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 章 制 度
第一章 劳动条例
一、入职程序
本店招聘员工是根据各工种实际需要,对热衷于服务事业的应聘者,应遵循:
试用期内如行为不良、服务水平欠佳、有重大过失行为、有犯罪史或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可随时停止聘用,予以解雇。
二、薪金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前7天为试工期,本期限内任何原因离开不计工资,超过7天不到15天的只发放工资的50%。
2、工资结构:基本工资。
3、薪金调整原则:本店对于工作表现优异、品质优良者提供加薪的机会。对不能胜任本工作岗位屡犯轻微或严重过失的人员实行薪金递减,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三、辞职及辞退程序
1、辞职程序:员工提前申请,员工无论以何种理由辞职,必须严格按照本店规章制度在原岗位工作,直至最后一个工作日,才能办理离职手续。如未按此执行,则视为自动离职,服装押金及工资将弥补因其职位空缺所带来的损失。
2、辞退程序:
①员工如违反本店重大或严重过失的相关规定,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甚至辞退。被辞退的员工扣发15天工资作为培训补偿费。
②如因员工能力不足难以胜任本职工作或本店有重大经营调整,可劝退员工,不扣除任何费用。
第二章 奖惩条例
为维护本店和全体员工的正当利益,本店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即:
●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 小过即改,即往不咎;
●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一、奖励条件
1、代表饭店参加全国、省、市举办的比赛获得优异成绩,为公司赢得荣誉者,奖励100-500元。
2、见义勇为,保护公司财产,生命安全,有特殊功劳者,报总经理晋升工资或特别奖励。
3、工作中周到热情,细致温馨,使客人非常满意,制作的菜品得到顾客表扬并成为本店特色菜者奖励50元。
4、拾金不昧,拾到客人丢失的物品上交或归还失主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5、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被公司采用,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奖励。
6、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员工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奖
励50元。
7、勇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另:未列入奖励办法的其它表现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奖励。
二、考勤制度
(一)旷工
1、迟到、早退、脱岗超过1小时,不满4小时者视为旷工半
天。
2、旷工工资计扣办法:
旷工者本人日工资标准×旷工天数×3
3、连续旷工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无押金,无工资。
4、凡旷工者均取消本月公休及其它福利待遇。
(二)迟到
1、迟到工资计扣办法:迟到10分钟内(含)者扣罚5元;
迟到11-30分钟(含)者扣罚10元;迟到31-59分钟(含)者扣罚20元。
2、全月累计迟到5次(含)以上或全月累计迟到时间超过1
小时(含),追加扣罚1日工资。
(三)请假
1、员工请假应提前一天向饭店负责人提出申请。
2、不得稍假,电话请假,短信请假,违者认定为旷工。
三、奖罚制度
(一)劳动纪律
1、上班时间看书,看报等与工作无关的罚10元。
2、上班时间或非当班时间在营业场所吸烟、吃零食、偷吃原材料或客人剩余菜品者罚20元。
3、在经营场所与他人吵架、斗殴者,视情节严重处罚100-500元,或开除处理。
4、所有员工不得在上班或值班期间睡觉的罚20元。
5、摆台不标准,餐具不整齐、不干净的罚5元。
6、收尾不到位,急于要求检查下班的罚10元。
7、未及时撤下空菜盘的;上菜不报菜名;没提醒客人带好随身物品的罚5元。
8、如客人反映菜品未清洗干净的罚5元。
9、保洁卫生不合格,上班休息的罚5元。
10、不开单,私自拿酒水除赔偿损失外另罚10元。
11、买单未提前核对账单出现差错罚10元。
12、客人入座无人理会的(当区服务员)罚10元。
(二)仪容仪表
1、仪容、仪表不附合要求的,罚5元(如指甲、头发、工装
等)。
2、在公共场所或依或靠,手插入裤袋内行为散漫者罚10元。
3、餐厅内托盘落地,酒瓶倒地,操作过重的,罚款10元。
4、站位东倒西歪,打哈欠,做不规范动作,扎堆聊天者,罚
10元。
5、上班时间玩手机,罚款20元。
6、开例会交头接耳、东张西望、窃笑、站姿不正确的,罚
10元。
7、上班时间走路懒散、奔跑、哼小调、大声喧哗的,罚10
元。
8、上班时间偷吃东西、吸烟,罚款50元。
9、以去洗手间或取货为由延误工作时间者,罚款50元。
10、搬弄是非,破坏团结者,罚款50元。
(三)礼貌礼节
1、没有用热情和规范的语言迎送客人者,罚款10元。
2、对同事不礼貌,搞小圈子,挑拨离间及中伤同事者,视情
节轻重罚10-100元,或开除。
3、在服务过程中没有微笑、礼貌用语不到位,罚款5元。
4、工作时间发生口角的双方各罚50-100元。
5、顶撞上司,不服从安排,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将开除。
(四)工作态度和工作责任
1、未经同意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培训者罚款20元。
2、吧员未见单出货,出错货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3、收银员输错菜,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4、拾到客人和同事物品不退者,以偷盗论处,视情节轻重处
50-100元罚款或作开除处理。
5、偷窃公司物品,作开除处理,严重者报司法机关;蓄意毁
坏公司财产者,除照价赔偿外罚50元。
6、蓄意不轨,如偷钱,蓄意不找钱罚20元,严重者将开除。
7、客人跑单相关负责人七折赔偿。
8、客人投诉,视情节严重处50-100元罚款,领班同罚。(如:投诉服务员服务问题,由当值服务员及领班同罚。如投诉菜品问题,由当值厨师及厨师长同罚)。
9、管理人员对下属有失职、放纵、包庇等行为;利用职权打
击报复者,罚款100-200元,并作开除处理。
10、传菜员传错菜,服务员上错菜,七折赔偿。
11、餐前准备工作不充分,领班被罚10元。
12、对酒店经营项目不熟悉,不了解的罚10元。
13、客人喊时无声,对客人服务不主动,不紧不慢者,罚款
30元。
14、私自处理客人遗留物品者或私拿客人酒水、饮料者罚款
100元。
15、超越权限,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造成损
失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将辞退。
16、各岗位因交接不清,影响工作的罚款20元。
17、制做的菜品不合格,七折赔偿。
(五)环境卫生
1、部门环境卫生差,区域负责人罚20元,区域员工罚20元。
2、器皿洗涤,擦拭不干净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3、开餐之前,各餐柜和台面或地面,卫生间没打扫干净,相
关责任人罚5-10元。
4、工作用具不按规定摆放或不干净,罚款10元。
5、卫生检查超过3处不合格的,罚款10元。
附则:
1、所有罚款资金,全部用来奖励表现优秀的员工,本饭店不会
自行处理。
2、本制度解释、修改权归本店所有。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4、相关部门补充规章制度同样适用于本制度,是对本制度的补充和说明。
规 章 制 度
第一章 劳动条例
一、入职程序
本店招聘员工是根据各工种实际需要,对热衷于服务事业的应聘者,应遵循:
试用期内如行为不良、服务水平欠佳、有重大过失行为、有犯罪史或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可随时停止聘用,予以解雇。
二、薪金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前7天为试工期,本期限内任何原因离开不计工资,超过7天不到15天的只发放工资的50%。
2、工资结构:基本工资。
3、薪金调整原则:本店对于工作表现优异、品质优良者提供加薪的机会。对不能胜任本工作岗位屡犯轻微或严重过失的人员实行薪金递减,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三、辞职及辞退程序
1、辞职程序:员工提前申请,员工无论以何种理由辞职,必须严格按照本店规章制度在原岗位工作,直至最后一个工作日,才能办理离职手续。如未按此执行,则视为自动离职,服装押金及工资将弥补因其职位空缺所带来的损失。
2、辞退程序:
①员工如违反本店重大或严重过失的相关规定,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甚至辞退。被辞退的员工扣发15天工资作为培训补偿费。
②如因员工能力不足难以胜任本职工作或本店有重大经营调整,可劝退员工,不扣除任何费用。
第二章 奖惩条例
为维护本店和全体员工的正当利益,本店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即:
●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 小过即改,即往不咎;
●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一、奖励条件
1、代表饭店参加全国、省、市举办的比赛获得优异成绩,为公司赢得荣誉者,奖励100-500元。
2、见义勇为,保护公司财产,生命安全,有特殊功劳者,报总经理晋升工资或特别奖励。
3、工作中周到热情,细致温馨,使客人非常满意,制作的菜品得到顾客表扬并成为本店特色菜者奖励50元。
4、拾金不昧,拾到客人丢失的物品上交或归还失主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5、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被公司采用,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奖励。
6、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员工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奖
励50元。
7、勇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另:未列入奖励办法的其它表现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奖励。
二、考勤制度
(一)旷工
1、迟到、早退、脱岗超过1小时,不满4小时者视为旷工半
天。
2、旷工工资计扣办法:
旷工者本人日工资标准×旷工天数×3
3、连续旷工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无押金,无工资。
4、凡旷工者均取消本月公休及其它福利待遇。
(二)迟到
1、迟到工资计扣办法:迟到10分钟内(含)者扣罚5元;
迟到11-30分钟(含)者扣罚10元;迟到31-59分钟(含)者扣罚20元。
2、全月累计迟到5次(含)以上或全月累计迟到时间超过1
小时(含),追加扣罚1日工资。
(三)请假
1、员工请假应提前一天向饭店负责人提出申请。
2、不得稍假,电话请假,短信请假,违者认定为旷工。
三、奖罚制度
(一)劳动纪律
1、上班时间看书,看报等与工作无关的罚10元。
2、上班时间或非当班时间在营业场所吸烟、吃零食、偷吃原材料或客人剩余菜品者罚20元。
3、在经营场所与他人吵架、斗殴者,视情节严重处罚100-500元,或开除处理。
4、所有员工不得在上班或值班期间睡觉的罚20元。
5、摆台不标准,餐具不整齐、不干净的罚5元。
6、收尾不到位,急于要求检查下班的罚10元。
7、未及时撤下空菜盘的;上菜不报菜名;没提醒客人带好随身物品的罚5元。
8、如客人反映菜品未清洗干净的罚5元。
9、保洁卫生不合格,上班休息的罚5元。
10、不开单,私自拿酒水除赔偿损失外另罚10元。
11、买单未提前核对账单出现差错罚10元。
12、客人入座无人理会的(当区服务员)罚10元。
(二)仪容仪表
1、仪容、仪表不附合要求的,罚5元(如指甲、头发、工装
等)。
2、在公共场所或依或靠,手插入裤袋内行为散漫者罚10元。
3、餐厅内托盘落地,酒瓶倒地,操作过重的,罚款10元。
4、站位东倒西歪,打哈欠,做不规范动作,扎堆聊天者,罚
10元。
5、上班时间玩手机,罚款20元。
6、开例会交头接耳、东张西望、窃笑、站姿不正确的,罚
10元。
7、上班时间走路懒散、奔跑、哼小调、大声喧哗的,罚10
元。
8、上班时间偷吃东西、吸烟,罚款50元。
9、以去洗手间或取货为由延误工作时间者,罚款50元。
10、搬弄是非,破坏团结者,罚款50元。
(三)礼貌礼节
1、没有用热情和规范的语言迎送客人者,罚款10元。
2、对同事不礼貌,搞小圈子,挑拨离间及中伤同事者,视情
节轻重罚10-100元,或开除。
3、在服务过程中没有微笑、礼貌用语不到位,罚款5元。
4、工作时间发生口角的双方各罚50-100元。
5、顶撞上司,不服从安排,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将开除。
(四)工作态度和工作责任
1、未经同意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培训者罚款20元。
2、吧员未见单出货,出错货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3、收银员输错菜,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4、拾到客人和同事物品不退者,以偷盗论处,视情节轻重处
50-100元罚款或作开除处理。
5、偷窃公司物品,作开除处理,严重者报司法机关;蓄意毁
坏公司财产者,除照价赔偿外罚50元。
6、蓄意不轨,如偷钱,蓄意不找钱罚20元,严重者将开除。
7、客人跑单相关负责人七折赔偿。
8、客人投诉,视情节严重处50-100元罚款,领班同罚。(如:投诉服务员服务问题,由当值服务员及领班同罚。如投诉菜品问题,由当值厨师及厨师长同罚)。
9、管理人员对下属有失职、放纵、包庇等行为;利用职权打
击报复者,罚款100-200元,并作开除处理。
10、传菜员传错菜,服务员上错菜,七折赔偿。
11、餐前准备工作不充分,领班被罚10元。
12、对酒店经营项目不熟悉,不了解的罚10元。
13、客人喊时无声,对客人服务不主动,不紧不慢者,罚款
30元。
14、私自处理客人遗留物品者或私拿客人酒水、饮料者罚款
100元。
15、超越权限,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造成损
失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将辞退。
16、各岗位因交接不清,影响工作的罚款20元。
17、制做的菜品不合格,七折赔偿。
(五)环境卫生
1、部门环境卫生差,区域负责人罚20元,区域员工罚20元。
2、器皿洗涤,擦拭不干净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3、开餐之前,各餐柜和台面或地面,卫生间没打扫干净,相
关责任人罚5-10元。
4、工作用具不按规定摆放或不干净,罚款10元。
5、卫生检查超过3处不合格的,罚款10元。
附则:
1、所有罚款资金,全部用来奖励表现优秀的员工,本饭店不会
自行处理。
2、本制度解释、修改权归本店所有。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4、相关部门补充规章制度同样适用于本制度,是对本制度的补充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