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婚姻登记工作总结
XX婚姻登记处主要负责全市16个乡镇办事处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多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宗旨,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圆满完成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做到了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依法登记,同时作为直接面对百姓的窗口单位,也努力实现人性化服务,在争创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活动中,不断完善各种服务机制,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
2010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婚姻登记处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一是认识组织婚姻登记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业务知识、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全面做到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同步提高。 二、2010年1-10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3952对,离婚登记1756对,出具证明6314份,收养登记1对。全部合法有效,登记合格率100%。
三、改善办公环境,为婚姻当事人创造一个宽敞、明亮、温馨的登记环境,扩大办公面积200平方米,在近两个月的装修过程中,克服各种困难,没有影响一项工作,也没有耽误一对新人登记。
四、按照《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及市档案局的要求建立了婚姻档案室,有档案柜21组,保管档案近万份,做到及时归档、装盒、编
号、存放有序。做到防火、防水、防虫。并在7月份按受省、市婚姻档案各项检查中受到肯定的表扬。
五、由于近几年来比较流行特殊日子办理结婚登记,为了满足广大新人想择日“喜结良缘”的美好愿望,我们制定了“应急反映措施”,在人员比较集中的日子能为新人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在2010年10月10日,我们提前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从人员培训到机器设备更新、调试以及耗材的准备,都做了充分、全面的准备。当天我们从早上六点钟开始登记至晚上六点钟共登记327对,无一差错,许多当事人非常感慨的说,你们不仅服务一流,办公效率也是一流的。
六、以婚姻登记为主钱,延伸对新婚人员的服务。
在婚姻登记的过程中,很多登记新人都在问生育指标怎么办?到哪里办?计生部门也需要及时掌握新婚登记人员的信息,以便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服务,鉴于此,在区领导、计生局的关心支持下,计生局在婚姻登记处设立了“婚育服务”窗口,为新婚夫妻建立了服务卡,为人口与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民政局领导非常重视婚姻登记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积极配合,形成创建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近几年来,改善并完善了办公设施和基础服务设施,减轻登记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对登记处的人员进行调整,加强登记员队伍建设。从而能够为前来登记的新人提供更优质,更快捷的服务。 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建立一支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周到,
技能全面,品质优秀,有高度责任感的婚姻登记队伍。使婚姻登记处成为展示民政工作的一个文明窗口,人民群众体验政府关怀的一个平台。为此,我们制定并实行了以下几项亲民、利民服务民生的措施:
一、低保户和救助对象在登记时减免复印、照相费用。
二、残疾人在登记时减免复印费、照相费用。
三、低保户在办理婚姻记录证明时免去复印和查询费用。
四、残疾人在办理婚姻记录证明时免去复印和查询费用。
在我们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登记处用过硬的政治和业务水平,饱满的工作热情,尽职尽责的工作做风,用实际行动实现了我们“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工作宗旨。
回顾和总结前期工作,我们感到婚姻登记工作有四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形成合力,实现了责任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做到了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构建了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二是措施有效、求真务实。使各项制度保障有力,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营造了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的工作环境。三是工作队伍适应能力较强,努力接受新任务,应对新挑战,在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助于工作上水平。四是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开发新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途径,使婚姻登记工作在动态中进取,充满生机和活力,为建立有效机制奠定了基础。我们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也反思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诸如,思想解放不够,有时存在着死抠条文,方法守旧的现象,习惯于老的工作套路,改革创新能力尚需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服务机制方面加大力度,不断吸纳他人经验,提高自身能力,用行之有效的机制保障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今后我们将扬长避短、奋发进取,我们会把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服务作为婚姻登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服务意识,工作方式要逐步向人性化、亲情化转变。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婚姻登记工作的根本标准。为婚姻登记的当事人提供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对我们来说服务不仅是停留在口头上的一种承诺,而且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在行动中,增加道德意识、责任意识、集体意识,为当事人提供快速、方便、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婚姻登记处成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有效平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力争做到: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载体,强化队伍素质建设、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规范服务内容,不断提升规范化和行风建设水平。
一、保证婚姻登记合格率100%,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落实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首先加强相关法律宣传,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印制成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供当事人学习、了解、阅读。再是:把婚姻登记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登记员姓名、照片、证号、办公时间、地点、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制成宣传栏,在醒目处公开挂放,强
化社会各界对婚姻登记工作的监督力度。聘请市区县人大、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为监督员,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各种途径倾听群众心声,认真解答群众的各种咨询、确定婚姻登记机关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我们的队伍建设要有一个更明显的变化。
1、婚姻登记员要年轻化、知识化,平均年龄要在四十岁以下,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外在形象严谨、具有亲和力。
2、始终把“服务”作为一种工作理念、状态和标准,贯彻到婚姻登记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做到“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010年婚姻登记工作总结
XX婚姻登记处主要负责全市16个乡镇办事处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多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宗旨,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圆满完成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做到了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依法登记,同时作为直接面对百姓的窗口单位,也努力实现人性化服务,在争创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活动中,不断完善各种服务机制,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
2010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婚姻登记处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一是认识组织婚姻登记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业务知识、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全面做到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同步提高。 二、2010年1-10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3952对,离婚登记1756对,出具证明6314份,收养登记1对。全部合法有效,登记合格率100%。
三、改善办公环境,为婚姻当事人创造一个宽敞、明亮、温馨的登记环境,扩大办公面积200平方米,在近两个月的装修过程中,克服各种困难,没有影响一项工作,也没有耽误一对新人登记。
四、按照《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及市档案局的要求建立了婚姻档案室,有档案柜21组,保管档案近万份,做到及时归档、装盒、编
号、存放有序。做到防火、防水、防虫。并在7月份按受省、市婚姻档案各项检查中受到肯定的表扬。
五、由于近几年来比较流行特殊日子办理结婚登记,为了满足广大新人想择日“喜结良缘”的美好愿望,我们制定了“应急反映措施”,在人员比较集中的日子能为新人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在2010年10月10日,我们提前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从人员培训到机器设备更新、调试以及耗材的准备,都做了充分、全面的准备。当天我们从早上六点钟开始登记至晚上六点钟共登记327对,无一差错,许多当事人非常感慨的说,你们不仅服务一流,办公效率也是一流的。
六、以婚姻登记为主钱,延伸对新婚人员的服务。
在婚姻登记的过程中,很多登记新人都在问生育指标怎么办?到哪里办?计生部门也需要及时掌握新婚登记人员的信息,以便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服务,鉴于此,在区领导、计生局的关心支持下,计生局在婚姻登记处设立了“婚育服务”窗口,为新婚夫妻建立了服务卡,为人口与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民政局领导非常重视婚姻登记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积极配合,形成创建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近几年来,改善并完善了办公设施和基础服务设施,减轻登记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对登记处的人员进行调整,加强登记员队伍建设。从而能够为前来登记的新人提供更优质,更快捷的服务。 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建立一支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周到,
技能全面,品质优秀,有高度责任感的婚姻登记队伍。使婚姻登记处成为展示民政工作的一个文明窗口,人民群众体验政府关怀的一个平台。为此,我们制定并实行了以下几项亲民、利民服务民生的措施:
一、低保户和救助对象在登记时减免复印、照相费用。
二、残疾人在登记时减免复印费、照相费用。
三、低保户在办理婚姻记录证明时免去复印和查询费用。
四、残疾人在办理婚姻记录证明时免去复印和查询费用。
在我们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登记处用过硬的政治和业务水平,饱满的工作热情,尽职尽责的工作做风,用实际行动实现了我们“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工作宗旨。
回顾和总结前期工作,我们感到婚姻登记工作有四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形成合力,实现了责任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做到了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构建了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二是措施有效、求真务实。使各项制度保障有力,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营造了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的工作环境。三是工作队伍适应能力较强,努力接受新任务,应对新挑战,在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助于工作上水平。四是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开发新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途径,使婚姻登记工作在动态中进取,充满生机和活力,为建立有效机制奠定了基础。我们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也反思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诸如,思想解放不够,有时存在着死抠条文,方法守旧的现象,习惯于老的工作套路,改革创新能力尚需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服务机制方面加大力度,不断吸纳他人经验,提高自身能力,用行之有效的机制保障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今后我们将扬长避短、奋发进取,我们会把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服务作为婚姻登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服务意识,工作方式要逐步向人性化、亲情化转变。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婚姻登记工作的根本标准。为婚姻登记的当事人提供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对我们来说服务不仅是停留在口头上的一种承诺,而且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在行动中,增加道德意识、责任意识、集体意识,为当事人提供快速、方便、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婚姻登记处成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有效平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力争做到: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载体,强化队伍素质建设、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规范服务内容,不断提升规范化和行风建设水平。
一、保证婚姻登记合格率100%,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落实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首先加强相关法律宣传,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印制成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供当事人学习、了解、阅读。再是:把婚姻登记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登记员姓名、照片、证号、办公时间、地点、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制成宣传栏,在醒目处公开挂放,强
化社会各界对婚姻登记工作的监督力度。聘请市区县人大、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为监督员,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各种途径倾听群众心声,认真解答群众的各种咨询、确定婚姻登记机关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我们的队伍建设要有一个更明显的变化。
1、婚姻登记员要年轻化、知识化,平均年龄要在四十岁以下,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外在形象严谨、具有亲和力。
2、始终把“服务”作为一种工作理念、状态和标准,贯彻到婚姻登记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做到“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