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辅导:国际法院的组织的概述
非联合国会员国可以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成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既非联合国会员国亦非规约当事国,可以根据安理会的决定成为诉讼当事国。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以当事国的自愿接受为前提。国际法院的对物管辖权,是指什么事项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管辖的对象。国际法院的对物管辖权非常广泛,包括了当事国各方提交的一切案件及联合国宪章、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规定的一切事件。它甚至超越了国际公法的范围,延伸到了国际私法的领域。
国际法院适用的法律国际法院适用的是国际法,《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对国际法的内涵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即:
1、公允及善良原则。
2、文明国家所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
3、国际习惯法;
4、国际条约或公约;
5、作为确定法律原则补充资料的司法判例和权威国际公法学家的学说;
国际法院的组织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来自不同的国家,但不代表任何国家,更不受其本国政府制约。法官由安理会和大会同时但分别独立进行选举,候选人只有同时在这两个机关获得绝对多数票以后才能当选。法官任期九年,可以连选连任。国际法院设正副院长各一名,由国际法院法官自行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国际法院下设书记处,设书记官长,副书记官长和其他工作人员,书记官长在国际法院院长指导下工作。书记处处理国际法院的一切日常行政事务工作以及国际法院随时委托其执行的其他职务。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分为对人管辖权和对物管辖权。对人管辖权是指谁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只有主权国家才能成为诉讼当事国,具体有三种情况:
联合国会员国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然当事国。
国际法院的程序国际法院的程序依下列步骤进行:
1、书面程序和口头程序。书面程序进行四轮辩论。口头程序进行两轮辩论。
2、起诉。有两种方式,一是以提交请求书起诉,二是以提交特别协定起诉。
评议及宣判。
此外,国际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常常有下列特别程序:
1、反诉。
2、第三方参加。
3、临时保全措施。
司法考试辅导:国际法院的组织的概述
非联合国会员国可以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成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既非联合国会员国亦非规约当事国,可以根据安理会的决定成为诉讼当事国。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以当事国的自愿接受为前提。国际法院的对物管辖权,是指什么事项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管辖的对象。国际法院的对物管辖权非常广泛,包括了当事国各方提交的一切案件及联合国宪章、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规定的一切事件。它甚至超越了国际公法的范围,延伸到了国际私法的领域。
国际法院适用的法律国际法院适用的是国际法,《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对国际法的内涵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即:
1、公允及善良原则。
2、文明国家所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
3、国际习惯法;
4、国际条约或公约;
5、作为确定法律原则补充资料的司法判例和权威国际公法学家的学说;
国际法院的组织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来自不同的国家,但不代表任何国家,更不受其本国政府制约。法官由安理会和大会同时但分别独立进行选举,候选人只有同时在这两个机关获得绝对多数票以后才能当选。法官任期九年,可以连选连任。国际法院设正副院长各一名,由国际法院法官自行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国际法院下设书记处,设书记官长,副书记官长和其他工作人员,书记官长在国际法院院长指导下工作。书记处处理国际法院的一切日常行政事务工作以及国际法院随时委托其执行的其他职务。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分为对人管辖权和对物管辖权。对人管辖权是指谁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只有主权国家才能成为诉讼当事国,具体有三种情况:
联合国会员国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然当事国。
国际法院的程序国际法院的程序依下列步骤进行:
1、书面程序和口头程序。书面程序进行四轮辩论。口头程序进行两轮辩论。
2、起诉。有两种方式,一是以提交请求书起诉,二是以提交特别协定起诉。
评议及宣判。
此外,国际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常常有下列特别程序:
1、反诉。
2、第三方参加。
3、临时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