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奖罚制度
每一个小学校,为培养孩子德才兼备、乐观向上、健康成长的合格小学生,同时激励学生们学习的热情,都会制定出一些奖励和处罚制度,以下的小学生奖罚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指导思想
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准绳,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及养成勤学好问、勤奋刻苦的学习习惯,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德才兼备、乐观向上、健康成长、和谐发展的新型的合格学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目标任务
1、本着“创造适合每一个学生发展的教育”的办学理念,努力将我校的学生培养成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的合格人才。
2、激发学生学习的斗志和热情,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
3、规范学生的行为,培养他们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良好个性,使之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
三、主要措施
(一)设立奖励制度
1.奖励内容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指出同学的不良行为;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2.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二)对违纪学生的处罚规定
凡违反《小学生守则》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1)批评教育:
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班主任对因有较明显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受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无悔改者; 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德育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
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4)严重警告:
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严重警告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德育处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5)记过:
经严重警告后仍无效者;
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者;
旷课一学期累计30节以上者。
记过由德育处上报材料,校办公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处分后,考察期为一学期,如受处分者在考察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经本人申请,可予撤销处分。
学生成绩考核制度
一、学生成绩考核,是各科教学重要内容和环节,对学生学习能力和水平的鉴定,各课必须严格认真地做好考核工作。
二、语文、数学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期中期末考试,卷面分数为本期主要成绩。
三、语文、数学两课可进行单元、章节平时测验,但次数不宜过多,不能影响进度,造成过重负担。毕业班可以稍有增加。
四、语、数二课要做好平时的作业考核。
五、思想品德,自然集中进行一次小测验(一课时),期末统一考试。平视有必要的笔记和作业考察。
六、音乐进行期末考试,由任课老师在课内进行,以唱歌为主,兼顾乐理。平时考核不能少于两次。
七、美术进行期末考试,通知学生即以该次作业为考试,该次作业成绩为考试成绩。平时作业为平时成绩。
八、体育课要按大纲和教材规定的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考核,每期进行三次。平时要结合课内教学,课外活动有计划地做好“达标”测验。
九、各科期中期末考试、期末总评、平时小测验、作文、作业、达标的成绩,都必须详细载入计分册。
十、其中期末考试、总评、小测验、作文成绩一律采用等级制,平时作业采用A、B、C。体育课成绩按规定记分法记分。
十一、各科教师期末考试后,必须在教导处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评卷、登分、统计、填写手册、填写有关表册的工作,必须将有关表册及时交教导处汇总。
十二、经考核,各科成绩均及格,准予升级;语、数、体育三课不及格,其他两课不及格者,准予升级;学习成绩一向良好,因临时性原因造成成绩临时下降者准予升级;具有智力障碍者准予升级。
十三、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
小学生奖罚制度
每一个小学校,为培养孩子德才兼备、乐观向上、健康成长的合格小学生,同时激励学生们学习的热情,都会制定出一些奖励和处罚制度,以下的小学生奖罚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指导思想
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准绳,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及养成勤学好问、勤奋刻苦的学习习惯,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德才兼备、乐观向上、健康成长、和谐发展的新型的合格学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目标任务
1、本着“创造适合每一个学生发展的教育”的办学理念,努力将我校的学生培养成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的合格人才。
2、激发学生学习的斗志和热情,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
3、规范学生的行为,培养他们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良好个性,使之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
三、主要措施
(一)设立奖励制度
1.奖励内容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指出同学的不良行为;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2.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二)对违纪学生的处罚规定
凡违反《小学生守则》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1)批评教育:
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班主任对因有较明显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受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无悔改者; 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德育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
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4)严重警告:
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严重警告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德育处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5)记过:
经严重警告后仍无效者;
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者;
旷课一学期累计30节以上者。
记过由德育处上报材料,校办公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处分后,考察期为一学期,如受处分者在考察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经本人申请,可予撤销处分。
学生成绩考核制度
一、学生成绩考核,是各科教学重要内容和环节,对学生学习能力和水平的鉴定,各课必须严格认真地做好考核工作。
二、语文、数学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期中期末考试,卷面分数为本期主要成绩。
三、语文、数学两课可进行单元、章节平时测验,但次数不宜过多,不能影响进度,造成过重负担。毕业班可以稍有增加。
四、语、数二课要做好平时的作业考核。
五、思想品德,自然集中进行一次小测验(一课时),期末统一考试。平视有必要的笔记和作业考察。
六、音乐进行期末考试,由任课老师在课内进行,以唱歌为主,兼顾乐理。平时考核不能少于两次。
七、美术进行期末考试,通知学生即以该次作业为考试,该次作业成绩为考试成绩。平时作业为平时成绩。
八、体育课要按大纲和教材规定的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考核,每期进行三次。平时要结合课内教学,课外活动有计划地做好“达标”测验。
九、各科期中期末考试、期末总评、平时小测验、作文、作业、达标的成绩,都必须详细载入计分册。
十、其中期末考试、总评、小测验、作文成绩一律采用等级制,平时作业采用A、B、C。体育课成绩按规定记分法记分。
十一、各科教师期末考试后,必须在教导处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评卷、登分、统计、填写手册、填写有关表册的工作,必须将有关表册及时交教导处汇总。
十二、经考核,各科成绩均及格,准予升级;语、数、体育三课不及格,其他两课不及格者,准予升级;学习成绩一向良好,因临时性原因造成成绩临时下降者准予升级;具有智力障碍者准予升级。
十三、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