文明发展下,在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发展下演变导致了新的精神危机。狄金森正是运用了哥特式手法的震慑力,清醒地提醒着世人自然、人类之间四伏的危机和险象。这与哥特式文学的创作初衷目的是吻合的。

  总之,在近1800首诗作中狄金森抒写了自己对人生、宗教、自然以及爱情等诸多问题的睿智思考与独到见解。带有自闭症性格的她能够潜心体验沉思过程,似乎生活在中世纪远离现代文明的欧洲古堡,探索到了寂静的质量。诗歌结合超自然和现实,以丰富的想象力,创造了一个内外相通的哥特世界。      三、狄金森诗歌在意象与语言运用上的哥特式风格      狄金森将哥特式创作手法自如地运用于诗歌意象的创作。在《穿过小径,穿过荆棘》中表现的哥特式风格非常浓郁。狄金森像女巫般用典型意象“小径、荆棘、寂静的路、豺狼、蛇、暴风雨、雷电、兀鹰、幽谷……”给读者展现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充满魔幻色彩。“小径、荆棘、寂静的路”一开始便是一片阴森,接着诗人的灵魂开始在这暴风雨和雷电交织的夜晚漫步。幽冥的夜晚,读者可以感觉到一颗炙热的心在奔腾,而周围隐藏着“豺狼、蛇”等危机,在幽谷中穿梭,灵魂的力量受到挑衅,一个弱小的个体在挣扎、反抗。在读这首诗时,明显有股战栗和惶惶不可终日的紧张情绪在压抑着思想。这也正是狄金森这首诗歌的精彩之处,她将哥特小说中的危险因素隐藏于环境中,将恐惧描绘成有实体的逃亡之路。   《狂野的夜,狂野的夜》中两个泳者在水中挣扎是这首诗的意象,在营造危险场景气氛时,着力刻画了隐秘曲折、复杂微妙的深层心理世界,由对爱情迫切地等待和向往到淫欲渴望的破灭。她将男女性爱的如胶似漆与一种病态邪恶相结合,让人读后有种无法摆脱的压抑。这种近似疯狂的精神和心理除了来自于狄金森笔锋,重要的是来自于她骨子里的“哥特气质”。   狄金森和惠特曼一样,对诗歌的传统规范都表现了不驯的叛逆姿态。一般情况下,她都使用普通人使用的口语,包括新英格兰地区的方言;但她有时也使用生僻、古奥的词汇,镶嵌科学术语,运用商界行话和宗教词汇,或是把拉丁语源的抽象词汇和盎格鲁─撒克逊语源的实体词组合起来。诗歌中大量使用奇特的暗喻、转喻、转义、暗义等修辞手段。诗歌《从一条板向另一条走去》中关键词是“plank”,如果不理解这个词的由来,我们就很难理解这首诗歌究竟要表达什么。原来17世纪海盗杀害俘虏时,蒙上俘虏的双眼,让他们在突出舷板的跳板上行走,直到落海溺死,称为walk the plank。而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们始终是带着疑惑的,直到所有谜团解开。类似于这样的诗歌在狄金森诗作中是屡见不鲜的,如《相逢,是意外事故》中的“米达斯”,《有一天当夏日正盛》中的“伊卡罗斯”……这些文字就像一个个密码,充满迷幻色彩。除此之外,诗中常会出现与《圣经》相关的词汇,带有宗教色彩,加深了狄金森诗歌的神秘感。   狄金森的诗风简洁凝炼,甚至为了获得简洁而不惜牺牲完整。由于任意省略语法成分,颠倒语句语序而形成了符咒式文字。在《有些人过安息日到教堂去》中“赞扬”,原文“Preaches”,在翻译过程中必须理解为“Preaches up”,而狄金森则省略了“up”,否则到后面的“at last”就很难讲通。狄金森大量诗歌中倾斜短划,表达过渡、跳跃、省略成分,或者只是为了造成韵律上的起伏跌宕。   艾米莉・狄金森作为20世纪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之一,她诗歌的美乃是种奇特的美。美的效应在于使灵魂激动而变得高尚,使敏感的灵魂悲泣。在她营造的内外相通的哥特世界里,当面对峻峭高山、滚滚大河、垣古荒原、莽莽林海、古老废墟或电闪雷鸣时,我们似乎体验到一种神秘的超验力量,心中充满敬畏与恐惧。狄金森的诗歌像一面镜子,在字里行间中满足了人类的好奇心,使我们关注自我,在受到惊吓、威胁中满足快感,形成了一种新型文学体验。在美国文学的大环境中,在感伤主义和墓畔诗歌影响下,她的诗歌创造了一个想象奇特、神秘、寂静却又感情帜烈的哥特世界,因而具有了独特的魅力。      参考文献:   [1]经典文艺理论译丛(第五辑)[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第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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