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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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1、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预测考题】

李女与林男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孩子判给了李。李将孩子由姓林改为姓李,林一气之下停止支付原定每半年给的3000元抚养费。李代理孩子诉请法院打赢官司时,才发现林男早有准备,已将名下的房屋过户送给了他弟弟,现既无职业又无收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现问,林将房屋赠与其弟的行为是否有效(AD)

A.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B.是无效民事行为

C.是可撤销民事行为

D.经李代理孩子行使撤销权后,林的赠与行为才无效

2、监护人的确定及争议解决办法(《民法通则》16、17条)

【预测考题】

久,李鹂与秦辉结婚。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BC)

A.王磊对王小磊有探望权

B.王磊对王小磊有监护权

C.王磊与王小磊相互之间有继承权

D.若王小磊侵害他人权益,王磊无须承担责任解析:《婚姻法》第38条第1有协助的义务。《民通意见》21

3、诉讼时效中止 (20条)

【预测考题】

2006年4月,甲的朋友乙卖给甲两件“五粮液”白酒,2006年6月甲发现2008年7月,甲乙因琐事争吵,甲遂旧事重提,到法院起诉,要求乙返还货款。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D)

A

B.重大误解,但撤销权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

C.买卖行为有效

D.买卖行为无效

甲和乙二人因合伙经营不善共同欠丙10万元,乙对丙表示无力一次偿还,希望能够分期偿还,丙同意。对此,甲并不知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丙对甲、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B.丙对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对甲债权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C.丙对甲、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都中断

D.甲在得知此事时,其对丙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BCD)

A.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时效中止

B.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适用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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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无因管理中,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应当支持

4、宣告失踪财产代管人的义务

【预测考题】

申请失踪或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本身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资格申请

4、甲自2004年开始出外打工,如今其家人拟申请宣告其失踪,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C)

A.如果甲下落不明满二年,则其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B

C.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D.如果甲被宣告失踪,则其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灭

解析:《民通意见》26

5、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合同法》第48、49条)

【预测考题】

AB同书签订合同,并加盖了A服装厂没有及时

A.A公司可以追认该合同

B.张三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C.李四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

D.B服装厂可以催告A

6

【预测考题】

方按此格式合同订约后,在履行中发生争议。运输公司认为仓对仓是指客户自己所有的仓库到所要A )

A.应以客户的理解为准

B.应以运输公司的理解为准

C.或者以客户的理解为准,或者以运输公司的理解为准

D.

朱某进超市购物,将装有首饰、现金的挎包存放于超市存包处,后领包时发现包已遗失,索赔时该超市以“存包处《存包须知》明示:无论存包者是否申明物件的价值,若遗失,每件酌情补偿5至10元”为由,只愿赔偿10元。另悉,该《存包须知》贴在存包窗口上,十分醒目,则(AC)

A.该《存包须知》属于格式条款

B.该《存包须知》并未定入合同

C.该《存包须知》为合同的一个条款,但该条款无效

D.该《存包须知》为合同的一部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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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

【预测考题】

某司考培训班与王老师签订合同。双方约定,培训班于9月1号向王老师支付出场费1万元,王老师则于当天晚上为该辅导班授课。8月30号,王老师喉咙发炎,医生诊断须立即手术,预计住院10天。辅导班欲解除合同,王老师认为,辅导班仅能中止履行,不能解除合同。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有关辅导班的救济措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 )

A.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但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B.只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C.既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又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D.或者行使不安抗辩权,或者行使合同解除权

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0.6元/公斤。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500绝。为此引起纠纷。本题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A.李四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B.李四享有不安抗辩权

C.李四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李四拒付货款构成违约

8、违约金、定金责任

【预测考题】

100合同,则应支付违约金5520万元。后甲拒绝A B)

A55万元

B

C

D

9、缔约过失责任

10、代为履行

11、新《专利法》第11、25条。

甲公司2000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些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BC)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12、著作权侵权行为

甲公司将乙在期刊上发表的文章转载到自己的网站上,并声明“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商量稿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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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若乙没有在期刊刊登该作品时附带不得转载的声明,则甲公司没有侵权

B.即使乙没有在期刊刊登该作品时不得转载的声明,甲公司也已经侵权

C.若甲公司愿意支付稿酬,则不构成侵权

D.甲公司的行为属于著作权的法定许可

13、特种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6、9、11、13、14条)

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的侵权行为 (第6条)

【预测考题】

到酒店吃饭,座椅被压塌,顾客骨折,酒店是否赔偿?

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 (第9、11条)

A B D)

A、丙可要求甲赔偿 C、丙只能要求甲赔偿

帮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 (第13、14条)

100A)

A、丙只能要求甲赔偿 BC、丙可以要求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14、合同订立的程序

【预测考题】

4月遂于4月25426日,西湖公司又电话通知东湖(D)

A.4月26

B.4月26

C.东湖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新要约

D.合同已经成立

15、离婚时的财产处理和债务清偿(《婚姻法》第17、18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13、14条)

【预测考题】

甲乙二人2007年1月结婚。请问下列选项中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的是?(A B C)

A、甲的父亲2007年2月去世,未留下遗嘱,甲继承的一套房屋

B、甲用婚前的存款在婚后炒股,赚的5万元钱

C、甲婚后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D、2007年2月,甲从部队复员,或得复员费15万元

16、其他合同

运输合同:F300、301、302、303、311、31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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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F367、371、372、374、376、379、382、391

租赁合同:F214、215、219、224、227、281、232、233、236

物权

1、不动产登记(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物权法》第19条第1款规定:“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1)更正登记的申请人。

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并且,申请人的申请,是更正登记程序启动的必要条件。

(2)更正登记的权利机关。

(3)更正登记的条件。

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更正:

1.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2.有证据证明登记却有错误

(4

二、异议登记。《物权法》第19条第2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1)异议登记的前提条件。

(2)异议登记的申请人。

(3)异议登记的失效。15

(4

三、预告登记。《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

(1)预告登记的法律效果。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2)预告登记的失效,原因有两种:

1.债券失效。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

【预测考题】

1.王老师想在北京昌平买一栋房子,遂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定金1万元,约定王老师付清全部房款后办理房屋登记手续。15天后王老师听说房价要上涨,于是办理了房屋预告登记。不久北京房价果然狂涨,乙便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丙支付全款并进行了房屋过户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D)

A.房子归丙所有,王老师可以向乙请求返还2万元。

B.房子归丙所有,王老师可以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如房子归丙所有,王老师可以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房屋上涨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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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房子归王老师所有。

[答案及解析]王老师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未经其同意,乙公司不能处分该房屋。乙公司将房屋再卖给丙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丙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王老师有权要求乙公司向自己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2.按照上题的例子,如果王老师在办理了预告登记后,又看好了另一处房产,便与乙公司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久北京房价果然狂涨,乙便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丙支付全款并进行了房屋过户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房子归丙所有,王老师可以向乙请求返还2万元。

B.房子归丙所有,王老师不能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如房子归丙所有,王老师可以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房屋上涨的差价。

D.房子归王老师所有。

到法院的支持?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案及解析] 甲公司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其次,甲公司可以根据《物权法》第19

2 【预测考题】

1.

A.陈某及于善意取得制度对手机享有所有权,张某无权索要

B.2年内要求陈某返还手机

C.陈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自己购买手机时所支付的费用(陈某从信托商店购得)

D.张某应向王某要求损害赔偿

[答案及解析]BCD。《物权法》第107条规定,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根据该规定可知,遗失物在任何情况下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权利人张某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陈某之日起2年内要求陈某返还手机。受让人陈某从具有经营资格的信托商店购得手机,因此陈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自己购买手机时所支付的费用。

2. 按照上题的例子,如王某通过手机中存储的电话号码找到张某,将手机还张某。王某对张某享有何种权利?

3. 按照第1题的例子,由于手机中存有大量的重要信息,张某比较着急,遂在当地交通广播台发布广告,声称交还手机者,可得1万元报酬。王某将手机交还,是否有权要求支付张某1万元报酬?

4. 按照第1题的例子,如王某将手机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有什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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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按照第1题的例子,如王某将手机卖给同事李某,半年后被张某发现,张某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6. 按照第1题的例子,如王某拾得手机后,当日带回家中,打算第二天交给公安机关,当天王某家发生火灾,手机被烧毁,张某是否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答案及解析]

2.《物权法》第112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王某作为拾得人,有权要求权利人张某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3. 《物权法》第112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张某发布悬赏广告,王某有权要求张某按照承诺旅行义务,即支付1万元报酬。

4. 《物权法》第110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111

5. 《物权法》第107当知道受让人李某之日起2

6. 《物权法》第111赔偿责任。

AC)

A.

B.

C.

D.

396、97、98条)

1、共同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物;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2、处分共有物以及对共有物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约定的除外。

3、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民通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预测考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5000元买了一头牛,其中甲和乙各出资2000元,丙出资1000元。某天,该牛踢伤小孩丁,需赔偿医药费8000元。因资金紧张,甲、丙主张将该牛卖掉还债,乙不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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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若三人对份额没有约定,视为等额享有。

B.甲、乙份额合计已经超过50%,有权处分该牛。

C.甲、乙、丙可以主张其赔偿责任以5000元为限额。

D.若乙不同意,则甲、乙不能出卖该牛。

4、因共同共有物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物权法》第102条)

1、外部关系。

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2、内部关系。

处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预测考题】

元,乙和丙各出资300的证据证明。

(1

(2)耕牛生病,甲牵牛去兽医站治病,花去

(3)耕牛踩坏了村民丁的庄稼,造成500

(4采用什么方式分割?

[答案及解析](1)《物权法》第1034:3:3。

(2)《物权法》第40元,乙丙各负担30元。

(3)《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的除外。耕牛踩坏了丁的庄稼造成丁500元的损失,甲、乙、丙三人对丁应承担连带债务,所以丁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当然,甲全部赔偿后,有权向乙、丙按照他们之间的份额追偿。

(4)《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农田,甲全部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可以认定甲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所以虽然三人约定不得分割,甲仍有权请求分割耕牛。《物权法》第100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因此甲与乙、丙协商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耕牛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5、不动产抵押的登记要件主义(《物权法》第187条)

不动产抵押,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但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财产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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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物权法》确立了物权变动和原因行为相分离的原则,明确规定登记是抵押权变动的要件,不是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即不登记,抵押权不成立,但是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6、动产抵押的登记对抗主义(《物权法》第188、189条)

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抵押权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2)交通运输工具;

(3)正在建造的船舶、飞行器;

(4品。

需要注意:《担保法》第42

【预测考题】

A. 转让船舶所有权

B. 设立地役权

C. 以动产设立抵押权

D. 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

70%的份额,乙享有70%BD )

A.

B.甲与丁之间的抵押有效

C.

D.丁的抵押权的效力只及于该附合物中甲的份额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抵押。

(1

(2)乙银行的抵押权何时成立?

(3)甲公司向丁银行借款,甲公司将公司设备、原材料、产品和半成品一并抵押给丁银行,抵押权何时成立》抵押权成立后,甲公司是否有权在抵押期间销售产品?

[答案及解析]

(1)《物权法》规定了物权变动和原因行为的分离原则,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效力相分离,作为物权变动原因的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生效要件即生效。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合同自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时产生效力,本题中,抵押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2)根据《物权法》第187条和第180条的规定,不动产抵押自登记之时成立,因此乙银行的抵押权自在登记机构进行登记之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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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物权法》第189条,浮动抵押权自合同成立之时起成立。甲公司将公司设备、原材料、产品和半成品一并抵押给丁银行,这种抵押是浮动抵押。丁银行的浮动抵押权自与甲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生效之日成立。浮动抵押期间,抵押人有权处分抵押财产,所以甲公司有权在抵押期间销售产品。

【预测考题】(《物权法》第230、231、236条)

张某所有的奶牛病了,张某带奶牛到兽医李某处医牛,医疗费200元,张某觉得太贵,不原意支付,李某遂将奶牛扣下,告诉张某如果10天内不交200元钱,就把奶牛卖了抵债,张某不同意,但是没有办法,只好先回家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有权扣下奶牛

B.如张某未在10日内支付医疗费,则李某可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C.张某应在2

D.

[答案及解析]A、C。根据《物权法》230、231李某有权留置奶牛。根据《物权法》第236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102个月的债10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7、抵押权

《物权法》第199列规定清偿:(1(23

【预测考题】

50但是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王某受张某欺诈,将房屋低价卖给张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很陈某归还房屋。

(1)李某是否享有抵押权?

(2)李某是否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3

[答案及解析](1)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房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李某虽然与王某签订了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但是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所以李某不享有抵押权。

(2)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有关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李某虽然与王某未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但是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因此李某与王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李某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3)《物权法》第15条确立了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的分离原则,即物权变动的效力与其原因行为的效力相分离。王某受张某欺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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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王某与张某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陈某信赖登记公示状况与张某进行交易,并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根据分离原则,王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效力相分离,王某无权以原因行为的效力瑕疵主张物权变动无效,因此王某无权要求陈某归还房屋。

8、质权

《物权法》第213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217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预测考题】王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质押。如果张某将电脑出质给李BC)

A.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答案及解析]BC。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4债务,李某有权行使质权。

某又将房子卖给钟某,遂不再过问此事,根据上述事项,回答下列问题:

)A.

B.

C.曹某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D.

二、关于曹某和孙某的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D)

A.孙某对房子是自主占有

B.孙某对房子属于善意占有

C.曹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D.孙某对房子并不享有物权

三、假设孙某确实是曹某所说的承租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B C)

A.曹某未经刘某同意转租,刘某可以解除合同

B.刘某同意转租后,刘某和曹某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C.倘若承租人孙某造成房屋损坏,曹某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若房租不能按时到帐,则刘某可以解除合同

四、对于曹某和钟某的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有(C)

A.钟某因恶意而不能得到所有权

B.钟某登记后无权要求孙某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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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曹某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

D.曹某的行为因违反法律而无效

五、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C D)

A.孙某可以因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犯而起诉钟某和曹某

B.刘某可以依据租赁合同要求孙某返还房屋

C.孙某、刘某和钟某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所有权归属

D.孙某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孙某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则异议登记失效

【案例分析】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某市吉庆三路合建了一栋10层的写字楼,双方签订了如下协议:“该写字楼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但以甲的名义办理登记,第1~56~10层由乙” 为提升写字楼价值,甲、乙公司与丁学校达成如下协议:丁在10层以上的建筑,甲、 乙公司一次性支付100记手续(以甲公司的名义)55年的租赁合同。两年后,甲公司因资金困难,向丙银行贷款5建造一座15层的高楼。

问题

l 2

4

5

6

7、何某是否有权禁止丁在校内建造一座15层的高楼?

答案:

1、丙对该写字楼享有抵押权,该楼虽属于甲乙共有,但是是以甲的名义办理登记的,丙银行因信赖其为甲公司所有而与甲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即取得该楼的抵押权。2、乙并未取得该楼的所有权,甲乙之间的协议属于其内部协议,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乙不能3、本案中,地役权人为甲公司,因为地役权登记是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丁学校办理的,4、甲公司转让该写字楼的行为须经丙银行同意或何某代为清偿贷款后才有效。《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5、何某能取得该楼的所有权,该楼以甲公司名义登记,甲公司即有权处分该楼,何某不知道甲乙之间的约定,信赖其为甲公司所有,甲公司与何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楼卖给何某后,何某即善意取得该楼的所有权。6、何某无权解除租赁合同,《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7、有权

刑法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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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预测考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下列哪种情形负刑事责任(C)

A.盗窃国家珍贵文物,情节极其严重

B.制造毒品,数量特别巨大

C.投放危险物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D.破坏航空器的关键装置,足以使航空器倾覆

【小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仅对贩卖毒品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对其他如走私、制造、运输毒品的行为,则不负刑事责任)、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以上是指8种行为而不是8种罪名。

2、管制、缓刑制度、假释制度比较

【预测考题】

A. B. 管制犯与缓刑犯、假释犯都被剥夺言论等“六大自由权”

C.

D. 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比较记忆】

管制

1、刑期:3个月以上,22、参加劳动的同工同酬;限制6

3、公安机关执行。

4

5、折抵:拘押12日。

缓刑:

1

①判处3

②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③累犯不适用缓刑

2、后果: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

3、缓刑撤销的理由,同假释的撤销理由一致:发现漏罪,犯新罪,严重违规。

假释:

条件及程度

①对象:被判处无期、有期徒刑的罪犯。

②限制:原判为有期徒刑的,执行1/2以上;无期执行10年以上;死缓减为有无期实际执行12年以上。

③实质条件: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④例外: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以上有期、无期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3、罪数

【预测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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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D)

A.明知是不应当判处死刑的人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是徇私枉法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B.一般公民以威胁方法指使司法工作人员作虚假勘验笔录、虚假检查笔录,司法工作人员因此而徇私枉法的,司法工作人员构成徇私枉法罪,一般公民构成妨害作证罪

C.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而私放在押人员的,构成受贿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实行数罪并罚

D.司法工作人员犯徇私枉法等罪后,明知对方的财物是自己违法的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而收受该财物的,构成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当数罪并罚

关于多行为的竞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B C D)。

A盗窃罪的预备行为,在行为人着手后不再评价。

B定故意杀人罪。

C

D行为,不再评价,只定故意杀人罪。

【解析】

A选项重罪吸收轻罪;C

【小结】

罪吸收轻罪。

4

【预测考题】

C)

A、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B、协助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罪

C、唆使肇事者逃逸行为 D、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解析】法律明确规定的以教唆的方法实行的犯罪不能当作教唆犯。因《刑法》已将其规定为独犯罪的区别:教唆犯仅仅是起意犯,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则是将具体的实施某种犯罪的方法、技巧传授给他人,至于是否有唆使他人去实施犯罪的目的在所不问。再者,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有其独立的罪名与法定刑。

5、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预测考题】

关于犯罪中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甲将方某非法关押3天后,心生怜悯,便将其释放。甲成立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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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乙欲杀死钱某,致其重伤后,心生怜悯,便开车送其到医院。后由于医生重大过失,致钱某死亡。乙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C.丙入室盗窃朋友金某的名贵手表,正在寻找时,忽然看到金某和自己的一张合影,顿生愧疚,便放弃盗窃。实际上,金某早已将该手表送与他人了。丙成立犯罪未遂

D.丁欲强奸老同学刘某,刘某手持剪刀:“你如果乱来,我就死给你看!”丁见状离去。丁成立犯罪中止

甲看到女邻居乙孤身一人在家,便入室抢劫,使用暴力致乙轻微伤,却发现乙家家徒四壁,乙说:“我只有5元钱,你要不要?”甲很泄气,根本看不上这点钱,但看到乙颇有姿色,便要求发生性行为,乙表面答应说:“你先回你家,我随后就到你家去”。甲很高兴,并送给乙100元。后甲在家中久等不到乙,返回乙家发现乙不在家,原来乙出门用100元买了张手机充值卡,然后打电话报警了。后警察将甲抓获。甲的行为构成( AC )

A.抢劫罪未遂 B.抢劫罪中止

C.强奸罪中止 D.强奸罪未遂

【小结】犯罪中止有两种形式:12

关于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强奸罪未遂

B.

C.

D.丁指使6

(AC)

A.获

B.4000元),产生

C.甲的女儿乙(9)岁睡在床上,甲以为是仇人(前妻丙)而持刀杀之,共砍9刀。听到是女儿的喊

D.张某系李某雇佣的保姆。某日,张某承李家无人时,盗窃李家人民币现金179万元及价值4327元的金首饰,后将钱物藏匿于其所睡的沙发床下,准备一有机会就带回家中

AB )

A.甲在超市盗窃,保安乙通过摄像头密切监视甲的一举一动,等到甲将一块手表装进口袋要出门时,乙在门口将其拦住。甲构成盗窃罪未遂

B.乙打电话敲诈勒索孙某,让孙某将1万元放到预定地点。孙某报警,警察埋伏在预定地点,乙刚拿到钱就被抓获。乙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

C.丙以为寺庙的香灰可以毒死人,便给张某的饭菜里投放香灰,欲毒死张某,张某没有死亡。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D.贾某坐在车里,丁欲杀死贾某,便向车窗开枪射击,由于车窗玻璃是防弹玻璃,贾某毫发未损。丁属于手段不能犯,做无罪处理

【小结】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可存在于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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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

6、单位犯罪

【预测考题】

下列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有( ABC )

A.甲乙成立一家公司专门组织传销活动

B.甲乙成立一家公司后,由于惨淡经营,便以销售伪劣产品为主业

C.某公司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实施保险诈骗,所得收入归自己所有

D.某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从事洗钱活动,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

A.外国公司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适用我国单位犯罪的规定

B.体成员均分。该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属于单位犯罪

C.

D.【小结】关于单位犯罪应明确其法定性,并非一切犯罪都可以由单位构成。

【分则】

7、交通肇事罪

【预测考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根据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罪共犯仅限于上述人员唆使肇事者逃逸行为。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为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此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不可与交通肇事罪共犯混淆,并且设有两个限制性规定。

8、妨害清算罪

【预测考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CD)

A.某国有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作虚伪记载,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构成妨害清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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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某私营公司在进行清算时,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构成妨害清算罪

C.某国有公司通过隐匿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构成虚假破产罪

D.某私营公司通过承担虚构的债务,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构成虚假破产罪

9、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预测考题】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 )

A.甲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销售金额有6万元。甲触犯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择一重罪论处

B.乙销售假冒的“苹果”电脑,销售金额有50万元。的商品罪,择一重罪论处

C.罪,择一重罪论处

D.害公共安全罪,择一重罪论处

10、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预测考题】

下列情形,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有( )

A.B.乙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C.丙使用虚假的身份证骗领信用卡

D.丁出售伪造的信用卡

11、洗钱罪

【预测考题】

ABCD )

A.

B.乙明知是受贿罪所得财产,协助将该财产转换为现金

C.

D.丁明知是保险诈骗罪所得资金,协助将该资金汇往境外

12、保险诈骗罪

(1)

(2) 犯罪构成。制造保险事故是预备,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要求是着手,得到赔偿时既遂。

【预测考题】

某公司为了骗取保险金,故意放火烧毁公司大楼,然后委托财产评估师王某(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评估,王某由于收受了该公司的贿赂,明知该公司在实施诈骗,仍为其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该公司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又请求保险公司的职员贾某(非国家工作人员)提供方便,贾某予以配合一起骗保。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D )

A.该公司触犯了放火罪、保险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B.王某触犯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

C.贾某触犯了职务侵占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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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该公司、王某、贾某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13、故意杀人罪

【预测考题】

下列情形,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的有(ABCD )

A.甲在聚众斗殴时过失致人死亡

B.警察乙在刑讯逼供田某时过失致其死亡

C.丙参与聚众“打砸抢”时过失致人死亡

D.狱警丁虐待罪犯时过失致其死亡

14、暴力干涉婚姻罪

【预测考题】

下列选项属于结果加重犯的有( AC )

A.拐卖妇女罪致人死亡 B.

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人死亡 D.

15、非法拘禁罪

【预测考题】

下列情形,以非法拘禁罪论处的有(AC

A.

B.乙为了向田某索要工资550

C.D.丁伪造一份欠条,记载:万元”10万元,余某不答应。

16、绑架罪

【预测考题】

下列情形中,并符合“杀害被绑架人”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应处死刑的有( AB )

A.

B.甲欲绑架乙,在绑架时,乙反抗,甲为了制服乙将乙杀死

C.“你杀了他,我给你10万元”。甲便杀了乙

D.甲以杀人故意杀害了乙,然后向乙的妻子谎称:“我绑架了乙,如果不给10万元,我就杀了他!”

17、拐卖妇女儿童罪

【预测考题】

关于拐卖妇女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

A.拐卖妇女过程中,故意伤害妇女,只成立拐卖妇女罪,对伤害行为加重处罚

B.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故意伤害妇女,成立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C.甲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长期非法拘禁妇女,后又感觉这样做也没意思,便按照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甲不追究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刑事责任,但应追究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

D.乙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嫌妇女容貌丑陋,又将妇女出卖给他人。对乙按照拐卖妇女罪论处

【预测考题】

汪某以给亲戚抱养为由,从某医院的一位产妇手中将一女婴抱走,并支付了500元的营养费,后汪某经他人联系,欲以2万元的价格将女婴卖给秦某夫妇抚养。当汪某抱着女婴与来接女婴的买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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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汪某成立拐骗儿童罪(既遂)

B.汪某成立拐卖儿童罪(未遂)

C.汪某成立拐卖儿童罪(既遂)

D.汪某的行为属于帮助他人收养孩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预测考题】

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BC)

A.甲与乙合谋,将乙“卖给”丙为妻,取得财物后甲乙相继逃走。甲、乙构成诈骗罪,丙成立收买被拐卖的的妇女罪(未遂)

B.甲拐卖儿童十余人,后发现一儿童组织其他儿童逃跑,甲为了防止再次出现逃跑事件,索性杀死了该儿童。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属于加重处罚情节

C.

D.甲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由于该妇女一直反抗,

18、抢劫罪

【预测考题】

关于第269 A.抢劫罪未遂

B.乙入室窃得电视机,在离现场构成抢劫罪

C.罪论处

D.丁入室窃得500

【预测考题】

,说法正确的有( A

A.甲为了抢劫田某,先将田某杀死,然后取财。甲构成抢劫罪,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B.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C.丙在抢劫了夏某后,为了灭口杀死夏某。丙构成抢劫罪,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D.丁在抢劫了徐某后,徐某追捕,丁为了抗拒抓捕,将徐某杀死。丁构成抢劫罪,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预测考题】

下列哪些应以抢劫罪定罪?(ABC)

A.驾驶车辆,逼挤、撞击他人以排除反抗,夺取财物

B.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拉硬拽劫取财物

C.明知驾驶车辆夺取财物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仍强行夺取并造成财物持有人重伤

D.驾驶车辆,逼挤、撞击他人以排除反抗,夺取枪支

19、抢夺罪

【预测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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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抢夺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BD )

A.甲在靴子里面藏了一把匕首,打算上街弄点钱,看到一位拎包的妇女宁某,便从靴子里面拿出匕首,对宁某说:“看清楚了,这是一把刀”,宁某见状,无奈把包递给了甲。甲属于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论处

B.乘客赵某下了出租车,正要走到车后去取行李,司机乙便趁机迅速将车开跑。乙构成抢夺罪

C.由于刑法只规定了抢夺、盗窃国有档案罪,没有规定抢劫国有档案罪,所以抢劫国有档案的,可以定抢夺国有档案罪

老板徐某刚下车没走几步,其司机丙便趁机开着车逃跑,将车据为己有。丙构成抢夺罪

D.丁以杀人的意图携带凶器杀死仇人田某,又迅速拿走田某钱包。丁属于携带凶器抢夺,应以抢劫罪论处

20、诈骗罪

【预测考题】

甲将一张伪造的现金支票(票面金额5金支票,但由于某种原因(与领导有矛盾)5列说法正确的是:(C)

A.甲构成票据诈骗罪(既遂)(片面共犯)

B.甲构成票据诈骗罪(未遂)

C.甲构成票据诈骗罪(未遂)

D.甲构成票据诈骗罪(既遂)

内的人民币1.9(B)

A.盗窃罪 B.诈骗罪C.职务侵占罪 D.

领回车辆。甲在该饭店吃饭时拾得他人遗落的停车单,便持该停车单向服务员索取该车钥匙,服务 C )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甲冒充交警,骗取司机王某元。乙冒充税务执法人员,骗取个体户李某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CD )

A.对甲乙均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B.对甲乙均以诈骗罪论处

C.对甲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D.对乙以诈骗罪论处

21、招摇撞骗罪

注意: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

1.骗取的财物特别巨大,定诈骗罪,不定招摇撞骗罪(因为招摇撞骗最高刑十年,诈骗最高无期徒刑)。

2.必须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构成本罪,因此,冒充联防队员去抓赌和冒充警察去抓赌定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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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冒充警察的定招摇撞骗罪;冒充联防队员定敲诈勒索罪。

22、盗窃与侵占

【预测考题】

关于盗窃罪和侵占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D )

A.王某不在家,邮递员给王某家门外的信箱投进一包裹。甲看到后,拿走该包裹。甲构成盗窃罪

B.李某继承祖上的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工乙发现地板下里有个金条,对此李某毫不知情。乙便据为己有。乙构成侵占罪

C.胡某汽车坏在路上,便下车去找修理师傅。丙路过此地,发现一辆汽车,没有上锁,便以为是遗忘物,将车开走。丙构成侵占罪

D.罪

23、赌博罪

【预测考题】

关于赌博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 )

A.

B.该娱乐中心向顾客收取每小时50

C.D.均构成赌博罪

24、伪证罪,(

【预测考题】

AC )

A.

B.

C.

D.辩护人丙教唆证人作伪证,以伪证罪的教唆犯论处

25、贪污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1、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立法司法军事行政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2、在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3、从国家机关、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被委派之前有没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考虑。4、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并不是随时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在受乡镇政府委托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才是国家工作人员)

区分:与盗窃罪的区别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利用工作便利的,成立盗窃罪。

注意: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物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构成贪污罪。

【预测考题】

下列案件构成贪污罪的是:(ABD)

A.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万元归自己所有

B.国家工作人员丙出差后报销差旅费时,利用出差时购买的有关单据,多报出差费骗取了公款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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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甲单位征用土地的过程中,土地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乙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民丙相勾结,由丙多报土地上的庄稼数,乙加盖土地管理局的印章予以证实,进而从甲单位多领补偿款2万元。乙丙成立贪污罪的共犯

D.国有公司出纳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非法占有,使所占用的公款难以反映在单位财务账目上,而没有归还行为的

26、受贿罪

注意:1.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全面满足要求,正在努力或承诺、许诺为他人谋利。

2.关系人受贿。

【预测考题】

下列行为成立受贿罪的有( ABCD )

A.50万)卖给地产商孙某,售价500万

B.不上班,但领取薪酬

C.王某要向反贪局长丙行贿,丙指示:

D.丁收受贿赂100万,然后又将这100

27、徇私枉法罪

【预测考题】

ABCD

A.B.

C.

D.数罪并罚

【预测考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D)

A.应从一重罪论处

B.一般公民以威胁方法指使司法工作人员作虚假勘验笔录、虚假检查笔录,司法工作人员因此而徇私枉法的,司法工作人员构成徇私枉法罪,一般公民构成妨害作证罪

C.

D.司法工作人员犯徇私枉法等罪后,明知对方的财物是自己违法的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而收受该财物时,构成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当数罪并罚。

【案例分析】

甲对乙的财富垂涎已久。一天,甲对17岁的丙说:“乙欠我一万元钱始终不还,把他的儿子丁弄来,逼他还债。事成后给你1000元辛苦费。”丙把丁骗到甲的家中,丁极力反抗,甲用铁棍将丁的胳膊打伤,因流血过多昏迷过去,乘机绑住丁的手脚。甲让丙给乙打电话,立即送来10万元钱,否则你儿子丁就没命了。丙出去打电话。丙在去打电话的途中,也感到十分害怕。没有给乙打电话就偷偷的回家了。甲见丁仍然流血不止,深度昏迷,感到十分害怕。就把丁送进了附近的医院,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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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住院手续。甲乘车逃走了。甲告诉丙不要和任何人说此事。丙给乙打电话说:“请你今天中午给我送来2万元钱,否则你就再也见不到你儿子了。”在乙给丙钱时,丙被抓捕。公安部门发出通缉令抓捕甲,甲自首。丁终因伤势过重截去右臂

问题: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甲的刑事责任:

(1)甲构成绑架罪。

(2)处罚:因为没有发出勒赎通知,构成绑架罪的中止,造成丁重伤,应当减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丙的刑事责任:

(1者减轻处罚。

(2

(3)丙以以上两罪数罪并罚,丙犯罪时不满18

【预测考题】

甲欲强奸在偏僻的小路上行走的乙(女,28)好编造事实说自己“有性病”。甲于是只好说:远处的丙(12

问题:

1

A.抢劫罪 B. C.

2,甲的强奸行为( ) A. B.成立强奸罪未遂

C. D.

3、对与丙有关的行为的分析,正确的是( )

A. B.丙不够成犯罪

C.甲是间接正犯,应对丙实施的行为负责

D.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依照刑法第29条的规定,应从重处罚

4、关于丁抢劫乙财物这一行为的判断,正确的是()

A.丁是抢劫罪的帮助犯 B.丁是抢劫罪的共同实行犯

C.丁应当对乙重伤的结果负责 D.丁构成抢劫罪既遂,但不应当对重伤结果负责 5对丁将乙送到医院的行为的讨论,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

A .属于犯罪中止 B.只具有悔罪表现

C.属于自动投案 D.不影响抢劫罪既遂的成立

【解析】

1.AD 为抢劫财物而故意伤害他人的,伤害行为不需要单独评价。甲要求丙帮助自己,有于丙未满14周岁,所以甲属于抢劫罪的间接正犯,而不是教唆犯

2.CD 甲基于自己的意思而停止犯罪,属于中止行为。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3.BC 甲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危害行为,属于间接正犯,不是教唆犯,不能适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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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29条关于教唆犯处罚的规定

4.BD 承继的共犯是指先行为人已经实施一部分实行行为,后行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参与实行或者提供帮助的情形。丁路过现场,明知甲要抢劫乙的财物,而与甲一起将乙的钱包拿走即属于承继的共犯。丁虽然与甲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但是其不需要对乙的重伤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只有甲对乙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承继的共犯属于共同实行犯,而不是帮助犯

5.BD 犯罪中止成立与故意犯罪过程中。犯罪既遂以后,即使有悔罪表现的,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28、《刑法修正案七》带来的新变化

1、第151条 增加了罪名“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罪”

物、物品的,也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2、第181条 内幕交易罪的信息范围扩大

3、第201条 偷税罪 4、第224条 增加新罪名“组织、领导传销罪”

导的普通传销人员,则不追究刑事责任

5、第225条 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增加,

6、 第239条 绑架罪

7、第253条

8、第262条 ”

9、第285条

10、第312条 可以成立该罪

11、第337条

12、第375条

13、第388条 受贿犯罪增加罪名

增加“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受贿罪”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离职的

14、第395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大幅加重该罪刑罚,最高刑提高至十年。

【案例分析】

【预测考题】

A隐瞒骗取保险金的意图,指使B杀死被保险人C。B开枪向C射击,一枪打死了C,也打死了C身边的D。A整理好C的死亡材料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的主管E(国家工作人员)在审理理赔材料时发现了A 杀人的犯罪事实,便要报案,A急忙向E行贿5万元,并请求E在理赔时予以配合。E便没有揭发,并将A 的理赔材料进行“完善”,然后指使手下F予以赔付,F不知情便予以赔付。A共骗取保险金50万元,并将其存入自己的账户,并用这50万元准备炒股,证券公司职员G发现这50万元是保险诈骗所得,但仍为A转换成了股票。后G因为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捕,主动供述了自己为A将50万元保险诈骗所得办理成股票的事实。公安机关逮捕了A,A承认自己骗取保险金的事实,同时也供述了E的共犯行为;等到公安机关再次审讯,A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教唆B杀人的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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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A和B的杀人行为该如何处理?

A和E得骗取保险金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G为A办理股票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G后来的表现是否构成自首?

A后来的表现是否构成自首或立功?

答案:(1)A和B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A是教唆犯,B是实行犯。虽然B有打击错误,但是根据法定符合说,B成立故意杀人罪即遂,A也成立故意杀人罪即遂。

A和B不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因为B不知道A要实施保险诈骗

(2)A和E既触犯了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也触动了贪污罪的共同犯罪。由于E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因此对A和E以贪污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A还构成行贿罪,E还构成受贿罪,与贪污罪应并罚。

(3)G为A办理股票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4)G主动供述自己洗钱罪的事实,构成特别自首。

(5)A承认自己保险诈骗的事实,及供述E罪事实构成特别自首,协助抓捕B构成重大立功。

【预测考题】

A欲拐卖妇女B,将B控制到手后,CA将卖出去。C出门负责找买主,A负责看押B。A看到B,C一直未等到,便给B的父亲D打电话:”DA便出门去银行取款,随后,C带回买主E,CBE将B带回家后,担心BB释放。

A、C、E

答案:(1)A和CC构成承继的共犯。

(2)A

(3)EE主动释放B,可以不追究其E以使用假币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

【预测考题】

A和B经常共同抢劫杀人。某日,两人将一对母女围堵在一条胡同里。A劫持住女儿C,要求母亲D给钱,否则杀了C。B在胡同一头望风,对A喊:“抓紧时间,有人来了!”A便一刀杀了C,并抢来D的钱包。2张信用卡和D的身份证。在分赃时,其中一张信用卡没设密码,分给A;另一张信用卡设有密码,分给B。后来,A欺骗E说:“这是我们骗来的信用卡,你帮我们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我分给你钱”,E答应照办,取出一万元。后来,B来到银行,出示D的身份证,请求挂失一张信用卡,然后骗领补办一张新的信用卡,同时请求银行职员将原卡中的资金一万元打入新的卡中,银行职员不知情而照办。

问题:请根据所学刑法理论,分析A、B、E的刑事责任。

答案:(1)A和B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两人对C的死亡都要承担责任。A不构成绑架罪,因为CD在现场具有紧密性,可以作为整体对待。

(2)A、E另外还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盗窃数额为一万元。

(3)B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择一重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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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遵循常规应该60分左右。具体重要必考点罗列法条如下:

1、行政法基础知识(8分)

2、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3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9、13、16条。

【预测考题】

下列有关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的说法,错误的是哪些选项?(BCD)

A.所有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都必须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事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

B

C调机构

D

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

B

C院批准

D

A

BC.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以设立直属机构

D

【注意】1.国务院行政机构不得干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

2.省级境内的边界争议,由争议双方政府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将各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3、公务员法(3分)

《公务员法》第58、59、68、69、81、90、95、97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10、12、13、36、38条。

【预测考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判断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BCD)

A.商务部公务员甲2007年2月1日因公出国到法国,本来单位公派出国的时间为半年,但是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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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7日,在商务部催告情况下,仍然没有作出合理解释,商务部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因公外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者予以辞退,因此作出书面决定辞退甲

B.某区县法院公务员编制的乙要求单位人事部门对其降职处分进行复核,该法院人事部门在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第80日作出了复核决定,复核期间停止了降职处分的执行

C.某检察院因为计算机人员缺乏,检察院经公开招聘,对专业能力较强的丙,聘任其作为本单位公务员编制的人员,并签订了6年的聘任合同,免除了试用期

D.某税务局的公务员丁因少量受贿接受纪律审查,自觉无颜在单位呆下去,在审查过程中,向单位请辞,单位理解其心情遂批准其辞去公职

关于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项?(A)

A.某市政府秘书长任职期间有过逾期不归5后,决定对其逾期不归行为给予记大过处分1812个月的处分,最后决定执行记大过18个月

B3000元的处分

C

D问学习

4、行政许可法(3分)

《行政许可法》第2、3、8、15、、24、、、39、46、47、48、57、69、70、75、79条。

【注意】

54分)

《行政诉讼法》第39、66条;《行政处罚法》第3、6、8、16、20、21、24、31、33、41、42(1)、46、47、49、50、519、32、82、83、87、88、89、103、104、107;《行诉解释》第88条。

行政处罚制度的基本宗旨,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委托,行政处罚的适用规则,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和实施程序规则,治安处罚的适用和处罚程序。熟悉并能够运用:分析解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合法性问题。

【预测考题】

关于国务院的决定,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BD)

A.国务院的决定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B.国务院的决定可以设定有关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政处分

C.国务院的决定可以设立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D.国务院的决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6、行政复议法(5分)

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法》第6、7、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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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法》第18、21条

《行政诉讼法》第11、37等;《行诉解释》第35条;《行政复议法》第2、10、12、13、14、15、19、23、25、26、27、30。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13、14、15、40、50、51条。

【预测考题】

A茶叶厂在某市B县收购铁观音茶叶10万斤,收购后未申报纳税。B县国税局知悉后要求A厂缴纳增值税50000余元。该厂认为其收购行为是受C厂委托,税款应由C厂缴纳,遂拒绝纳税并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决定,并将A厂收购的茶叶扣押。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ABCD

A.就B县国税局要求纳税的行为,A厂本可直接起诉 B.就市国税局扣押茶叶的行为,A厂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C.就B县国税局要求纳税的行为,A厂也可以向B

D.A

7、国家赔偿法(5分)

行政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3、4、5条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7、8第18条)

国家赔偿的方式和标准:《国家赔偿法》第条;几个问题的解释》第6条;12条

8、行政诉讼法(25分)

(1、14条、第30条第2款;39条第215条】

(2)行政诉讼管辖:13、147条和《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819条;《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3)《行政诉讼法》第38、39条《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43条);42条(关联:《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

(4)

1(2)(5)(6)、7、9、12、18、19、20、21、22、23、24、27、30、31、42、49、50、57、58、67、71、84、88、89、93条。

(5)非诉讼强制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7条(关联:《海关法》第93条、《税收征管法》第40、88条)88、89、91、93条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参与人,起诉和受理,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注意】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涉及以上业务。

【预测考题】

由于Y公司拒绝缴纳反倾销税,某海关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将该公司停靠在港口的玉米饲料扣押;此后,由于连日暴雨可能导致玉米饲料霉烂,该海关遂决定将这批饲料拍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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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公司不服海关扣押玉米饲料的行为,应当向海关所在地市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Y公司不服海关扣押玉米饲料的行为,应当向海关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海关可以自行拍卖这批玉米饲料并暂时保存所得价款 D.海关可以申请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拍卖这批玉米饲料

9、行政程序与信息公开(1分)

【预测考题】

某公司申请许可一个建设项目,行政机关认为该项目会对周围居民采光造成影响。本案,行政机关的哪种做法是错误的?C

A.行政机关告知周围居民有举行听证的权利

B20日内组织听证

CD.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商经

(一)、公司法

(二)、合伙企业法

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企业财产(性质、分割)

(三)、企业破产法:

驶。

(四)、票据法:;追索权的行使条件。

(五)、保险法:

险金的诉讼时效。

经济法

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与《食品安全法》将成为09年考查的重点。

;劳动合同(特别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争议的解决。

法理学

1.法的概念

2.法的渊源(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3.法的效力的根据、范围? 法对人的效力? 法的空间效力? 法的时间效力

4.法的价值的竞合?

5.法律推理(演绎推理 归纳推理 类比法律推理 设证法律推理)

6.法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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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原则(法律原则与行为模式)法律规则(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

8. 法的价值(秩序 自由 正义) 秩序的基本作用

法制史

1. 铸刑书与铸刑鼎《法经》)

2.晋律的主要内容和地位

3.永徽律疏与中华法系、 十恶、六杀、六赃 保辜 五刑与刑罚原则

4.宋刑统的历史地位

5.北齐的特殊司法制度及对后世的影响

6.《大清律例》

7.明清增设的司法机关

8.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9. 罗马《十二表》的制定、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物法 诉讼法)、 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国法大全》《查士丁尼法典》、、 罗马法的复兴及其意义)

10. 英美司法制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与司法审查权

1. 宪法的渊源(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 国际条约)

2.权力制约原则

3.宪法效力

4.

5.人民民主专政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

8.区司法机关)

三国法

1.

2.特别注意今年的新增考点:

特别注意:2008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和《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外资非正常搬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的问题;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限制性商业条款。

民诉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

新民事诉讼法确定的独立的程序阶段,具有下列要素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 民事诉讼法187条

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生效的判决书(例外: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判决),裁定(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调解书(违背自愿合法原则)

3、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时效:判决生效后2年内(不变期间,不中断中止延长),特殊情况下知道或应当知道3个月内(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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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理和当事人再审申请的法院:作出原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故而只能是中级、高级、最高法院。例外: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依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5、法院审查再审申请的程序:

(1)组成合议庭(没有陪审员参加),对再审申请事由进行审查

(2)审理方式:书面审理,可以调阅原审卷宗,询问当事人(其中,如果当事人是以新的证据可以推翻原审判为由申请再审,必须询问当事人。)

(3)当事人接到传唤后不配合法院询问的处理:视为撤回再审申请(类似于撤诉)

6、法院审查再审申请的结果

(1)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2)裁定申请

7、审查再审申请与执行的关系

(1)审查再审申请时,执行继续执行

(2)经过审查,法院裁定再审,需同时裁定中止执行

(3

二、再审审理程序的法院

再审的启动和再审的审理是两个不同的阶段。(a序。(b

1

(1

(2

2

(1)(基层法院)审理

(2

3,就一定适用二审程序

三、执行措施

针对不同的债务,可以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

1、对金钱债务可以采取的执行措施

(1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支付延期履行利息

(5)报告财产、限制处境、记录和公布不履行义务的信息

2.对行为义务可以采取的执行措施——一赔礼道歉为例

(1)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代执行

(2)支付延期履行金——执行罚

(3)限制出境、记录和公布不履行义务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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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注意,对上述两类债务,在进行强制执行时,如果债务人故意不履行相关债务,都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四、仲裁和诉讼关系

1、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1)仲裁协议生效的条件:书面、仲裁事项的范围、意思表示真实、约定唯一明确的仲裁委员会(复杂情况:约定适用仲裁规则,约定两个或多个仲裁委员会,约定或裁或审)

(2)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机构:法院(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约定的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约定的仲裁委员会

(3)确认顺序: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确认,由法院裁定,并同时通知仲裁机构中止仲裁;但如果仲裁机构已经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法院不得再行处理

(4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5效的案件

2.仲裁程序中的司法协助

申请人住所地(基层法院)

涉外案件:中级法院管辖

3、撤销仲裁裁决

(1、

(2

(34

(12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2

(3

(4)法院不受理不予执行申请的特殊情形:撤销申请被驳回、仲裁过程中未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

5、撤销裁决和执行、不予执行裁决竞合——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另一方申请执行;

(1)执行法院首先裁定中止执行,等待撤销案件的结果

(2)如果法院裁定撤销,则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3

刑诉

一、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情形(《刑诉法》15条)

2、在不同诉讼阶段的处理方式: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宣告无罪、终止审理

3、与相关法条之间的区别与关系

(1)酌定不起诉《刑诉法》142条(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

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无犯罪事实

《高检规则》262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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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高检规则》263条 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二

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3)撤回公诉

《高检规则》351条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

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可以要求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要求追加起诉;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

二、地域管辖

1、地区管辖的一般原则以及管辖争议的解决(《刑诉法》24、252、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

《高法解释》20 《高法解释》21(一)

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人入伍前犯罪的;(四)(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三、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1、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刑诉法》96

(1

(2;了解涉嫌

罪名;会见

(3(4

②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六机关》11条)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

质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2、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

(1)一并审判与分开审判 《法》78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

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2)二审全面审查原则的适用(《刑诉司法解释》249、250、260、261、262条)

1、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①形式: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②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内完毕,并以二次为限。 《高检规则》271条: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

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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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庭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

①形式:只能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②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内完毕,并

以二次为限。

③法院只能建议,而不能直接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高法解释》159条 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

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④公诉人发现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

五、不起诉(《刑诉法》142条)

1、不起诉的种类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刑诉法》142(1)款)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微罪不起诉)(《刑诉法》142(2

(3)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刑诉法》140(4)款)

2、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复议、复核

(1)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核(《刑诉法》144条)

(2)被害人的申诉(《刑诉法》145条)

(3)被不起诉人申诉(《刑诉法》146条)

六、自诉案件的处理

自诉案件的特点

(1)可以调解(限于前两类自诉案件)

(2许撤诉。

(3)可以反诉

(4)可分性

七、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 (174条)

八、第二审程序

1246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

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247条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

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248条 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2、上诉不加刑原则(《高法解释》257、258条)

3、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

九、死刑复核程序

1、复核后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

(2)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裁定予以核准。 原判判处被告

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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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3)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

发回重新审判。

(4)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

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5)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裁定不

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6) 数罪并罚案件,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

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7)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十、最高法院发回重审的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法院重新审判。

核准死刑,重新审判。

(2)

(3

(4

1、情形(1条)

且立即层报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

2、审查(《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3、5条)

3、处理(《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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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更详细的卷四资料请参考王朝勇的博客http://www.fafawang.com/blog/a/rain88588/index.shtml 或者参考国家司法考试信息网http://www.sikao00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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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1、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预测考题】

李女与林男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孩子判给了李。李将孩子由姓林改为姓李,林一气之下停止支付原定每半年给的3000元抚养费。李代理孩子诉请法院打赢官司时,才发现林男早有准备,已将名下的房屋过户送给了他弟弟,现既无职业又无收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现问,林将房屋赠与其弟的行为是否有效(AD)

A.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B.是无效民事行为

C.是可撤销民事行为

D.经李代理孩子行使撤销权后,林的赠与行为才无效

2、监护人的确定及争议解决办法(《民法通则》16、17条)

【预测考题】

久,李鹂与秦辉结婚。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BC)

A.王磊对王小磊有探望权

B.王磊对王小磊有监护权

C.王磊与王小磊相互之间有继承权

D.若王小磊侵害他人权益,王磊无须承担责任解析:《婚姻法》第38条第1有协助的义务。《民通意见》21

3、诉讼时效中止 (20条)

【预测考题】

2006年4月,甲的朋友乙卖给甲两件“五粮液”白酒,2006年6月甲发现2008年7月,甲乙因琐事争吵,甲遂旧事重提,到法院起诉,要求乙返还货款。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D)

A

B.重大误解,但撤销权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

C.买卖行为有效

D.买卖行为无效

甲和乙二人因合伙经营不善共同欠丙10万元,乙对丙表示无力一次偿还,希望能够分期偿还,丙同意。对此,甲并不知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丙对甲、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B.丙对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对甲债权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C.丙对甲、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都中断

D.甲在得知此事时,其对丙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BCD)

A.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时效中止

B.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适用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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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无因管理中,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应当支持

4、宣告失踪财产代管人的义务

【预测考题】

申请失踪或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本身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资格申请

4、甲自2004年开始出外打工,如今其家人拟申请宣告其失踪,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C)

A.如果甲下落不明满二年,则其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B

C.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D.如果甲被宣告失踪,则其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灭

解析:《民通意见》26

5、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合同法》第48、49条)

【预测考题】

AB同书签订合同,并加盖了A服装厂没有及时

A.A公司可以追认该合同

B.张三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C.李四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

D.B服装厂可以催告A

6

【预测考题】

方按此格式合同订约后,在履行中发生争议。运输公司认为仓对仓是指客户自己所有的仓库到所要A )

A.应以客户的理解为准

B.应以运输公司的理解为准

C.或者以客户的理解为准,或者以运输公司的理解为准

D.

朱某进超市购物,将装有首饰、现金的挎包存放于超市存包处,后领包时发现包已遗失,索赔时该超市以“存包处《存包须知》明示:无论存包者是否申明物件的价值,若遗失,每件酌情补偿5至10元”为由,只愿赔偿10元。另悉,该《存包须知》贴在存包窗口上,十分醒目,则(AC)

A.该《存包须知》属于格式条款

B.该《存包须知》并未定入合同

C.该《存包须知》为合同的一个条款,但该条款无效

D.该《存包须知》为合同的一部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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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

【预测考题】

某司考培训班与王老师签订合同。双方约定,培训班于9月1号向王老师支付出场费1万元,王老师则于当天晚上为该辅导班授课。8月30号,王老师喉咙发炎,医生诊断须立即手术,预计住院10天。辅导班欲解除合同,王老师认为,辅导班仅能中止履行,不能解除合同。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有关辅导班的救济措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 )

A.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但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B.只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C.既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又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D.或者行使不安抗辩权,或者行使合同解除权

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0.6元/公斤。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500绝。为此引起纠纷。本题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A.李四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B.李四享有不安抗辩权

C.李四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李四拒付货款构成违约

8、违约金、定金责任

【预测考题】

100合同,则应支付违约金5520万元。后甲拒绝A B)

A55万元

B

C

D

9、缔约过失责任

10、代为履行

11、新《专利法》第11、25条。

甲公司2000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些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BC)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12、著作权侵权行为

甲公司将乙在期刊上发表的文章转载到自己的网站上,并声明“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商量稿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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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若乙没有在期刊刊登该作品时附带不得转载的声明,则甲公司没有侵权

B.即使乙没有在期刊刊登该作品时不得转载的声明,甲公司也已经侵权

C.若甲公司愿意支付稿酬,则不构成侵权

D.甲公司的行为属于著作权的法定许可

13、特种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6、9、11、13、14条)

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的侵权行为 (第6条)

【预测考题】

到酒店吃饭,座椅被压塌,顾客骨折,酒店是否赔偿?

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 (第9、11条)

A B D)

A、丙可要求甲赔偿 C、丙只能要求甲赔偿

帮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 (第13、14条)

100A)

A、丙只能要求甲赔偿 BC、丙可以要求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14、合同订立的程序

【预测考题】

4月遂于4月25426日,西湖公司又电话通知东湖(D)

A.4月26

B.4月26

C.东湖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新要约

D.合同已经成立

15、离婚时的财产处理和债务清偿(《婚姻法》第17、18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13、14条)

【预测考题】

甲乙二人2007年1月结婚。请问下列选项中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的是?(A B C)

A、甲的父亲2007年2月去世,未留下遗嘱,甲继承的一套房屋

B、甲用婚前的存款在婚后炒股,赚的5万元钱

C、甲婚后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D、2007年2月,甲从部队复员,或得复员费15万元

16、其他合同

运输合同:F300、301、302、303、311、31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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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F367、371、372、374、376、379、382、391

租赁合同:F214、215、219、224、227、281、232、233、236

物权

1、不动产登记(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物权法》第19条第1款规定:“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1)更正登记的申请人。

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并且,申请人的申请,是更正登记程序启动的必要条件。

(2)更正登记的权利机关。

(3)更正登记的条件。

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更正:

1.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2.有证据证明登记却有错误

(4

二、异议登记。《物权法》第19条第2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1)异议登记的前提条件。

(2)异议登记的申请人。

(3)异议登记的失效。15

(4

三、预告登记。《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

(1)预告登记的法律效果。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2)预告登记的失效,原因有两种:

1.债券失效。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

【预测考题】

1.王老师想在北京昌平买一栋房子,遂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定金1万元,约定王老师付清全部房款后办理房屋登记手续。15天后王老师听说房价要上涨,于是办理了房屋预告登记。不久北京房价果然狂涨,乙便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丙支付全款并进行了房屋过户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D)

A.房子归丙所有,王老师可以向乙请求返还2万元。

B.房子归丙所有,王老师可以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如房子归丙所有,王老师可以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房屋上涨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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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房子归王老师所有。

[答案及解析]王老师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未经其同意,乙公司不能处分该房屋。乙公司将房屋再卖给丙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丙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王老师有权要求乙公司向自己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2.按照上题的例子,如果王老师在办理了预告登记后,又看好了另一处房产,便与乙公司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久北京房价果然狂涨,乙便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丙支付全款并进行了房屋过户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房子归丙所有,王老师可以向乙请求返还2万元。

B.房子归丙所有,王老师不能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如房子归丙所有,王老师可以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房屋上涨的差价。

D.房子归王老师所有。

到法院的支持?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案及解析] 甲公司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其次,甲公司可以根据《物权法》第19

2 【预测考题】

1.

A.陈某及于善意取得制度对手机享有所有权,张某无权索要

B.2年内要求陈某返还手机

C.陈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自己购买手机时所支付的费用(陈某从信托商店购得)

D.张某应向王某要求损害赔偿

[答案及解析]BCD。《物权法》第107条规定,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根据该规定可知,遗失物在任何情况下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权利人张某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陈某之日起2年内要求陈某返还手机。受让人陈某从具有经营资格的信托商店购得手机,因此陈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自己购买手机时所支付的费用。

2. 按照上题的例子,如王某通过手机中存储的电话号码找到张某,将手机还张某。王某对张某享有何种权利?

3. 按照第1题的例子,由于手机中存有大量的重要信息,张某比较着急,遂在当地交通广播台发布广告,声称交还手机者,可得1万元报酬。王某将手机交还,是否有权要求支付张某1万元报酬?

4. 按照第1题的例子,如王某将手机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有什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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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按照第1题的例子,如王某将手机卖给同事李某,半年后被张某发现,张某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6. 按照第1题的例子,如王某拾得手机后,当日带回家中,打算第二天交给公安机关,当天王某家发生火灾,手机被烧毁,张某是否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答案及解析]

2.《物权法》第112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王某作为拾得人,有权要求权利人张某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3. 《物权法》第112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张某发布悬赏广告,王某有权要求张某按照承诺旅行义务,即支付1万元报酬。

4. 《物权法》第110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111

5. 《物权法》第107当知道受让人李某之日起2

6. 《物权法》第111赔偿责任。

AC)

A.

B.

C.

D.

396、97、98条)

1、共同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物;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2、处分共有物以及对共有物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约定的除外。

3、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民通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预测考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5000元买了一头牛,其中甲和乙各出资2000元,丙出资1000元。某天,该牛踢伤小孩丁,需赔偿医药费8000元。因资金紧张,甲、丙主张将该牛卖掉还债,乙不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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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若三人对份额没有约定,视为等额享有。

B.甲、乙份额合计已经超过50%,有权处分该牛。

C.甲、乙、丙可以主张其赔偿责任以5000元为限额。

D.若乙不同意,则甲、乙不能出卖该牛。

4、因共同共有物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物权法》第102条)

1、外部关系。

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2、内部关系。

处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预测考题】

元,乙和丙各出资300的证据证明。

(1

(2)耕牛生病,甲牵牛去兽医站治病,花去

(3)耕牛踩坏了村民丁的庄稼,造成500

(4采用什么方式分割?

[答案及解析](1)《物权法》第1034:3:3。

(2)《物权法》第40元,乙丙各负担30元。

(3)《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的除外。耕牛踩坏了丁的庄稼造成丁500元的损失,甲、乙、丙三人对丁应承担连带债务,所以丁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当然,甲全部赔偿后,有权向乙、丙按照他们之间的份额追偿。

(4)《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农田,甲全部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可以认定甲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所以虽然三人约定不得分割,甲仍有权请求分割耕牛。《物权法》第100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因此甲与乙、丙协商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耕牛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5、不动产抵押的登记要件主义(《物权法》第187条)

不动产抵押,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但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财产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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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物权法》确立了物权变动和原因行为相分离的原则,明确规定登记是抵押权变动的要件,不是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即不登记,抵押权不成立,但是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6、动产抵押的登记对抗主义(《物权法》第188、189条)

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抵押权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2)交通运输工具;

(3)正在建造的船舶、飞行器;

(4品。

需要注意:《担保法》第42

【预测考题】

A. 转让船舶所有权

B. 设立地役权

C. 以动产设立抵押权

D. 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

70%的份额,乙享有70%BD )

A.

B.甲与丁之间的抵押有效

C.

D.丁的抵押权的效力只及于该附合物中甲的份额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抵押。

(1

(2)乙银行的抵押权何时成立?

(3)甲公司向丁银行借款,甲公司将公司设备、原材料、产品和半成品一并抵押给丁银行,抵押权何时成立》抵押权成立后,甲公司是否有权在抵押期间销售产品?

[答案及解析]

(1)《物权法》规定了物权变动和原因行为的分离原则,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效力相分离,作为物权变动原因的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生效要件即生效。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合同自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时产生效力,本题中,抵押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2)根据《物权法》第187条和第180条的规定,不动产抵押自登记之时成立,因此乙银行的抵押权自在登记机构进行登记之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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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物权法》第189条,浮动抵押权自合同成立之时起成立。甲公司将公司设备、原材料、产品和半成品一并抵押给丁银行,这种抵押是浮动抵押。丁银行的浮动抵押权自与甲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生效之日成立。浮动抵押期间,抵押人有权处分抵押财产,所以甲公司有权在抵押期间销售产品。

【预测考题】(《物权法》第230、231、236条)

张某所有的奶牛病了,张某带奶牛到兽医李某处医牛,医疗费200元,张某觉得太贵,不原意支付,李某遂将奶牛扣下,告诉张某如果10天内不交200元钱,就把奶牛卖了抵债,张某不同意,但是没有办法,只好先回家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有权扣下奶牛

B.如张某未在10日内支付医疗费,则李某可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C.张某应在2

D.

[答案及解析]A、C。根据《物权法》230、231李某有权留置奶牛。根据《物权法》第236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102个月的债10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7、抵押权

《物权法》第199列规定清偿:(1(23

【预测考题】

50但是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王某受张某欺诈,将房屋低价卖给张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很陈某归还房屋。

(1)李某是否享有抵押权?

(2)李某是否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3

[答案及解析](1)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房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李某虽然与王某签订了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但是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所以李某不享有抵押权。

(2)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有关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李某虽然与王某未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但是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因此李某与王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李某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3)《物权法》第15条确立了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的分离原则,即物权变动的效力与其原因行为的效力相分离。王某受张某欺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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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王某与张某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陈某信赖登记公示状况与张某进行交易,并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根据分离原则,王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效力相分离,王某无权以原因行为的效力瑕疵主张物权变动无效,因此王某无权要求陈某归还房屋。

8、质权

《物权法》第213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217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预测考题】王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质押。如果张某将电脑出质给李BC)

A.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答案及解析]BC。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4债务,李某有权行使质权。

某又将房子卖给钟某,遂不再过问此事,根据上述事项,回答下列问题:

)A.

B.

C.曹某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D.

二、关于曹某和孙某的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D)

A.孙某对房子是自主占有

B.孙某对房子属于善意占有

C.曹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D.孙某对房子并不享有物权

三、假设孙某确实是曹某所说的承租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B C)

A.曹某未经刘某同意转租,刘某可以解除合同

B.刘某同意转租后,刘某和曹某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C.倘若承租人孙某造成房屋损坏,曹某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若房租不能按时到帐,则刘某可以解除合同

四、对于曹某和钟某的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有(C)

A.钟某因恶意而不能得到所有权

B.钟某登记后无权要求孙某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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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曹某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

D.曹某的行为因违反法律而无效

五、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C D)

A.孙某可以因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犯而起诉钟某和曹某

B.刘某可以依据租赁合同要求孙某返还房屋

C.孙某、刘某和钟某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所有权归属

D.孙某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孙某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则异议登记失效

【案例分析】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某市吉庆三路合建了一栋10层的写字楼,双方签订了如下协议:“该写字楼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但以甲的名义办理登记,第1~56~10层由乙” 为提升写字楼价值,甲、乙公司与丁学校达成如下协议:丁在10层以上的建筑,甲、 乙公司一次性支付100记手续(以甲公司的名义)55年的租赁合同。两年后,甲公司因资金困难,向丙银行贷款5建造一座15层的高楼。

问题

l 2

4

5

6

7、何某是否有权禁止丁在校内建造一座15层的高楼?

答案:

1、丙对该写字楼享有抵押权,该楼虽属于甲乙共有,但是是以甲的名义办理登记的,丙银行因信赖其为甲公司所有而与甲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即取得该楼的抵押权。2、乙并未取得该楼的所有权,甲乙之间的协议属于其内部协议,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乙不能3、本案中,地役权人为甲公司,因为地役权登记是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丁学校办理的,4、甲公司转让该写字楼的行为须经丙银行同意或何某代为清偿贷款后才有效。《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5、何某能取得该楼的所有权,该楼以甲公司名义登记,甲公司即有权处分该楼,何某不知道甲乙之间的约定,信赖其为甲公司所有,甲公司与何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楼卖给何某后,何某即善意取得该楼的所有权。6、何某无权解除租赁合同,《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7、有权

刑法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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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预测考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下列哪种情形负刑事责任(C)

A.盗窃国家珍贵文物,情节极其严重

B.制造毒品,数量特别巨大

C.投放危险物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D.破坏航空器的关键装置,足以使航空器倾覆

【小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仅对贩卖毒品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对其他如走私、制造、运输毒品的行为,则不负刑事责任)、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以上是指8种行为而不是8种罪名。

2、管制、缓刑制度、假释制度比较

【预测考题】

A. B. 管制犯与缓刑犯、假释犯都被剥夺言论等“六大自由权”

C.

D. 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比较记忆】

管制

1、刑期:3个月以上,22、参加劳动的同工同酬;限制6

3、公安机关执行。

4

5、折抵:拘押12日。

缓刑:

1

①判处3

②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③累犯不适用缓刑

2、后果: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

3、缓刑撤销的理由,同假释的撤销理由一致:发现漏罪,犯新罪,严重违规。

假释:

条件及程度

①对象:被判处无期、有期徒刑的罪犯。

②限制:原判为有期徒刑的,执行1/2以上;无期执行10年以上;死缓减为有无期实际执行12年以上。

③实质条件: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④例外: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以上有期、无期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3、罪数

【预测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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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D)

A.明知是不应当判处死刑的人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是徇私枉法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B.一般公民以威胁方法指使司法工作人员作虚假勘验笔录、虚假检查笔录,司法工作人员因此而徇私枉法的,司法工作人员构成徇私枉法罪,一般公民构成妨害作证罪

C.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而私放在押人员的,构成受贿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实行数罪并罚

D.司法工作人员犯徇私枉法等罪后,明知对方的财物是自己违法的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而收受该财物的,构成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当数罪并罚

关于多行为的竞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B C D)。

A盗窃罪的预备行为,在行为人着手后不再评价。

B定故意杀人罪。

C

D行为,不再评价,只定故意杀人罪。

【解析】

A选项重罪吸收轻罪;C

【小结】

罪吸收轻罪。

4

【预测考题】

C)

A、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B、协助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罪

C、唆使肇事者逃逸行为 D、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解析】法律明确规定的以教唆的方法实行的犯罪不能当作教唆犯。因《刑法》已将其规定为独犯罪的区别:教唆犯仅仅是起意犯,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则是将具体的实施某种犯罪的方法、技巧传授给他人,至于是否有唆使他人去实施犯罪的目的在所不问。再者,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有其独立的罪名与法定刑。

5、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预测考题】

关于犯罪中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甲将方某非法关押3天后,心生怜悯,便将其释放。甲成立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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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乙欲杀死钱某,致其重伤后,心生怜悯,便开车送其到医院。后由于医生重大过失,致钱某死亡。乙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C.丙入室盗窃朋友金某的名贵手表,正在寻找时,忽然看到金某和自己的一张合影,顿生愧疚,便放弃盗窃。实际上,金某早已将该手表送与他人了。丙成立犯罪未遂

D.丁欲强奸老同学刘某,刘某手持剪刀:“你如果乱来,我就死给你看!”丁见状离去。丁成立犯罪中止

甲看到女邻居乙孤身一人在家,便入室抢劫,使用暴力致乙轻微伤,却发现乙家家徒四壁,乙说:“我只有5元钱,你要不要?”甲很泄气,根本看不上这点钱,但看到乙颇有姿色,便要求发生性行为,乙表面答应说:“你先回你家,我随后就到你家去”。甲很高兴,并送给乙100元。后甲在家中久等不到乙,返回乙家发现乙不在家,原来乙出门用100元买了张手机充值卡,然后打电话报警了。后警察将甲抓获。甲的行为构成( AC )

A.抢劫罪未遂 B.抢劫罪中止

C.强奸罪中止 D.强奸罪未遂

【小结】犯罪中止有两种形式:12

关于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强奸罪未遂

B.

C.

D.丁指使6

(AC)

A.获

B.4000元),产生

C.甲的女儿乙(9)岁睡在床上,甲以为是仇人(前妻丙)而持刀杀之,共砍9刀。听到是女儿的喊

D.张某系李某雇佣的保姆。某日,张某承李家无人时,盗窃李家人民币现金179万元及价值4327元的金首饰,后将钱物藏匿于其所睡的沙发床下,准备一有机会就带回家中

AB )

A.甲在超市盗窃,保安乙通过摄像头密切监视甲的一举一动,等到甲将一块手表装进口袋要出门时,乙在门口将其拦住。甲构成盗窃罪未遂

B.乙打电话敲诈勒索孙某,让孙某将1万元放到预定地点。孙某报警,警察埋伏在预定地点,乙刚拿到钱就被抓获。乙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

C.丙以为寺庙的香灰可以毒死人,便给张某的饭菜里投放香灰,欲毒死张某,张某没有死亡。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D.贾某坐在车里,丁欲杀死贾某,便向车窗开枪射击,由于车窗玻璃是防弹玻璃,贾某毫发未损。丁属于手段不能犯,做无罪处理

【小结】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可存在于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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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

6、单位犯罪

【预测考题】

下列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有( ABC )

A.甲乙成立一家公司专门组织传销活动

B.甲乙成立一家公司后,由于惨淡经营,便以销售伪劣产品为主业

C.某公司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实施保险诈骗,所得收入归自己所有

D.某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从事洗钱活动,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

A.外国公司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适用我国单位犯罪的规定

B.体成员均分。该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属于单位犯罪

C.

D.【小结】关于单位犯罪应明确其法定性,并非一切犯罪都可以由单位构成。

【分则】

7、交通肇事罪

【预测考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根据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罪共犯仅限于上述人员唆使肇事者逃逸行为。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为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此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不可与交通肇事罪共犯混淆,并且设有两个限制性规定。

8、妨害清算罪

【预测考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CD)

A.某国有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作虚伪记载,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构成妨害清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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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某私营公司在进行清算时,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构成妨害清算罪

C.某国有公司通过隐匿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构成虚假破产罪

D.某私营公司通过承担虚构的债务,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构成虚假破产罪

9、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预测考题】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 )

A.甲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销售金额有6万元。甲触犯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择一重罪论处

B.乙销售假冒的“苹果”电脑,销售金额有50万元。的商品罪,择一重罪论处

C.罪,择一重罪论处

D.害公共安全罪,择一重罪论处

10、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预测考题】

下列情形,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有( )

A.B.乙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C.丙使用虚假的身份证骗领信用卡

D.丁出售伪造的信用卡

11、洗钱罪

【预测考题】

ABCD )

A.

B.乙明知是受贿罪所得财产,协助将该财产转换为现金

C.

D.丁明知是保险诈骗罪所得资金,协助将该资金汇往境外

12、保险诈骗罪

(1)

(2) 犯罪构成。制造保险事故是预备,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要求是着手,得到赔偿时既遂。

【预测考题】

某公司为了骗取保险金,故意放火烧毁公司大楼,然后委托财产评估师王某(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评估,王某由于收受了该公司的贿赂,明知该公司在实施诈骗,仍为其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该公司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又请求保险公司的职员贾某(非国家工作人员)提供方便,贾某予以配合一起骗保。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D )

A.该公司触犯了放火罪、保险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B.王某触犯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

C.贾某触犯了职务侵占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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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该公司、王某、贾某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13、故意杀人罪

【预测考题】

下列情形,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的有(ABCD )

A.甲在聚众斗殴时过失致人死亡

B.警察乙在刑讯逼供田某时过失致其死亡

C.丙参与聚众“打砸抢”时过失致人死亡

D.狱警丁虐待罪犯时过失致其死亡

14、暴力干涉婚姻罪

【预测考题】

下列选项属于结果加重犯的有( AC )

A.拐卖妇女罪致人死亡 B.

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人死亡 D.

15、非法拘禁罪

【预测考题】

下列情形,以非法拘禁罪论处的有(AC

A.

B.乙为了向田某索要工资550

C.D.丁伪造一份欠条,记载:万元”10万元,余某不答应。

16、绑架罪

【预测考题】

下列情形中,并符合“杀害被绑架人”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应处死刑的有( AB )

A.

B.甲欲绑架乙,在绑架时,乙反抗,甲为了制服乙将乙杀死

C.“你杀了他,我给你10万元”。甲便杀了乙

D.甲以杀人故意杀害了乙,然后向乙的妻子谎称:“我绑架了乙,如果不给10万元,我就杀了他!”

17、拐卖妇女儿童罪

【预测考题】

关于拐卖妇女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

A.拐卖妇女过程中,故意伤害妇女,只成立拐卖妇女罪,对伤害行为加重处罚

B.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故意伤害妇女,成立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C.甲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长期非法拘禁妇女,后又感觉这样做也没意思,便按照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甲不追究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刑事责任,但应追究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

D.乙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嫌妇女容貌丑陋,又将妇女出卖给他人。对乙按照拐卖妇女罪论处

【预测考题】

汪某以给亲戚抱养为由,从某医院的一位产妇手中将一女婴抱走,并支付了500元的营养费,后汪某经他人联系,欲以2万元的价格将女婴卖给秦某夫妇抚养。当汪某抱着女婴与来接女婴的买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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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汪某成立拐骗儿童罪(既遂)

B.汪某成立拐卖儿童罪(未遂)

C.汪某成立拐卖儿童罪(既遂)

D.汪某的行为属于帮助他人收养孩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预测考题】

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BC)

A.甲与乙合谋,将乙“卖给”丙为妻,取得财物后甲乙相继逃走。甲、乙构成诈骗罪,丙成立收买被拐卖的的妇女罪(未遂)

B.甲拐卖儿童十余人,后发现一儿童组织其他儿童逃跑,甲为了防止再次出现逃跑事件,索性杀死了该儿童。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属于加重处罚情节

C.

D.甲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由于该妇女一直反抗,

18、抢劫罪

【预测考题】

关于第269 A.抢劫罪未遂

B.乙入室窃得电视机,在离现场构成抢劫罪

C.罪论处

D.丁入室窃得500

【预测考题】

,说法正确的有( A

A.甲为了抢劫田某,先将田某杀死,然后取财。甲构成抢劫罪,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B.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C.丙在抢劫了夏某后,为了灭口杀死夏某。丙构成抢劫罪,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D.丁在抢劫了徐某后,徐某追捕,丁为了抗拒抓捕,将徐某杀死。丁构成抢劫罪,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预测考题】

下列哪些应以抢劫罪定罪?(ABC)

A.驾驶车辆,逼挤、撞击他人以排除反抗,夺取财物

B.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拉硬拽劫取财物

C.明知驾驶车辆夺取财物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仍强行夺取并造成财物持有人重伤

D.驾驶车辆,逼挤、撞击他人以排除反抗,夺取枪支

19、抢夺罪

【预测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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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抢夺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BD )

A.甲在靴子里面藏了一把匕首,打算上街弄点钱,看到一位拎包的妇女宁某,便从靴子里面拿出匕首,对宁某说:“看清楚了,这是一把刀”,宁某见状,无奈把包递给了甲。甲属于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论处

B.乘客赵某下了出租车,正要走到车后去取行李,司机乙便趁机迅速将车开跑。乙构成抢夺罪

C.由于刑法只规定了抢夺、盗窃国有档案罪,没有规定抢劫国有档案罪,所以抢劫国有档案的,可以定抢夺国有档案罪

老板徐某刚下车没走几步,其司机丙便趁机开着车逃跑,将车据为己有。丙构成抢夺罪

D.丁以杀人的意图携带凶器杀死仇人田某,又迅速拿走田某钱包。丁属于携带凶器抢夺,应以抢劫罪论处

20、诈骗罪

【预测考题】

甲将一张伪造的现金支票(票面金额5金支票,但由于某种原因(与领导有矛盾)5列说法正确的是:(C)

A.甲构成票据诈骗罪(既遂)(片面共犯)

B.甲构成票据诈骗罪(未遂)

C.甲构成票据诈骗罪(未遂)

D.甲构成票据诈骗罪(既遂)

内的人民币1.9(B)

A.盗窃罪 B.诈骗罪C.职务侵占罪 D.

领回车辆。甲在该饭店吃饭时拾得他人遗落的停车单,便持该停车单向服务员索取该车钥匙,服务 C )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甲冒充交警,骗取司机王某元。乙冒充税务执法人员,骗取个体户李某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CD )

A.对甲乙均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B.对甲乙均以诈骗罪论处

C.对甲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D.对乙以诈骗罪论处

21、招摇撞骗罪

注意: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

1.骗取的财物特别巨大,定诈骗罪,不定招摇撞骗罪(因为招摇撞骗最高刑十年,诈骗最高无期徒刑)。

2.必须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构成本罪,因此,冒充联防队员去抓赌和冒充警察去抓赌定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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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冒充警察的定招摇撞骗罪;冒充联防队员定敲诈勒索罪。

22、盗窃与侵占

【预测考题】

关于盗窃罪和侵占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D )

A.王某不在家,邮递员给王某家门外的信箱投进一包裹。甲看到后,拿走该包裹。甲构成盗窃罪

B.李某继承祖上的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工乙发现地板下里有个金条,对此李某毫不知情。乙便据为己有。乙构成侵占罪

C.胡某汽车坏在路上,便下车去找修理师傅。丙路过此地,发现一辆汽车,没有上锁,便以为是遗忘物,将车开走。丙构成侵占罪

D.罪

23、赌博罪

【预测考题】

关于赌博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 )

A.

B.该娱乐中心向顾客收取每小时50

C.D.均构成赌博罪

24、伪证罪,(

【预测考题】

AC )

A.

B.

C.

D.辩护人丙教唆证人作伪证,以伪证罪的教唆犯论处

25、贪污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1、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立法司法军事行政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2、在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3、从国家机关、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被委派之前有没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考虑。4、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并不是随时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在受乡镇政府委托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才是国家工作人员)

区分:与盗窃罪的区别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利用工作便利的,成立盗窃罪。

注意: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物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构成贪污罪。

【预测考题】

下列案件构成贪污罪的是:(ABD)

A.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万元归自己所有

B.国家工作人员丙出差后报销差旅费时,利用出差时购买的有关单据,多报出差费骗取了公款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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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甲单位征用土地的过程中,土地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乙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民丙相勾结,由丙多报土地上的庄稼数,乙加盖土地管理局的印章予以证实,进而从甲单位多领补偿款2万元。乙丙成立贪污罪的共犯

D.国有公司出纳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非法占有,使所占用的公款难以反映在单位财务账目上,而没有归还行为的

26、受贿罪

注意:1.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全面满足要求,正在努力或承诺、许诺为他人谋利。

2.关系人受贿。

【预测考题】

下列行为成立受贿罪的有( ABCD )

A.50万)卖给地产商孙某,售价500万

B.不上班,但领取薪酬

C.王某要向反贪局长丙行贿,丙指示:

D.丁收受贿赂100万,然后又将这100

27、徇私枉法罪

【预测考题】

ABCD

A.B.

C.

D.数罪并罚

【预测考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D)

A.应从一重罪论处

B.一般公民以威胁方法指使司法工作人员作虚假勘验笔录、虚假检查笔录,司法工作人员因此而徇私枉法的,司法工作人员构成徇私枉法罪,一般公民构成妨害作证罪

C.

D.司法工作人员犯徇私枉法等罪后,明知对方的财物是自己违法的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而收受该财物时,构成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当数罪并罚。

【案例分析】

甲对乙的财富垂涎已久。一天,甲对17岁的丙说:“乙欠我一万元钱始终不还,把他的儿子丁弄来,逼他还债。事成后给你1000元辛苦费。”丙把丁骗到甲的家中,丁极力反抗,甲用铁棍将丁的胳膊打伤,因流血过多昏迷过去,乘机绑住丁的手脚。甲让丙给乙打电话,立即送来10万元钱,否则你儿子丁就没命了。丙出去打电话。丙在去打电话的途中,也感到十分害怕。没有给乙打电话就偷偷的回家了。甲见丁仍然流血不止,深度昏迷,感到十分害怕。就把丁送进了附近的医院,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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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住院手续。甲乘车逃走了。甲告诉丙不要和任何人说此事。丙给乙打电话说:“请你今天中午给我送来2万元钱,否则你就再也见不到你儿子了。”在乙给丙钱时,丙被抓捕。公安部门发出通缉令抓捕甲,甲自首。丁终因伤势过重截去右臂

问题: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甲的刑事责任:

(1)甲构成绑架罪。

(2)处罚:因为没有发出勒赎通知,构成绑架罪的中止,造成丁重伤,应当减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丙的刑事责任:

(1者减轻处罚。

(2

(3)丙以以上两罪数罪并罚,丙犯罪时不满18

【预测考题】

甲欲强奸在偏僻的小路上行走的乙(女,28)好编造事实说自己“有性病”。甲于是只好说:远处的丙(12

问题:

1

A.抢劫罪 B. C.

2,甲的强奸行为( ) A. B.成立强奸罪未遂

C. D.

3、对与丙有关的行为的分析,正确的是( )

A. B.丙不够成犯罪

C.甲是间接正犯,应对丙实施的行为负责

D.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依照刑法第29条的规定,应从重处罚

4、关于丁抢劫乙财物这一行为的判断,正确的是()

A.丁是抢劫罪的帮助犯 B.丁是抢劫罪的共同实行犯

C.丁应当对乙重伤的结果负责 D.丁构成抢劫罪既遂,但不应当对重伤结果负责 5对丁将乙送到医院的行为的讨论,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

A .属于犯罪中止 B.只具有悔罪表现

C.属于自动投案 D.不影响抢劫罪既遂的成立

【解析】

1.AD 为抢劫财物而故意伤害他人的,伤害行为不需要单独评价。甲要求丙帮助自己,有于丙未满14周岁,所以甲属于抢劫罪的间接正犯,而不是教唆犯

2.CD 甲基于自己的意思而停止犯罪,属于中止行为。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3.BC 甲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危害行为,属于间接正犯,不是教唆犯,不能适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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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29条关于教唆犯处罚的规定

4.BD 承继的共犯是指先行为人已经实施一部分实行行为,后行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参与实行或者提供帮助的情形。丁路过现场,明知甲要抢劫乙的财物,而与甲一起将乙的钱包拿走即属于承继的共犯。丁虽然与甲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但是其不需要对乙的重伤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只有甲对乙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承继的共犯属于共同实行犯,而不是帮助犯

5.BD 犯罪中止成立与故意犯罪过程中。犯罪既遂以后,即使有悔罪表现的,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28、《刑法修正案七》带来的新变化

1、第151条 增加了罪名“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罪”

物、物品的,也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2、第181条 内幕交易罪的信息范围扩大

3、第201条 偷税罪 4、第224条 增加新罪名“组织、领导传销罪”

导的普通传销人员,则不追究刑事责任

5、第225条 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增加,

6、 第239条 绑架罪

7、第253条

8、第262条 ”

9、第285条

10、第312条 可以成立该罪

11、第337条

12、第375条

13、第388条 受贿犯罪增加罪名

增加“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受贿罪”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离职的

14、第395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大幅加重该罪刑罚,最高刑提高至十年。

【案例分析】

【预测考题】

A隐瞒骗取保险金的意图,指使B杀死被保险人C。B开枪向C射击,一枪打死了C,也打死了C身边的D。A整理好C的死亡材料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的主管E(国家工作人员)在审理理赔材料时发现了A 杀人的犯罪事实,便要报案,A急忙向E行贿5万元,并请求E在理赔时予以配合。E便没有揭发,并将A 的理赔材料进行“完善”,然后指使手下F予以赔付,F不知情便予以赔付。A共骗取保险金50万元,并将其存入自己的账户,并用这50万元准备炒股,证券公司职员G发现这50万元是保险诈骗所得,但仍为A转换成了股票。后G因为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捕,主动供述了自己为A将50万元保险诈骗所得办理成股票的事实。公安机关逮捕了A,A承认自己骗取保险金的事实,同时也供述了E的共犯行为;等到公安机关再次审讯,A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教唆B杀人的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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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A和B的杀人行为该如何处理?

A和E得骗取保险金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G为A办理股票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G后来的表现是否构成自首?

A后来的表现是否构成自首或立功?

答案:(1)A和B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A是教唆犯,B是实行犯。虽然B有打击错误,但是根据法定符合说,B成立故意杀人罪即遂,A也成立故意杀人罪即遂。

A和B不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因为B不知道A要实施保险诈骗

(2)A和E既触犯了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也触动了贪污罪的共同犯罪。由于E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因此对A和E以贪污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A还构成行贿罪,E还构成受贿罪,与贪污罪应并罚。

(3)G为A办理股票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4)G主动供述自己洗钱罪的事实,构成特别自首。

(5)A承认自己保险诈骗的事实,及供述E罪事实构成特别自首,协助抓捕B构成重大立功。

【预测考题】

A欲拐卖妇女B,将B控制到手后,CA将卖出去。C出门负责找买主,A负责看押B。A看到B,C一直未等到,便给B的父亲D打电话:”DA便出门去银行取款,随后,C带回买主E,CBE将B带回家后,担心BB释放。

A、C、E

答案:(1)A和CC构成承继的共犯。

(2)A

(3)EE主动释放B,可以不追究其E以使用假币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

【预测考题】

A和B经常共同抢劫杀人。某日,两人将一对母女围堵在一条胡同里。A劫持住女儿C,要求母亲D给钱,否则杀了C。B在胡同一头望风,对A喊:“抓紧时间,有人来了!”A便一刀杀了C,并抢来D的钱包。2张信用卡和D的身份证。在分赃时,其中一张信用卡没设密码,分给A;另一张信用卡设有密码,分给B。后来,A欺骗E说:“这是我们骗来的信用卡,你帮我们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我分给你钱”,E答应照办,取出一万元。后来,B来到银行,出示D的身份证,请求挂失一张信用卡,然后骗领补办一张新的信用卡,同时请求银行职员将原卡中的资金一万元打入新的卡中,银行职员不知情而照办。

问题:请根据所学刑法理论,分析A、B、E的刑事责任。

答案:(1)A和B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两人对C的死亡都要承担责任。A不构成绑架罪,因为CD在现场具有紧密性,可以作为整体对待。

(2)A、E另外还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盗窃数额为一万元。

(3)B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择一重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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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遵循常规应该60分左右。具体重要必考点罗列法条如下:

1、行政法基础知识(8分)

2、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3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9、13、16条。

【预测考题】

下列有关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的说法,错误的是哪些选项?(BCD)

A.所有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都必须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事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

B

C调机构

D

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

B

C院批准

D

A

BC.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以设立直属机构

D

【注意】1.国务院行政机构不得干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

2.省级境内的边界争议,由争议双方政府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将各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3、公务员法(3分)

《公务员法》第58、59、68、69、81、90、95、97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10、12、13、36、38条。

【预测考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判断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BCD)

A.商务部公务员甲2007年2月1日因公出国到法国,本来单位公派出国的时间为半年,但是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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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7日,在商务部催告情况下,仍然没有作出合理解释,商务部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因公外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者予以辞退,因此作出书面决定辞退甲

B.某区县法院公务员编制的乙要求单位人事部门对其降职处分进行复核,该法院人事部门在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第80日作出了复核决定,复核期间停止了降职处分的执行

C.某检察院因为计算机人员缺乏,检察院经公开招聘,对专业能力较强的丙,聘任其作为本单位公务员编制的人员,并签订了6年的聘任合同,免除了试用期

D.某税务局的公务员丁因少量受贿接受纪律审查,自觉无颜在单位呆下去,在审查过程中,向单位请辞,单位理解其心情遂批准其辞去公职

关于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项?(A)

A.某市政府秘书长任职期间有过逾期不归5后,决定对其逾期不归行为给予记大过处分1812个月的处分,最后决定执行记大过18个月

B3000元的处分

C

D问学习

4、行政许可法(3分)

《行政许可法》第2、3、8、15、、24、、、39、46、47、48、57、69、70、75、79条。

【注意】

54分)

《行政诉讼法》第39、66条;《行政处罚法》第3、6、8、16、20、21、24、31、33、41、42(1)、46、47、49、50、519、32、82、83、87、88、89、103、104、107;《行诉解释》第88条。

行政处罚制度的基本宗旨,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委托,行政处罚的适用规则,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和实施程序规则,治安处罚的适用和处罚程序。熟悉并能够运用:分析解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合法性问题。

【预测考题】

关于国务院的决定,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BD)

A.国务院的决定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B.国务院的决定可以设定有关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政处分

C.国务院的决定可以设立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D.国务院的决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6、行政复议法(5分)

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法》第6、7、8条

本资料由王朝勇老师提供,祝学员一试中的,金榜题名!

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法》第18、21条

《行政诉讼法》第11、37等;《行诉解释》第35条;《行政复议法》第2、10、12、13、14、15、19、23、25、26、27、30。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13、14、15、40、50、51条。

【预测考题】

A茶叶厂在某市B县收购铁观音茶叶10万斤,收购后未申报纳税。B县国税局知悉后要求A厂缴纳增值税50000余元。该厂认为其收购行为是受C厂委托,税款应由C厂缴纳,遂拒绝纳税并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决定,并将A厂收购的茶叶扣押。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ABCD

A.就B县国税局要求纳税的行为,A厂本可直接起诉 B.就市国税局扣押茶叶的行为,A厂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C.就B县国税局要求纳税的行为,A厂也可以向B

D.A

7、国家赔偿法(5分)

行政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3、4、5条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7、8第18条)

国家赔偿的方式和标准:《国家赔偿法》第条;几个问题的解释》第6条;12条

8、行政诉讼法(25分)

(1、14条、第30条第2款;39条第215条】

(2)行政诉讼管辖:13、147条和《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819条;《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3)《行政诉讼法》第38、39条《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43条);42条(关联:《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

(4)

1(2)(5)(6)、7、9、12、18、19、20、21、22、23、24、27、30、31、42、49、50、57、58、67、71、84、88、89、93条。

(5)非诉讼强制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7条(关联:《海关法》第93条、《税收征管法》第40、88条)88、89、91、93条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参与人,起诉和受理,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注意】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涉及以上业务。

【预测考题】

由于Y公司拒绝缴纳反倾销税,某海关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将该公司停靠在港口的玉米饲料扣押;此后,由于连日暴雨可能导致玉米饲料霉烂,该海关遂决定将这批饲料拍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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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公司不服海关扣押玉米饲料的行为,应当向海关所在地市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Y公司不服海关扣押玉米饲料的行为,应当向海关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海关可以自行拍卖这批玉米饲料并暂时保存所得价款 D.海关可以申请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拍卖这批玉米饲料

9、行政程序与信息公开(1分)

【预测考题】

某公司申请许可一个建设项目,行政机关认为该项目会对周围居民采光造成影响。本案,行政机关的哪种做法是错误的?C

A.行政机关告知周围居民有举行听证的权利

B20日内组织听证

CD.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商经

(一)、公司法

(二)、合伙企业法

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企业财产(性质、分割)

(三)、企业破产法:

驶。

(四)、票据法:;追索权的行使条件。

(五)、保险法:

险金的诉讼时效。

经济法

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与《食品安全法》将成为09年考查的重点。

;劳动合同(特别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争议的解决。

法理学

1.法的概念

2.法的渊源(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3.法的效力的根据、范围? 法对人的效力? 法的空间效力? 法的时间效力

4.法的价值的竞合?

5.法律推理(演绎推理 归纳推理 类比法律推理 设证法律推理)

6.法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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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原则(法律原则与行为模式)法律规则(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

8. 法的价值(秩序 自由 正义) 秩序的基本作用

法制史

1. 铸刑书与铸刑鼎《法经》)

2.晋律的主要内容和地位

3.永徽律疏与中华法系、 十恶、六杀、六赃 保辜 五刑与刑罚原则

4.宋刑统的历史地位

5.北齐的特殊司法制度及对后世的影响

6.《大清律例》

7.明清增设的司法机关

8.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9. 罗马《十二表》的制定、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物法 诉讼法)、 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国法大全》《查士丁尼法典》、、 罗马法的复兴及其意义)

10. 英美司法制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与司法审查权

1. 宪法的渊源(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 国际条约)

2.权力制约原则

3.宪法效力

4.

5.人民民主专政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

8.区司法机关)

三国法

1.

2.特别注意今年的新增考点:

特别注意:2008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和《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外资非正常搬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的问题;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限制性商业条款。

民诉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

新民事诉讼法确定的独立的程序阶段,具有下列要素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 民事诉讼法187条

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生效的判决书(例外: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判决),裁定(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调解书(违背自愿合法原则)

3、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时效:判决生效后2年内(不变期间,不中断中止延长),特殊情况下知道或应当知道3个月内(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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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理和当事人再审申请的法院:作出原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故而只能是中级、高级、最高法院。例外: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依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5、法院审查再审申请的程序:

(1)组成合议庭(没有陪审员参加),对再审申请事由进行审查

(2)审理方式:书面审理,可以调阅原审卷宗,询问当事人(其中,如果当事人是以新的证据可以推翻原审判为由申请再审,必须询问当事人。)

(3)当事人接到传唤后不配合法院询问的处理:视为撤回再审申请(类似于撤诉)

6、法院审查再审申请的结果

(1)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2)裁定申请

7、审查再审申请与执行的关系

(1)审查再审申请时,执行继续执行

(2)经过审查,法院裁定再审,需同时裁定中止执行

(3

二、再审审理程序的法院

再审的启动和再审的审理是两个不同的阶段。(a序。(b

1

(1

(2

2

(1)(基层法院)审理

(2

3,就一定适用二审程序

三、执行措施

针对不同的债务,可以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

1、对金钱债务可以采取的执行措施

(1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支付延期履行利息

(5)报告财产、限制处境、记录和公布不履行义务的信息

2.对行为义务可以采取的执行措施——一赔礼道歉为例

(1)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代执行

(2)支付延期履行金——执行罚

(3)限制出境、记录和公布不履行义务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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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注意,对上述两类债务,在进行强制执行时,如果债务人故意不履行相关债务,都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四、仲裁和诉讼关系

1、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1)仲裁协议生效的条件:书面、仲裁事项的范围、意思表示真实、约定唯一明确的仲裁委员会(复杂情况:约定适用仲裁规则,约定两个或多个仲裁委员会,约定或裁或审)

(2)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机构:法院(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约定的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约定的仲裁委员会

(3)确认顺序: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确认,由法院裁定,并同时通知仲裁机构中止仲裁;但如果仲裁机构已经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法院不得再行处理

(4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5效的案件

2.仲裁程序中的司法协助

申请人住所地(基层法院)

涉外案件:中级法院管辖

3、撤销仲裁裁决

(1、

(2

(34

(12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2

(3

(4)法院不受理不予执行申请的特殊情形:撤销申请被驳回、仲裁过程中未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

5、撤销裁决和执行、不予执行裁决竞合——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另一方申请执行;

(1)执行法院首先裁定中止执行,等待撤销案件的结果

(2)如果法院裁定撤销,则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3

刑诉

一、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情形(《刑诉法》15条)

2、在不同诉讼阶段的处理方式: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宣告无罪、终止审理

3、与相关法条之间的区别与关系

(1)酌定不起诉《刑诉法》142条(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

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无犯罪事实

《高检规则》262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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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高检规则》263条 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二

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3)撤回公诉

《高检规则》351条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

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可以要求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要求追加起诉;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

二、地域管辖

1、地区管辖的一般原则以及管辖争议的解决(《刑诉法》24、252、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

《高法解释》20 《高法解释》21(一)

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人入伍前犯罪的;(四)(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三、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1、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刑诉法》96

(1

(2;了解涉嫌

罪名;会见

(3(4

②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六机关》11条)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

质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2、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

(1)一并审判与分开审判 《法》78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

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2)二审全面审查原则的适用(《刑诉司法解释》249、250、260、261、262条)

1、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①形式: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②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内完毕,并以二次为限。 《高检规则》271条: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

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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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庭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

①形式:只能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②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内完毕,并

以二次为限。

③法院只能建议,而不能直接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高法解释》159条 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

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④公诉人发现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

五、不起诉(《刑诉法》142条)

1、不起诉的种类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刑诉法》142(1)款)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微罪不起诉)(《刑诉法》142(2

(3)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刑诉法》140(4)款)

2、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复议、复核

(1)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核(《刑诉法》144条)

(2)被害人的申诉(《刑诉法》145条)

(3)被不起诉人申诉(《刑诉法》146条)

六、自诉案件的处理

自诉案件的特点

(1)可以调解(限于前两类自诉案件)

(2许撤诉。

(3)可以反诉

(4)可分性

七、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 (174条)

八、第二审程序

1246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

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247条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

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248条 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2、上诉不加刑原则(《高法解释》257、258条)

3、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

九、死刑复核程序

1、复核后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

(2)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裁定予以核准。 原判判处被告

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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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3)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

发回重新审判。

(4)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

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5)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裁定不

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6) 数罪并罚案件,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

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7)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十、最高法院发回重审的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法院重新审判。

核准死刑,重新审判。

(2)

(3

(4

1、情形(1条)

且立即层报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

2、审查(《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3、5条)

3、处理(《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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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更详细的卷四资料请参考王朝勇的博客http://www.fafawang.com/blog/a/rain88588/index.shtml 或者参考国家司法考试信息网http://www.sikao00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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