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所有权转让协议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车位所有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所有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车位;车位编号为: 。
1.2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权限
1、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暂时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甲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协助乙方办理车位产权登记,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转让价款
3.1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所有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支付。)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7 日内,乙方一次性向
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
(不作累加) :
5.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
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乙方使用。
6.2车位所有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本协议为标志。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
7.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7.2 逾期超过甲方按照转让价款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8.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4乙方可以将该车位所有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对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不得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
9.2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先期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
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
9.3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位所有权转让协议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车位所有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所有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车位;车位编号为: 。
1.2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权限
1、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暂时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甲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协助乙方办理车位产权登记,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转让价款
3.1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所有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支付。)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7 日内,乙方一次性向
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
(不作累加) :
5.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
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乙方使用。
6.2车位所有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本协议为标志。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
7.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7.2 逾期超过甲方按照转让价款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8.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4乙方可以将该车位所有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对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不得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
9.2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先期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
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
9.3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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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