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保守国家秘密法将改变只定密不解密现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30日 08:24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崔丽 王亦君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保密法对于定密程序、解密制度和保密期限等都作出明确规定,破除了“一密定终身”的制度,同时着力规范和加强保密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法律责任,以解决泄密案件查处难的问题。

现实中下面的情况并不鲜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应该知道的信息,但被一些地方政府和少数官员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不予公开,如何平衡公民信息知情权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成为这部法律修订过程中的一大焦点问题。

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勇今天明确表示:“对于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如果个别单位以保密为借口拒绝让公民查阅,是不妥当的,而且也不符合保密法的立法精神。”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孙镇平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候,必须要进行保密审查。即公开的信息不得涉及到国家秘密,以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公开的方式、公开的程序、公开的保障以及救济途径,都有明确规定。

因此公民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时候,如果行政机关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可以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他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修订后的保密法完善了解密审查制度,这将改变长期以来只定密、不解密的状况。

保密法明确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极不超过十年,保密期限届满的,应当自行解密。

孙镇平说,在保密期限范围内,如果保密期限范围因为调整变化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保密的,也可以提前解密。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延长保密期限。

对于保密期限“另有规定”的,孙镇平解释说,这个“另有规定”指的是除了原则性的保密期限以外,也有个别保密期限为长期的,还有提前解密、延长保密期限。还有在重大决策或者工作过程中应当保密,或者在一些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公开的情况,也作出相关规定,从正式公布、公开之日起视为解密。

新法实施以后,原有的定密是否要清理?对此,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说,保密法在今年10月1日实施以后,负责定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照保密法修订案的规定,对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以及解除进行一次清理。这项工作什么时候开始、如何开始,将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进一步研究和部署。

本报北京4月29日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30日 08:24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崔丽 王亦君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保密法对于定密程序、解密制度和保密期限等都作出明确规定,破除了“一密定终身”的制度,同时着力规范和加强保密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法律责任,以解决泄密案件查处难的问题。

现实中下面的情况并不鲜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应该知道的信息,但被一些地方政府和少数官员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不予公开,如何平衡公民信息知情权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成为这部法律修订过程中的一大焦点问题。

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勇今天明确表示:“对于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如果个别单位以保密为借口拒绝让公民查阅,是不妥当的,而且也不符合保密法的立法精神。”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孙镇平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候,必须要进行保密审查。即公开的信息不得涉及到国家秘密,以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公开的方式、公开的程序、公开的保障以及救济途径,都有明确规定。

因此公民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时候,如果行政机关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可以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他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修订后的保密法完善了解密审查制度,这将改变长期以来只定密、不解密的状况。

保密法明确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极不超过十年,保密期限届满的,应当自行解密。

孙镇平说,在保密期限范围内,如果保密期限范围因为调整变化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保密的,也可以提前解密。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延长保密期限。

对于保密期限“另有规定”的,孙镇平解释说,这个“另有规定”指的是除了原则性的保密期限以外,也有个别保密期限为长期的,还有提前解密、延长保密期限。还有在重大决策或者工作过程中应当保密,或者在一些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公开的情况,也作出相关规定,从正式公布、公开之日起视为解密。

新法实施以后,原有的定密是否要清理?对此,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说,保密法在今年10月1日实施以后,负责定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照保密法修订案的规定,对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以及解除进行一次清理。这项工作什么时候开始、如何开始,将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进一步研究和部署。

本报北京4月29日电


相关文章

  • 保守国家秘密知识竞赛
  •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于什么时间 经第几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几次会议通过 答:于 1988 年 9 月 5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查看


  • 新[保密法]知识测试
  • 新<保密法>知识测试 一. 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_______修订通过,自_______起施行.( B ) A.1999 ...查看


  •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
  •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 发表时间:2005-3-14 13:07:28 文章来源:辽宁省国家保密局信息中心 (1991年9月27日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印发 国档发[1991]28号)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保守 ...查看


  • 2016年涉密人员保密知识学习题
  • 2016年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宣传活动月 部分保密基本知识学习题 一.填空题(20题) 1.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 ...查看


  • 土地管理部门保密法实施细则
  • [时效性]:现行有效[颁布日期]:1991-01-07[生效日期]:1991-01-07[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颁布机构]:国家土地管理局(已变更) 目录 * 1 href="#heading_1" class=&quo ...查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学习心得 通过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学习,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关于保密法的知识,作为一名教师,下面就谈谈我的一点学习感受. <保密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它 ...查看


  • 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
  • ○附录三 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第十四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机关.单位在依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以下简称保密范围)确定国家秘密事 ...查看


  • 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
  • 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 2010-04-30 05:34:00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4月29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发主席令予以公布, ...查看


  • 涉及国家秘密的犯罪律师阅卷研究
  • 涉及国家秘密的犯罪律师阅卷研究 崔家国 (侦查阶段案卷本身属于国家秘密,不能阅读:可以阅卷后,遇到国家秘 密的处置) 一.律师阅卷权的概念 所谓律师阅卷权,是指辩护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自审查起诉之日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诉讼权利.律师阅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