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与旧版的变化
一、运输部分:
1、新版《规程》第八十条,关于斜巷提升增加了一项内容为: 斜巷采用多级提升或上山掘进提升时,在绞车上山方向必须设置挡车栏。
2、新版《规程》第九十条,关于运输巷道净断面要求增加了一项内容为:
运输巷(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应当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运输巷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
4、新版《规程》第三百七十六条,关于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时,轨道机车的选用增加了四项要求,即:
①突出矿井必须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车。 ②新建高瓦斯矿井不得使用架线电机车运输。
③低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应当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车。
④各种车辆的两端必须装置碰头, 每端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 。
5、新版《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时,应当遵守的规定增加了一项内容,即:
生产矿井同一水平行驶7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同一水平行驶5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新建大型矿井的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或者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
6、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条,轨道线路应当符合要求的第一项增加了:运送15t 及以上载荷的矿井、采区主要巷道轨道线路,应
当使用不小于30kg/m的钢轨;其他线路应当使用不小于18kg/m的钢轨。
7、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二条,关于机械方式运送人员增加了一项内容: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为专用车辆,严禁使用非乘人装置运送人员,严禁人、物料混运。
8、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三条, 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增加内容较多:
①有专项设计。
②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0.8m ,固定抱索器的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1.0m 。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2m ,在上下人站处不大于0.5m 。乘坐间距不应小于牵引钢丝绳5s 的运行距离,且不得小于6m 。除采用固定抱索器的架空乘人装置外,应当设置乘人间距提示或者保护装置。
③固定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8°,可摘挂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5°,运行速度应当满足表6的规定。运行速度超过1.2m/s时,不得采用固定抱索器;运行速度超过1.4m/s时,应当设置调速装置,并实现静止状态上下人员,严禁人员在非乘人站上下。
表6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速度规定
④驱动系统必须设置失效安全型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安全制动装置必须设置在驱动轮上。
⑤各乘人站设上下人平台,乘人平台处钢丝绳距巷道壁不小于
1m ,路面应当进行防滑处理。
⑥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需经人工复位,方可重新启动。
应当有断轴保护措施。
减速器应当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沿线应当设置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各上下人地点应当设置信号通信装置。
⑦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提升系统同巷布置时,必须设置电气闭锁,2种设备不得同时运行。
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带式输送机同巷布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⑧巷道应当设置照明。
⑨每年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安全检测检验。
9、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四条,增加了关于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的内容,即:
新建、扩建矿井严禁采用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
生产矿井在用的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车辆必须设置可靠的制动装置。断绳时,制动装置既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
②必须设置使跟车工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
③多水平运输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④人员上下地点应当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水平必须有信号显示。
⑤应当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制动装置把手的位置。 ⑥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制动装置,并先空载运行一次。
10、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五条,关于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
增加了两项内容为:
①应当设跟车工,遇有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②两车在车场会车时,驶入车辆应当停止运行,让驶出车辆先行。 11、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五条,关于倾斜井巷使用提升机或者绞车提升时,增加了三项内容为:
①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者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者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②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12、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九条,关于人力推车,增加了一项内容为: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或者阻车器将车辆稳住。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与旧版的变化
一、运输部分:
1、新版《规程》第八十条,关于斜巷提升增加了一项内容为: 斜巷采用多级提升或上山掘进提升时,在绞车上山方向必须设置挡车栏。
2、新版《规程》第九十条,关于运输巷道净断面要求增加了一项内容为:
运输巷(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应当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运输巷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
4、新版《规程》第三百七十六条,关于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时,轨道机车的选用增加了四项要求,即:
①突出矿井必须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车。 ②新建高瓦斯矿井不得使用架线电机车运输。
③低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应当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车。
④各种车辆的两端必须装置碰头, 每端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 。
5、新版《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时,应当遵守的规定增加了一项内容,即:
生产矿井同一水平行驶7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同一水平行驶5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新建大型矿井的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或者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
6、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条,轨道线路应当符合要求的第一项增加了:运送15t 及以上载荷的矿井、采区主要巷道轨道线路,应
当使用不小于30kg/m的钢轨;其他线路应当使用不小于18kg/m的钢轨。
7、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二条,关于机械方式运送人员增加了一项内容: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为专用车辆,严禁使用非乘人装置运送人员,严禁人、物料混运。
8、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三条, 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增加内容较多:
①有专项设计。
②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0.8m ,固定抱索器的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1.0m 。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2m ,在上下人站处不大于0.5m 。乘坐间距不应小于牵引钢丝绳5s 的运行距离,且不得小于6m 。除采用固定抱索器的架空乘人装置外,应当设置乘人间距提示或者保护装置。
③固定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8°,可摘挂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5°,运行速度应当满足表6的规定。运行速度超过1.2m/s时,不得采用固定抱索器;运行速度超过1.4m/s时,应当设置调速装置,并实现静止状态上下人员,严禁人员在非乘人站上下。
表6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速度规定
④驱动系统必须设置失效安全型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安全制动装置必须设置在驱动轮上。
⑤各乘人站设上下人平台,乘人平台处钢丝绳距巷道壁不小于
1m ,路面应当进行防滑处理。
⑥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需经人工复位,方可重新启动。
应当有断轴保护措施。
减速器应当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沿线应当设置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各上下人地点应当设置信号通信装置。
⑦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提升系统同巷布置时,必须设置电气闭锁,2种设备不得同时运行。
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带式输送机同巷布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⑧巷道应当设置照明。
⑨每年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安全检测检验。
9、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四条,增加了关于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的内容,即:
新建、扩建矿井严禁采用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
生产矿井在用的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车辆必须设置可靠的制动装置。断绳时,制动装置既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
②必须设置使跟车工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
③多水平运输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④人员上下地点应当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水平必须有信号显示。
⑤应当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制动装置把手的位置。 ⑥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制动装置,并先空载运行一次。
10、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五条,关于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
增加了两项内容为:
①应当设跟车工,遇有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②两车在车场会车时,驶入车辆应当停止运行,让驶出车辆先行。 11、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五条,关于倾斜井巷使用提升机或者绞车提升时,增加了三项内容为:
①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者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者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②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12、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九条,关于人力推车,增加了一项内容为: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或者阻车器将车辆稳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