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京管理组织机构职责
一 市场部职责
1积极开拓新客户,收集项目信息;;负责招标文件的评审及合同评审、商务活动组织、及时反馈处理。
2及时将顾客要求传递给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并全程跟踪项目进度及项目协调工作及反馈处理结果。
3负责与顾客的联络与沟通,对顾客满意度进行监控并分析处理。
4客户满意度调查。
二 工程部职责
1协助商务活动的开展和合同评审,及时传达合同的变更信息,并进行内部协调。 2制作工程技术方案,下达工作任务,安装调试,并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
3规划、建立各施工工序作业指导书,开展计量设备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严格各类报表的填写、审批、传递、存档工作。
4规划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进行设备日常管理及保养,安全施工。
5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处理、并对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6材料需求规划并提出,追踪材料进度,并对材料使用进行管控,以保证工程顺畅进行。 7客户满意度调查。
三 采购部职责
1负责采购工作。
2供应商的确定
3采购材料的质量情况及及时率
4协调追踪管制采购单证,掌握交货时效及品质状况。
5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进行年度评鉴。
6负责供应商的年审情况。
四 行政部职责
1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
2审核各部门培训需求、推动落实培训工作开展、建立员工人事培训档案。
3日常事务
五 财务综合部门职责
1. 负责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保管和登记。
2. 负责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办理现金的收取、支付业务,负责现金的保管并对现金实行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3. 负责空白支票、银行单据、银行预留法人印鉴的保管,负责办理支票的签发、入账、转账及其他银行结算业务。合同付款要审核收款人和合同签署单位是否一致。
4. 负责按月与银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 负责员工的薪资计算、发放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事项。
6. 主持公司的资产管理和权益管理,拟定公司月、季、年度资金来源及运用计划,编制公司年度计划。
7. 主持公司的财务分析工作;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情况,利用财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8. 协调税务、银行及有关部门的关系;负责接待银行、税务单位人员,接待税务部门的税收检查工作。
9.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纪律、会计制度及政策、法令并负责收集国家财政、税收、银行及外汇管理的最新政策、信息。
10. 建立、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做到账务核算准确,对内、对外的各种报表出具、上报及时。
11. 负责公司成本和销售的核算工作。制定和实施成本控制措施,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
12. 负责各类合同付款的审查与核对工作,各种合同的电脑录入管理,并对结算情况、付款情况进行逐笔、顺序登记。
13. 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工作,银行、税务、账册、凭证、报表及其他会计档案资料的保管。
14. 负责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公司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的货币资金进行核对、清查。
15. 照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及登记账本,做到摘要清楚、金额正确,要素齐全。
16. 负责单位的会计核算及税务申报、缴纳工作,负责银行、税务证照的办理、变更、年检工作。
17. 负责往来账款的审核、确认,定期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和清理催收。
18. 根据会计电算化制度,严格执行账册管理,负责明细账及总账的打印、装订工作。办理财务软件的升级、维护工作,保证财务软件的正常运行和账务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19. 牵头编制公司年度计划,拟定公司月度、季度资金来源及运用计划,对各项目资金进行调度管理。
20. 牵头定期对公司各项资产进行盘点和提出处理意见。
21. 对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2. 按要求出具会计报表和对外报送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23. 负责收集国家及地方财政、税收、银行及外汇管理的最新政策、信息,用以指导工作。
六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一)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合同管理职责和任务。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协助成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小组,对合同履约、工资支付、隐患排查化解等具体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三)劳务分包合同签订
1 劳务作业发包时,双方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我公司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监督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2我公司要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而且要将合同信息报公司备案。
3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4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市【2009】610号)文件第八条所包含的13项内容。
5不得扩大劳务分包。
四)劳务分包合同的备案
1我公司在每项单一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根据北京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求,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
2 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采用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劳务合同的履行
1合同的双方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
合同的双方应当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设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
2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承包队伍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
我公司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承包队伍填报的合同履行数据进行查询,如认为存在异议,应向承包队伍提出,承包队伍拒绝更正的,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据实反映。
3我公司与劳务企业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我公司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工程质量纠纷等理由拖延支付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劳务企业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劳务作业人员完成劳务作业内容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书面报送我公司。
我公司与劳务企业应当在每月月底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公司应当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市【2009】610号)文件规定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4对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我公司、劳务企业应当及时对工程变更事项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如实记录并履行书面签证手续。履行书面签证手续的人员应当为我公司、劳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
在工程变更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确定后,工程变更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涉及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的,我公司、劳务企业应当及时确认相应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经确认的变更部分的价款应当按进度与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一并支付。
我公司与劳务企业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书面签证手续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向合同中约定的对方通讯地址送达书面资料;收到书面材料的当事人应当
在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劳务分包合同中关于停工、窝工、临时性用工、现场罚款等的确认程序及支付方式按照本条规定执行。
5劳务企业应当在与我公司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并备案后进场施工。
公司不得在未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并备案的情况下要求或允许劳务企业进场施工。 6劳务企业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内容后,应当书面通知我公司验收劳务作业内容,我公司应当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对劳务作业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劳务企业应当及时向我公司递交书面结算资料,我公司应当自收到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劳务企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劳务企业提交的结算资料。
双方的结算程序完成后,我公司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我公司、劳务企业就同一劳务作业内容另行订立的劳务分包合同与经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作为结算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依据。
7、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劳务企业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我公司,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我公司。
8、在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我公司、劳务企业应当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不断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措施,实行专人专管专责。对各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建立合同台账,逐一实行动态管理。
七)审核劳务企业报送履约信息的内容和执行标准
劳动企业报送履约信息执行标准: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市【2009】610号)文件精神及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公司及时督促劳务作业承包人每月25前填报合同履约数据,严格监督确保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
审核劳务企业报送履约信息的内容:
1)劳务作业承包人应以单一合同为单位,严格按照每一单劳务分包合同实际履约情况填报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数据,劳务作业发包人对承包人填报的数据进行浏览和核实。
2)我公司对不按要求报送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数据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将对责任单位
通报批评;劳务作业队填报的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数据有异议的,应当先向劳务作业队提出,不予改正的,可以向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材料,并有权利将其清退出场。
3)公司指定财务部门按时如实填报我单位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并监督劳务作业承包人合同履约信息的填报。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建委对涉及本省建筑企业的预警项目实施预控并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八)积极妥善解决劳务合同纠纷。
九)配合公司其它管理部门的工作。
七 用工管理部职责
一)劳动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劳务管理部门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以及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与进场、离场表一致),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4负责对各项目部劳动合同的检查、存档备案以及签订指导;
5负责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二)普法维权培训监管职责
1负责监督各施工队组织所属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并留存全部书面培训记录材料备查; 2负责监督各施工队组织普法维权的培训内容,符合“学一本书,看一张光盘,考一张试卷”要求,监督作业工人参加普法维权培训全过程。
3负责监督普法维权实施步骤,监督各施工队普法维权培训全过程符合实施步骤;
1)按照培训教材对所属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在试题库中抽取试卷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并留存考试试卷备查。
2)将考试合格人员信息上传至“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分包合同及人员实名制备案系统”
3) 各省驻京建管处对照试卷,对所属企业上传信息进行抽查,予以核实。
4) 通过审核的,企业可持加盖省驻京建管处公章的花名册前入建管中心输劳务分包合同及人员实名制备案。监督各施工队普法维权培训全过程符合实施步骤。
4负责监督普法维权培训考核、监督各施工队普法维权培训考核过程及结果,保证普法维权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三)考勤记录及核实职责
1负责指导各项目部做好考勤记录表;
2负责每月20号收取各项目部的考勤记录表;
3负责根据进离场表、月施工花名册以及工地施工实际情况核查各项目部月考勤记录表,做到规范,标准,准确;
4负责将月考勤表装订成册,形成考勤档案,以便查询;
5负责每年一月十号作出上年度的《年度考勤分析》上报董事会。
四)工资发放记录留存及核实职责
1负责细化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2负责指导、配合项目部做好工资发放表;
3负责收取项目部工资发放表,建立好工资发放台帐,留档备查;
4负责根据进离场表、月花名册、考勤记录以及工地实际情况核查各项目部工资发放情况; 5负责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做好各项上报内容。
八 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 对施工工地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面监督管理,保证各工地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 施工期内重工施工工序、分部、分项的检查、验收;
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签证;
4. 现场实测实量及观感质量的抽查、评定;
5. 施工现场材料标识、计量等的监督、检查;
6. 各工区安全组织设计的审核,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措施的布置、落实,安全资料台帐检查、验收;
7. 组织各分公司、项目经理搞好生活区布置以及外来民工管理工作,必要时代表公司协助项目经理处理工地全国各地伤亡事故;
8. 主要施工内外架、机械、设备的安装检查验收、挂牌,检查各类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9. 组织各分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好水电表计量,并落实好水费的分摊;
10. 组织各分公司、项目经理拟定及特殊工程及疑难技术问题的施工方案;
11. 检查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落实;
12. 查验公司、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有关指令的落实情况;
13. 组织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及竣工初验工作;
14. 组织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优胜评比工作;
15. 对分包的各分项、分部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
16. 负责组织农民工的岗位培训及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17. 配合分公司做好民工学校的管理工作;
18. 协助工程管理部的对外协调工作。
企业在京管理组织机构职责
一 市场部职责
1积极开拓新客户,收集项目信息;;负责招标文件的评审及合同评审、商务活动组织、及时反馈处理。
2及时将顾客要求传递给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并全程跟踪项目进度及项目协调工作及反馈处理结果。
3负责与顾客的联络与沟通,对顾客满意度进行监控并分析处理。
4客户满意度调查。
二 工程部职责
1协助商务活动的开展和合同评审,及时传达合同的变更信息,并进行内部协调。 2制作工程技术方案,下达工作任务,安装调试,并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
3规划、建立各施工工序作业指导书,开展计量设备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严格各类报表的填写、审批、传递、存档工作。
4规划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进行设备日常管理及保养,安全施工。
5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处理、并对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6材料需求规划并提出,追踪材料进度,并对材料使用进行管控,以保证工程顺畅进行。 7客户满意度调查。
三 采购部职责
1负责采购工作。
2供应商的确定
3采购材料的质量情况及及时率
4协调追踪管制采购单证,掌握交货时效及品质状况。
5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进行年度评鉴。
6负责供应商的年审情况。
四 行政部职责
1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
2审核各部门培训需求、推动落实培训工作开展、建立员工人事培训档案。
3日常事务
五 财务综合部门职责
1. 负责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保管和登记。
2. 负责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办理现金的收取、支付业务,负责现金的保管并对现金实行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3. 负责空白支票、银行单据、银行预留法人印鉴的保管,负责办理支票的签发、入账、转账及其他银行结算业务。合同付款要审核收款人和合同签署单位是否一致。
4. 负责按月与银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 负责员工的薪资计算、发放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事项。
6. 主持公司的资产管理和权益管理,拟定公司月、季、年度资金来源及运用计划,编制公司年度计划。
7. 主持公司的财务分析工作;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情况,利用财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8. 协调税务、银行及有关部门的关系;负责接待银行、税务单位人员,接待税务部门的税收检查工作。
9.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纪律、会计制度及政策、法令并负责收集国家财政、税收、银行及外汇管理的最新政策、信息。
10. 建立、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做到账务核算准确,对内、对外的各种报表出具、上报及时。
11. 负责公司成本和销售的核算工作。制定和实施成本控制措施,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
12. 负责各类合同付款的审查与核对工作,各种合同的电脑录入管理,并对结算情况、付款情况进行逐笔、顺序登记。
13. 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工作,银行、税务、账册、凭证、报表及其他会计档案资料的保管。
14. 负责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公司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的货币资金进行核对、清查。
15. 照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及登记账本,做到摘要清楚、金额正确,要素齐全。
16. 负责单位的会计核算及税务申报、缴纳工作,负责银行、税务证照的办理、变更、年检工作。
17. 负责往来账款的审核、确认,定期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和清理催收。
18. 根据会计电算化制度,严格执行账册管理,负责明细账及总账的打印、装订工作。办理财务软件的升级、维护工作,保证财务软件的正常运行和账务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19. 牵头编制公司年度计划,拟定公司月度、季度资金来源及运用计划,对各项目资金进行调度管理。
20. 牵头定期对公司各项资产进行盘点和提出处理意见。
21. 对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2. 按要求出具会计报表和对外报送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23. 负责收集国家及地方财政、税收、银行及外汇管理的最新政策、信息,用以指导工作。
六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一)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合同管理职责和任务。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协助成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小组,对合同履约、工资支付、隐患排查化解等具体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三)劳务分包合同签订
1 劳务作业发包时,双方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我公司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监督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2我公司要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而且要将合同信息报公司备案。
3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4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市【2009】610号)文件第八条所包含的13项内容。
5不得扩大劳务分包。
四)劳务分包合同的备案
1我公司在每项单一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根据北京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求,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
2 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采用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劳务合同的履行
1合同的双方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
合同的双方应当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设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
2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承包队伍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
我公司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承包队伍填报的合同履行数据进行查询,如认为存在异议,应向承包队伍提出,承包队伍拒绝更正的,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据实反映。
3我公司与劳务企业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我公司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工程质量纠纷等理由拖延支付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劳务企业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劳务作业人员完成劳务作业内容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书面报送我公司。
我公司与劳务企业应当在每月月底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公司应当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市【2009】610号)文件规定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4对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我公司、劳务企业应当及时对工程变更事项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如实记录并履行书面签证手续。履行书面签证手续的人员应当为我公司、劳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
在工程变更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确定后,工程变更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涉及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的,我公司、劳务企业应当及时确认相应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经确认的变更部分的价款应当按进度与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一并支付。
我公司与劳务企业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书面签证手续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向合同中约定的对方通讯地址送达书面资料;收到书面材料的当事人应当
在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劳务分包合同中关于停工、窝工、临时性用工、现场罚款等的确认程序及支付方式按照本条规定执行。
5劳务企业应当在与我公司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并备案后进场施工。
公司不得在未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并备案的情况下要求或允许劳务企业进场施工。 6劳务企业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内容后,应当书面通知我公司验收劳务作业内容,我公司应当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对劳务作业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劳务企业应当及时向我公司递交书面结算资料,我公司应当自收到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劳务企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劳务企业提交的结算资料。
双方的结算程序完成后,我公司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我公司、劳务企业就同一劳务作业内容另行订立的劳务分包合同与经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作为结算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依据。
7、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劳务企业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我公司,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我公司。
8、在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我公司、劳务企业应当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不断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措施,实行专人专管专责。对各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建立合同台账,逐一实行动态管理。
七)审核劳务企业报送履约信息的内容和执行标准
劳动企业报送履约信息执行标准: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市【2009】610号)文件精神及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公司及时督促劳务作业承包人每月25前填报合同履约数据,严格监督确保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
审核劳务企业报送履约信息的内容:
1)劳务作业承包人应以单一合同为单位,严格按照每一单劳务分包合同实际履约情况填报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数据,劳务作业发包人对承包人填报的数据进行浏览和核实。
2)我公司对不按要求报送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数据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将对责任单位
通报批评;劳务作业队填报的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数据有异议的,应当先向劳务作业队提出,不予改正的,可以向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材料,并有权利将其清退出场。
3)公司指定财务部门按时如实填报我单位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并监督劳务作业承包人合同履约信息的填报。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建委对涉及本省建筑企业的预警项目实施预控并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八)积极妥善解决劳务合同纠纷。
九)配合公司其它管理部门的工作。
七 用工管理部职责
一)劳动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劳务管理部门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以及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与进场、离场表一致),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4负责对各项目部劳动合同的检查、存档备案以及签订指导;
5负责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二)普法维权培训监管职责
1负责监督各施工队组织所属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并留存全部书面培训记录材料备查; 2负责监督各施工队组织普法维权的培训内容,符合“学一本书,看一张光盘,考一张试卷”要求,监督作业工人参加普法维权培训全过程。
3负责监督普法维权实施步骤,监督各施工队普法维权培训全过程符合实施步骤;
1)按照培训教材对所属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在试题库中抽取试卷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并留存考试试卷备查。
2)将考试合格人员信息上传至“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分包合同及人员实名制备案系统”
3) 各省驻京建管处对照试卷,对所属企业上传信息进行抽查,予以核实。
4) 通过审核的,企业可持加盖省驻京建管处公章的花名册前入建管中心输劳务分包合同及人员实名制备案。监督各施工队普法维权培训全过程符合实施步骤。
4负责监督普法维权培训考核、监督各施工队普法维权培训考核过程及结果,保证普法维权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三)考勤记录及核实职责
1负责指导各项目部做好考勤记录表;
2负责每月20号收取各项目部的考勤记录表;
3负责根据进离场表、月施工花名册以及工地施工实际情况核查各项目部月考勤记录表,做到规范,标准,准确;
4负责将月考勤表装订成册,形成考勤档案,以便查询;
5负责每年一月十号作出上年度的《年度考勤分析》上报董事会。
四)工资发放记录留存及核实职责
1负责细化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2负责指导、配合项目部做好工资发放表;
3负责收取项目部工资发放表,建立好工资发放台帐,留档备查;
4负责根据进离场表、月花名册、考勤记录以及工地实际情况核查各项目部工资发放情况; 5负责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做好各项上报内容。
八 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 对施工工地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面监督管理,保证各工地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 施工期内重工施工工序、分部、分项的检查、验收;
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签证;
4. 现场实测实量及观感质量的抽查、评定;
5. 施工现场材料标识、计量等的监督、检查;
6. 各工区安全组织设计的审核,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措施的布置、落实,安全资料台帐检查、验收;
7. 组织各分公司、项目经理搞好生活区布置以及外来民工管理工作,必要时代表公司协助项目经理处理工地全国各地伤亡事故;
8. 主要施工内外架、机械、设备的安装检查验收、挂牌,检查各类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9. 组织各分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好水电表计量,并落实好水费的分摊;
10. 组织各分公司、项目经理拟定及特殊工程及疑难技术问题的施工方案;
11. 检查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落实;
12. 查验公司、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有关指令的落实情况;
13. 组织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及竣工初验工作;
14. 组织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优胜评比工作;
15. 对分包的各分项、分部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
16. 负责组织农民工的岗位培训及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17. 配合分公司做好民工学校的管理工作;
18. 协助工程管理部的对外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