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将以XX市创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深入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要求,扎实推进节约集约“双提升”行动,突出陆海统筹国土资源实践创新和法治国土建设,努力开创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加快推进陆海统筹发展“落地生根”。以省政府批准南通陆海统筹工作实施方案为契机,有序推进陆海统筹发展各项“先行先试”工作“落地生根”。一是加快推进“南通陆海统筹发展战略研究”、“南通陆海统筹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及其成果转化应用。二是加快推进南通陆海统筹“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指导意见的制定出台,为全市陆海统筹具体工作“落地生根”提供规范和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制定落实本地区“陆海统筹”、“节约集约”、“先行先试”工作方案。三是有序推进部分“先行先试”工作。重点推进陆海和城乡空间布局优化、中心城镇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优化布局、耕地占补平衡途径拓展、“三集中三置换”等方面的实践创新。四是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稳步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局部调整和评估性修改,加快推进以“三界”划定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二)持续深化“节约集约”实践创新。一是以“六大机制创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继续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XX县(市)创建活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设和使用高标准厂房,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创新闲置空闲土地有效清理处置机制,全面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二是完善系统内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逐步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建设用地批后共同管理制度,强化节约集约“双提升”目标考核,着力提高已供土地的利用效率。三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主动研判房地产市场运行新形势,适应土地市场发展新变化,优化调整供地时序和结构,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促进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四是研究工业用地灵活供地政策,探索制定工业项目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差别化供地政策。五是积极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指标市场化交易工作,提高各类计划指标的使用效益,促进地方政府和用地单位的节约集约意识的提升。
(三)不断强化耕地保护长效管理。一是强化共同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争取加大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工作的考核比重。二是围绕陆海统筹“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保护升级”两大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同一乡镇建设用地调整、拓展占补平衡途径、基本农田优化布局等试点,确保实现连续24年耕地占补平衡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加用地空间。三是在用地服务上突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的优先保障,对全市重要的经济“增长级”做好用地服务,尤其向沿海开发、开发区、保税区等重点区域倾斜。四是进一步对征地报批、土地整治的政策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规范,坚决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四)大力提升执法监察工作水平。一是做好全市2015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政策变化,研究应对方案,全面清查整改辖区新增违法用地,做到行政处罚、违法状态消除、责任人追究“三到位”。二是加强违法用地防控,及时把握项目用地动态,探索建立重大典型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三是深化落实重点管理乡镇(街道)制度,加强对县(市、区)的巡查督查。大力提升基层执法监察工作效率和水平,注重在基层国土所履职到位率和违法用地初始制止率等方面狠下功夫。四是健全涉地信访分类分级处置化解机制,落实领导下访、包案制度,加大对重点信访的跟踪问效问责力度,提高涉地信访化解处置效能。
(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责任考核追究,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省级廉政文化两个示范点的创建活动。二是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制度和机关处室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努力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照“两方案一计划”(即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对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回头看”。认真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的转化运用。三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干部选人用人机制。四是以提高社会满意度为目标,加快实施“一张图”工程。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深化“保姆式”服务,以更新的理念、更高的目标、更实的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平台。
2015年,我局将以XX市创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深入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要求,扎实推进节约集约“双提升”行动,突出陆海统筹国土资源实践创新和法治国土建设,努力开创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加快推进陆海统筹发展“落地生根”。以省政府批准南通陆海统筹工作实施方案为契机,有序推进陆海统筹发展各项“先行先试”工作“落地生根”。一是加快推进“南通陆海统筹发展战略研究”、“南通陆海统筹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及其成果转化应用。二是加快推进南通陆海统筹“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指导意见的制定出台,为全市陆海统筹具体工作“落地生根”提供规范和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制定落实本地区“陆海统筹”、“节约集约”、“先行先试”工作方案。三是有序推进部分“先行先试”工作。重点推进陆海和城乡空间布局优化、中心城镇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优化布局、耕地占补平衡途径拓展、“三集中三置换”等方面的实践创新。四是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稳步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局部调整和评估性修改,加快推进以“三界”划定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二)持续深化“节约集约”实践创新。一是以“六大机制创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继续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XX县(市)创建活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设和使用高标准厂房,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创新闲置空闲土地有效清理处置机制,全面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二是完善系统内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逐步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建设用地批后共同管理制度,强化节约集约“双提升”目标考核,着力提高已供土地的利用效率。三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主动研判房地产市场运行新形势,适应土地市场发展新变化,优化调整供地时序和结构,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促进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四是研究工业用地灵活供地政策,探索制定工业项目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差别化供地政策。五是积极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指标市场化交易工作,提高各类计划指标的使用效益,促进地方政府和用地单位的节约集约意识的提升。
(三)不断强化耕地保护长效管理。一是强化共同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争取加大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工作的考核比重。二是围绕陆海统筹“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保护升级”两大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同一乡镇建设用地调整、拓展占补平衡途径、基本农田优化布局等试点,确保实现连续24年耕地占补平衡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加用地空间。三是在用地服务上突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的优先保障,对全市重要的经济“增长级”做好用地服务,尤其向沿海开发、开发区、保税区等重点区域倾斜。四是进一步对征地报批、土地整治的政策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规范,坚决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四)大力提升执法监察工作水平。一是做好全市2015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政策变化,研究应对方案,全面清查整改辖区新增违法用地,做到行政处罚、违法状态消除、责任人追究“三到位”。二是加强违法用地防控,及时把握项目用地动态,探索建立重大典型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三是深化落实重点管理乡镇(街道)制度,加强对县(市、区)的巡查督查。大力提升基层执法监察工作效率和水平,注重在基层国土所履职到位率和违法用地初始制止率等方面狠下功夫。四是健全涉地信访分类分级处置化解机制,落实领导下访、包案制度,加大对重点信访的跟踪问效问责力度,提高涉地信访化解处置效能。
(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责任考核追究,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省级廉政文化两个示范点的创建活动。二是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制度和机关处室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努力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照“两方案一计划”(即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对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回头看”。认真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的转化运用。三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干部选人用人机制。四是以提高社会满意度为目标,加快实施“一张图”工程。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深化“保姆式”服务,以更新的理念、更高的目标、更实的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