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社机关工作考勤制度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把区社机关建设成“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工作部门,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1、实行上班签到和下乡及外出办事登记。由办公室负责每天考勤,中途检查,考勤情况每月月底按考勤登记张榜公布。
2、按时上下班,作息时间以县政府办公室规定的《区直机关单位作息时间》为准。
3、上班时,每个干部、职工必须做到衣着整洁、举止文明,工作严肃认真,并坚持六不准:
(1)不准在办公室内办私事,会私客,带小孩等;
(2)不准在办公时擅离岗位,外出工作要先登记后离岗,短时外出要相互打招呼;
(3)不准在办公时串岗聊天,大声喧哗、嘻笑吵闹妨碍他人工作;
(4)不准在办公室看小说和其它无业务工作内容的书刊杂志;
(5)不准醉后上班在办公室睡觉或撒酒风影响他人工作;
(6)不准在上班时打麻将、下象棋、打扑克、上网聊天及搞其它娱乐活动。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缺勤处理,记半天缺勤:
(1)迟到或早退超过半个小时;
(2)上班时间打扑克、打麻将、下象棋及搞其它娱乐活动;
(3)醉酒后上班在办公室撒酒风或睡觉;
(4)上班中途无故离岗达半小时以上;
4、坚持有事先请假,无故不缺勤。请假一律凭“假条”,经领导批准,交办公室登记后才能离岗,请假一天以内由本股室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的必须由主任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请病假(除急诊和住院外)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因看病耽误上班,须持有当天医院取药发票。否则,按规定视为缺勤。
因在法定节假日内报表及其它确需加班工作,不能正常休假的,可在当月内补休,但跨月不补。
5、缺勤的处罚
(1)当月缺勤超过二天,扣发超过天数的基本工资;
(2)全年累计缺勤达10—14天的扣发年度奖励工资30%;缺勤达15—19天的扣发年度奖励工资60%;缺勤20天以上(含20天)的取消年度奖励工资。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从第四天起扣发超假天数的基本工资,并按年休制度扣减年休天数。
6、切实加强责任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上下联系,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请示汇报,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当天的工作要当天完成。
7、做好保密工作,机关人员必须严守国家机密,做到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看的文件不看,如有泄密,追究责任。
8、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六条禁令”。
9、做好群众工作以及群众工作接待日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与稳定。
10、本制度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区供销社机关工作考勤制度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把区社机关建设成“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工作部门,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1、实行上班签到和下乡及外出办事登记。由办公室负责每天考勤,中途检查,考勤情况每月月底按考勤登记张榜公布。
2、按时上下班,作息时间以县政府办公室规定的《区直机关单位作息时间》为准。
3、上班时,每个干部、职工必须做到衣着整洁、举止文明,工作严肃认真,并坚持六不准:
(1)不准在办公室内办私事,会私客,带小孩等;
(2)不准在办公时擅离岗位,外出工作要先登记后离岗,短时外出要相互打招呼;
(3)不准在办公时串岗聊天,大声喧哗、嘻笑吵闹妨碍他人工作;
(4)不准在办公室看小说和其它无业务工作内容的书刊杂志;
(5)不准醉后上班在办公室睡觉或撒酒风影响他人工作;
(6)不准在上班时打麻将、下象棋、打扑克、上网聊天及搞其它娱乐活动。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缺勤处理,记半天缺勤:
(1)迟到或早退超过半个小时;
(2)上班时间打扑克、打麻将、下象棋及搞其它娱乐活动;
(3)醉酒后上班在办公室撒酒风或睡觉;
(4)上班中途无故离岗达半小时以上;
4、坚持有事先请假,无故不缺勤。请假一律凭“假条”,经领导批准,交办公室登记后才能离岗,请假一天以内由本股室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的必须由主任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请病假(除急诊和住院外)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因看病耽误上班,须持有当天医院取药发票。否则,按规定视为缺勤。
因在法定节假日内报表及其它确需加班工作,不能正常休假的,可在当月内补休,但跨月不补。
5、缺勤的处罚
(1)当月缺勤超过二天,扣发超过天数的基本工资;
(2)全年累计缺勤达10—14天的扣发年度奖励工资30%;缺勤达15—19天的扣发年度奖励工资60%;缺勤20天以上(含20天)的取消年度奖励工资。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从第四天起扣发超假天数的基本工资,并按年休制度扣减年休天数。
6、切实加强责任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上下联系,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请示汇报,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当天的工作要当天完成。
7、做好保密工作,机关人员必须严守国家机密,做到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看的文件不看,如有泄密,追究责任。
8、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六条禁令”。
9、做好群众工作以及群众工作接待日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与稳定。
10、本制度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