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福建吴航建筑有限公司 年6月1号
2015
目 录
一、工程总体概况.........................................1
二、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 ......... 1
三、预防火灾的措施.......................................1
1、工程总体概况
2. 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主要有:
(1)明火。如喷灯、火炉、火柴、锅炉房或食堂烟筒或烟道喷出火星。 (2)电火花。如高电压的火花放电、短路和开闭电闸时的弧光放电、接点上的微弱火花等。
(3)电焊、气焊和气割的焊渣。 3.预防火灾的措施
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是达到安全防火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等因素。进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设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 、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 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要按规定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①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 ,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 ②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及仓库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20m 。
③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30m 。 ④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2)在三级动火区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在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品的场区施工,施工单位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动火信息通报制度,自觉遵守相关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共同防范火灾。在施工现场禁火区域内施工,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必须注明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动火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动火证的审批工作由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办理。动火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得实施动火作业。
(3)电气防火防爆措施。严格按照建设部行业标准JGJ 46—1988《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和设置临时用电系统,以避免引起电气火灾。
(4)焊接防火防爆措施。对焊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转移。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内,应把需要焊的构件拆下来,转移到安全地带实施焊。
②隔离。对确实无法拆卸的焊、割构件,可把焊、割的部位或设备与其他易燃易爆物质进行隔离。高处实施电焊、气割作业部位要采取围挡措施,防止焊渣大面积散落地面。
④清洗。焊接前,应先用热水、。对无法溶解的污染物,应先铲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清洗。
⑤移去危险品。把作业现场的危险物品搬走。
⑦提高湿度,进行冷却。作业点附近的可燃物无法搬移时,可采用喷水的办法,把可燃物浇湿,进行冷却,增加它们的耐火能力。
⑧备好灭火器材。针对不同的作业现场和焊、割对象,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对大型工程项目禁火区域的动火施工,以及当作业现场环境比较复杂时,可以将消防车开至现场,铺设好水带,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焊、割作业中的火灾事故,有些往往是工程的结尾阶段,或在焊、割作业结束后。因焊、割结束后、留下的火种没有熄灭造成。因此,焊、割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清除遗留下来的火种。关闭电源、气源,把焊、割炬放置在安全的地方。
(5)其他的防火防爆措施:
①对于储存易燃物品的施工现场,应有醒目的“禁止烟火”等安全标志,严禁吸烟、入厂人员严禁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④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建筑垃圾和用明火取暖。
⑤未经批准,严禁动火;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
动火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福建吴航建筑有限公司 年6月1号
2015
目 录
一、工程总体概况.........................................1
二、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 ......... 1
三、预防火灾的措施.......................................1
1、工程总体概况
2. 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主要有:
(1)明火。如喷灯、火炉、火柴、锅炉房或食堂烟筒或烟道喷出火星。 (2)电火花。如高电压的火花放电、短路和开闭电闸时的弧光放电、接点上的微弱火花等。
(3)电焊、气焊和气割的焊渣。 3.预防火灾的措施
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是达到安全防火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等因素。进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设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 、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 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要按规定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①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 ,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 ②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及仓库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20m 。
③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30m 。 ④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2)在三级动火区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在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品的场区施工,施工单位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动火信息通报制度,自觉遵守相关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共同防范火灾。在施工现场禁火区域内施工,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必须注明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动火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动火证的审批工作由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办理。动火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得实施动火作业。
(3)电气防火防爆措施。严格按照建设部行业标准JGJ 46—1988《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和设置临时用电系统,以避免引起电气火灾。
(4)焊接防火防爆措施。对焊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转移。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内,应把需要焊的构件拆下来,转移到安全地带实施焊。
②隔离。对确实无法拆卸的焊、割构件,可把焊、割的部位或设备与其他易燃易爆物质进行隔离。高处实施电焊、气割作业部位要采取围挡措施,防止焊渣大面积散落地面。
④清洗。焊接前,应先用热水、。对无法溶解的污染物,应先铲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清洗。
⑤移去危险品。把作业现场的危险物品搬走。
⑦提高湿度,进行冷却。作业点附近的可燃物无法搬移时,可采用喷水的办法,把可燃物浇湿,进行冷却,增加它们的耐火能力。
⑧备好灭火器材。针对不同的作业现场和焊、割对象,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对大型工程项目禁火区域的动火施工,以及当作业现场环境比较复杂时,可以将消防车开至现场,铺设好水带,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焊、割作业中的火灾事故,有些往往是工程的结尾阶段,或在焊、割作业结束后。因焊、割结束后、留下的火种没有熄灭造成。因此,焊、割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清除遗留下来的火种。关闭电源、气源,把焊、割炬放置在安全的地方。
(5)其他的防火防爆措施:
①对于储存易燃物品的施工现场,应有醒目的“禁止烟火”等安全标志,严禁吸烟、入厂人员严禁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④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建筑垃圾和用明火取暖。
⑤未经批准,严禁动火;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