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中学
2016年体育节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乌鲁木齐市第中学体育节活动,具体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体育节活动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以及终生体锻炼的意识,丰富体育文化内涵,培养学生合作、自信、勇敢、公平竞争及团队精神等良好品质,发展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在身体、心理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和谐的发展,提高团结合作、应对挫折的意识和能力。
二、活动主题及形式
本年度体育节以“享受运动、享受健康、享受快乐”为主题;大力推广实施 “快乐体育”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点面结合,逐步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充分享受运动带来的乐趣。
三、领导机构
组委会主任:校长 组委会副主任:副校长
组委会成员:体育教师及各班主任
四、具体活动安排
(1)放风筝比赛 (负责人:老师)
1、参赛对象:高一、高二年级(每班三名参赛队员)
2、比赛地点:学校操场
3、比赛时间:4月6日 (下午八、九、十节课)
4、比赛形式和规则:
①.以个人为单位组织参赛,不分年级组别
②.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放飞。
③. 选手放飞时间为20分钟,以放飞风筝的高、稳(相同高度则看远度)为成绩评比标准。
④. 放飞过程中若发生缠绕,要收起风筝重新放飞。
5、评分标准 (总分为100分)
①.起飞(20分)
从风筝离手时开始记时,5分钟内将风筝放飞离地5米算成功。第一次起飞成功得20分,第二次起飞成功得15分,第三次以后起飞得10分,第四次放飞成功得0分,但仍能继续比赛。
②.留空时间 (30分)
成功起飞后,规定留空时间为10分钟。若参赛风筝无缠绕其他风筝,无断线,无坠地得30分。缠绕、断线、坠地每次扣2分。
③.风筝的高度及远度(30分)
目测风筝高度。最高的得满分30分,(同样高度看远度),依次以降2分递减。主要考察飞行的高度和稳定性。
④.收回(10分)
收线时间为5分钟,完整收回得10分,未完整收回依次以扣2分递减。
⑤.综合印象分(10分)
在放飞过程中,放飞灵活、稳定,收放线自如;放飞技巧新颖、有特点的给予适当的印象分。
6、奖项设置:
参赛队员按分数取前8名。
7、裁判:副校长、各年级组组长、老师
8、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成绩争议由裁判定夺。
(二)乒乓球比赛(负责人:老师)
1、参赛对象:高一、高二年级
2、比赛地点:教学楼地下室
3、比赛时间:4月11、12日(下午九、十节课)
4、比赛规则:
(1)采用国际最新乒乓球比赛规则;
(2)按年级组别进行淘汰赛,沿用每局11分、3局2胜制;
(3)各班由5男、2女生参加比赛;
(4)队员自带球拍,裁判提供乒乓球。
5、奖项设置:
各年级男生取前6名、女生取前3名;
6、裁判长:
7、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成绩争议由裁判长定夺。
(三)五人制篮球赛(负责人:老师)
1、参赛对象:高一高二年级 (每班限报一队)
2、比赛地点:学校篮球场
3、比赛时间:4月18、19、21号(下午九、十节课)
4、比赛规则:
(1)比赛采用国际篮联最新比赛规则;
(2)第一轮抽签淘汰赛制、第二轮采用循环赛制;抽签决定顺位;
(3)抽签时间:4月15日下午大课间体育办公室;未到场抽签的班级由体育组老师决定抽签顺位;
(4)比赛服装:各队服装必须整齐颜色一致同时适合篮球比赛;
(5)每队有3分钟赛前热身活动时间,如一方迟到10分钟及以上,则判该队弃权,对方获胜。
(6)比赛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原则,如出现辱骂打架情况裁判有权取消班级比赛资格。
5、奖项设置:按年级取前3名
6、裁判长:老师
7、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成绩争议由裁判长定夺。
(四)田径运动会(负责人:老师)
1、参赛对象:高一、高二年级
2、比赛地点:田径场
3比赛时间:4月27号(下午本校预演)、4月28、29日(水区田径场)
4比赛形式和规则:详见运动会秩序册
五、体育节活动奖励:
体育节设个人奖、团体奖、精神文明奖和组织奖。 个人奖:详情见各项目奖项设置。
团体奖:奖励各组别团体年级第一、二、三。
组织奖: 对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组织好并取得较好成绩的班级给予表彰奖励(设三名)。
六、活动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普及性的体育活动。
2.参加活动的班级,要充分做好开展活动的准备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学生安全;要遵守比赛纪律,服从指挥。
3.裁判工作要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七、其他事项待体育组通知。
八、活动安全预案 见附件1
乌鲁木齐市第中学
2016年体育节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乌鲁木齐市第中学体育节活动,具体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体育节活动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以及终生体锻炼的意识,丰富体育文化内涵,培养学生合作、自信、勇敢、公平竞争及团队精神等良好品质,发展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在身体、心理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和谐的发展,提高团结合作、应对挫折的意识和能力。
二、活动主题及形式
本年度体育节以“享受运动、享受健康、享受快乐”为主题;大力推广实施 “快乐体育”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点面结合,逐步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充分享受运动带来的乐趣。
三、领导机构
组委会主任:校长 组委会副主任:副校长
组委会成员:体育教师及各班主任
四、具体活动安排
(1)放风筝比赛 (负责人:老师)
1、参赛对象:高一、高二年级(每班三名参赛队员)
2、比赛地点:学校操场
3、比赛时间:4月6日 (下午八、九、十节课)
4、比赛形式和规则:
①.以个人为单位组织参赛,不分年级组别
②.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放飞。
③. 选手放飞时间为20分钟,以放飞风筝的高、稳(相同高度则看远度)为成绩评比标准。
④. 放飞过程中若发生缠绕,要收起风筝重新放飞。
5、评分标准 (总分为100分)
①.起飞(20分)
从风筝离手时开始记时,5分钟内将风筝放飞离地5米算成功。第一次起飞成功得20分,第二次起飞成功得15分,第三次以后起飞得10分,第四次放飞成功得0分,但仍能继续比赛。
②.留空时间 (30分)
成功起飞后,规定留空时间为10分钟。若参赛风筝无缠绕其他风筝,无断线,无坠地得30分。缠绕、断线、坠地每次扣2分。
③.风筝的高度及远度(30分)
目测风筝高度。最高的得满分30分,(同样高度看远度),依次以降2分递减。主要考察飞行的高度和稳定性。
④.收回(10分)
收线时间为5分钟,完整收回得10分,未完整收回依次以扣2分递减。
⑤.综合印象分(10分)
在放飞过程中,放飞灵活、稳定,收放线自如;放飞技巧新颖、有特点的给予适当的印象分。
6、奖项设置:
参赛队员按分数取前8名。
7、裁判:副校长、各年级组组长、老师
8、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成绩争议由裁判定夺。
(二)乒乓球比赛(负责人:老师)
1、参赛对象:高一、高二年级
2、比赛地点:教学楼地下室
3、比赛时间:4月11、12日(下午九、十节课)
4、比赛规则:
(1)采用国际最新乒乓球比赛规则;
(2)按年级组别进行淘汰赛,沿用每局11分、3局2胜制;
(3)各班由5男、2女生参加比赛;
(4)队员自带球拍,裁判提供乒乓球。
5、奖项设置:
各年级男生取前6名、女生取前3名;
6、裁判长:
7、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成绩争议由裁判长定夺。
(三)五人制篮球赛(负责人:老师)
1、参赛对象:高一高二年级 (每班限报一队)
2、比赛地点:学校篮球场
3、比赛时间:4月18、19、21号(下午九、十节课)
4、比赛规则:
(1)比赛采用国际篮联最新比赛规则;
(2)第一轮抽签淘汰赛制、第二轮采用循环赛制;抽签决定顺位;
(3)抽签时间:4月15日下午大课间体育办公室;未到场抽签的班级由体育组老师决定抽签顺位;
(4)比赛服装:各队服装必须整齐颜色一致同时适合篮球比赛;
(5)每队有3分钟赛前热身活动时间,如一方迟到10分钟及以上,则判该队弃权,对方获胜。
(6)比赛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原则,如出现辱骂打架情况裁判有权取消班级比赛资格。
5、奖项设置:按年级取前3名
6、裁判长:老师
7、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成绩争议由裁判长定夺。
(四)田径运动会(负责人:老师)
1、参赛对象:高一、高二年级
2、比赛地点:田径场
3比赛时间:4月27号(下午本校预演)、4月28、29日(水区田径场)
4比赛形式和规则:详见运动会秩序册
五、体育节活动奖励:
体育节设个人奖、团体奖、精神文明奖和组织奖。 个人奖:详情见各项目奖项设置。
团体奖:奖励各组别团体年级第一、二、三。
组织奖: 对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组织好并取得较好成绩的班级给予表彰奖励(设三名)。
六、活动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普及性的体育活动。
2.参加活动的班级,要充分做好开展活动的准备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学生安全;要遵守比赛纪律,服从指挥。
3.裁判工作要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七、其他事项待体育组通知。
八、活动安全预案 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