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专家张智勇释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量刑标准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编辑:张智勇律师 (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和经济利益。
2.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4.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应予追诉。
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的。
刑辩专家张智勇释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量刑标准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编辑:张智勇律师 (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和经济利益。
2.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4.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应予追诉。
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