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
放弃现金折扣成是国家级考试,如注会和建造师考试,常会考到的题目,但从出题和网上的参考答案来看,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存在误解,建造师考试甚至出现类似考题,两年网上参考答案不一致的情况,培训师们有的跟着网上答案理解,全然不顾两年网上答案不同,有的发现了不同,但也不清楚到底哪年是正确的,有的自己讲的和给学生的参考答案不一致,让考生手足无措。其实不光是培训师的问题,甚至出题人自己没有弄清楚这个概念的前提,出的题目本来就有问题,考生和培训师也只能跟着将错就错了。
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实际上是一个机会成本,用年资金成本率表示。其过程可以这样来理解。在折扣期内也就是前X天内,如果企业还款的话,则该企业享受了本金*折扣百分比(折扣额)的现金折扣,也即该企业实际付款的资金额是本金-折扣额,那么该企业在这X天内付款的话相当于有一个利率(或收益率)为:本金*折扣百分比/(本金-折扣额),现在如果还款企业在卖方企业给的信用期最后一天还款的话,因为其不能享有现金折扣了,所以其多持有资金(信用期-X)天的机会成本就是前X天的利率(或收益率),即为本金*折扣百分比/(本金-折扣额),但一般资金成本率是一个年资金成本率,所以要把(30-X)天的机会成本,转变为年资金成本率表示,这样就得乘以一年(360天)当中以(信用期-X)天为周期的倍数,即为【折扣额/(本金-折扣额)】*360/(信用期-X),因为公式中,折扣额=本金*折扣百分比,所以公式中同时消去本金,这样就得到下面的公式:
放弃现金折扣成本=[折扣百分比÷(1-折扣百分比)]×[360÷(信用期-折扣期)]
但要注意的是这是还款企业把资金持有到卖方企业的信用期结束那一天的情况,如果还款企业提前还款的话,其实按照我们上面的理解,就得计算持有资金的天数与折扣期的差额期间的机会成本,转变为年资金成本率就得到:
放弃现金折扣成本=[折扣百分比÷(1-折扣百分比)]×[360÷(资金实际持有期-折扣期)] (资金实际持有期天数
实际上如果出现这种提前还款的题目,说明出题人的出题思路不外乎二,一说明出题人并没有真正理解放弃现金折扣成本的意思(一级建造师考试试题就出现这种情况);二说明这道题是个难度系数相当高的题目,要真正理解放弃现金折扣成本的本质,而不是带公式就行的。这个本质就是资金成本实际是用年资金成本率表示的,要把放弃现金折扣的那个时间段(资金实际持有期-折扣期)的资金成本率转换为年资金成本率。第一种情况从经济理性的角度思考,还款人既然已经超过折扣期还款了,就不可能在信用期结束前的任何一天还款,因为提前还款他的机会成本会较高,而如果拖到信用期结束那天还,其持有资金的机会成本会降低,他当然不会提前还了。当然如果还款超过卖家的信用期底线,卖方可能采取强制措施,这时会增加其他代价。但作为理论探讨也是可以的,这就是第二种出题思路。目前的财务管理教材包括注会教材根本不提这个问题是有局限性的,理论上出现这种可能是存在的,而且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尤其是加深对资金成本概念的理解。 理解放弃现金折扣成本打个比方就类似与一个官员腐败时,他会考虑我受贿1000万,会判无期,现在自己的受贿已经超过1000万,他知道肯定是无期,所以不如尽量扩大受贿金额,以更多的经济补偿来摊销无期徒刑的刑期,不赚白不赚了。但如果国家规定你超过5000万,就得死刑,那么他们经济理性会增加到4999万。如果超过5000万,那他也就多多越善了,反正是个死,这就是徐才厚、周永康们为何家里钱多得没法数的原因之一吧。古人也说过“勿以恶小而为之”也是这个道理,一旦作恶,就可能继续作恶,以更多的作恶的收益来补偿可能面临的惩罚。
当然以上的比方也有局限性,其实也是经济理性的局限性,其实人不光有经济理性,还有实践理性,人类有公平正义的追求,这个不是经济人理性所能解释的,比如已经许诺最迟
20天还款,尽管信用期是30天,宁愿承担高额的折扣成本也要20天还。但这个目前已经超越经济和管理学的视野了,进入了伦理学或哲学的视野了。
我觉得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可以这样来定义:信用期内因持有现金而放弃折扣期折扣的代价。
这样就有下面的公式:
放弃现金折扣成本=[折扣百分比÷(1-折扣百分比)]×[360÷(资金实际持有期-折扣期)] (折扣期
这个公式比原来的公式更为合理,能反应这个概念的含义。原来的公式包含了经济人理性的假设在内面,没法计算提前还款时的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
如何理解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
放弃现金折扣成是国家级考试,如注会和建造师考试,常会考到的题目,但从出题和网上的参考答案来看,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存在误解,建造师考试甚至出现类似考题,两年网上参考答案不一致的情况,培训师们有的跟着网上答案理解,全然不顾两年网上答案不同,有的发现了不同,但也不清楚到底哪年是正确的,有的自己讲的和给学生的参考答案不一致,让考生手足无措。其实不光是培训师的问题,甚至出题人自己没有弄清楚这个概念的前提,出的题目本来就有问题,考生和培训师也只能跟着将错就错了。
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实际上是一个机会成本,用年资金成本率表示。其过程可以这样来理解。在折扣期内也就是前X天内,如果企业还款的话,则该企业享受了本金*折扣百分比(折扣额)的现金折扣,也即该企业实际付款的资金额是本金-折扣额,那么该企业在这X天内付款的话相当于有一个利率(或收益率)为:本金*折扣百分比/(本金-折扣额),现在如果还款企业在卖方企业给的信用期最后一天还款的话,因为其不能享有现金折扣了,所以其多持有资金(信用期-X)天的机会成本就是前X天的利率(或收益率),即为本金*折扣百分比/(本金-折扣额),但一般资金成本率是一个年资金成本率,所以要把(30-X)天的机会成本,转变为年资金成本率表示,这样就得乘以一年(360天)当中以(信用期-X)天为周期的倍数,即为【折扣额/(本金-折扣额)】*360/(信用期-X),因为公式中,折扣额=本金*折扣百分比,所以公式中同时消去本金,这样就得到下面的公式:
放弃现金折扣成本=[折扣百分比÷(1-折扣百分比)]×[360÷(信用期-折扣期)]
但要注意的是这是还款企业把资金持有到卖方企业的信用期结束那一天的情况,如果还款企业提前还款的话,其实按照我们上面的理解,就得计算持有资金的天数与折扣期的差额期间的机会成本,转变为年资金成本率就得到:
放弃现金折扣成本=[折扣百分比÷(1-折扣百分比)]×[360÷(资金实际持有期-折扣期)] (资金实际持有期天数
实际上如果出现这种提前还款的题目,说明出题人的出题思路不外乎二,一说明出题人并没有真正理解放弃现金折扣成本的意思(一级建造师考试试题就出现这种情况);二说明这道题是个难度系数相当高的题目,要真正理解放弃现金折扣成本的本质,而不是带公式就行的。这个本质就是资金成本实际是用年资金成本率表示的,要把放弃现金折扣的那个时间段(资金实际持有期-折扣期)的资金成本率转换为年资金成本率。第一种情况从经济理性的角度思考,还款人既然已经超过折扣期还款了,就不可能在信用期结束前的任何一天还款,因为提前还款他的机会成本会较高,而如果拖到信用期结束那天还,其持有资金的机会成本会降低,他当然不会提前还了。当然如果还款超过卖家的信用期底线,卖方可能采取强制措施,这时会增加其他代价。但作为理论探讨也是可以的,这就是第二种出题思路。目前的财务管理教材包括注会教材根本不提这个问题是有局限性的,理论上出现这种可能是存在的,而且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尤其是加深对资金成本概念的理解。 理解放弃现金折扣成本打个比方就类似与一个官员腐败时,他会考虑我受贿1000万,会判无期,现在自己的受贿已经超过1000万,他知道肯定是无期,所以不如尽量扩大受贿金额,以更多的经济补偿来摊销无期徒刑的刑期,不赚白不赚了。但如果国家规定你超过5000万,就得死刑,那么他们经济理性会增加到4999万。如果超过5000万,那他也就多多越善了,反正是个死,这就是徐才厚、周永康们为何家里钱多得没法数的原因之一吧。古人也说过“勿以恶小而为之”也是这个道理,一旦作恶,就可能继续作恶,以更多的作恶的收益来补偿可能面临的惩罚。
当然以上的比方也有局限性,其实也是经济理性的局限性,其实人不光有经济理性,还有实践理性,人类有公平正义的追求,这个不是经济人理性所能解释的,比如已经许诺最迟
20天还款,尽管信用期是30天,宁愿承担高额的折扣成本也要20天还。但这个目前已经超越经济和管理学的视野了,进入了伦理学或哲学的视野了。
我觉得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可以这样来定义:信用期内因持有现金而放弃折扣期折扣的代价。
这样就有下面的公式:
放弃现金折扣成本=[折扣百分比÷(1-折扣百分比)]×[360÷(资金实际持有期-折扣期)] (折扣期
这个公式比原来的公式更为合理,能反应这个概念的含义。原来的公式包含了经济人理性的假设在内面,没法计算提前还款时的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