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根据工厂章程的规定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到。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15、保持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纪守法,文明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8、严禁烟火,不准在禁烟区域内抽烟: 违反者罚款200元。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19、严禁酒后工作,精神不好禁止操作机械,禁止串岗作业,非自己岗位去操作机械,因此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坏的由其自己负责和赔偿。
20、所有工序均要签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乱飞,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改飞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三章雇用、调动
1、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2、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出处理。
3、各员工要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如需加班的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否则一切损失由其承担。
4、自动离厂者,厂方扣除其所押工资作为对厂方的损失赔偿。
5、如厂方辞退员工,在七天之内需给员工结清工资。
6、辞工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厂方递交辞工书,一个月内厂方未找到合适人选接替其工作的,辞工人必须按厂方要求正常上班,如有故意损坏产品,消极对待者,厂方有权对其辞工日期延长,满一个月后无论厂方是否找到人顶替其工作,辞工人都可以不再上班。工资同厂内员工一样按月收取。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未经上级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夏令时:早上8:00到12:00;中午14:00到18:00;晚上19:00起至22:00(加班);冬令时: 早上8:00到12:00;中午13:00到17:00;晚上18:00起至21:00(加班)
3.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5元,迟 到 10-30分钟扣30元 。迟 到 30分钟以上按 旷工处理
4.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需提前请假,不请假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按自动离厂处理。
5.员工请假时,应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日数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或限时信函报告单位主管代为起请假手续。
6.在加班赶货期间,员工若须请假,必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会按不同情况下处分。
第五章工资 1.本规则所称工资,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每月发给。
3.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工资按计件+保底计算,保底工资按进厂时双方协商,如工作不到年底。中途辞工者扣除已往领取的保底工资按实际计件工资支付,如厂里有事做,因自身原因而做不够保底工资,则按实际工资支付。
第七章饭堂、宿舍守则
1.讲究卫生,在厂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菜饭。不得在冲凉房大小便,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每位员工床铺要保持整洁,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明火,严禁倒水,不得挂湿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厂区内严禁聚赌,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带外人进厂留宿。
3.由厂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乱搬床位,宿舍的铁床不得私自移动。晚上10:00准时作息,10:00后不得进出厂门,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三楼宿舍必须2人一间房,不可1人独占一个房间。
1.工作时间内由保安锁好宿舍门,除工休病假人员允许进宿舍,其余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停留,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需在当日由保安确认其物品后,搬离宿舍。
2.各员工必须注意保管个人物品,由于个人不小心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责任.
3.注意安全,在厂区范围内严禁坐栏杆。
4.厂区范围内严禁抛垃圾及杂物到楼下。
员工守则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根据工厂章程的规定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到。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15、保持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纪守法,文明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8、严禁烟火,不准在禁烟区域内抽烟: 违反者罚款200元。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19、严禁酒后工作,精神不好禁止操作机械,禁止串岗作业,非自己岗位去操作机械,因此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坏的由其自己负责和赔偿。
20、所有工序均要签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乱飞,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改飞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三章雇用、调动
1、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2、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出处理。
3、各员工要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如需加班的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否则一切损失由其承担。
4、自动离厂者,厂方扣除其所押工资作为对厂方的损失赔偿。
5、如厂方辞退员工,在七天之内需给员工结清工资。
6、辞工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厂方递交辞工书,一个月内厂方未找到合适人选接替其工作的,辞工人必须按厂方要求正常上班,如有故意损坏产品,消极对待者,厂方有权对其辞工日期延长,满一个月后无论厂方是否找到人顶替其工作,辞工人都可以不再上班。工资同厂内员工一样按月收取。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未经上级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夏令时:早上8:00到12:00;中午14:00到18:00;晚上19:00起至22:00(加班);冬令时: 早上8:00到12:00;中午13:00到17:00;晚上18:00起至21:00(加班)
3.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5元,迟 到 10-30分钟扣30元 。迟 到 30分钟以上按 旷工处理
4.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需提前请假,不请假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按自动离厂处理。
5.员工请假时,应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日数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或限时信函报告单位主管代为起请假手续。
6.在加班赶货期间,员工若须请假,必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会按不同情况下处分。
第五章工资 1.本规则所称工资,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每月发给。
3.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工资按计件+保底计算,保底工资按进厂时双方协商,如工作不到年底。中途辞工者扣除已往领取的保底工资按实际计件工资支付,如厂里有事做,因自身原因而做不够保底工资,则按实际工资支付。
第七章饭堂、宿舍守则
1.讲究卫生,在厂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菜饭。不得在冲凉房大小便,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每位员工床铺要保持整洁,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明火,严禁倒水,不得挂湿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厂区内严禁聚赌,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带外人进厂留宿。
3.由厂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乱搬床位,宿舍的铁床不得私自移动。晚上10:00准时作息,10:00后不得进出厂门,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三楼宿舍必须2人一间房,不可1人独占一个房间。
1.工作时间内由保安锁好宿舍门,除工休病假人员允许进宿舍,其余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停留,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需在当日由保安确认其物品后,搬离宿舍。
2.各员工必须注意保管个人物品,由于个人不小心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责任.
3.注意安全,在厂区范围内严禁坐栏杆。
4.厂区范围内严禁抛垃圾及杂物到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