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稳岗补贴审核发放流程
一、办事依据
1、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5〕319号)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45号)
3、关于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规发〔2016〕4号)
二、规范流程
(一)流程简述
调取数据——→下发核对——→企业申请——→街道受理初审——→区级复审——→发放公示——→上报汇总——→资金拨付。
(二)业务内容 1、调取数据:
通过调取金保系统数据,导出所有参加失业保险单位信息,并生成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
符合补贴的条件为:
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企业裁员率=(上年初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上年末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上年度自然减员人数)/上年度失业保险平均缴费人数,自然减员包括退休、死亡等。
2015年度操作口径:
① 未裁员指:2015年12月份失业保险缴费人数≥2014年12月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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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保险缴费人数。
② 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指:(2014年12月份失业保险缴费人数-2015年12月份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自然减员人数)/2015年度失业保险平均缴费人数(1月至12月缴费人数之和/12)<201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89%)。
2、下发核对:
把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和《稳岗补贴告知书》通过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下发至各街道(镇)人社所,由街道(镇)人社所通知初步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并核对企业基本信息。
3、企业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每年6月底前,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人社所提出申请上一年度稳岗补贴,逾期不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劳务派遣企业向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8楼811办公室)申请(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4、街道受理初审:
街道(镇)人社所受理后初审: (1)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认定:
a.申请企业是否在初步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中; b.确认申请单位是否按企业注册所在地进行申报。非本街道(镇)单位可到原所属区社保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再到变更后街道(镇)申请,变更表格下载:http://wxcsi.wuxi.gov.cn →点击专题专栏下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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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险种办事指南” →“单位变更登记”。
c.申报单位类型是否为企业(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为准);申报单位是否是劳务派遣企业,如是由市劳动就业理中心受理审核(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d.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单位名称和银行开户名称是否一致。 e.企业是否已享受上年度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2015年度无此类单位)。
(2)初审系统录入。
a.录入单位社保号系统读取有关信息。
b.按企业提交的“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录入、核对、修改相关信息,如单位所填申报数据与系统审核数据差距较大,应进一步核实,查找原因,保证系统信息准确无误,并拍摄企业提供的“《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保存电子档。
c.初审通过后保存信息并记录初审人员。
d.打印“《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附件2)”签字、盖章。 5、区级复审:
区人社部门收到街道(镇)人社所上报的 “《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及申请材料后,进入系统进行复审。
a.核对“《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档及初审核定信息。
b.复核通过后保存信息并记录复审人员。
c. “《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签字、盖章,并与申请材料一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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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市区企业稳岗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4)”。
8、拨款发放:
(1)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季度将稳岗补贴通过银行发放至企业指定账户。
(2)上帐不成功企业名单下发各区修改后再次发放。
三、附列资料
1、《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附件2) 3、各区企业稳岗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3) 4、市区企业稳岗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4) 5、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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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注:企业享受政策类型由企业自行勾选。如一户企业同时涉及一项以上结构调整情况,选择其中一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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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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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二份,市、区各一份。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中心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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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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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
填报单位:(章) 年 季度 单位:元、人、户
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为季报表,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填报,每季度第一个月7日前上报。 2、如果一户企业同时涉及一项以上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只按其中一项填写。
3、受惠职工人数是指反映本地区因企业享受稳岗补贴,职工相应获得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补助以及参加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人数。如果一名职工同时享受一
项以上政策优惠,一年之内只计算为一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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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稳岗补贴审核发放流程
一、办事依据
1、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5〕319号)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45号)
3、关于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规发〔2016〕4号)
二、规范流程
(一)流程简述
调取数据——→下发核对——→企业申请——→街道受理初审——→区级复审——→发放公示——→上报汇总——→资金拨付。
(二)业务内容 1、调取数据:
通过调取金保系统数据,导出所有参加失业保险单位信息,并生成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
符合补贴的条件为:
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企业裁员率=(上年初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上年末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上年度自然减员人数)/上年度失业保险平均缴费人数,自然减员包括退休、死亡等。
2015年度操作口径:
① 未裁员指:2015年12月份失业保险缴费人数≥2014年12月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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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保险缴费人数。
② 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指:(2014年12月份失业保险缴费人数-2015年12月份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自然减员人数)/2015年度失业保险平均缴费人数(1月至12月缴费人数之和/12)<201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89%)。
2、下发核对:
把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和《稳岗补贴告知书》通过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下发至各街道(镇)人社所,由街道(镇)人社所通知初步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并核对企业基本信息。
3、企业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每年6月底前,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人社所提出申请上一年度稳岗补贴,逾期不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劳务派遣企业向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8楼811办公室)申请(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4、街道受理初审:
街道(镇)人社所受理后初审: (1)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认定:
a.申请企业是否在初步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中; b.确认申请单位是否按企业注册所在地进行申报。非本街道(镇)单位可到原所属区社保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再到变更后街道(镇)申请,变更表格下载:http://wxcsi.wuxi.gov.cn →点击专题专栏下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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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险种办事指南” →“单位变更登记”。
c.申报单位类型是否为企业(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为准);申报单位是否是劳务派遣企业,如是由市劳动就业理中心受理审核(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d.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单位名称和银行开户名称是否一致。 e.企业是否已享受上年度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2015年度无此类单位)。
(2)初审系统录入。
a.录入单位社保号系统读取有关信息。
b.按企业提交的“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录入、核对、修改相关信息,如单位所填申报数据与系统审核数据差距较大,应进一步核实,查找原因,保证系统信息准确无误,并拍摄企业提供的“《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保存电子档。
c.初审通过后保存信息并记录初审人员。
d.打印“《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附件2)”签字、盖章。 5、区级复审:
区人社部门收到街道(镇)人社所上报的 “《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及申请材料后,进入系统进行复审。
a.核对“《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档及初审核定信息。
b.复核通过后保存信息并记录复审人员。
c. “《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签字、盖章,并与申请材料一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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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市区企业稳岗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4)”。
8、拨款发放:
(1)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季度将稳岗补贴通过银行发放至企业指定账户。
(2)上帐不成功企业名单下发各区修改后再次发放。
三、附列资料
1、《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附件2) 3、各区企业稳岗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3) 4、市区企业稳岗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4) 5、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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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注:企业享受政策类型由企业自行勾选。如一户企业同时涉及一项以上结构调整情况,选择其中一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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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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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二份,市、区各一份。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中心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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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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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
填报单位:(章) 年 季度 单位:元、人、户
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为季报表,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填报,每季度第一个月7日前上报。 2、如果一户企业同时涉及一项以上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只按其中一项填写。
3、受惠职工人数是指反映本地区因企业享受稳岗补贴,职工相应获得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补助以及参加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人数。如果一名职工同时享受一
项以上政策优惠,一年之内只计算为一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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