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分级管理制度
一、 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编制依据
1、《焦化安全规程》。
2、《安全监察条例》。
3、国家及焦化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于xxxxxxxxxx有限公司
四、管理制度细则
1、总则
(1) 为了排查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公司安全监察局《公司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制度(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制度(试行)》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般隐患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计划、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总经理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焦化厂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按分级监控要求及时向公司安全处门、生产技术部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3)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
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4)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
4.1.5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宁严勿宽,责任到人,加大追究的原则。
2、 隐患治理责任制
(1)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2)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3)公司焦化厂厂长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组织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评审,通过评审对排查出的隐患按A、B、C三级进行分级。
(4)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协助总经理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
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5)公司各部门、焦化厂各车间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协助厂长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6)公司安全处处长对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公司安全处门分管副处长,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事故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事故隐患整改台账。
(7)公司各业务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责任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8)各车间主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车间(本项目、下同)事故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9)车间、含施工单位的班组长(跟班副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车间、公司调度室以及公司安全处汇报。
(10)车间、施工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事故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车间带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事故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3、 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
(1) 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定期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2) 按事故隐患危害程度、治理难度分为三级,分别是A级、B级 、C级。 A级属焦化厂自身一时难以处理,需要(集团)公司或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帮助或协调处理的;B级为焦化厂自身能处理的;C级为车间、班组能及时或现场处理的。
(3) A级隐患是指危害严重,可能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或者
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治理难度大,需由能发公司或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帮助或协调处理的隐患。
(4) 公司安全处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公司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
(5) 公司安全处、工程部负责协调、跟踪、督查B级隐患整改治理情况、解决B级隐患整改情况。
4、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1) 公司业务部门、安全处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 公司安全处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级别、危害程度、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
(3) 各车间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所排查出来的当月的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处提交书面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要将上季度重大隐患的整改
情况,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处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安全处进行汇总,编制成册,向公司总经理、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司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要经总经理(厂长)签字。报告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
5、 责任追究
(1)公司定期、不定期的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仍继续生产作业的车间,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公司下发的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公司安全处设立举报电话(0315-xxxxxxxxxx),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2)公司每季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管理规范的车间,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对事故隐患举报有功人员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
(3)对事故隐患排查不细、治理不力、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资料管理混乱的单位(部门、车间),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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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分级管理制度
一、 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编制依据
1、《焦化安全规程》。
2、《安全监察条例》。
3、国家及焦化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于xxxxxxxxxx有限公司
四、管理制度细则
1、总则
(1) 为了排查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公司安全监察局《公司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制度(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制度(试行)》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般隐患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计划、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总经理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焦化厂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按分级监控要求及时向公司安全处门、生产技术部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3)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
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4)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
4.1.5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宁严勿宽,责任到人,加大追究的原则。
2、 隐患治理责任制
(1)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2)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3)公司焦化厂厂长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组织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评审,通过评审对排查出的隐患按A、B、C三级进行分级。
(4)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协助总经理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
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5)公司各部门、焦化厂各车间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协助厂长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6)公司安全处处长对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公司安全处门分管副处长,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事故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事故隐患整改台账。
(7)公司各业务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责任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8)各车间主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车间(本项目、下同)事故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9)车间、含施工单位的班组长(跟班副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车间、公司调度室以及公司安全处汇报。
(10)车间、施工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事故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车间带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事故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3、 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
(1) 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定期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2) 按事故隐患危害程度、治理难度分为三级,分别是A级、B级 、C级。 A级属焦化厂自身一时难以处理,需要(集团)公司或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帮助或协调处理的;B级为焦化厂自身能处理的;C级为车间、班组能及时或现场处理的。
(3) A级隐患是指危害严重,可能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或者
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治理难度大,需由能发公司或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帮助或协调处理的隐患。
(4) 公司安全处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公司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
(5) 公司安全处、工程部负责协调、跟踪、督查B级隐患整改治理情况、解决B级隐患整改情况。
4、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1) 公司业务部门、安全处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 公司安全处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级别、危害程度、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
(3) 各车间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所排查出来的当月的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处提交书面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要将上季度重大隐患的整改
情况,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处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安全处进行汇总,编制成册,向公司总经理、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司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要经总经理(厂长)签字。报告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
5、 责任追究
(1)公司定期、不定期的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仍继续生产作业的车间,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公司下发的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公司安全处设立举报电话(0315-xxxxxxxxxx),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2)公司每季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管理规范的车间,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对事故隐患举报有功人员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
(3)对事故隐患排查不细、治理不力、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资料管理混乱的单位(部门、车间),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