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发展中心门禁制度
第一条 所有在校学生须自觉遵守门禁系统管理规定,进出校园时主动刷校园卡。
第二条 公寓楼只对本公寓入住学生开放,非本公寓学生及外来人员进出公寓楼须经值班员同意并做好登记后进入,离开时也须登记。学生应服从值班人员管理,对阻碍、拒绝学校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执行公务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三条 门禁系统每周对学生刷卡记录进行统计分析,门禁时间:周日到周四,晚上23:00至次日早上6:00;周五、周六晚上24:00至次日早上6:00为西区门禁时间,自动生成归寝人员信息,对晚归及夜不归宿学生按校纪校规处理。作为考勤依据,学生晚归寝时必须刷卡。学生未请假无故夜不归寝的,情节严重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学生未请假晚归、不归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超过返校时间,系统将会自动记录晚归情况。此段时间因特殊原因返校、离校,须提前向辅导员请假并配合值班人员登记,否则按学生晚归处理。
第五条 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有转借校园卡行为一经发现将由学院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如因转借校园卡而造成后果的,将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 损坏或遗失校园卡的,须及时到辅导员处手写申请并到校园卡服务中心补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补办,将按不刷卡进行
处理。
第七条 对故意破坏门禁系统的机具、网络等设备,改变设置,修改他人信息,影响门禁系统正常工作的人员,在校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外部人员交由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根据实际情况,在新生报到、宿舍集体搬迁、毕业生离校等特殊时段另作规定,如遇火灾、地震等紧急状况,门禁系统将自动把门打开。
第九条 各学院辅导室通过门禁系统对本学院学生的刷卡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规定进行刷卡的学生进行及时教育引导和纪律处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门禁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发展中心所有。
学生发展中心
2014年12月30日
学生发展中心门禁制度
第一条 所有在校学生须自觉遵守门禁系统管理规定,进出校园时主动刷校园卡。
第二条 公寓楼只对本公寓入住学生开放,非本公寓学生及外来人员进出公寓楼须经值班员同意并做好登记后进入,离开时也须登记。学生应服从值班人员管理,对阻碍、拒绝学校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执行公务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三条 门禁系统每周对学生刷卡记录进行统计分析,门禁时间:周日到周四,晚上23:00至次日早上6:00;周五、周六晚上24:00至次日早上6:00为西区门禁时间,自动生成归寝人员信息,对晚归及夜不归宿学生按校纪校规处理。作为考勤依据,学生晚归寝时必须刷卡。学生未请假无故夜不归寝的,情节严重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学生未请假晚归、不归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超过返校时间,系统将会自动记录晚归情况。此段时间因特殊原因返校、离校,须提前向辅导员请假并配合值班人员登记,否则按学生晚归处理。
第五条 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有转借校园卡行为一经发现将由学院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如因转借校园卡而造成后果的,将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 损坏或遗失校园卡的,须及时到辅导员处手写申请并到校园卡服务中心补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补办,将按不刷卡进行
处理。
第七条 对故意破坏门禁系统的机具、网络等设备,改变设置,修改他人信息,影响门禁系统正常工作的人员,在校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外部人员交由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根据实际情况,在新生报到、宿舍集体搬迁、毕业生离校等特殊时段另作规定,如遇火灾、地震等紧急状况,门禁系统将自动把门打开。
第九条 各学院辅导室通过门禁系统对本学院学生的刷卡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规定进行刷卡的学生进行及时教育引导和纪律处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门禁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发展中心所有。
学生发展中心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