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红旗寝室”评比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坏境建设,规范寝室内务管理,保证寝室内整洁有序,沈阳市中医药学校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开展“流动红旗寝室”评比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机构:
学生科、学生会舍务部。
二、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文明行为(20分)、室内卫生(20分)、内务卫生(20分)、物品摆放(20分)、室外卫生(20分)
考核工作每周进行一次,每月为每周累加,每学期末为每月累加之和,全学年为两学期考核总分之和,考核机构不定期抽查,其中学生科、学生会每天常规考核,按测评总分由多到少排序评出“流动红旗寝室”给予表彰,名次并列者均可获得“流动红旗寝室”称号。
三、考核内容:
(一)文明行为:
1、 不尊重老师、舍务部检查人员或楼长,每人每次扣1分。如果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
处分。
2、不配合卫生检查每人每次扣0.5分、恶语伤人每人每次扣1分。
3、随意扔垃圾、纸屑每人每次扣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完成劳动教育任务。
4、寝室走廊打球或从事其他不适宜活动(如打羽毛球、踢毽子等)一次扣0.5分。
5、不使用文明语言,讲脏话的每人每次扣0.5分,影响极坏的给予通报批评扣1分。
6、 不遵守作息时间规定,乱串寝室,不准时回寝室,熄灯后讲话、打电话,不按时出寝 每
人每次扣0.5分,一周晚出寝室二次或一个月累计三次给予通报批评并扣1分。
(二)内务卫生检查标准:
1、室内卫生:
(1)房间内有蜘蛛网或灰吊,每天扣0.5分。
(2)地面有痰迹或碎纸,每处扣0.5分,如室内有烟头,每个扣1分,通报批评。
(3)门、门框、窗台、窗棂、暖气片、床退、衣柜没擦干净,每项扣05.分。
(4)卫生间镜子或洗面池不净的每处扣0.5分。
2、内务卫生:
(1)被子整理不规整,每床扣0.5分。
(2)床铺铺面不平整,每床扣0.5分。
(3)床单、被蒙未按要求摆放,每项扣0.5分。
(4)无床头卡每人扣0.5分。
(5)无值日生轮流表的每天扣寝室长0.5分。
3、物品摆放:
(1)备品不全,一次扣0.5-1分,根据发现次数,处分依次递加。
(2)脸盆、牙具、毛巾、鞋子没按要求摆放,每项扣0.5分
(3)物品摆放不整齐,每处扣0.5分。
(4)摆放其它杂物,每处扣0.5分。
(三)室外卫生:
(1)寝室向楼下仍纸屑、杂物、吐痰或泼水者,每人每次扣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2)无故不清扫走廊、拒绝值日,每人每次扣0.5分,走廊地面有痰或碎纸、乱倒脏
水,每次扣1分,并通报批评。
(3)墙、门乱写乱画,每次扣0.5-1分,并通报批评。
(四)加分标准:
凡受到表奖的寝室给班主任按《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补充规定》加分。
四、否定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周末、月末、学期末、年末均不能评为“流动红旗寝室”:
1、拒绝接受劳动任务、顶撞漫骂老师、不服从分配。
2、私自留宿、串寝、无故旷寝、严重破坏公物。
3、违反校规、国家法律,对学校造成极坏影响。
“流动红旗寝室”评比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坏境建设,规范寝室内务管理,保证寝室内整洁有序,沈阳市中医药学校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开展“流动红旗寝室”评比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机构:
学生科、学生会舍务部。
二、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文明行为(20分)、室内卫生(20分)、内务卫生(20分)、物品摆放(20分)、室外卫生(20分)
考核工作每周进行一次,每月为每周累加,每学期末为每月累加之和,全学年为两学期考核总分之和,考核机构不定期抽查,其中学生科、学生会每天常规考核,按测评总分由多到少排序评出“流动红旗寝室”给予表彰,名次并列者均可获得“流动红旗寝室”称号。
三、考核内容:
(一)文明行为:
1、 不尊重老师、舍务部检查人员或楼长,每人每次扣1分。如果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
处分。
2、不配合卫生检查每人每次扣0.5分、恶语伤人每人每次扣1分。
3、随意扔垃圾、纸屑每人每次扣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完成劳动教育任务。
4、寝室走廊打球或从事其他不适宜活动(如打羽毛球、踢毽子等)一次扣0.5分。
5、不使用文明语言,讲脏话的每人每次扣0.5分,影响极坏的给予通报批评扣1分。
6、 不遵守作息时间规定,乱串寝室,不准时回寝室,熄灯后讲话、打电话,不按时出寝 每
人每次扣0.5分,一周晚出寝室二次或一个月累计三次给予通报批评并扣1分。
(二)内务卫生检查标准:
1、室内卫生:
(1)房间内有蜘蛛网或灰吊,每天扣0.5分。
(2)地面有痰迹或碎纸,每处扣0.5分,如室内有烟头,每个扣1分,通报批评。
(3)门、门框、窗台、窗棂、暖气片、床退、衣柜没擦干净,每项扣05.分。
(4)卫生间镜子或洗面池不净的每处扣0.5分。
2、内务卫生:
(1)被子整理不规整,每床扣0.5分。
(2)床铺铺面不平整,每床扣0.5分。
(3)床单、被蒙未按要求摆放,每项扣0.5分。
(4)无床头卡每人扣0.5分。
(5)无值日生轮流表的每天扣寝室长0.5分。
3、物品摆放:
(1)备品不全,一次扣0.5-1分,根据发现次数,处分依次递加。
(2)脸盆、牙具、毛巾、鞋子没按要求摆放,每项扣0.5分
(3)物品摆放不整齐,每处扣0.5分。
(4)摆放其它杂物,每处扣0.5分。
(三)室外卫生:
(1)寝室向楼下仍纸屑、杂物、吐痰或泼水者,每人每次扣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2)无故不清扫走廊、拒绝值日,每人每次扣0.5分,走廊地面有痰或碎纸、乱倒脏
水,每次扣1分,并通报批评。
(3)墙、门乱写乱画,每次扣0.5-1分,并通报批评。
(四)加分标准:
凡受到表奖的寝室给班主任按《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补充规定》加分。
四、否定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周末、月末、学期末、年末均不能评为“流动红旗寝室”:
1、拒绝接受劳动任务、顶撞漫骂老师、不服从分配。
2、私自留宿、串寝、无故旷寝、严重破坏公物。
3、违反校规、国家法律,对学校造成极坏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