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学习资料

照明线路负荷计算公式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第162~163页

1、 针对分支线路负荷的计算

Pjs=∑Pz(1+a)(KW)

2、 针对主干线负荷的计算

Pjs=∑KxPz(1+a)(KW)

3、 针对负荷不均匀分布的计算

Pjs=∑Kx3Pzd(1+a)(KW)

式中:Pjs——照明计算负荷(KW)_

Pz——正常照明或事故照明装置容量(KW)

Pzd——最大一相照明装置容量(KW)

Kx——照明装置需要的系数  见《电气设计规范》第163页

a——整流器及其他附件损耗系数。白炽灯、卤钨灯,a=0;气体放电灯,a=0.2

照明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 第166~167页

St≥∑(KtPz1+a )

式中:St——照明变压器额定电流(KVA)

Kt——照明负荷同时系数,见《电气设计规范》第163页

——光源功率因数。白炽灯、卤钨灯, =1;气体放电灯,a=0.6

相电压:三相输电线(火线)与中性线间的电压叫做相电压。

相电流:三相输电线每相负载中流过的电流叫做相电流。

线电压:三相输电线各线(火线)间的电压叫做线电压。线电压的大小为相电压的大小的1.73倍。

线电流:三相输电线各线中流过的电流叫做相电流。

零线截面按下列条件选择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 第166~167页

1、     单相及三相线路中,零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

2、     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负荷为白炽灯或卤钨灯时,零线截面应按载流量的50%选择。当负荷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应按最大一相的电流选择。

3、     在可能逐相切断的三相线路中,零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等,如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则零线截面应按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按工作场所环境选择导线种类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 第166~167页

1、    有爆炸危险、特别潮湿、振动、维护不便的重要场所,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

2、    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铜芯耐高温绝缘导线。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 第22~35页

1、控制保护装置    2、插座、开关   3、仪表、信号器件

4、电信、广播、共用天线   5、电机、变电所、起动器

6、照明灯具   7、电杆及附属设备   8、配电箱、屏、控制柜

9、消防报警设备   10、电气线路   11、其它

电力设备统一编号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 第35~43页

1、常用基本符号   2、交流设备编号   3、直流设备编号

按(电力系统调度术语)命名  可参照GB7159-87标准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 第100~137页

1、  照度标准:照度标准值是指工作或生活场所参考平面上的平均照度值。民用建筑照明照度值应按以下系列分级:0.5、1、2、3、5、10、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和2000Ix。

2、  根据各类建筑的不同活动或作业类别将照度标准值规定高、中、底三个值。工作面一般情况下是指距地面0.75m高的参考平面。

3、  适用于:图书馆、办公楼、商店、影院剧场、旅馆、住宅、铁路旅客站、港口旅客站、体育运动场。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 第137~150页

1、  民用建筑照明照度值应按以下系列分级:0.5、1、2、3、5、10、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Ix。

2、  工作面上的照度标准值,一般采用每一照度范围的中间值。

术 语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2~3页

1、  布线系统:一根电缆(电线)、多根电缆(电线)或母线以及固定它们的部件的组合。如果需要,布线系统还包括封装电缆(电线)或母线的部件。

2、  电气设备: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任何物件,诸如电机、变压器电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布线系统的设备、电气用具。

3、  用电设备:将电能转换成其他形式能量(例如光能、热能、机械能)的设备。

4、  电气装置: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电气设备的组合。

5、  建筑电气工程(装置):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由电气装置、布线系统和用电设备电气部分的组合。

6、  导管:在电气安装中用来保护电线或电缆的圆形或非圆形的布线系统的一部分,导管有足够的密封性,使电线电缆只能从纵向引入,而不能从横向引入。

7、  金属导管: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导管。

8、  绝缘导管:没有任何导电部分(不管是内部金属衬套或外部金属网、金属涂层等均不存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导管。

9、  保护导体(PE):为防止发生电击危险而与下列部件进行电气连接的一种导体:裸露导电部件、外部导电部件、主接地端子、接地电极(接地装置)、电源的接地点或人为的中性点。

10、    中性保护导体(PEN):一种同时具有中性导体和保护功能的接地导体。

基本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4~7页

1、  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件,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2、  额定电压交流1KV及以下、直流1.5KV及以下的应为低压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额定电压大于交流1KV、直流1.5KV的应为高压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

3、  电气设备上计量仪表和与电气保护有关的仪表应检定合格,当投入试运行时,应在有效期内。

4、  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5、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6、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高压电器及电瓷制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变压器有出厂试验记录;外观检查:有铭牌,附件齐全,绝缘件无缺损、裂纹,充油部分不渗漏,充气高压设备气压指示正常,涂层完整。

BV型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电线芯线标称截面积(mm2)

1.5

2.5

4

6

10

16

25

35

50

70

95

120

150

185

240

300

400

绝缘层厚度规定值(mm)

0.7

0.8

0.8

0.8

1.0

1.0

1.2

1.2

1.4

1.4

1.6

1.6

1.8

2.0

2.2

2.4

2.6

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16~17页

1、  电杆坑、拉线坑的深度允许偏差,应不深于设计坑深100mm、不浅于设计坑深50mm。

2、  架空导线的弧垂值,允许偏差为设计弧垂值的±5%,水平排列的同档导线间弧垂值偏差为±50mm。

3、  变压器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  电杆组立应正值,直线杆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杆梢偏移不应大于杆径的1/2,转角杆紧线后不向内角倾斜,向外角倾斜不应大于1个梢径。

5、  直线杆单横担应装于受电侧,终端杆、转角杆的单横担应装于拉线侧。横担的上下歪斜,从横担端部测量不应大于20mm。

6、  线路的跳线、过引线、接户线的线间和线对地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为6~10KV的,应大于300mm;电压等级为1KV及以下的,应大于150mm。

杆上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17页

1、  变压器油位正常、附件齐全、无渗油现象、外壳涂层完整;

2、  跌落式熔断器安装的相间距离不小于500mm;溶管式操动能自然打开旋下;地面操作杆的接地(PE)可靠,且有标示。

3、  杆上避雷器排列整齐,相间距离不小于350mm,电源侧引线铜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接地侧引线铜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铝线截面积不小于35mm2.。与接线装置引出线连接可靠。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要求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18~19页

1、  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干线与变压器的低压侧中性点直接连接;接地干线与箱式变电所的N母线和PE母线直接连接;变压器箱体、干式变压器的支架或外壳应接地(PE)。所有连接应可靠,紧固件及防松零件齐全。

2、  箱式变电所及落地式配电箱的基础应高于室外地坪,周围排水通畅,箱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示。

3、  箱式变电所的高低压柜内部接线完整、低压每个输出回路标记清晰,回路名称准确。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要求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20~23页

1、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2、  当设计无要求时,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Sp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

相线的截面积S(mm2)

相应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SP(mm2)

S≤16

16<S≤35

35<S≤400

400<S≤800

S<800

S

16

S/2

200

S/4

注:S指柜(屏、台、箱、盘)电源进线相线截面积,且两者(S、SP)材质相同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2、  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敏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3、  照明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4、  柜、屏、台、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或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低于1.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

5、  连接柜、屏、台、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规定: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裕量;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

6、  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准确;箱(盘)不采用可燃材料制作;箱(盘)安装牢固,垂直允许偏差为1.5‰;底边距地面为1.5m配电盘底边距地面不小于1.8m。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24~25页

1、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2、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ΜΩ

3、  100Kw以上的电动机,应测量各直流电阻值,相互差不应大于最小值的2%;无中性点引出的电动机,测量直流电阻值,相互差不应大于最小值的1%。

4、  在设备接线盒内裸露的不同相导线对地间最小距离应大于8mm,否则应采用绝缘防护措施。

柴油发电机组的检查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26页

1、    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柜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ΜΩ;塑料绝缘电缆馈电线路直流耐压试验为2.4KV,时间15min,泄漏电流稳定,无击穿现象;

2、    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3、    发电机中性线(工作零线)应与接地干线直接连接,螺栓防松零件齐全,且有标识。

不间断电源的检查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27页

1、    不间断电源装置输出、输入各级保护系统和输出的电压稳定;不间断电源装置间连线的线间、线对地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ΜΩ;

2、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点(N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3、    引入或引出不间断电源装置的主回路电线、电缆和控制电线、电缆应分别穿保护管敷设,在电缆支架上平行敷设应保持150mm的距离;电线、电缆的屏蔽护套接地连线可靠,与接地干线就近连接,紧固件齐全;

4、    不间断电源装置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5、    不间断电源正常运行时产生的A声级燥声,不应大于45dB;输出额定电流为5A及以下的小型不间断电源燥声,不应大于30dB。

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的检查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29~31页

1、  绝缘子的底座、导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不应作为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2、  母线与母线、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搭接,搭接面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铜与铜:室外、高温且潮湿的室内,搭接面搪锡;干燥的室内,不搪锡;

b、     铝与铝:搭接面不涂层处理;

c、      钢与钢:搭接面搪锡或镀锌;

d、     铜与铝:在干燥的室内,铜导体搭接面搪锡;在潮湿场所,铜导体搭接面搪锡,且采用铜铝过渡板与铝导体连接;

e、     钢与铜或铝:钢搭接面搪锡。

3、  母线的相序排列及涂色,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上、下布置的交流母线,由上至下排列为A、B、C相;直流正极在上,负极在下;

b、     水平布置的交流母线,由盘后向盘前排列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极在后,负极在前;

c、      面对引下线的交流母线,由左至右排列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极在左,负极在右;

d、     母线的涂色:交流,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直流正极为赭色,负极为蓝色;在连接处或支持件边缘两侧10mm以内不涂色。

4、  母线在绝缘子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母线平置时,母线支持夹板的上部压板与母线间有1~1.5mm的间隙;当母线立置时,上部压板与母线间有1.5~2mm的间隙;

b、     母线的固定点,每段设置1个,设置于全长或两母线伸缩的中点;

c、      母线采用螺母搭接时,连接处距绝缘子的支持夹板边缘不小于50mm。

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32~34页

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  金属电缆桥架间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小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b、  非金属电缆桥架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线接地,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

c、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放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  电缆桥架转弯处弯曲半径,不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见表);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序号

电缆种类

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1

无铅包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10D

2

有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20D

3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0D

4

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5D

5

多芯控制电缆

10D

注:D为电缆外径

3、  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桥架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为1.5~3m;垂直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大于2m;

4、  当铝合金桥架与钢支架固定时,有相互间绝缘的防电化腐蚀措施。螺帽位于桥架外侧;

5、  电缆桥架敷设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下方,当无设计要求时,与管道的最小净距符合规定(见表);

与管道的最小净距(m)

管 道 类 别

平 行 净 距

交 叉 净 距

一般工艺管道

0.4

0.3

易燃易爆气体管道

0.5

0.5

热力管道

有保温层

0.5

0.3

无保温层

1.0

0.5

6、  桥架内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大于450倾斜敷设的电缆每隔2m处设固定点;

b、         电缆出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柜(盘)、台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做密封处理;

c、          电缆敷设排列整齐,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角两侧及每隔5~10m处固定点;电缆的首尾、末端和分支处应设标志牌;敷设于垂直桥架内的电缆固定点间距(见表)。

电缆固定点的间距(mm)

电 缆 种 类

固定点的间距

电 力 电 缆

全塑型

1000

除全塑型外的电缆

1500

控 制 电 缆

1000

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35-36页

1、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2、  当无设计要求时,电缆支架层间最小允许间距应符合规定  (见表)

电缆支架层间最小允许间距(mm)

电 缆 种类

支架层间最小距离

控制电缆

120

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

150~200

电缆支持点间距(mm)

电 缆 种 类

敷设方式

水 平

垂 直

电 力 电 缆

全塑型

400

1000

除全塑型外的电缆

800

1500

控 制 电 缆

800

1000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37~39页

1、  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a、     镀锌的钢导管、可挠(náo)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接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

b、     当非金属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电线;

c、      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连接;

d、     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e、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f、       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严密;

g、     当绝缘导管在砌墙上剃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2、  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线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电线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天然内。

3、  室外导管的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在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管口,箱底无封板的,管口应高出基础面50~80mm。所有管口在穿入电线、电缆后应做密封处理。由箱式配电所或落地式配电箱引向建筑物的导管,建筑物一侧的导管管口应设在建筑物内。

4、  金属导管内外壁应防腐处理;埋设于混凝土内的导管内壁应防腐处理,外壁可不防腐处理;

5、  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

6、  暗配的导管,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明配的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的距离150~500mm范围内设有管卡,中间直线段管卡间的最达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见表);

管卡间最大距离

敷设方式

导管种类

导管直径(mm)

15~20

25~32

32~40

50~65

65以上

管卡间最大距离(m)

支架或沿墙明敷

壁厚>2mm刚性钢导管

1.5

2.0

2.5

2.5

3.5

壁厚≤2mm刚性钢导管

1.0

1.5

2.0

刚性绝缘导管

1.0

1.5

1.5

2.0

2.0

线槽应安装牢固,无扭曲变形,紧固件的螺帽应在线槽外侧;

8、  防爆导管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导管间及与灯具、开关、线盒等的螺帽连接处紧密牢固,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连接处不跨接接地线,在螺纹上涂以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锈酯。安装牢固顺直,镀锌锈蚀或剥落处做防腐处理。

9、  绝缘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的绝缘导管,采用中型以上的导管;

10、    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

11、    可挠(náo)性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能做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40页

1、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2、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3、  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线和电缆额定电压不得低于750V,且电线必须穿于钢导管内;

4、  当采用多路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5、  电线在线槽内有一定余量,不得有接头。电线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2m;

6、  同一回路的相线和零线,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

7、  同一电源的不同无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敷设于同一线槽内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用隔板隔离,或采用用屏蔽电线且屏蔽护套一端接地。

槽板配线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41页

1、  槽板内电线无接头,电线连接设在器具处;槽板与各种器具连接时,电线应留有余量,器具底部应压住槽板端部;

2、  槽板敷设应紧贴建筑物表面,且横平竖直、固定可靠,严禁用木楔(xiē)固定;木槽板应经阻燃处理,塑料槽板表面应有阻燃标识;

3、  槽板底板固定点间距应小于500mm;槽板盖板固定点间距应小于300mm;底板距终端50mm和盖板距终端30mm处应固定。

4、  槽板的底板接口与盖板接口应错开20mm,盖板在直线段和900转角处应成450斜角对接,T型分支处应成三角叉接,盖板应无翘角,接口应严密整齐;

5、  槽板穿过梁、墙和楼板处应有保护套管,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槽板应设补偿装置,且与槽板结合严密。

钢索配线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42页

1、  应采用镀锌钢索,不应采用含油芯的钢索。钢索的钢丝直径应小于0.5mm,钢索不应有扭曲和断股等缺陷;

2、  钢索的终端拉环埋件应牢固可靠,钢索与终端拉环套处应采用心形环,固定钢索的线卡不应小于2个,钢索端头应用镀锌铁线绑扎紧密,且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3、  当钢索长度在50m及以下时,应在钢索一端装设花篮螺栓紧固,当钢索长度大于50m时,应在钢索两端装设花篮螺栓紧固;

4、  钢索中间吊架间距不应大于12m,吊架与钢索连接处的吊钩深度不应小于20mm,并应有防止钢索跳出的锁定零件;

5、  电线和灯具在钢索上安装后,钢索应承受全部负载,且钢索表面应整洁、无锈蚀;

6、  钢索配线的零件间和线间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见表):

钢索配线的零件间和线间距离(mm)

配线类别

支持件之间最大距离

支持件与灯头之间最大距离

钢  管

1500

200

刚性绝缘导管

1000

150

塑料护套线

200

100

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43~44页

1、  低压电线和电缆,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

2、  铠装电力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截面积不应小于以下规定(见表):

电缆芯线和接地线截面积(mm2)

电缆芯线截面积

接地线截面积

120及以下

16

150以上

25

注:电缆芯线截面积在16mm2及以下,接地线截面积与电缆芯线截面积相等。

3、  电线、电缆接线必须准确,并联运行电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相位应一致;

4、  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截面积在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b、        截面积在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连接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c、截面积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

d、        多股铝芯线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e、        每个设备和器具的端子不多于2根电线;

f、 电线、电缆的芯线连接金具(连接管和端子),规格应与芯线的规格适配,且不得采用开口端子;

g、        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

普通灯具安装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45~47页

灯具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灯具重量大于3㎏时,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

b、        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在0.5㎏的灯具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接力;

c、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mm及以下时,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1、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剂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2、  当钢管做灯杆时,钢管内经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

3、  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4、  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5.1一般敞开式灯具,灯头对地面间距不小于下列数值(采用安全电压时除外):

5.1.1)室外:2.5m(室外墙上安装);

5.1.2)厂房:2.5m

5.1.3)室内:2m

5.1.4)软吊线带升降器的灯具在吊线展开后:0.8m

6、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使用额定电压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有专用保护措施;

7、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8、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芯线最小截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见表):

导线芯线最小截面积(mm2)

灯具安装的场所及用途

线芯最小截面积

铜芯软线

铜线

铝线

灯头线

民用建筑室内

0.5

0.5

2.5

工业建筑室内

0.5

1.0

2.5

室  外

1.0

1.0

2.5

8、  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搪锡;当装升降器时,套塑料软管,采用安全灯头;

b、        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采用瓷质灯头;

c、连接灯具的软线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罗口灯头时,相线接于罗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d、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e、        配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裸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f、 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间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g、        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罩碎裂向下溅落的措施;

h、        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牢固,枢(shū)轴(zhóu)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i、 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应有泄水孔,绝缘台与墙面之间应有防水措施。

专用灯具安装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48~51页

1、36V及以下行灯变压器和行灯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行灯电压不大于36V,在特殊潮湿场所或导电良好的地面上以及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场所行灯电压不大于12V;

b、变压器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任意一端或中性点,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c、行灯变压器为双圈变压器,其电源侧和负荷侧有熔断器保护,熔丝额定电流分别不应大于变压器一次、二次的额定电流;

e、行灯灯体及手柄绝缘良好,坚固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紧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反光罩及悬吊挂钩,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手柄上;

f、行灯变压器的固定支架牢固,油漆完整;

g、携带式局部照明灯电线采用橡套软线;

2、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者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由蓄电池柜供电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b、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金融、商店、交易所≤1.5s);安全照明≤0.5s;

c、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

d、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应安装在1m以下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e、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f、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当采用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时,不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

g、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钢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h、疏散照明采用荧光灯或白炽灯;安全照明采用卤钨灯,或采用瞬时可靠点燃的荧光灯;

i、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装有玻璃或非燃材料的保护罩,面板亮度均匀度为1:10(最低:最高),保护罩应完整、无裂纹。

3、防爆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灯具的防爆标志、外壳防爆等级和温度组别与防爆危险环境相匹配。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种类和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规定(见表);

灯具种类和防爆结构的选型

爆炸危险区域防爆的选型

照明设备种类

Ⅰ  区

Ⅱ  区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固定式灯

×

移动式灯

携带式电池灯

整流器

注:○为适用;△为慎用;×为适用

b、灯具配套齐全,不用非防爆零件替代灯具配件(金属护网、灯罩、接线盒等);

c、灯具的安装位置离开释放源,且不在各种管道的泄压口及排放口上下方安装灯具;

d、灯具及开关安装牢固可靠,灯具吊管及开关与接线盒螺纹啮(niè)合扣数不小于5扣,螺纹加工光滑、完整、无锈蚀,并在螺纹上涂以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锈酯;

e、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安装高度1.3m。

f、灯具及开关的外壳完整,无损伤、无凹陷或沟槽,灯罩无裂纹,金属护网无扭曲变形,防爆标志清晰;

g、灯具及开关的紧固螺栓无松动、锈蚀,密封垫圈完好。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航空障碍标志灯和庭院灯的安装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52~54页

1、  建筑物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建筑物顶部彩灯采用有防雨性能的专用灯具,灯罩要拧紧;

b、        彩灯配线管路按明配管敷设,且有防雨功能。管路间、管路与灯头盒间螺纹连接,金属导管及彩灯的构架、钢索等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c、垂直彩灯悬挂挑臂采用不小于10#的槽钢。端部吊挂钢索用的吊钩螺栓直径不小于10mm,螺栓在槽钢上固定,两侧有螺帽,且加平垫及弹簧垫圈紧固;

d、        悬挂钢丝绳直径不小于4.5mm,底把圆钢直径不小于16mm,地锚采用架空外线用拉线盘,埋设深度大于1.5m;

e、        垂直彩灯采用防水吊线灯头,下端灯头距离地面高于3m。

2、  霓虹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霓虹灯管完好,无破损;

b、        灯管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且牢固可靠。灯管固定后,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小于20mm;

c、霓虹灯专用变压器采用双圈式,所供灯管长度不大于允许负载长度,露天安装的有防雨措施;

d、        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电线和灯管间的连接线采用额定电压大于15kv的高压绝缘电线。二次电线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距离不小于20mm。

3、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大于2ΜΩ;

b、        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2.5m以上;

c、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4、  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灯具装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最高部位。当最高部位平面面积较大或为建筑群时,除在最高端装设外,还在其外侧转角的顶端分别装设灯具;

b、        当灯具在烟囱顶上装设时,安装在低于烟囱口1.5~3m的部位且呈正三角形水平排列;

c、灯具的选型根据安装高度决定;底光强的(距地面60m以下装设时采用)为红色光,其有效光强大于1600cd。高光强的(距地面150m以上装设时采用)为白色光,有效光强大于随背景亮度而定;

d、        灯具的电源按主体建筑中最高负荷等级要求供电;

e、        灯具安装牢固可靠,且设置维修和更换光源的措施。

5、  庭院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大于2ΜΩ;

b、        立柱式路灯、落地式路灯、特种园艺灯等灯具与基础固定可靠,地脚螺栓备帽齐全,灯具的接线盒或熔断器盒,盒盖的防水密封垫完整。

c、金属立柱及灯具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接地线单设干线,干线沿庭院灯布置位置形成环网状,且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引出线连接,由干线引出支线与金属灯柱及灯具的接地端子连接,且有标识。

一般规定项目

1、  建筑物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建筑物顶部彩灯灯罩完整,无碎裂;

b、        彩灯电线导管防腐完好,敷设平整、顺直。

2、  霓虹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霓虹灯变压器明装时,高度不小于3m;低于3m采取防护措施;

b、        霓虹灯变压器的安装位置方便检修,且隐蔽在不易被非检修人触及的场所,不装在吊平顶内;

c、当橱窗内装有霓虹灯时,橱窗门与霓虹灯变压器一次侧开关有联锁装置,确保开门不接通霓虹灯变压器的电源;

d、        霓虹灯变压器二次侧的电线采用玻璃制品绝缘支持物固定,支持点距离不大于规定值:水平线段:0.5m;垂直线段:0.75m.

3、  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同一建筑物或建筑群灯具间的水平、垂直距离不大于45m;

开关、插座、风扇的安装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52~54页

主控规定项目

1、  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2、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b、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急三相五孔插座(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c、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3、  特殊情况下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接插有触电危险家用电器的电源时,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开关断开相线;

b、        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接地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4、  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b、        相线经开关控制,民用住宅无软线引至床边的床头开关。

5、  吊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吊扇挂钩安装牢固,吊扇挂钩的直径不小于吊扇挂销直径,且不小于8mm;有防震橡胶垫;挂销的防松零件齐全、可靠;

b、        吊扇扇叶距地高度不小于2.5m;

c、吊扇组装不改变扇叶角度,扇叶固定螺栓防松零件齐全;

d、        吊杆间、吊杆与电机间螺纹连接,啮合长度不小于20mm,且防松零件齐全紧固;

e、        吊扇接线正确,当运转时扇叶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

6、  壁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璧扇底座采用尼龙塞或膨胀螺栓固定;尼龙塞和膨胀螺栓的数量不小于2个,且直径不小于8mm。固定牢固可靠;

b、        璧扇防护罩紧扣,固定可靠,当运转时扇叶和防护罩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

一般规定项目

1、  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不采用安全型插座时,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等儿童活动场所安装高度不小于1.8m;

b、        暗装的插座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暗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c、车间级试(实)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不小于0.15m;同一室内插座安装高度一致;

d、        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或紧贴地面,盖板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2、  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1.3m,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2~3m,层高小于3m时,拉线开关距顶板100mm,拉线出口垂直向下;

b、     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小于20mm;

c、      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3、  吊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无污染,吊杆上下扣碗安装牢固到位;

b、        同一室内并列安装的吊扇开关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

4、  壁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壁扇下侧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8m;

b、        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无污染,防护罩无变形。

接地装置的安装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59~60页

主控规定项目

1、  防雷接地的人工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埋设,经人行通道处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1m,且应采用均压设施或在其上方敷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2、  接地模块顶面埋深不应小于0.6m,接地模块间距不应小于模块长度的3~5倍。接地模块埋设基坑,一般为模块外形尺寸的1.2~1.4倍,且在开挖深度内详细记录地层情况;

3、  接地模块应垂直或水平就位,不应倾斜设置,保持与原土层接触良好。

一般规定项目

1、  当设计无要求时,接地装置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圆钢、角钢及钢管接地极应垂直埋入地下,间距不应小于5m。接地装置的焊接,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b、        圆钢与圆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c、圆钢与扁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d、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e、        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有防腐措施。

2、当无设计要求时,接地装置的材料采用为钢材,热  镀锌处理,最小允许规格应符合以下规定(见表);

最小允许规格、尺寸

种类、规格及单位

敷设位置及使用类别

地  上

地  下

室内

室外

交流电流回路

直流电流回路

圆钢直径(mm)

6

8

10

12

扁钢

截面(mm2)

60

100

100

100

厚度(mm)

3

4

4

6

角钢厚度(mm)

2

2.5

4

6

钢管管壁厚度(mm)

2.5

2.5

3.5

4.5

2、  接地模块应集中引线,用干线把接地模块并联焊接成一个环路,干线的材质与接地模块焊接点的材质应相同,钢制的采用热  镀锌扁钢,引出线不少于2处。

照明线路负荷计算公式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第162~163页

1、 针对分支线路负荷的计算

Pjs=∑Pz(1+a)(KW)

2、 针对主干线负荷的计算

Pjs=∑KxPz(1+a)(KW)

3、 针对负荷不均匀分布的计算

Pjs=∑Kx3Pzd(1+a)(KW)

式中:Pjs——照明计算负荷(KW)_

Pz——正常照明或事故照明装置容量(KW)

Pzd——最大一相照明装置容量(KW)

Kx——照明装置需要的系数  见《电气设计规范》第163页

a——整流器及其他附件损耗系数。白炽灯、卤钨灯,a=0;气体放电灯,a=0.2

照明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 第166~167页

St≥∑(KtPz1+a )

式中:St——照明变压器额定电流(KVA)

Kt——照明负荷同时系数,见《电气设计规范》第163页

——光源功率因数。白炽灯、卤钨灯, =1;气体放电灯,a=0.6

相电压:三相输电线(火线)与中性线间的电压叫做相电压。

相电流:三相输电线每相负载中流过的电流叫做相电流。

线电压:三相输电线各线(火线)间的电压叫做线电压。线电压的大小为相电压的大小的1.73倍。

线电流:三相输电线各线中流过的电流叫做相电流。

零线截面按下列条件选择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 第166~167页

1、     单相及三相线路中,零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

2、     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负荷为白炽灯或卤钨灯时,零线截面应按载流量的50%选择。当负荷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应按最大一相的电流选择。

3、     在可能逐相切断的三相线路中,零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等,如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则零线截面应按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按工作场所环境选择导线种类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 第166~167页

1、    有爆炸危险、特别潮湿、振动、维护不便的重要场所,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

2、    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铜芯耐高温绝缘导线。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 第22~35页

1、控制保护装置    2、插座、开关   3、仪表、信号器件

4、电信、广播、共用天线   5、电机、变电所、起动器

6、照明灯具   7、电杆及附属设备   8、配电箱、屏、控制柜

9、消防报警设备   10、电气线路   11、其它

电力设备统一编号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 第35~43页

1、常用基本符号   2、交流设备编号   3、直流设备编号

按(电力系统调度术语)命名  可参照GB7159-87标准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 第100~137页

1、  照度标准:照度标准值是指工作或生活场所参考平面上的平均照度值。民用建筑照明照度值应按以下系列分级:0.5、1、2、3、5、10、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和2000Ix。

2、  根据各类建筑的不同活动或作业类别将照度标准值规定高、中、底三个值。工作面一般情况下是指距地面0.75m高的参考平面。

3、  适用于:图书馆、办公楼、商店、影院剧场、旅馆、住宅、铁路旅客站、港口旅客站、体育运动场。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

摘自《电气工程标准综合应用手册》上册 (1994年4月第一版) 第137~150页

1、  民用建筑照明照度值应按以下系列分级:0.5、1、2、3、5、10、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Ix。

2、  工作面上的照度标准值,一般采用每一照度范围的中间值。

术 语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2~3页

1、  布线系统:一根电缆(电线)、多根电缆(电线)或母线以及固定它们的部件的组合。如果需要,布线系统还包括封装电缆(电线)或母线的部件。

2、  电气设备: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任何物件,诸如电机、变压器电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布线系统的设备、电气用具。

3、  用电设备:将电能转换成其他形式能量(例如光能、热能、机械能)的设备。

4、  电气装置: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电气设备的组合。

5、  建筑电气工程(装置):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由电气装置、布线系统和用电设备电气部分的组合。

6、  导管:在电气安装中用来保护电线或电缆的圆形或非圆形的布线系统的一部分,导管有足够的密封性,使电线电缆只能从纵向引入,而不能从横向引入。

7、  金属导管: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导管。

8、  绝缘导管:没有任何导电部分(不管是内部金属衬套或外部金属网、金属涂层等均不存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导管。

9、  保护导体(PE):为防止发生电击危险而与下列部件进行电气连接的一种导体:裸露导电部件、外部导电部件、主接地端子、接地电极(接地装置)、电源的接地点或人为的中性点。

10、    中性保护导体(PEN):一种同时具有中性导体和保护功能的接地导体。

基本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4~7页

1、  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件,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2、  额定电压交流1KV及以下、直流1.5KV及以下的应为低压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额定电压大于交流1KV、直流1.5KV的应为高压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

3、  电气设备上计量仪表和与电气保护有关的仪表应检定合格,当投入试运行时,应在有效期内。

4、  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5、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6、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高压电器及电瓷制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变压器有出厂试验记录;外观检查:有铭牌,附件齐全,绝缘件无缺损、裂纹,充油部分不渗漏,充气高压设备气压指示正常,涂层完整。

BV型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电线芯线标称截面积(mm2)

1.5

2.5

4

6

10

16

25

35

50

70

95

120

150

185

240

300

400

绝缘层厚度规定值(mm)

0.7

0.8

0.8

0.8

1.0

1.0

1.2

1.2

1.4

1.4

1.6

1.6

1.8

2.0

2.2

2.4

2.6

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16~17页

1、  电杆坑、拉线坑的深度允许偏差,应不深于设计坑深100mm、不浅于设计坑深50mm。

2、  架空导线的弧垂值,允许偏差为设计弧垂值的±5%,水平排列的同档导线间弧垂值偏差为±50mm。

3、  变压器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  电杆组立应正值,直线杆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杆梢偏移不应大于杆径的1/2,转角杆紧线后不向内角倾斜,向外角倾斜不应大于1个梢径。

5、  直线杆单横担应装于受电侧,终端杆、转角杆的单横担应装于拉线侧。横担的上下歪斜,从横担端部测量不应大于20mm。

6、  线路的跳线、过引线、接户线的线间和线对地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为6~10KV的,应大于300mm;电压等级为1KV及以下的,应大于150mm。

杆上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17页

1、  变压器油位正常、附件齐全、无渗油现象、外壳涂层完整;

2、  跌落式熔断器安装的相间距离不小于500mm;溶管式操动能自然打开旋下;地面操作杆的接地(PE)可靠,且有标示。

3、  杆上避雷器排列整齐,相间距离不小于350mm,电源侧引线铜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接地侧引线铜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铝线截面积不小于35mm2.。与接线装置引出线连接可靠。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要求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18~19页

1、  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干线与变压器的低压侧中性点直接连接;接地干线与箱式变电所的N母线和PE母线直接连接;变压器箱体、干式变压器的支架或外壳应接地(PE)。所有连接应可靠,紧固件及防松零件齐全。

2、  箱式变电所及落地式配电箱的基础应高于室外地坪,周围排水通畅,箱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示。

3、  箱式变电所的高低压柜内部接线完整、低压每个输出回路标记清晰,回路名称准确。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要求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20~23页

1、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2、  当设计无要求时,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Sp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

相线的截面积S(mm2)

相应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SP(mm2)

S≤16

16<S≤35

35<S≤400

400<S≤800

S<800

S

16

S/2

200

S/4

注:S指柜(屏、台、箱、盘)电源进线相线截面积,且两者(S、SP)材质相同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2、  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敏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3、  照明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4、  柜、屏、台、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或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低于1.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

5、  连接柜、屏、台、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规定: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裕量;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

6、  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准确;箱(盘)不采用可燃材料制作;箱(盘)安装牢固,垂直允许偏差为1.5‰;底边距地面为1.5m配电盘底边距地面不小于1.8m。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24~25页

1、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2、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ΜΩ

3、  100Kw以上的电动机,应测量各直流电阻值,相互差不应大于最小值的2%;无中性点引出的电动机,测量直流电阻值,相互差不应大于最小值的1%。

4、  在设备接线盒内裸露的不同相导线对地间最小距离应大于8mm,否则应采用绝缘防护措施。

柴油发电机组的检查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26页

1、    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柜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ΜΩ;塑料绝缘电缆馈电线路直流耐压试验为2.4KV,时间15min,泄漏电流稳定,无击穿现象;

2、    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3、    发电机中性线(工作零线)应与接地干线直接连接,螺栓防松零件齐全,且有标识。

不间断电源的检查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27页

1、    不间断电源装置输出、输入各级保护系统和输出的电压稳定;不间断电源装置间连线的线间、线对地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ΜΩ;

2、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点(N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3、    引入或引出不间断电源装置的主回路电线、电缆和控制电线、电缆应分别穿保护管敷设,在电缆支架上平行敷设应保持150mm的距离;电线、电缆的屏蔽护套接地连线可靠,与接地干线就近连接,紧固件齐全;

4、    不间断电源装置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5、    不间断电源正常运行时产生的A声级燥声,不应大于45dB;输出额定电流为5A及以下的小型不间断电源燥声,不应大于30dB。

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的检查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29~31页

1、  绝缘子的底座、导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不应作为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2、  母线与母线、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搭接,搭接面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铜与铜:室外、高温且潮湿的室内,搭接面搪锡;干燥的室内,不搪锡;

b、     铝与铝:搭接面不涂层处理;

c、      钢与钢:搭接面搪锡或镀锌;

d、     铜与铝:在干燥的室内,铜导体搭接面搪锡;在潮湿场所,铜导体搭接面搪锡,且采用铜铝过渡板与铝导体连接;

e、     钢与铜或铝:钢搭接面搪锡。

3、  母线的相序排列及涂色,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上、下布置的交流母线,由上至下排列为A、B、C相;直流正极在上,负极在下;

b、     水平布置的交流母线,由盘后向盘前排列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极在后,负极在前;

c、      面对引下线的交流母线,由左至右排列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极在左,负极在右;

d、     母线的涂色:交流,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直流正极为赭色,负极为蓝色;在连接处或支持件边缘两侧10mm以内不涂色。

4、  母线在绝缘子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母线平置时,母线支持夹板的上部压板与母线间有1~1.5mm的间隙;当母线立置时,上部压板与母线间有1.5~2mm的间隙;

b、     母线的固定点,每段设置1个,设置于全长或两母线伸缩的中点;

c、      母线采用螺母搭接时,连接处距绝缘子的支持夹板边缘不小于50mm。

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32~34页

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  金属电缆桥架间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小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b、  非金属电缆桥架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线接地,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

c、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放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  电缆桥架转弯处弯曲半径,不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见表);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序号

电缆种类

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1

无铅包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10D

2

有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20D

3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0D

4

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5D

5

多芯控制电缆

10D

注:D为电缆外径

3、  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桥架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为1.5~3m;垂直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大于2m;

4、  当铝合金桥架与钢支架固定时,有相互间绝缘的防电化腐蚀措施。螺帽位于桥架外侧;

5、  电缆桥架敷设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下方,当无设计要求时,与管道的最小净距符合规定(见表);

与管道的最小净距(m)

管 道 类 别

平 行 净 距

交 叉 净 距

一般工艺管道

0.4

0.3

易燃易爆气体管道

0.5

0.5

热力管道

有保温层

0.5

0.3

无保温层

1.0

0.5

6、  桥架内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大于450倾斜敷设的电缆每隔2m处设固定点;

b、         电缆出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柜(盘)、台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做密封处理;

c、          电缆敷设排列整齐,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角两侧及每隔5~10m处固定点;电缆的首尾、末端和分支处应设标志牌;敷设于垂直桥架内的电缆固定点间距(见表)。

电缆固定点的间距(mm)

电 缆 种 类

固定点的间距

电 力 电 缆

全塑型

1000

除全塑型外的电缆

1500

控 制 电 缆

1000

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35-36页

1、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2、  当无设计要求时,电缆支架层间最小允许间距应符合规定  (见表)

电缆支架层间最小允许间距(mm)

电 缆 种类

支架层间最小距离

控制电缆

120

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

150~200

电缆支持点间距(mm)

电 缆 种 类

敷设方式

水 平

垂 直

电 力 电 缆

全塑型

400

1000

除全塑型外的电缆

800

1500

控 制 电 缆

800

1000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37~39页

1、  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a、     镀锌的钢导管、可挠(náo)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接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

b、     当非金属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电线;

c、      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连接;

d、     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e、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f、       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严密;

g、     当绝缘导管在砌墙上剃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2、  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线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电线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天然内。

3、  室外导管的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在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管口,箱底无封板的,管口应高出基础面50~80mm。所有管口在穿入电线、电缆后应做密封处理。由箱式配电所或落地式配电箱引向建筑物的导管,建筑物一侧的导管管口应设在建筑物内。

4、  金属导管内外壁应防腐处理;埋设于混凝土内的导管内壁应防腐处理,外壁可不防腐处理;

5、  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

6、  暗配的导管,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明配的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的距离150~500mm范围内设有管卡,中间直线段管卡间的最达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见表);

管卡间最大距离

敷设方式

导管种类

导管直径(mm)

15~20

25~32

32~40

50~65

65以上

管卡间最大距离(m)

支架或沿墙明敷

壁厚>2mm刚性钢导管

1.5

2.0

2.5

2.5

3.5

壁厚≤2mm刚性钢导管

1.0

1.5

2.0

刚性绝缘导管

1.0

1.5

1.5

2.0

2.0

线槽应安装牢固,无扭曲变形,紧固件的螺帽应在线槽外侧;

8、  防爆导管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导管间及与灯具、开关、线盒等的螺帽连接处紧密牢固,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连接处不跨接接地线,在螺纹上涂以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锈酯。安装牢固顺直,镀锌锈蚀或剥落处做防腐处理。

9、  绝缘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的绝缘导管,采用中型以上的导管;

10、    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

11、    可挠(náo)性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能做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40页

1、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2、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3、  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线和电缆额定电压不得低于750V,且电线必须穿于钢导管内;

4、  当采用多路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5、  电线在线槽内有一定余量,不得有接头。电线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2m;

6、  同一回路的相线和零线,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

7、  同一电源的不同无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敷设于同一线槽内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用隔板隔离,或采用用屏蔽电线且屏蔽护套一端接地。

槽板配线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41页

1、  槽板内电线无接头,电线连接设在器具处;槽板与各种器具连接时,电线应留有余量,器具底部应压住槽板端部;

2、  槽板敷设应紧贴建筑物表面,且横平竖直、固定可靠,严禁用木楔(xiē)固定;木槽板应经阻燃处理,塑料槽板表面应有阻燃标识;

3、  槽板底板固定点间距应小于500mm;槽板盖板固定点间距应小于300mm;底板距终端50mm和盖板距终端30mm处应固定。

4、  槽板的底板接口与盖板接口应错开20mm,盖板在直线段和900转角处应成450斜角对接,T型分支处应成三角叉接,盖板应无翘角,接口应严密整齐;

5、  槽板穿过梁、墙和楼板处应有保护套管,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槽板应设补偿装置,且与槽板结合严密。

钢索配线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42页

1、  应采用镀锌钢索,不应采用含油芯的钢索。钢索的钢丝直径应小于0.5mm,钢索不应有扭曲和断股等缺陷;

2、  钢索的终端拉环埋件应牢固可靠,钢索与终端拉环套处应采用心形环,固定钢索的线卡不应小于2个,钢索端头应用镀锌铁线绑扎紧密,且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3、  当钢索长度在50m及以下时,应在钢索一端装设花篮螺栓紧固,当钢索长度大于50m时,应在钢索两端装设花篮螺栓紧固;

4、  钢索中间吊架间距不应大于12m,吊架与钢索连接处的吊钩深度不应小于20mm,并应有防止钢索跳出的锁定零件;

5、  电线和灯具在钢索上安装后,钢索应承受全部负载,且钢索表面应整洁、无锈蚀;

6、  钢索配线的零件间和线间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见表):

钢索配线的零件间和线间距离(mm)

配线类别

支持件之间最大距离

支持件与灯头之间最大距离

钢  管

1500

200

刚性绝缘导管

1000

150

塑料护套线

200

100

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43~44页

1、  低压电线和电缆,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

2、  铠装电力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截面积不应小于以下规定(见表):

电缆芯线和接地线截面积(mm2)

电缆芯线截面积

接地线截面积

120及以下

16

150以上

25

注:电缆芯线截面积在16mm2及以下,接地线截面积与电缆芯线截面积相等。

3、  电线、电缆接线必须准确,并联运行电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相位应一致;

4、  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截面积在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b、        截面积在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连接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c、截面积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

d、        多股铝芯线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e、        每个设备和器具的端子不多于2根电线;

f、 电线、电缆的芯线连接金具(连接管和端子),规格应与芯线的规格适配,且不得采用开口端子;

g、        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

普通灯具安装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45~47页

灯具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灯具重量大于3㎏时,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

b、        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在0.5㎏的灯具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接力;

c、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mm及以下时,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1、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剂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2、  当钢管做灯杆时,钢管内经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

3、  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4、  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5.1一般敞开式灯具,灯头对地面间距不小于下列数值(采用安全电压时除外):

5.1.1)室外:2.5m(室外墙上安装);

5.1.2)厂房:2.5m

5.1.3)室内:2m

5.1.4)软吊线带升降器的灯具在吊线展开后:0.8m

6、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使用额定电压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有专用保护措施;

7、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8、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芯线最小截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见表):

导线芯线最小截面积(mm2)

灯具安装的场所及用途

线芯最小截面积

铜芯软线

铜线

铝线

灯头线

民用建筑室内

0.5

0.5

2.5

工业建筑室内

0.5

1.0

2.5

室  外

1.0

1.0

2.5

8、  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搪锡;当装升降器时,套塑料软管,采用安全灯头;

b、        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采用瓷质灯头;

c、连接灯具的软线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罗口灯头时,相线接于罗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d、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e、        配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裸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f、 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间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g、        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罩碎裂向下溅落的措施;

h、        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牢固,枢(shū)轴(zhóu)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i、 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应有泄水孔,绝缘台与墙面之间应有防水措施。

专用灯具安装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48~51页

1、36V及以下行灯变压器和行灯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行灯电压不大于36V,在特殊潮湿场所或导电良好的地面上以及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场所行灯电压不大于12V;

b、变压器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任意一端或中性点,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c、行灯变压器为双圈变压器,其电源侧和负荷侧有熔断器保护,熔丝额定电流分别不应大于变压器一次、二次的额定电流;

e、行灯灯体及手柄绝缘良好,坚固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紧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反光罩及悬吊挂钩,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手柄上;

f、行灯变压器的固定支架牢固,油漆完整;

g、携带式局部照明灯电线采用橡套软线;

2、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者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由蓄电池柜供电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b、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金融、商店、交易所≤1.5s);安全照明≤0.5s;

c、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

d、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应安装在1m以下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e、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f、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当采用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时,不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

g、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钢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h、疏散照明采用荧光灯或白炽灯;安全照明采用卤钨灯,或采用瞬时可靠点燃的荧光灯;

i、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装有玻璃或非燃材料的保护罩,面板亮度均匀度为1:10(最低:最高),保护罩应完整、无裂纹。

3、防爆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灯具的防爆标志、外壳防爆等级和温度组别与防爆危险环境相匹配。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种类和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规定(见表);

灯具种类和防爆结构的选型

爆炸危险区域防爆的选型

照明设备种类

Ⅰ  区

Ⅱ  区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固定式灯

×

移动式灯

携带式电池灯

整流器

注:○为适用;△为慎用;×为适用

b、灯具配套齐全,不用非防爆零件替代灯具配件(金属护网、灯罩、接线盒等);

c、灯具的安装位置离开释放源,且不在各种管道的泄压口及排放口上下方安装灯具;

d、灯具及开关安装牢固可靠,灯具吊管及开关与接线盒螺纹啮(niè)合扣数不小于5扣,螺纹加工光滑、完整、无锈蚀,并在螺纹上涂以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锈酯;

e、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安装高度1.3m。

f、灯具及开关的外壳完整,无损伤、无凹陷或沟槽,灯罩无裂纹,金属护网无扭曲变形,防爆标志清晰;

g、灯具及开关的紧固螺栓无松动、锈蚀,密封垫圈完好。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航空障碍标志灯和庭院灯的安装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52~54页

1、  建筑物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建筑物顶部彩灯采用有防雨性能的专用灯具,灯罩要拧紧;

b、        彩灯配线管路按明配管敷设,且有防雨功能。管路间、管路与灯头盒间螺纹连接,金属导管及彩灯的构架、钢索等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c、垂直彩灯悬挂挑臂采用不小于10#的槽钢。端部吊挂钢索用的吊钩螺栓直径不小于10mm,螺栓在槽钢上固定,两侧有螺帽,且加平垫及弹簧垫圈紧固;

d、        悬挂钢丝绳直径不小于4.5mm,底把圆钢直径不小于16mm,地锚采用架空外线用拉线盘,埋设深度大于1.5m;

e、        垂直彩灯采用防水吊线灯头,下端灯头距离地面高于3m。

2、  霓虹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霓虹灯管完好,无破损;

b、        灯管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且牢固可靠。灯管固定后,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小于20mm;

c、霓虹灯专用变压器采用双圈式,所供灯管长度不大于允许负载长度,露天安装的有防雨措施;

d、        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电线和灯管间的连接线采用额定电压大于15kv的高压绝缘电线。二次电线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距离不小于20mm。

3、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大于2ΜΩ;

b、        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2.5m以上;

c、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4、  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灯具装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最高部位。当最高部位平面面积较大或为建筑群时,除在最高端装设外,还在其外侧转角的顶端分别装设灯具;

b、        当灯具在烟囱顶上装设时,安装在低于烟囱口1.5~3m的部位且呈正三角形水平排列;

c、灯具的选型根据安装高度决定;底光强的(距地面60m以下装设时采用)为红色光,其有效光强大于1600cd。高光强的(距地面150m以上装设时采用)为白色光,有效光强大于随背景亮度而定;

d、        灯具的电源按主体建筑中最高负荷等级要求供电;

e、        灯具安装牢固可靠,且设置维修和更换光源的措施。

5、  庭院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大于2ΜΩ;

b、        立柱式路灯、落地式路灯、特种园艺灯等灯具与基础固定可靠,地脚螺栓备帽齐全,灯具的接线盒或熔断器盒,盒盖的防水密封垫完整。

c、金属立柱及灯具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接地线单设干线,干线沿庭院灯布置位置形成环网状,且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引出线连接,由干线引出支线与金属灯柱及灯具的接地端子连接,且有标识。

一般规定项目

1、  建筑物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建筑物顶部彩灯灯罩完整,无碎裂;

b、        彩灯电线导管防腐完好,敷设平整、顺直。

2、  霓虹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霓虹灯变压器明装时,高度不小于3m;低于3m采取防护措施;

b、        霓虹灯变压器的安装位置方便检修,且隐蔽在不易被非检修人触及的场所,不装在吊平顶内;

c、当橱窗内装有霓虹灯时,橱窗门与霓虹灯变压器一次侧开关有联锁装置,确保开门不接通霓虹灯变压器的电源;

d、        霓虹灯变压器二次侧的电线采用玻璃制品绝缘支持物固定,支持点距离不大于规定值:水平线段:0.5m;垂直线段:0.75m.

3、  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同一建筑物或建筑群灯具间的水平、垂直距离不大于45m;

开关、插座、风扇的安装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52~54页

主控规定项目

1、  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2、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b、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急三相五孔插座(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c、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3、  特殊情况下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接插有触电危险家用电器的电源时,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开关断开相线;

b、        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接地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4、  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b、        相线经开关控制,民用住宅无软线引至床边的床头开关。

5、  吊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吊扇挂钩安装牢固,吊扇挂钩的直径不小于吊扇挂销直径,且不小于8mm;有防震橡胶垫;挂销的防松零件齐全、可靠;

b、        吊扇扇叶距地高度不小于2.5m;

c、吊扇组装不改变扇叶角度,扇叶固定螺栓防松零件齐全;

d、        吊杆间、吊杆与电机间螺纹连接,啮合长度不小于20mm,且防松零件齐全紧固;

e、        吊扇接线正确,当运转时扇叶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

6、  壁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璧扇底座采用尼龙塞或膨胀螺栓固定;尼龙塞和膨胀螺栓的数量不小于2个,且直径不小于8mm。固定牢固可靠;

b、        璧扇防护罩紧扣,固定可靠,当运转时扇叶和防护罩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

一般规定项目

1、  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不采用安全型插座时,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等儿童活动场所安装高度不小于1.8m;

b、        暗装的插座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暗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c、车间级试(实)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不小于0.15m;同一室内插座安装高度一致;

d、        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或紧贴地面,盖板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2、  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1.3m,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2~3m,层高小于3m时,拉线开关距顶板100mm,拉线出口垂直向下;

b、     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小于20mm;

c、      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3、  吊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无污染,吊杆上下扣碗安装牢固到位;

b、        同一室内并列安装的吊扇开关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

4、  壁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壁扇下侧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8m;

b、        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无污染,防护罩无变形。

接地装置的安装规定

摘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59~60页

主控规定项目

1、  防雷接地的人工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埋设,经人行通道处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1m,且应采用均压设施或在其上方敷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2、  接地模块顶面埋深不应小于0.6m,接地模块间距不应小于模块长度的3~5倍。接地模块埋设基坑,一般为模块外形尺寸的1.2~1.4倍,且在开挖深度内详细记录地层情况;

3、  接地模块应垂直或水平就位,不应倾斜设置,保持与原土层接触良好。

一般规定项目

1、  当设计无要求时,接地装置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圆钢、角钢及钢管接地极应垂直埋入地下,间距不应小于5m。接地装置的焊接,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b、        圆钢与圆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c、圆钢与扁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d、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e、        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有防腐措施。

2、当无设计要求时,接地装置的材料采用为钢材,热  镀锌处理,最小允许规格应符合以下规定(见表);

最小允许规格、尺寸

种类、规格及单位

敷设位置及使用类别

地  上

地  下

室内

室外

交流电流回路

直流电流回路

圆钢直径(mm)

6

8

10

12

扁钢

截面(mm2)

60

100

100

100

厚度(mm)

3

4

4

6

角钢厚度(mm)

2

2.5

4

6

钢管管壁厚度(mm)

2.5

2.5

3.5

4.5

2、  接地模块应集中引线,用干线把接地模块并联焊接成一个环路,干线的材质与接地模块焊接点的材质应相同,钢制的采用热  镀锌扁钢,引出线不少于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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