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拘留的期限是1日以上,15日以下。第十六条又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为两年(治安管理处罚法为6个月)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经审查后对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天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之申请人
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申请复议时效为60天。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复议时效只有超过60天的才适用,规定少于60天的均以60天为限
特殊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于特定案件的复议申请时效。特殊时效只有在法律规定超过60天的才有效,否则一概适用于一般时效。
复议机关应当在自受理之日起7天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天内,向复议机关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和证据,并提出答辩书
复议机关在申请人或者在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发现其依据不合理,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天内依法处理;如果本机关无权处理时,应当在7天内依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经复议案件的时效,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提起诉讼,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天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天内提起诉讼。
起诉时效的延长。如因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天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延长由人民法院决定。
一是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起诉状7日内立案,对程度上有欠缺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法院在收到补正后的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二是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7天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第一,通知被告应诉和发送诉讼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5天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二是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期限的,行政机关的履行期限为接到相对人的申请之日起60天。60天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拘留的期限是1日以上,15日以下。第十六条又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为两年(治安管理处罚法为6个月)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经审查后对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天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之申请人
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申请复议时效为60天。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复议时效只有超过60天的才适用,规定少于60天的均以60天为限
特殊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于特定案件的复议申请时效。特殊时效只有在法律规定超过60天的才有效,否则一概适用于一般时效。
复议机关应当在自受理之日起7天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天内,向复议机关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和证据,并提出答辩书
复议机关在申请人或者在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发现其依据不合理,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天内依法处理;如果本机关无权处理时,应当在7天内依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经复议案件的时效,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提起诉讼,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天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天内提起诉讼。
起诉时效的延长。如因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天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延长由人民法院决定。
一是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起诉状7日内立案,对程度上有欠缺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法院在收到补正后的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二是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7天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第一,通知被告应诉和发送诉讼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5天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二是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期限的,行政机关的履行期限为接到相对人的申请之日起60天。60天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