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好纪检组工作的体会
一、纪检组的工作重点
一是要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放在监督的首位。这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中央和省市委权威的必然要求。市级各部门是市委市政府决策执行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宏观指导和管理职能,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对所属系统乃至全市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在市级各部门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各项政令落到实处。
二是要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一个部门(单位)居于决策者、指挥者和组织者的地位,掌握着大量的权力,既是监督的重点,也是监督的难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保证权为民用、清正廉洁。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要促进权力公开,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三是要把“权、钱、人、项目”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任何权力都存在被滥用的风险,都有监督的必要。但不分重点的泛化监督往往会浮于表面。只有盯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才能有效地防范廉政风险。
四是要把责任追究作为增强监督刚性的有力保障。加强监督离不开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最有力的监督方式。要严格执行问责有关规定,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因违纪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而造成重大损失或
者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追究领导责任。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纪检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处理
一是科学把握监督与参与的关系。派驻纪检组长如果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可以集中精力加强监督,但也容易被边缘化;如分工过多,便于了解情况,但容易过多分散精力,甚至于由裁判员变成运动员,形成角色错位。处理好这个问题的实质是着眼于加强监督、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关键是要把握度,区分好监督与参与、参与和承担的界限。总的说纪检组长要熟悉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了解办事流程,把握风险环节,虽不参与业务分工,但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二是正确把握监督与协助的关系。派驻机构既不能依附于驻在部门,也不能只强调独立性而忽视同一性。派驻机构应与驻在部门党组建立一种“和而不同”的关系,既有监督又有合作,牢记监督职责,在尊重理解、沟通协调和参与服务中强化监督。纪检组长要找准位置,既当主角又当配角;派驻机构要增强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方式,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
三是正确处理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派驻机构加强监督和协助都是手段,而目的是确保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得到加强。这是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合作共事的政治基础,也是共同的目标。所以,派驻机构各项工作都要从这一目标出发,工作手段上与驻在部门“和而不同”,工作目标上双方始终统一。
开展好纪检组工作的体会
一、纪检组的工作重点
一是要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放在监督的首位。这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中央和省市委权威的必然要求。市级各部门是市委市政府决策执行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宏观指导和管理职能,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对所属系统乃至全市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在市级各部门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各项政令落到实处。
二是要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一个部门(单位)居于决策者、指挥者和组织者的地位,掌握着大量的权力,既是监督的重点,也是监督的难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保证权为民用、清正廉洁。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要促进权力公开,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三是要把“权、钱、人、项目”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任何权力都存在被滥用的风险,都有监督的必要。但不分重点的泛化监督往往会浮于表面。只有盯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才能有效地防范廉政风险。
四是要把责任追究作为增强监督刚性的有力保障。加强监督离不开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最有力的监督方式。要严格执行问责有关规定,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因违纪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而造成重大损失或
者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追究领导责任。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纪检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处理
一是科学把握监督与参与的关系。派驻纪检组长如果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可以集中精力加强监督,但也容易被边缘化;如分工过多,便于了解情况,但容易过多分散精力,甚至于由裁判员变成运动员,形成角色错位。处理好这个问题的实质是着眼于加强监督、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关键是要把握度,区分好监督与参与、参与和承担的界限。总的说纪检组长要熟悉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了解办事流程,把握风险环节,虽不参与业务分工,但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二是正确把握监督与协助的关系。派驻机构既不能依附于驻在部门,也不能只强调独立性而忽视同一性。派驻机构应与驻在部门党组建立一种“和而不同”的关系,既有监督又有合作,牢记监督职责,在尊重理解、沟通协调和参与服务中强化监督。纪检组长要找准位置,既当主角又当配角;派驻机构要增强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方式,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
三是正确处理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派驻机构加强监督和协助都是手段,而目的是确保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得到加强。这是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合作共事的政治基础,也是共同的目标。所以,派驻机构各项工作都要从这一目标出发,工作手段上与驻在部门“和而不同”,工作目标上双方始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