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研究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法律体系。
尽管我国有《房地产管理法》、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管理办法等,但因为缺少一部权威统一的住房保障法律,故而住房市场化严重过度,而民生保障非常不足。因此,建议尽早制定《住房保障法》,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实物性住房保障与融资性住房保障的住房公积金都提升到立法层次,确立以“民生”为核心,以公平性和保障性为主导,建立和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打造以住房公积金为核心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以确保社会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 能够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住房保障水平。
(二)分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经营与管理职能,向政策性金融机构转变。 针对我国现阶段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存在的诸多弊端及隐患,如何协调其政策性与商业性,已成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所在。向政策性金融制度过渡,是住房公积金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运作模式和金融管理体系运转住房公积金。二是改革行政职能,切实发挥作用。应在立法的基础上依法做好归集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指导,通过大力宣传、严格执法、加强部门协作等有效手段,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做到应缴尽缴,扩大这项惠民政策的受益范围,引领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三)拓宽使用范围,发挥住房保障功能。
目前,住房公积金在个人住房消费领域的作用仅仅体现为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和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远未能发挥资本的作用。因此要在制度保证的前提下,积极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使住房公积金的功能进一步完善和多元化,发挥这项资金强制储蓄、长期、稳定的优势,凸现其住房保障功能。一是要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政策门槛,向中低收入居民家庭提供优惠的低息住房贷款,拓宽资金用途。二是向住房保障建设提供长期资金支持,解决资金来源瓶颈问题。现在正在进行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切合各地方政府的迫切需要。
(四)改革监管模式,重新构建住房金融监管体系。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政策性的制度,不是完全的市场行为,必须由政府来进行管理。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外部监管。要调整建设部门、财政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多头监管职能,解决行政监管“错位”和财政监督“缺位”问题。将住房公积金融资与信贷业务置于国家金融政策的管理之下。通过机制调整,多措并举,切实为住房公积金建立一道纵横交错的安全屏障。二是健全内控机制,化解住房公积金操作风险。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权力制衡机制和政务公开制度,形成严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切实提高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张泓铭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研讨[M],上海,上海社科院,2011
〔2〕肖文海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理论与实践[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3〕王捷 住房公积金:理论思考与实践创新[M],江苏,江苏大学出版社,2012
关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研究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法律体系。
尽管我国有《房地产管理法》、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管理办法等,但因为缺少一部权威统一的住房保障法律,故而住房市场化严重过度,而民生保障非常不足。因此,建议尽早制定《住房保障法》,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实物性住房保障与融资性住房保障的住房公积金都提升到立法层次,确立以“民生”为核心,以公平性和保障性为主导,建立和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打造以住房公积金为核心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以确保社会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 能够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住房保障水平。
(二)分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经营与管理职能,向政策性金融机构转变。 针对我国现阶段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存在的诸多弊端及隐患,如何协调其政策性与商业性,已成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所在。向政策性金融制度过渡,是住房公积金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运作模式和金融管理体系运转住房公积金。二是改革行政职能,切实发挥作用。应在立法的基础上依法做好归集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指导,通过大力宣传、严格执法、加强部门协作等有效手段,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做到应缴尽缴,扩大这项惠民政策的受益范围,引领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三)拓宽使用范围,发挥住房保障功能。
目前,住房公积金在个人住房消费领域的作用仅仅体现为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和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远未能发挥资本的作用。因此要在制度保证的前提下,积极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使住房公积金的功能进一步完善和多元化,发挥这项资金强制储蓄、长期、稳定的优势,凸现其住房保障功能。一是要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政策门槛,向中低收入居民家庭提供优惠的低息住房贷款,拓宽资金用途。二是向住房保障建设提供长期资金支持,解决资金来源瓶颈问题。现在正在进行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切合各地方政府的迫切需要。
(四)改革监管模式,重新构建住房金融监管体系。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政策性的制度,不是完全的市场行为,必须由政府来进行管理。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外部监管。要调整建设部门、财政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多头监管职能,解决行政监管“错位”和财政监督“缺位”问题。将住房公积金融资与信贷业务置于国家金融政策的管理之下。通过机制调整,多措并举,切实为住房公积金建立一道纵横交错的安全屏障。二是健全内控机制,化解住房公积金操作风险。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权力制衡机制和政务公开制度,形成严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切实提高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张泓铭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研讨[M],上海,上海社科院,2011
〔2〕肖文海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理论与实践[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3〕王捷 住房公积金:理论思考与实践创新[M],江苏,江苏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