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提出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招标模式及其存在问题,把密封式二级价格拍卖理论引入建设工程招标领域,利用该理论的特性解决了在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产生的恶性竞争,从而使选取最有效率的承包商成为了可能,较好地体现了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关键词] 最低价中标密封式一级价格拍卖密封式二级价格拍卖
在2006年11月西安召开的全国建筑企业高峰论坛中,众多企业家提出了目前中国建筑市场上所采用的招投标机制所导致的市场上恶性竞争的局面,指出最低价中标这种方式已经明显不适应中国建筑业市场,急需一种新的招投标方案来改变这种混乱的市场局面。
一、最低价中标模式的行业现状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工程招投标通常采用无标底的最低价中标模式。它是密封式一级价格拍卖理论的反向形式,业主通过密封投标的方式来诱惑潜在承包商,要求每一个感兴趣的参与者把各自的投标装在一个密封的信封里面,没有人知道其他人的投标是多少,工程将以最低的价格发包给那个出价最低的承包商。这是一个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根据这个博弈的贝叶斯均衡可得,在这个博弈中,投标人越多,招标者所付出的价格就越低;当投标人趋于无穷时,招标者所付出的价格将几乎等于中标者的真实生产成本。这样的招投标模式就其本身而言,具有最优经济性。
1.最低价中标不符合中国国情。中国建筑业发展相当快,从业人员众多,竞争非常激烈,但是最低价中标会造成某些企业为了中标而以低于成本价报价,由于规则、标准的不明确性,行业内便会出现恶性竞争。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大型国有企业的包袱重,最低价中标只会引起更多的社会问题。
2.最低价中标不利于行业发展。最然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性产业,但由于建筑行业的综合实力相对薄弱,技术含量低,行业的壁垒小。一些实力较差、管理混乱的施工企业,通过挂靠,不切实际地编制低成本理由,最终冒险以绝对的低于成本价格承揽到本身无能力承担的工程。而对于一些投报合理低价的企业,尤其是经营稳健、施工质量过硬的施工企业,则恰恰无缘中标。这种“劣胜优汰”的恶性竞争局面使恶性竞争合法化,给规范市场带来了严重危机。
3.最低价中标不利于企业成长壮大。最低价中标的实施,使得建筑企业的利润已经由前几年的6%~8%下降到目前的2%~3%。建筑企业要获得发展,需要保证一定利润,进行资本积累。但如此低的利润企业已经是举步维艰,没有多余的资金来开发新技术和新材料,建筑企业只能是通过廉价劳动力来获取利润,而没办法通过材料、机器来创造更多的价值。企业的再生产能力降低,发展后劲不足,在这种激烈的竞争当中很难有所作为,更没办法构建精品建筑企业、创造名牌建筑企业。
二、合理最低价模式存在的问题
目前,市场上还有一种招投标方式,即合理最低价模式。这种模式是对最低价模式的修正,目的是为了防止不合理低价的出现。该模式从理论上分析具有科学性,但是,在合理最低价评标方式的实施中,评标委员会对什么是合理的最低价并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能够认定的只有报价――谁的报价低谁就是最合理的,致使合理最低价的招投标方式演变成实质上的简单最低价中标方式。而对于恶意最低价投标人来说,除了采用贿赂业主、评标人等手段来利用无认定标准这一缺陷外,买标、代他人投标的方式也是其达到目的的重要手段。由于卖标、代为投标仅仅是为了衬托真正投标人,所以他们的报价明显高于真正投标人的报价。于是报价最低的真正投标人就很可能轻而易举地承揽到工程项目。
综上所述,无论是最低价中标还是合理最低价中标,由于现实因素影响,总会有人为破坏招投标的博弈游戏规则的情况,这是一个不公平的竞争。那么,我们的任务是应该换一种新的竞争机制,使之既可以达到密封式一级价格拍卖的初衷,具有最优经济性,又可以兼顾公平。
三、密封式二级价格拍卖机制的设置
和密封式一级价格拍卖的方式一样,密封式二级价格拍卖也使用保密的方式来竞标,惟一不同的就是报价最高的竞争者中标,但出的价格只是第二高价者的价格。发明者维克瑞在曾证明这种拍卖机制能够诱使竞拍者显示他的真实偏好。将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换作密封式二级价格拍卖理论的反向形式,由报价最低的承包商中标,而工程将以第二低的价格发包给那个出价最低的承包商。当采用此种机制时,承包商在投标报价中会显示真实的造价成本。作为诱使显示真实成本的代价就是业主必须以第二低的价格发包给承包商,最低价与第二低价的差价就是对承包商说真话的奖励。似乎看起来好像这样对业主来说预期报酬会有所减少,因为他要多付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奖励。其实并不是这样,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等报酬定理得出结论。
定理1 等报酬定理:在私人价值拍卖里,假设拍卖品对第i个竞拍者的价值为vi,i=1,2……n,且每一个的值,都是从中用这个概率密度函数随机独立抽取的。假设则拍卖者或每一个竞拍者的预期报酬,在这两种拍卖制度下都是一样的。两种方式不论是对卖方还是买方,预期收益是相同的。
由等报酬定理可知,这两种方式是等价的,不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预期收益都没有减少。但是由于最低价中标的博弈过程中,有人破坏博弈规则,例如围标、串标等现象的出现使得这种博弈达不到私人价值拍卖的条件,成为一个不公平的竞争。而采用密封式二级价格拍卖机制,则可以诱使投标人显示其真实偏好,使其透露出他的真实生产成本。因此,在这种招标制度中,按生产成本真实价是一种占优策略,不管对手如何行事,这种标价是自己的最佳策略。工程承包给标价最低者,总而这个中标者获得社会成本(即第二低价格)。在这种意义上,这种招标制度是有效的,他满足私人价值拍卖条件,符合帕累托最优标准。即既规避了最低价中标机制中所遇到的人为破坏博弈规则的困难,又达到了预期期望,具有最优经济性。
四、小结
综上所述,采用基于密封式第二价格拍卖理论的招标模式,克服了现行招投标模式存在的不足,对于完善我国建筑市场具有一定意义;并且使业主能够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选择最有经济效益的承包商,使得选择的承包商是最有竞争的;同时按第二低价格签订合同,给了中标承包商较好的利润空间,能够防止其偷工减料,从而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更有利于建立一个良好的建筑竞争市场,使行业规范,企业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文举:博弈论应用与经济学发展[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4.1, 197~198
[2]姚国庆:博弈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10,90A~91
[摘要] 本文提出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招标模式及其存在问题,把密封式二级价格拍卖理论引入建设工程招标领域,利用该理论的特性解决了在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产生的恶性竞争,从而使选取最有效率的承包商成为了可能,较好地体现了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关键词] 最低价中标密封式一级价格拍卖密封式二级价格拍卖
在2006年11月西安召开的全国建筑企业高峰论坛中,众多企业家提出了目前中国建筑市场上所采用的招投标机制所导致的市场上恶性竞争的局面,指出最低价中标这种方式已经明显不适应中国建筑业市场,急需一种新的招投标方案来改变这种混乱的市场局面。
一、最低价中标模式的行业现状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工程招投标通常采用无标底的最低价中标模式。它是密封式一级价格拍卖理论的反向形式,业主通过密封投标的方式来诱惑潜在承包商,要求每一个感兴趣的参与者把各自的投标装在一个密封的信封里面,没有人知道其他人的投标是多少,工程将以最低的价格发包给那个出价最低的承包商。这是一个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根据这个博弈的贝叶斯均衡可得,在这个博弈中,投标人越多,招标者所付出的价格就越低;当投标人趋于无穷时,招标者所付出的价格将几乎等于中标者的真实生产成本。这样的招投标模式就其本身而言,具有最优经济性。
1.最低价中标不符合中国国情。中国建筑业发展相当快,从业人员众多,竞争非常激烈,但是最低价中标会造成某些企业为了中标而以低于成本价报价,由于规则、标准的不明确性,行业内便会出现恶性竞争。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大型国有企业的包袱重,最低价中标只会引起更多的社会问题。
2.最低价中标不利于行业发展。最然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性产业,但由于建筑行业的综合实力相对薄弱,技术含量低,行业的壁垒小。一些实力较差、管理混乱的施工企业,通过挂靠,不切实际地编制低成本理由,最终冒险以绝对的低于成本价格承揽到本身无能力承担的工程。而对于一些投报合理低价的企业,尤其是经营稳健、施工质量过硬的施工企业,则恰恰无缘中标。这种“劣胜优汰”的恶性竞争局面使恶性竞争合法化,给规范市场带来了严重危机。
3.最低价中标不利于企业成长壮大。最低价中标的实施,使得建筑企业的利润已经由前几年的6%~8%下降到目前的2%~3%。建筑企业要获得发展,需要保证一定利润,进行资本积累。但如此低的利润企业已经是举步维艰,没有多余的资金来开发新技术和新材料,建筑企业只能是通过廉价劳动力来获取利润,而没办法通过材料、机器来创造更多的价值。企业的再生产能力降低,发展后劲不足,在这种激烈的竞争当中很难有所作为,更没办法构建精品建筑企业、创造名牌建筑企业。
二、合理最低价模式存在的问题
目前,市场上还有一种招投标方式,即合理最低价模式。这种模式是对最低价模式的修正,目的是为了防止不合理低价的出现。该模式从理论上分析具有科学性,但是,在合理最低价评标方式的实施中,评标委员会对什么是合理的最低价并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能够认定的只有报价――谁的报价低谁就是最合理的,致使合理最低价的招投标方式演变成实质上的简单最低价中标方式。而对于恶意最低价投标人来说,除了采用贿赂业主、评标人等手段来利用无认定标准这一缺陷外,买标、代他人投标的方式也是其达到目的的重要手段。由于卖标、代为投标仅仅是为了衬托真正投标人,所以他们的报价明显高于真正投标人的报价。于是报价最低的真正投标人就很可能轻而易举地承揽到工程项目。
综上所述,无论是最低价中标还是合理最低价中标,由于现实因素影响,总会有人为破坏招投标的博弈游戏规则的情况,这是一个不公平的竞争。那么,我们的任务是应该换一种新的竞争机制,使之既可以达到密封式一级价格拍卖的初衷,具有最优经济性,又可以兼顾公平。
三、密封式二级价格拍卖机制的设置
和密封式一级价格拍卖的方式一样,密封式二级价格拍卖也使用保密的方式来竞标,惟一不同的就是报价最高的竞争者中标,但出的价格只是第二高价者的价格。发明者维克瑞在曾证明这种拍卖机制能够诱使竞拍者显示他的真实偏好。将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换作密封式二级价格拍卖理论的反向形式,由报价最低的承包商中标,而工程将以第二低的价格发包给那个出价最低的承包商。当采用此种机制时,承包商在投标报价中会显示真实的造价成本。作为诱使显示真实成本的代价就是业主必须以第二低的价格发包给承包商,最低价与第二低价的差价就是对承包商说真话的奖励。似乎看起来好像这样对业主来说预期报酬会有所减少,因为他要多付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奖励。其实并不是这样,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等报酬定理得出结论。
定理1 等报酬定理:在私人价值拍卖里,假设拍卖品对第i个竞拍者的价值为vi,i=1,2……n,且每一个的值,都是从中用这个概率密度函数随机独立抽取的。假设则拍卖者或每一个竞拍者的预期报酬,在这两种拍卖制度下都是一样的。两种方式不论是对卖方还是买方,预期收益是相同的。
由等报酬定理可知,这两种方式是等价的,不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预期收益都没有减少。但是由于最低价中标的博弈过程中,有人破坏博弈规则,例如围标、串标等现象的出现使得这种博弈达不到私人价值拍卖的条件,成为一个不公平的竞争。而采用密封式二级价格拍卖机制,则可以诱使投标人显示其真实偏好,使其透露出他的真实生产成本。因此,在这种招标制度中,按生产成本真实价是一种占优策略,不管对手如何行事,这种标价是自己的最佳策略。工程承包给标价最低者,总而这个中标者获得社会成本(即第二低价格)。在这种意义上,这种招标制度是有效的,他满足私人价值拍卖条件,符合帕累托最优标准。即既规避了最低价中标机制中所遇到的人为破坏博弈规则的困难,又达到了预期期望,具有最优经济性。
四、小结
综上所述,采用基于密封式第二价格拍卖理论的招标模式,克服了现行招投标模式存在的不足,对于完善我国建筑市场具有一定意义;并且使业主能够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选择最有经济效益的承包商,使得选择的承包商是最有竞争的;同时按第二低价格签订合同,给了中标承包商较好的利润空间,能够防止其偷工减料,从而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更有利于建立一个良好的建筑竞争市场,使行业规范,企业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文举:博弈论应用与经济学发展[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4.1, 197~198
[2]姚国庆:博弈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10,90A~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