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及唐初九品中正制的废除_张旭华

·19·

      史 学 月 刊           ·专题研究·

2009年  第8期

隋及唐初九品中正制的废除

张旭华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关键词]九品中正制;废除;隋代;唐初

[摘 要]九品中正制的废除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在隋代,九品中正制的废除与地方行政制度改革密

切攸关,并经历了三个阶段。唐高祖武德年间,由于门阀势力的影响以及门荫制度的盛行,九品中正制曾一度恢复,但旋于唐太宗贞观初年再次被废。自此以后,九品中正制便退出了历史舞台。

[中图分类号]K24;D691.3=41/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9)08-0019-09

OntheAbolishmentofNine-Grade-Zhongzheng

SysteminSuiandEarlyTangDynasties

ZHANGXu-hua

(HistoryCollege,ZhengzhouUniversity,Zhengzhou450052,Henan,China)

Keywords:Nine-Grade-ZhongzhengSystem;abolishment;SuiDynasty;EarlyTangDynasty

Abstract:TheabolishmentofNine-Grade-ZhongzhengSystemhadcomethroughahistoricalprocess.InSuiDynasty,the

abolishmentofNine-Grade-ZhongzhengSystemwasrelatedwiththereformationoftheregionaladministrativesystem,andithadgonethroughthreephases.InWudePeriodofEmperorGaozuofTang,undertheinfluenceofpowerfulfami-lies'forceandtheprevalenceofMenyinSystem,Nine-Grade-ZhongzhengSystemhadbeenresumedforatime,butitwasabolishedagainsooninearlyZhenguanPeriodofEmperorTaizongofTang.Fromthenon,Nine-Grade-ZhongzhengSystemhadretreatedfromhistoricalarena.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它上承两汉的察举制度,下启隋唐的科举制度,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

地位。然而,由于资料匮乏,有关此制的废除情况却含糊不清,尚有待于进一步地深入研究。本文拟以隋代及唐初的地方行政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对九品中正制的废除过程做一全面考察,以期对这一问题获得新的认识。

一 诸种歧异记载

关于九品中正制的废除时间,史籍记载颇为

歧异。就笔者所见,至少有以下四种说法:

第一,隋代罢中正说。杜佑《通典》卷一七《选举五》引唐人刘秩论曰:“隋氏罢中正,举选不本乡曲,故里闾无豪族,井邑无衣冠。”①《旧唐书》卷一六六《白居易传附白敏中传》史臣曰:“举才选士之法,尚矣。自汉策贤良,隋加诗赋,罢中正之法,委铨举之司。”②上引史料均言及“隋氏罢中正”、隋“罢中正之法”,但具体是罢废于隋文

帝时还是隋炀帝时,则不明确,在时间上较为笼统。

第二,隋开皇中罢中正说。《通典》卷一四《选举二》云:“按九品之制,初因后汉建安中天下兵兴,衣冠士族,多离本土,欲征源流,遽难委悉。魏氏革命,州郡县俱置大小中正,各取本处人任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为之,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南朝至于梁、陈,北朝至于周、隋,选举之法虽互相损益,而九品及中正,至开皇中方罢。”据杜佑此说,九品中正制罢废于隋文帝开皇年间(581~600年),但具体是罢废于“开皇中”的哪一年,则未言明。

第三,隋代废郡中正而置州都说。《通典》卷三三《职官一五》“总论郡佐”条云:“中正,魏置……隋初有,后罢,而有州都。”同书卷三二《职官一四》“总论州佐”条亦云:“隋有州都,其任亦

①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417页。

:《》1975,页。

·20·

重。”《通典》此说称隋时罢郡中正而置州都,且不言罢废,与前引二说又有差异。

第四,唐贞观初年废除中正说。《唐会要》卷六九《丞簿尉》载:“武德七年正月敕,每州置大中正一人,掌知州内人物,以本州人闻望者兼领,无品秩。至贞观初废。”①按“武德”为唐高祖李渊年号,凡9年(618~626年),“贞观”为唐太宗李世民年号,凡23年(627~649年)。据此知,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曾恢复九品中正制,至唐太宗即位又被废除。

对于以上歧异记载,史学界也有不同看法,约言之主要有两种意见:

其一,依据第一、第二两说,多数学者认为九品中正制废除于隋代,时间在隋文帝开皇年间。如韩国磐先生就说:“隋朝统一中国后,就罢去九品中正制,`九品及中正,开皇中方罢'。”②黄留珠先生也说:“开皇年间,正式废除九品中正制。”③黄惠贤先生则称:“隋朝建立并统一全国之后,逐步以科举制取代九品中正制。”④王炳照先生也认为:“九品中正制创立后,经历了两晋南北朝,直到隋文帝开皇时才废除。”⑤

其二,依据第三、第四两说,也有学者认为隋代只是将中正改为“州都”,不再定品,中正之废应在唐代。如唐长孺先生就曾指出:“隋文帝统治时综合了周齐之制,在政治上削弱郡姓……中正并为州都,不再定品。”又说:“一般认为隋代废除了中正,其实隋代所废的是中正所掌的九品论人职务,中正之官止是由于避讳,并入`州都',州都就是中正。《通典》卷三十二总论州佐下云:`隋有州都,其任亦重。'下注云:`晋王广为雍州牧,司空杨雄、太仆高颎并为州都。'又卷三十三总论郡佐条云:`中正:隋初有,后罢,而有州都。'

可知中正之废应在唐代。”

总之,关于九品中正制的废除时间,学术界尚存歧义,而且一些学者在论及这一问题时,多是径取所需,对一些歧异记载未能加以详考。故长期以来,有关九品中正制的废除时间也成为悬而未决的疑难问题。但是,在以往的研究中,一些中外学者也试图另辟蹊径,他们将隋文帝废止“乡官”与九品中正制的废除联系起来进行考察,致使这一问题的研究别开生面,并不断趋向深入。

二 隋文帝废止“乡官”与九品中正制的废除联系起来进行考察,最早始于日本学者。据《隋

书》卷二八《百官志下》记载,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十五年(595年)曾两次改革地方行政制度:

  (开皇)三年……罢郡,以州统县,改别驾、赞务,以为长史、司马。旧周、齐州郡县职,自州都、郡县正已下,皆州郡将县令至而调用,理时事。至是不知时事,直谓之乡官。别置品官,皆吏部除授,每岁考殿最……

(开皇)十五年,罢州县乡官。⑦

对于隋文帝开皇年间进行的上述改革,日本学者宫崎市定在《九品官人法の研究》一书中指出:“隋文帝于开皇三年对地方制度进行了划时代的大改革……在这个大变革之下,中正当然也不能例外……关于隋废除了自三国魏以来继续存在的中正一事,史书上并未大书特书,所以不曾记明年代,但这当然是在实行州郡机构改革的开皇三年。即使中正之名以后仍然以乡官的资格存在,也恐怕在开皇十五年和其他乡官一同被废除。”⑧此外,他在谈到九品中正制被废除的原因时也说:“到了北周,对贵族制度已不承认,及至隋朝正式排斥贵族制度后,中正已成为无用之物。无用之物自然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在隋朝开皇十五年,中正这一官职便和其他乡官一并废除。”⑨滨口重国在《何谓隋的废止乡官》一文中也指出:“正确解释了`十五年罢州县乡官'的意义后就会明白,完全废止九品中正制度也在开皇

01

十五年。” 此后,英国学者崔瑞德编《剑桥中国隋唐史》也称:“隋在583年取消中正制,撤销了

①②③④⑤

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446页。

韩国磐:《隋唐五代史论集》,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271页。

黄留珠:《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述略》,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91页。

黄惠贤:《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四卷《魏晋南北朝》,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7~28页。

王炳照、徐勇主编:《中国科举制度研究》,河北人民出

版社2002年版,第24~25页。

⑥唐长孺:《门阀的形成及其衰落》,《武汉大学人文科学

学报》1959年第8期。

魏徵等:《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792、793页。史研究会1956年版,第59~61、563页。

⑧⑨ 〔日〕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の研究》,京都大学东洋0〔日〕滨口重国:1 《何谓隋的废止乡官》,《日本学者研究

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四卷《六朝隋唐》,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33页。原文载《秦汉隋唐史研究》下卷,东京。

·21·

各级中正的职务(可能还有随着此制的发展而配备的职务),而以中央吏部的任命来代替这一制度。”①

上世纪80年代,我国著名学者王仲荦先生也认为九品中正制经过开皇三年、十五年的两次官制改革,才最终废除。他说:“到了隋文帝开皇三年,正式下令停止了前此……州郡中正的选举品第之权,径直称之为`乡官',`至是不知时事',变成闲职。过了十多年,到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索性裁革`乡官',这样就干脆把三百多年来(公元219~595年)世家大族作为政治上垄断工具的九品中正制度废除了。”②稍后,陈仲安、王素先生也指出:“察举的废除,科举的建立,也就是选举制度的改革,是隋文帝开皇三年地方行政区划和地方用人制度的改革导致的。”其中“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九品中正制已在逐渐

废除”。近几年来,一些学者仍然赞同上述看

而言,性质如州都,非中央之郡中正也。州都郡

县正已下者谓州都郡县正,并及州郡县之功曹、主簿、诸曹掾史也。此类佐吏皆由长官到任自由辟任,惟别驾、治中两上佐,地位特高,由中央除校。此云州都以下,示不包括此二上佐。”⑦其言甚是。

应该说,中外学者将隋代的废止“乡官”与九品中正制的废除联系起来进行考察,是对以往研究的一大推进。但是,这里也存在一些问题。自北魏以降,中正组织即分为中央与地方两大系统,下至隋朝亦然。在这两大系统中,地方系统的中正固然可以称为“乡官”,而中央系统的中正

则不能称为“乡官”。既然中央系统的中正不

属于“乡官”范畴,那么开皇十五年的“罢州县乡官”,充其量也只是废除了地方系统的州、县两级中正,其中并未涉及到郡一级中正,更未涉及到中央设置的州、郡中正。因而,所谓开皇三年“取消中正制”,开皇十五年九品中正制已经“完全废止”、“最后废除”的说法,自然也就不能成立了。事实上,九品中正制的废除并非只和隋文帝废止“乡官”有关,而是和隋文帝、隋炀帝两代对于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密切关联。换言之,九品中正制的废除并不是完成于一人一时,而是与隋代的地方行政制度改革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并且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在下面的论述中,我们将循此思路来进行考察。

①〔英〕崔瑞德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西方汉学

法,如刘后滨先生就指出:“隋文帝开皇三年,在北齐已经出现的敕用州主簿、敕用郡功曹做法的基础上,从制度上取消州郡长官自辟僚属的权力,规定地方佐官一律由中央任免……与此同时,在选官原则上接受了北周`选无清浊'的做法,在制度上取消保证士族门阀政治特权的九品中正制……开皇十五年(595),下令废止州县乡官,即彻底废除魏晋南北朝以来由地方长官辟署的出自地方豪右大族的州县官,门阀士族通过控制地方政权影响整个政治形态的特权最后丧失。九品中正制的最后废除也在这一年。”④

然而,对于《隋书·百官志下》所载“州都、郡县正”是否就是指的州都与郡、县中正,也有学者提出不同意见。如宫崎市定认为,“州都、郡县正”并不是指州都与郡、县中正,而是指州都督、

⑤郡尉与县尉。但严耕望先生不同意这一看法,他说:“近人有以州都为州都督,郡县正相当于郡

研究课题组译:《剑桥中国隋唐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2页。

②③④

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2页。

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81页。

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41页。

县尉,皆为警察官。此实误也。州都督例由刺史加充,非属吏。《周书·皇甫璠传》:`永安中,辟州都督,太祖为(雍州)牧,补主簿。'州都督别任唯此一见,然由州辟任,且位在主簿之下,明为州都,误衍`督'字耳。州另有都督,则州将军府之职(其他军府亦有之),此与州都为州职者,性质亦迥别。不可混也。”⑥其说是。此外,严先生又对《隋书·百官志下》所载“旧周、齐州郡县职,自州都、郡县正已下,皆州郡将县令至而调用,理时事⑤〔日〕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の研究》,第514页、第577

页补注56。

⑥⑦ 严耕望:《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台湾)中研院

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十五B,1990年版,第651、

515页。

有学者认为,“中正在隋以前一直就是乡官”,中正“组织独立,性质属于乡官”。(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第258页注③、263页)但此说或可商讨。一般而言,中央系统的州、郡中正由在职朝官兼领,其性质不属于“乡官”。地方系统的州都、郡县中正由地方长官辟任,为地方政府属佐,其性质属于“乡官”。对于“乡官”的内涵,严耕望先生曾有阐述,见氏著《魏晋南》,第881~页。

·22·

三 隋代中正制度

隋文帝废止“乡官”,与九品中正制的废除确实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

面。要全面考察九品中正制的废除情况,还必须弄清一个关键问题,即隋代的中正组织是如何设置的。了解这一点,对于我们探寻九品中正制的废止之谜,重新诠释史籍中的歧异记载和悬疑问题,进而全面解析九品中正制的废除过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知道,魏晋时期,中正组织唯有一个系统,即州设大中正,也称“州都”或“州都大中正”,郡国(邑)设大、小中正,或只设中正。不论州、郡中正,皆由现任中央官兼任,无品秩,是一种兼职。州、郡中正的职责是掌管乡里清议,品第人物,为中央吏部选拔官吏提供依据。降及南北朝,中正的组织形式开始发生变化。在南朝,九品中正制一遵魏晋之旧,中正组织仍然只有一个系统,即由中央委派在职朝官兼领本州、本郡中正。在北朝,当拓跋鲜卑入主中原之初,一方面恢复了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一方面又对这一制度作出重大变革,从而使北魏的中正组织一分为二,正式形成了中央与地方两大系统。中央系统的中正组织依旧分为州、郡两级,由在职朝官兼任,职掌品第人物,为朝廷选官提供依据。地方系统的中正组织则分为州、郡、县三级,即州置州都,郡、县分别设置中正。无论是州都和郡、县中正,皆为地方属佐,由刺史、郡守、县令自行辟任,职主乡里品第,为地方官府辟召僚吏提供依

①据。北魏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不仅是魏晋以来九品中正制发生的重大变化,而且也对以后选官制度的发展流变产生了重要影响。自此以后,东魏、北齐与西魏、北周均沿用了北魏九品中正制的制度模式,相继建立起中央与地方两大中正系统。因此,进入南北朝以后,九品中正制便开始分道扬镳,分别朝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最终演变为组织形式迥然不同的南朝、北朝两大体系。

隋文帝杨坚实行王朝禅代,以隋代周,自然也承袭了西魏、北周的九品中正制。换言之,隋代的中正组织并非承袭魏晋南朝一系,而是在北朝一系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就文献记载来看,虽然相关资料极为匮乏,但隋代的中正组织分为中

央系统而言,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记载:唐玄宗时宰相王晙的曾祖父“(王)元季,隋大中正、

③开府仪同三司”。此“大中正”就是中央所置州大中正,与地方所置“州都”不同,这是隋代中央

设置州大中正之例④。又唐德宗时宰相郑的五世祖“(郑)孝纪,郡中正”⑤。此“郡中正”与《隋书·百官志下》所载“州都、郡县正”之“郡正”也不同,应是中央系统的郡中正,而郑孝纪担任郡中正的时间即在隋代⑥。由此可知,隋代中央系统的中正组织仍然分为州、郡两级。

不过,隋代所置“州大中正”是否改称“州都”,或是并入“州都”,还值得进一步研究。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四★“韦师传”条云:“魏晋以后,诸州皆置大中正,以甄别流品。隋时避讳,改为州都,而去中正之名。”但钱氏所论似乎只是推测,并无确据。众所周知,魏晋时期,“州都”与“州大中正”本是同名异称,但自北魏以降,由于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中央所置“州大中正”与地方所置“州都”已经截然分开,成为两个职名。就文献记载来看,隋代“州大中正”似乎并未改称“州都”或是并入“州都”。如前引《新唐书》卷七二《宰相世系表》“中山王氏”条载,“(王)元季,隋大中正”。而同书、同卷“京兆王氏”条则称:“(王)寿,隋州都。”同为《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一则称“隋大中正”,一则称“隋州都”,可见隋世“大中正”与“州都”决不相混,两者的差异还是非常明显的。这与北魏以及西魏、北周的情况完全吻合。再者,从隋代墓志来看,为了避隋文帝之父杨忠名讳,对前代大中正多改称“大平正”或是“大宗正”,这也从一个侧面证实隋代大中正

参见拙作《北魏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及其意义》,《郑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已收入《九品中正制略论稿》,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参见拙作《东魏、北齐九品中正制述论》、《西魏、北周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其作用》,均已收入《九品中正制略论稿》。

③⑤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七二中《宰相世系表》,中

华书局1975年版,第2648、3344页。④但也有学者认为:“隋代不再以朝臣任州大中正,只保

留作为州属的州都。”(唐长孺:《读隋书札记》,《山居存稿》,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304页)

据《新唐书》卷七五上《宰相世系表》,世入北魏,荥阳郑氏分为北祖、南祖、中祖三大支。郑简为南祖,曾任平南咨议参军。简有四子,灵虬、白虬、季方、季季

。白虬

曾孙“宝,隋和州刺史”,季方曾孙“士则,隋阆州刺史”,

曾孙“孝纪,郡中正”。从任职时间上看,孝纪与、

·23·

并未改称“州都”。例如,据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八★隋《◆真暨妻王氏墓志》载:“父宙……为本州大平正。”赵氏按曰:“志称`父为本州大平正',平正即中正。当是隋文帝之父名忠,兼讳中字,故改中正为平正。”又同书图版四一四之二隋《符盛暨妻胡氏墓志》记:“父灵,冠军将军,内散大夫,齐天统二年除南秦州大平正。”赵氏按曰:“大平正即大中正。”据上引墓志,王宙任本州大中正时在北魏,胡灵任南秦州大中正时在北齐,且二人所任“州大中正”皆为中央所置。然而世入隋朝,为了避讳,撰文者遂将其改称为“大平正”。又同书图版三九八之二隋《刘多墓志》载,“祖逵,华州大宗正”,时在北周。赵万里按曰:“宗正即中正。当是撰文者因隋文帝父名忠,兼讳中字,故改宗正也。”可见隋时避讳,往往将前朝担任“州大中正”者改称“大平正”或是“大宗正”。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隋代墓志中也屡见“州都”之职,并且此类“州都”皆为地方长官辟任,与中央所置州大中正迥异。以此而论,入隋以后,中央系统的州大中正或可改称“大平正”或是“大宗正”,然与地方系统的“州都”决不相混。至于中央系统的“郡中正”是否可以改称为“郡平正”或是“郡宗正”,则不见墓志记载。

就地方系统的中正组织而言,隋代仍然分为州、郡、县三级。《隋书》卷四六《韦师传》载,晋王杨广为雍州牧,“盛存望第,以司空杨雄、尚书左

仆射高颎并为州都”。此即地方长官辟任州都之显例。据唐长孺先生考证,杨雄时“为右卫大将军、宗正卿,尚未为司空”③。从表面看,右卫大将军、宗正卿、尚书左仆射均为朝廷高官,故杨雄、高颎所任“州都”,也颇似中央所置州大中正之别名。但杨广时为雍州牧,他辟用杨雄、高颎为州都,自亦属于牧府属佐,而非中央所置州大中正甚明。盖雍州为京畿所在地,门阀显贵云集,“杨广以皇子亲王任雍州牧,为了显示牧府的崇高体制,所以任命执政大臣杨雄、高颎为州都”④。此外,前代中正皆无品秩,及至北齐,始制“流内比视官十三等”,并以中央系统的州、郡中正及地方系统的州都、郡中正列入流内比视官,以享受与国家正式品官相同的政治、经济待

⑤遇。如诸州大中正,视第五品;诸州中正、畿郡邑中正,视从第五品;司州州都,视从第七品;诸州州都、清都郡中正,视第八品;诸郡中正,视从,,⑥

⑤⑥②

视品十四等”,但中央系统的州、郡中正已不再列入流内视品官,只有地方系统的州都、郡正以及大兴、长安县正分别列入不同的视品等级。据《隋书·百官志下》载:雍州州都,视正八品;诸州州都、京兆郡正,视从八品;诸郡郡正,视正九品;大兴、长安县正,视从九品。⑦据此可知,隋代的地方中正组织仍然分为州、郡、县三级,只是为了避讳,将郡、县中正改为郡正、县正而已。

需要指出的是,隋代的中正组织虽然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系统,但就其性质而言,它们都属于地方选举组织,故其组织设置或分州、郡两级,或分州、郡、县三级,分别与地方行政区划相对应。一般说来,中央系统的州、郡中正是受朝廷委派,负责考察本州、本郡乡党人士,为吏部选官提供依据。地方系统的州都和郡县正则是直属地方政府,负责推选本州郡县之僚吏。尽管中央与地方的各级中正在其选任、职权、地位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它们也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中正组织的设置是以地方行政区划为载体,两者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惟其如此,地方行政制度的任何变化,也必然会对九品中正制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并使中央和地方的中正组织相应地发生变化。所谓“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要了解九品中正制的废除情况,也必须和隋代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察。只有这样,才能揭开九品中正制的废止之谜,并藉以明了九品中正

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七四隋《韦略墓志》中的“阳使君斐,辟为州都”(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243页)以及图版四九九之二隋《曹海凝墓志》中的“父仁,州都、主簿”(第335页)均可为证。

李延寿《北史》卷六四《韦师传》略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277页)。“州都”下原有“督”字,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四★《北史三》“韦师传”条:“州都下疑衍督字,魏晋以后,诸州皆置大中正,以甄别流品。隋时避讳,改为州都,而去中正之名。后人较书,不达州都为何语,妄加`督'字。《隋书》既然,《北史》亦尔,真所谓以不狂为狂也。”(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642

页)其说是。

③④ 唐长孺:《读隋书札记》,《山居存稿》,第304页。

参见拙作:《东魏、北齐九品中正制述论》,《九品中正制略论稿》,第334~339页。

魏徵等:《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第770页。主簿”、“京兆郡正功曹”,皆误。按“主簿”即州主簿,“功曹”即郡功曹,与州都、郡正实为二职,不可相混,特。

⑦《隋书·百官志下》原文作“雍州州都主簿”、“诸州州都

·24·

制逐步衰亡的阶段性特征。

四 隋代罢郡、废州与九品中正制的逐步废除依据史实,隋代对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与此相适应,九品中正制的废除大体上也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罢天下诸郡”,同时改州都、县正为“乡官”,“至是不知时事”,这一改革不仅使中央和地方的郡级中正自行废止,而且也使尚存的州、县两级地方中正组织名存实亡,九品中正制从此走上衰亡的道路。

众所周知,隋朝建立以后,曾先后罢郡、废州,对魏晋以来的传统三级地方行政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据《隋书》卷一《高祖纪上》开皇三年十一月条:“甲午,罢天下诸郡。”可见隋文帝开皇三年废除了郡一级行政机构。关于这次改革的起因,《隋书》卷四六《杨尚希传》有详细记载:

  高祖受禅,拜度支尚书,进爵为公。岁余,出为河南道行台兵部尚书,加银青光禄大夫。尚希时见天下州郡过多,上表曰:“自秦并天下,罢侯置守,汉、魏及晋,邦邑屡改。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具僚以众,资费日多,吏卒人倍,租调岁减。清干良才,百分无一,动须数万,如何可觅?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琴有更张之义,瑟无胶柱之理。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才,敢陈管见,伏听裁处。”帝览而嘉之,于是遂罢天下诸郡。

之后,由于郡一级行政区已经不复存在,中央系

统的郡中正也随之宣告废止,不但中央不再任命新的在职朝官来兼领本郡中正,就是原有的诸郡中正,也由于失去郡级行政区的依托而陷入不废自废的尴尬境地。自此,中央系统的中正组织顿失半壁江山,只剩下与州级行政区相对应的州大中正。另一方面,在“罢郡”之后,由于郡级地方政府及其属佐已经不复存在,地方系统的“郡正”自然也随之废除。这样,在州郡县三级制变成州县二级制之后,地方系统的中正组织也只剩下州、县两级。前引《通典》“总论郡佐”条称:“中正,隋初有,后罢,而有州都。”就明确指出隋初设置郡中正,但后来罢废,却仍置州都,与史实基本吻合。此外,隋文帝在“罢郡”同时,又对州、县地方官制做了调整,此即《隋书·百官志下》所谓“自州都、郡县正已下”,“至是不知时事,直谓之乡官”。经过这次改革,州都、县正已失去品第、推选佐吏之权,变成一种闲职。由此可见,在开皇三年“罢郡”之后,随着郡级行政区划的取消,中央和地方系统的郡级中正均已废除,再加上州都、县正已是徒有其表,名存实亡,完整意义上的九品中正制已经不复存在了。

第二阶段,隋文帝开皇十五年“罢州县乡官”,使州、县地方中正组织彻底废除,九品中正制业已濒临全面废除的边缘。

如前所说,隋文帝开皇三年“罢郡”之后,地方系统的中正组织尚存州、县两级,这在正史和墓志中均可得到证实。如前引《隋书·韦师传》载杨广为雍州牧,“以司空杨雄、尚书左仆射高颎并为州都,引师为主簿,而(族人)世康弟世约为法曹从事”。据唐长孺先生考证,“杨广为雍州牧,事在开皇六年(586)”,“开府置属必在六

年”。可见开皇六年时仍有州都。不仅如此,根据开皇三年定制,州都、县正“至是不知时事”,州府则“别置品官,皆吏部除授”。但杨广以杨雄、高颎为州都,则打破了“州佐由吏部任命的常规,而由州都选择出于本州高门的朝臣充任主簿以下诸曹”,“协助府主辟置僚佐”,④也突破了州都“不知时事”的规定。虽然这可能是个特例,但

①②

对于隋文帝改革地方行政制度,史学界普遍的看法是,“州郡县三级制至南北朝后期已经混乱到了极点,郡一级形同虚设,地方行政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①。也有学者指出:“南北朝后期地方制度存在两大弊病:一是州郡县的大量增殖,一是地方割据势力的不断扩张。可以看出,隋文帝关于地方官制的改革,是直接针对这两大弊病的。首先,罢郡,改州郡县旧三级制为州县新二级制。这是一项主要的改革……其次,罢州都、郡县正以下为乡官,别置品官,均由吏部除授。至开皇十五年(595年),又罢乡官。自汉以来地方长官自辟本地门阀豪强为僚属的制度就此废除,地方割据势力的扩张得到控制。”②

隋文帝开皇三年“罢天下诸郡”,不仅对魏晋以来的地方行政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而且也对,邹逸麟编著:《中国历史地理概述》(修订版),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81~182页。

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第213~214页。③④ 唐长孺:《读隋书札记》,《山居存稿》,第303~304、

·25·

它表明在开皇三年之后,作为地方中正组织的“州都”依然存在,并且仍然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另据王昶《金石萃编》卷三八隋《龙藏寺碑》载,金城人王孝仙历仕北周,入隋为恒州刺史,“善政斯归,瞻彼伽蓝”,曾“奉敕劝奖州人一万共

造此寺”。王氏卒后,其州府故吏及常山郡、真

置郡”,使中央系统的州大中正最终被废,从而标

志着九品中正制完全废除。

据《隋书·百官志下》记载:“炀帝即位,多所改革。三年定令……罢州置郡,郡置太守。”又据同书卷三《炀帝纪上》大业三年四月条:“壬辰,改州为郡。”可知这次改革发生于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

隋炀帝下令“改州为郡”,从表面上看依然维持了两级地方行政体制,但对摇摇欲坠的九品中正制来说,却是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经过这次改革,州级地方政权被取消,中央系统的州大中正也因此失去了州级行政区划的依托,纵使隋廷没有下达废除州大中正的诏令,各州的大中正也会不废自废,从而标志着九品中正制的最后废除。至此,随着隋炀帝“改州为郡”以及州大中正的自行废止,自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也暂时退出了历史舞台。

综上可知,隋代九品中正制的废除经历了三个阶段,而且这三个阶段又是和隋文帝、隋炀帝两代对于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于九品中正制并非废止于一人一时,而是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再加上隋文帝、隋炀帝在位期间都没有发布过废除九品中正制的诏令,所以到了唐代中叶,人们对九品中正制的废除情况已经是不甚了了,以致杜佑在撰写《通典》时多有歧异,成为后人难以解开的历史谜团。然而,当我们变换研究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重新审视时,以往的各种歧说以及悬疑问题便都迎刃而解、豁然贯通了。

五 唐初九品中正制的恢复与再度被废九品中正制被废除之后,曾于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一度恢复,可是仅仅过了数年,又于唐太宗贞观初年再度被废。前揭《唐会要》卷六九《丞簿尉》载:“武德七年正月敕,每州置大中正一人,掌知州内人物,以本州人闻望者兼领,无品秩。至贞观初废。”《资治通鉴》卷一九★唐高祖武德七年正月条亦载此事:“依周、齐旧制,每州置大中正一人,掌知州内人物,品量望第,以本州门望高者领之,无品秩。”②据此,唐高祖李渊曾

①②

定县地方属佐于开皇六年十二月立碑颂德。该碑“碑阴”记录了隋初恒州、常山郡、真定县等地

方政府属佐与中正组织的设置情况。如州府属佐有“州都张元质、州都斐衡”以及州主簿、州光初主簿、州西曹书佐等人;常山郡、真定县佐吏有“前常山郡正、维那石建业”,“前常山郡主簿、维那石子绍”,“前真定县平正、维那封孝瑜”,“真定县主簿、省事赵琛”等等。王昶按曰:“恒州始置于周建德六年,领常山郡。隋初废郡而州存。大业初州废,复立郡。此碑立于开皇六年,其时州尚存,故孝仙为此州刺史也。”由此可见,碑阴所载“州都”,说明开皇六年时恒州也有州都,且其员不止一人,可与杨广以杨雄、高颎并为州都之事互相参见。而“前常山郡正”石建业,则清楚地表明石氏在隋初废郡之前曾任“常山郡正”,但在废郡之后已无此职,故以“前常山郡正”称之。“前常山郡主簿”云云,亦是同理。又真定县为常山郡属县,隋初废郡,以州统县,隶属恒州。“前真定县平正”封孝瑜,“平正”即中正,可见“县正”也可改称“平正”。大约封氏此前曾任真定县“平正”,后来不再担任此职,故以曾任“县平正”一职称之。另据“碑阴”记载,其时真定县尚有“县主簿、省事赵琛”等属佐,而在县属佐中,自当仍有“县平正”之职。凡此种种,都说明在开皇三年“罢郡”之后,地方上的中正组织仍有州、县两级。

隋文帝开皇十五年“罢州县乡官”,是在开皇三年改革地方行政制度的基础之上作出的又一项重大改革。随着州、县地方属佐制度的废除,自然也涉及到州、县两级中正。于是,在地方系统的“郡正”被废除12年之后,州、县两级中正也终于废除。这样,由北魏始创,并被东魏、北齐与西魏、北周以及隋朝相继沿用的地方中正组织最终宣告废止。自此以后,九品中正制只剩下中央系统的州大中正还在苟延残喘,勉力维持。以往认为开皇十五年“罢州县乡官”,就表明九品中正制已经“完全废除”、“最后废除”的说法,或是不了解隋代的中正组织有中央与地方之别的缘故。

王昶辑:《金石萃编》卷三八,北京市中国书店1985年据1921年扫叶山房本影印,第2页。

司马光编著:《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975。

·26·

效法北周、北齐旧制,在各州设置大中正一人,职掌品第人物,评量望第,并以本州门望高者兼领。而据《旧唐书》卷四五《舆服志》:“诸州大中正,进贤一梁冠,绛纱公服,若有本品者,依本品参朝服之。”《新唐书》卷二四《车服志》亦载:“诸州大中正一梁,绛纱公服。”可见依据制度,唐初诸州大中正皆有“公服”,而所谓“若有本品者,依本品参朝服之”,也可证明唐初州大中正例以在职朝官(“有本品者”)兼任,是一种兼职,与周、齐之制略同。

唐高祖李渊为何要恢复九品中正制?唐太宗李世民为何又旋而废之?对此史籍均无明确记载。论者或曰:“唐王朝初建时,为了笼络各地的豪强势力,也曾实行过九品中正制……但是封建统治者很快意识到,这种选官制度分散了朝廷的权力,助长了豪门分裂势力,因此不久便把它废止。”①也有学者认为:“唐王朝初建之时,人才十分缺乏……为了笼络各地的豪强势力,甚至一度恢复了九品中正制……当然,这只是权宜之计,不久便被废除。”以上说法主要是从唐初笼络地方豪强和网罗人才着眼,似嫌不够全面,因思再做补论。

就唐初的政治形势看,九品中正制得以恢复,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隋唐之际门阀势力的存在与门阀观念的盛行,为九品中正制的复活培植了肥沃的土壤。一般认为,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创建进士科,标志着门阀士族制度的瓦解。事实上,隋唐之际门阀制度虽已衰落,然“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门阀士族无论在政治、经济、社会上仍然具有比较强大的势力。唐长孺先生就指出:“在隋初和唐初,南北朝以来各地的旧门阀业已丧失过去由制度所保证的政治经济特权,但他们在社会上传统的崇高地位仍程度不同地得以保持。”“门阀现象作为一种社会存在还不会马上退出历史舞台,其流风余韵还要存续一个相当长的时间。”③张泽咸先生也认为:“杨坚代周,只打击了北周统治者宇文氏家族,对于关中士族以及齐、陈境内的河北、山东与江南的士族很少创伤。因此,著名头等大族崔、卢、李、郑、王等姓在隋代仍是声势显赫。”正是基于门阀士族的存在及其影响,加之区分士庶、分辨清浊的门阀观念依然盛行,隋唐之际的统治阶级上层也多有难以释怀的“门望”、“门第”情结。如隋文帝时卢恺为吏、⑤

①②

王杨广为雍州牧,“盛存望第”,重用高门旧族杨

雄、高颎为州都。唐高祖李渊恢复九品中正制,其目的也是要“品量望第”,并“以本州门望高者领之”。及至唐太宗李世民即位之后,也曾于贞观年间命高士廉等修订《氏族志》,重新排列士族等级。凡此种种,都表现出了浓厚的“门阀”情结。故在隋朝以及唐初,门阀士族的势力及其影响并未烟消云散,门阀观念在社会上仍然十分流行,这是九品中正制得以恢复的根本原因。

第二,隋唐之际门荫制度的盛行,为九品中正制的恢复创造了宽松的环境。自魏晋以来,九品中正制即以注重门第高卑、分辨士庶清浊而被称为“门选”⑥。虽然史称“自周氏以降,选无清浊”⑦,加之隋代又逐渐废除了九品中正制,但选举注重门第的风习尚存,九品中正制的残余和影响还在,所有这些,都不可能在一个短时期内消除干净,而必然会存续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与此同时,新的科举制度还正在形成与发展之中,以科举考试来选拔人才,并确立其在选官制度中的主导地位,尚须时日。故从隋代开始,为了保证当朝权贵和高官子弟的政治特权,一种以父祖封爵和资荫为入仕标准的门荫制度也逐渐形成。唐朝建立后,继承隋制,继续实行门荫制度,并对如何以门荫入仕做了更为严密的规定。在这一制度下,凡是皇室贵戚和有封爵者的子孙以及五品以上官子孙均可由门荫入仕,并根据他们父祖的身份和官品的高低,叙以不同的品阶。父祖官品高的,出身时品阶就高,反之亦然。显然,这是一种保障当朝高级官吏及其子弟享有世袭性的政治特权的选官制度⑧。尤其是“在九品中正制业已废弃,科举制又没有充分发展的唐初,荫任仍然是选举的一条大道”⑨。门荫制度的盛行,清楚地表明在唐初的选举制度中,门第和官爵仍

许树安:《古代选举及科举制度概述》,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5~56页。

黄留珠:《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述略》,第197页。③⑨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3年版,第370、385页。

张泽咸:《唐代阶级结构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500页。

⑤⑦ 魏徵等:《隋书》卷五六《卢恺传》,第1384页。⑥⑧

房玄龄等:《晋书》卷四三《王戎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234页。

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第

·27·

然是入仕的重要条件,“身份性因素仍起着强大的作用”①。从本质上说,门荫制度与九品中正制下“百辟君子,奕世相生,公门有公、卿门有卿”②的选官标准并无二致,而是具有本质的一致性,可以说是九品中正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拷贝与翻版。正是由于旧的门阀势力和门阀观念仍然具有比较大的影响,加之门荫制度依旧是以父祖官爵为标准,即是注重身份性因素的选官制度,所以一旦时机成熟,遭到废弃的九品中正制也可以迅速复活,并再度成为唐王朝选拔官吏和维护门阀士族势力的政治工具。

第三,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改郡为州”,为州大中正的重新设置提供了便利条件,这是九品中正制得以恢复的重要契机。如前所述,隋代九品中正制的废除,是与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同步进行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九品中正制并非是由隋王朝主动废除的(故史籍中未见废除九品中正制的诏令),而是在地方行政制度改革这一重大政治形势的影响和推动下,与地方官制的改革捆绑在一起被动进行的。正因为如此,在隋文帝开皇三年“罢天下诸郡”、开皇十五年“罢州县乡官”、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州为郡”的过程中,中央和地方的各级中正也因为先后失去存在的条件而自行废除。但是,在隋炀帝“改州为郡”之后不久,到唐高祖武德元年,唐政府又重新“改郡为州”,即恢复了州县二级制。《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云:“高祖受命之初,改郡为州,太守并称刺史。”据此,隋代实行州县制共24年(583~606年),实行郡县制仅11年(607~618年),至唐初“改郡为州”,又恢复了州县二级制。唐初改郡为州,恢复州县二级制,不仅成为此后唐代地方行政制度的主体,而且也为唐高祖武德七年重新设置州大中正创造了条件。因为唐初的中正组织只涉及到州级行政区划,即由各州大中正“掌知州内人物,品量望第”,藉以作为中央选拔官吏的依据。当然,这次“改郡为州”以及恢复九品中正制,也有笼络地方豪强和延揽人才的因素在内。据学者研究,“唐武德年间,天下初定,中原尚有群雄竞逐,李氏政权为扩展自己势力,对归附者和有军功者,均赐于刺史名号,一时间`权

  ① 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

置州郡'大量出现,州竟膨胀至五六百之数”③。由此可见,唐初的“改郡为州”,不仅成为武德七年重新设置州大中正的重要契机,为九品中正制的恢复提供了便利条件,而且对于“品量望第”亦即拉拢地方大族和延揽人才也起到一定的作用。

总之,隋代九品中正制之废,与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密切攸关,唐初九品中正制之兴,与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复有密切关系。至于九品中正制在贞观初年再度被废,是否与地方行政制度的变化存在着某种关联,也同样值得我们关注。据《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载:“自隋季丧乱,群盗初附,权置州郡,倍于开皇、大业之间。贞观元年,悉令并省。”可见在天下大定之后,唐太宗就对“权置州郡”进行了“并省”。这次“并省”到底裁减了多少州郡,因史籍缺载,已无法详考。但是,这次“并省”既然发生在唐太宗贞观元年,那么它对重新恢复的九品中正制也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则是可以肯定的。因为在“并省”州郡的同时,一些州的大中正也会随之废止,从而使刚刚恢复的九品中正制又受到严重削弱。而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唐代科举制度的日臻完善,门阀士族日渐衰落,唐太宗借“并省”之机再次废除九品中正制,自然也就成为顺理成章之事。这样,以唐太宗贞观初年为断限,自曹魏创立的九品中正制在沿用了近400年(220~607年、624~627年)之后,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从此,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也由此翻开了新的篇章,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收稿日期 2009—01—15

作者张旭华,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 惟 正】

年版,第10页。

  ② 房玄龄等:《晋书》卷九二《王沈传》,第2382页。  ③ 邹逸麟编著:《中国历史地理概述》(修订版),第181

页。

·19·

      史 学 月 刊           ·专题研究·

2009年  第8期

隋及唐初九品中正制的废除

张旭华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关键词]九品中正制;废除;隋代;唐初

[摘 要]九品中正制的废除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在隋代,九品中正制的废除与地方行政制度改革密

切攸关,并经历了三个阶段。唐高祖武德年间,由于门阀势力的影响以及门荫制度的盛行,九品中正制曾一度恢复,但旋于唐太宗贞观初年再次被废。自此以后,九品中正制便退出了历史舞台。

[中图分类号]K24;D691.3=41/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9)08-0019-09

OntheAbolishmentofNine-Grade-Zhongzheng

SysteminSuiandEarlyTangDynasties

ZHANGXu-hua

(HistoryCollege,ZhengzhouUniversity,Zhengzhou450052,Henan,China)

Keywords:Nine-Grade-ZhongzhengSystem;abolishment;SuiDynasty;EarlyTangDynasty

Abstract:TheabolishmentofNine-Grade-ZhongzhengSystemhadcomethroughahistoricalprocess.InSuiDynasty,the

abolishmentofNine-Grade-ZhongzhengSystemwasrelatedwiththereformationoftheregionaladministrativesystem,andithadgonethroughthreephases.InWudePeriodofEmperorGaozuofTang,undertheinfluenceofpowerfulfami-lies'forceandtheprevalenceofMenyinSystem,Nine-Grade-ZhongzhengSystemhadbeenresumedforatime,butitwasabolishedagainsooninearlyZhenguanPeriodofEmperorTaizongofTang.Fromthenon,Nine-Grade-ZhongzhengSystemhadretreatedfromhistoricalarena.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它上承两汉的察举制度,下启隋唐的科举制度,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

地位。然而,由于资料匮乏,有关此制的废除情况却含糊不清,尚有待于进一步地深入研究。本文拟以隋代及唐初的地方行政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对九品中正制的废除过程做一全面考察,以期对这一问题获得新的认识。

一 诸种歧异记载

关于九品中正制的废除时间,史籍记载颇为

歧异。就笔者所见,至少有以下四种说法:

第一,隋代罢中正说。杜佑《通典》卷一七《选举五》引唐人刘秩论曰:“隋氏罢中正,举选不本乡曲,故里闾无豪族,井邑无衣冠。”①《旧唐书》卷一六六《白居易传附白敏中传》史臣曰:“举才选士之法,尚矣。自汉策贤良,隋加诗赋,罢中正之法,委铨举之司。”②上引史料均言及“隋氏罢中正”、隋“罢中正之法”,但具体是罢废于隋文

帝时还是隋炀帝时,则不明确,在时间上较为笼统。

第二,隋开皇中罢中正说。《通典》卷一四《选举二》云:“按九品之制,初因后汉建安中天下兵兴,衣冠士族,多离本土,欲征源流,遽难委悉。魏氏革命,州郡县俱置大小中正,各取本处人任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为之,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南朝至于梁、陈,北朝至于周、隋,选举之法虽互相损益,而九品及中正,至开皇中方罢。”据杜佑此说,九品中正制罢废于隋文帝开皇年间(581~600年),但具体是罢废于“开皇中”的哪一年,则未言明。

第三,隋代废郡中正而置州都说。《通典》卷三三《职官一五》“总论郡佐”条云:“中正,魏置……隋初有,后罢,而有州都。”同书卷三二《职官一四》“总论州佐”条亦云:“隋有州都,其任亦

①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417页。

:《》1975,页。

·20·

重。”《通典》此说称隋时罢郡中正而置州都,且不言罢废,与前引二说又有差异。

第四,唐贞观初年废除中正说。《唐会要》卷六九《丞簿尉》载:“武德七年正月敕,每州置大中正一人,掌知州内人物,以本州人闻望者兼领,无品秩。至贞观初废。”①按“武德”为唐高祖李渊年号,凡9年(618~626年),“贞观”为唐太宗李世民年号,凡23年(627~649年)。据此知,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曾恢复九品中正制,至唐太宗即位又被废除。

对于以上歧异记载,史学界也有不同看法,约言之主要有两种意见:

其一,依据第一、第二两说,多数学者认为九品中正制废除于隋代,时间在隋文帝开皇年间。如韩国磐先生就说:“隋朝统一中国后,就罢去九品中正制,`九品及中正,开皇中方罢'。”②黄留珠先生也说:“开皇年间,正式废除九品中正制。”③黄惠贤先生则称:“隋朝建立并统一全国之后,逐步以科举制取代九品中正制。”④王炳照先生也认为:“九品中正制创立后,经历了两晋南北朝,直到隋文帝开皇时才废除。”⑤

其二,依据第三、第四两说,也有学者认为隋代只是将中正改为“州都”,不再定品,中正之废应在唐代。如唐长孺先生就曾指出:“隋文帝统治时综合了周齐之制,在政治上削弱郡姓……中正并为州都,不再定品。”又说:“一般认为隋代废除了中正,其实隋代所废的是中正所掌的九品论人职务,中正之官止是由于避讳,并入`州都',州都就是中正。《通典》卷三十二总论州佐下云:`隋有州都,其任亦重。'下注云:`晋王广为雍州牧,司空杨雄、太仆高颎并为州都。'又卷三十三总论郡佐条云:`中正:隋初有,后罢,而有州都。'

可知中正之废应在唐代。”

总之,关于九品中正制的废除时间,学术界尚存歧义,而且一些学者在论及这一问题时,多是径取所需,对一些歧异记载未能加以详考。故长期以来,有关九品中正制的废除时间也成为悬而未决的疑难问题。但是,在以往的研究中,一些中外学者也试图另辟蹊径,他们将隋文帝废止“乡官”与九品中正制的废除联系起来进行考察,致使这一问题的研究别开生面,并不断趋向深入。

二 隋文帝废止“乡官”与九品中正制的废除联系起来进行考察,最早始于日本学者。据《隋

书》卷二八《百官志下》记载,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十五年(595年)曾两次改革地方行政制度:

  (开皇)三年……罢郡,以州统县,改别驾、赞务,以为长史、司马。旧周、齐州郡县职,自州都、郡县正已下,皆州郡将县令至而调用,理时事。至是不知时事,直谓之乡官。别置品官,皆吏部除授,每岁考殿最……

(开皇)十五年,罢州县乡官。⑦

对于隋文帝开皇年间进行的上述改革,日本学者宫崎市定在《九品官人法の研究》一书中指出:“隋文帝于开皇三年对地方制度进行了划时代的大改革……在这个大变革之下,中正当然也不能例外……关于隋废除了自三国魏以来继续存在的中正一事,史书上并未大书特书,所以不曾记明年代,但这当然是在实行州郡机构改革的开皇三年。即使中正之名以后仍然以乡官的资格存在,也恐怕在开皇十五年和其他乡官一同被废除。”⑧此外,他在谈到九品中正制被废除的原因时也说:“到了北周,对贵族制度已不承认,及至隋朝正式排斥贵族制度后,中正已成为无用之物。无用之物自然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在隋朝开皇十五年,中正这一官职便和其他乡官一并废除。”⑨滨口重国在《何谓隋的废止乡官》一文中也指出:“正确解释了`十五年罢州县乡官'的意义后就会明白,完全废止九品中正制度也在开皇

01

十五年。” 此后,英国学者崔瑞德编《剑桥中国隋唐史》也称:“隋在583年取消中正制,撤销了

①②③④⑤

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446页。

韩国磐:《隋唐五代史论集》,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271页。

黄留珠:《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述略》,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91页。

黄惠贤:《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四卷《魏晋南北朝》,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7~28页。

王炳照、徐勇主编:《中国科举制度研究》,河北人民出

版社2002年版,第24~25页。

⑥唐长孺:《门阀的形成及其衰落》,《武汉大学人文科学

学报》1959年第8期。

魏徵等:《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792、793页。史研究会1956年版,第59~61、563页。

⑧⑨ 〔日〕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の研究》,京都大学东洋0〔日〕滨口重国:1 《何谓隋的废止乡官》,《日本学者研究

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四卷《六朝隋唐》,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33页。原文载《秦汉隋唐史研究》下卷,东京。

·21·

各级中正的职务(可能还有随着此制的发展而配备的职务),而以中央吏部的任命来代替这一制度。”①

上世纪80年代,我国著名学者王仲荦先生也认为九品中正制经过开皇三年、十五年的两次官制改革,才最终废除。他说:“到了隋文帝开皇三年,正式下令停止了前此……州郡中正的选举品第之权,径直称之为`乡官',`至是不知时事',变成闲职。过了十多年,到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索性裁革`乡官',这样就干脆把三百多年来(公元219~595年)世家大族作为政治上垄断工具的九品中正制度废除了。”②稍后,陈仲安、王素先生也指出:“察举的废除,科举的建立,也就是选举制度的改革,是隋文帝开皇三年地方行政区划和地方用人制度的改革导致的。”其中“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九品中正制已在逐渐

废除”。近几年来,一些学者仍然赞同上述看

而言,性质如州都,非中央之郡中正也。州都郡

县正已下者谓州都郡县正,并及州郡县之功曹、主簿、诸曹掾史也。此类佐吏皆由长官到任自由辟任,惟别驾、治中两上佐,地位特高,由中央除校。此云州都以下,示不包括此二上佐。”⑦其言甚是。

应该说,中外学者将隋代的废止“乡官”与九品中正制的废除联系起来进行考察,是对以往研究的一大推进。但是,这里也存在一些问题。自北魏以降,中正组织即分为中央与地方两大系统,下至隋朝亦然。在这两大系统中,地方系统的中正固然可以称为“乡官”,而中央系统的中正

则不能称为“乡官”。既然中央系统的中正不

属于“乡官”范畴,那么开皇十五年的“罢州县乡官”,充其量也只是废除了地方系统的州、县两级中正,其中并未涉及到郡一级中正,更未涉及到中央设置的州、郡中正。因而,所谓开皇三年“取消中正制”,开皇十五年九品中正制已经“完全废止”、“最后废除”的说法,自然也就不能成立了。事实上,九品中正制的废除并非只和隋文帝废止“乡官”有关,而是和隋文帝、隋炀帝两代对于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密切关联。换言之,九品中正制的废除并不是完成于一人一时,而是与隋代的地方行政制度改革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并且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在下面的论述中,我们将循此思路来进行考察。

①〔英〕崔瑞德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西方汉学

法,如刘后滨先生就指出:“隋文帝开皇三年,在北齐已经出现的敕用州主簿、敕用郡功曹做法的基础上,从制度上取消州郡长官自辟僚属的权力,规定地方佐官一律由中央任免……与此同时,在选官原则上接受了北周`选无清浊'的做法,在制度上取消保证士族门阀政治特权的九品中正制……开皇十五年(595),下令废止州县乡官,即彻底废除魏晋南北朝以来由地方长官辟署的出自地方豪右大族的州县官,门阀士族通过控制地方政权影响整个政治形态的特权最后丧失。九品中正制的最后废除也在这一年。”④

然而,对于《隋书·百官志下》所载“州都、郡县正”是否就是指的州都与郡、县中正,也有学者提出不同意见。如宫崎市定认为,“州都、郡县正”并不是指州都与郡、县中正,而是指州都督、

⑤郡尉与县尉。但严耕望先生不同意这一看法,他说:“近人有以州都为州都督,郡县正相当于郡

研究课题组译:《剑桥中国隋唐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2页。

②③④

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2页。

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81页。

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41页。

县尉,皆为警察官。此实误也。州都督例由刺史加充,非属吏。《周书·皇甫璠传》:`永安中,辟州都督,太祖为(雍州)牧,补主簿。'州都督别任唯此一见,然由州辟任,且位在主簿之下,明为州都,误衍`督'字耳。州另有都督,则州将军府之职(其他军府亦有之),此与州都为州职者,性质亦迥别。不可混也。”⑥其说是。此外,严先生又对《隋书·百官志下》所载“旧周、齐州郡县职,自州都、郡县正已下,皆州郡将县令至而调用,理时事⑤〔日〕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の研究》,第514页、第577

页补注56。

⑥⑦ 严耕望:《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台湾)中研院

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十五B,1990年版,第651、

515页。

有学者认为,“中正在隋以前一直就是乡官”,中正“组织独立,性质属于乡官”。(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第258页注③、263页)但此说或可商讨。一般而言,中央系统的州、郡中正由在职朝官兼领,其性质不属于“乡官”。地方系统的州都、郡县中正由地方长官辟任,为地方政府属佐,其性质属于“乡官”。对于“乡官”的内涵,严耕望先生曾有阐述,见氏著《魏晋南》,第881~页。

·22·

三 隋代中正制度

隋文帝废止“乡官”,与九品中正制的废除确实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

面。要全面考察九品中正制的废除情况,还必须弄清一个关键问题,即隋代的中正组织是如何设置的。了解这一点,对于我们探寻九品中正制的废止之谜,重新诠释史籍中的歧异记载和悬疑问题,进而全面解析九品中正制的废除过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知道,魏晋时期,中正组织唯有一个系统,即州设大中正,也称“州都”或“州都大中正”,郡国(邑)设大、小中正,或只设中正。不论州、郡中正,皆由现任中央官兼任,无品秩,是一种兼职。州、郡中正的职责是掌管乡里清议,品第人物,为中央吏部选拔官吏提供依据。降及南北朝,中正的组织形式开始发生变化。在南朝,九品中正制一遵魏晋之旧,中正组织仍然只有一个系统,即由中央委派在职朝官兼领本州、本郡中正。在北朝,当拓跋鲜卑入主中原之初,一方面恢复了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一方面又对这一制度作出重大变革,从而使北魏的中正组织一分为二,正式形成了中央与地方两大系统。中央系统的中正组织依旧分为州、郡两级,由在职朝官兼任,职掌品第人物,为朝廷选官提供依据。地方系统的中正组织则分为州、郡、县三级,即州置州都,郡、县分别设置中正。无论是州都和郡、县中正,皆为地方属佐,由刺史、郡守、县令自行辟任,职主乡里品第,为地方官府辟召僚吏提供依

①据。北魏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不仅是魏晋以来九品中正制发生的重大变化,而且也对以后选官制度的发展流变产生了重要影响。自此以后,东魏、北齐与西魏、北周均沿用了北魏九品中正制的制度模式,相继建立起中央与地方两大中正系统。因此,进入南北朝以后,九品中正制便开始分道扬镳,分别朝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最终演变为组织形式迥然不同的南朝、北朝两大体系。

隋文帝杨坚实行王朝禅代,以隋代周,自然也承袭了西魏、北周的九品中正制。换言之,隋代的中正组织并非承袭魏晋南朝一系,而是在北朝一系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就文献记载来看,虽然相关资料极为匮乏,但隋代的中正组织分为中

央系统而言,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记载:唐玄宗时宰相王晙的曾祖父“(王)元季,隋大中正、

③开府仪同三司”。此“大中正”就是中央所置州大中正,与地方所置“州都”不同,这是隋代中央

设置州大中正之例④。又唐德宗时宰相郑的五世祖“(郑)孝纪,郡中正”⑤。此“郡中正”与《隋书·百官志下》所载“州都、郡县正”之“郡正”也不同,应是中央系统的郡中正,而郑孝纪担任郡中正的时间即在隋代⑥。由此可知,隋代中央系统的中正组织仍然分为州、郡两级。

不过,隋代所置“州大中正”是否改称“州都”,或是并入“州都”,还值得进一步研究。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四★“韦师传”条云:“魏晋以后,诸州皆置大中正,以甄别流品。隋时避讳,改为州都,而去中正之名。”但钱氏所论似乎只是推测,并无确据。众所周知,魏晋时期,“州都”与“州大中正”本是同名异称,但自北魏以降,由于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中央所置“州大中正”与地方所置“州都”已经截然分开,成为两个职名。就文献记载来看,隋代“州大中正”似乎并未改称“州都”或是并入“州都”。如前引《新唐书》卷七二《宰相世系表》“中山王氏”条载,“(王)元季,隋大中正”。而同书、同卷“京兆王氏”条则称:“(王)寿,隋州都。”同为《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一则称“隋大中正”,一则称“隋州都”,可见隋世“大中正”与“州都”决不相混,两者的差异还是非常明显的。这与北魏以及西魏、北周的情况完全吻合。再者,从隋代墓志来看,为了避隋文帝之父杨忠名讳,对前代大中正多改称“大平正”或是“大宗正”,这也从一个侧面证实隋代大中正

参见拙作《北魏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及其意义》,《郑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已收入《九品中正制略论稿》,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参见拙作《东魏、北齐九品中正制述论》、《西魏、北周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其作用》,均已收入《九品中正制略论稿》。

③⑤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七二中《宰相世系表》,中

华书局1975年版,第2648、3344页。④但也有学者认为:“隋代不再以朝臣任州大中正,只保

留作为州属的州都。”(唐长孺:《读隋书札记》,《山居存稿》,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304页)

据《新唐书》卷七五上《宰相世系表》,世入北魏,荥阳郑氏分为北祖、南祖、中祖三大支。郑简为南祖,曾任平南咨议参军。简有四子,灵虬、白虬、季方、季季

。白虬

曾孙“宝,隋和州刺史”,季方曾孙“士则,隋阆州刺史”,

曾孙“孝纪,郡中正”。从任职时间上看,孝纪与、

·23·

并未改称“州都”。例如,据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八★隋《◆真暨妻王氏墓志》载:“父宙……为本州大平正。”赵氏按曰:“志称`父为本州大平正',平正即中正。当是隋文帝之父名忠,兼讳中字,故改中正为平正。”又同书图版四一四之二隋《符盛暨妻胡氏墓志》记:“父灵,冠军将军,内散大夫,齐天统二年除南秦州大平正。”赵氏按曰:“大平正即大中正。”据上引墓志,王宙任本州大中正时在北魏,胡灵任南秦州大中正时在北齐,且二人所任“州大中正”皆为中央所置。然而世入隋朝,为了避讳,撰文者遂将其改称为“大平正”。又同书图版三九八之二隋《刘多墓志》载,“祖逵,华州大宗正”,时在北周。赵万里按曰:“宗正即中正。当是撰文者因隋文帝父名忠,兼讳中字,故改宗正也。”可见隋时避讳,往往将前朝担任“州大中正”者改称“大平正”或是“大宗正”。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隋代墓志中也屡见“州都”之职,并且此类“州都”皆为地方长官辟任,与中央所置州大中正迥异。以此而论,入隋以后,中央系统的州大中正或可改称“大平正”或是“大宗正”,然与地方系统的“州都”决不相混。至于中央系统的“郡中正”是否可以改称为“郡平正”或是“郡宗正”,则不见墓志记载。

就地方系统的中正组织而言,隋代仍然分为州、郡、县三级。《隋书》卷四六《韦师传》载,晋王杨广为雍州牧,“盛存望第,以司空杨雄、尚书左

仆射高颎并为州都”。此即地方长官辟任州都之显例。据唐长孺先生考证,杨雄时“为右卫大将军、宗正卿,尚未为司空”③。从表面看,右卫大将军、宗正卿、尚书左仆射均为朝廷高官,故杨雄、高颎所任“州都”,也颇似中央所置州大中正之别名。但杨广时为雍州牧,他辟用杨雄、高颎为州都,自亦属于牧府属佐,而非中央所置州大中正甚明。盖雍州为京畿所在地,门阀显贵云集,“杨广以皇子亲王任雍州牧,为了显示牧府的崇高体制,所以任命执政大臣杨雄、高颎为州都”④。此外,前代中正皆无品秩,及至北齐,始制“流内比视官十三等”,并以中央系统的州、郡中正及地方系统的州都、郡中正列入流内比视官,以享受与国家正式品官相同的政治、经济待

⑤遇。如诸州大中正,视第五品;诸州中正、畿郡邑中正,视从第五品;司州州都,视从第七品;诸州州都、清都郡中正,视第八品;诸郡中正,视从,,⑥

⑤⑥②

视品十四等”,但中央系统的州、郡中正已不再列入流内视品官,只有地方系统的州都、郡正以及大兴、长安县正分别列入不同的视品等级。据《隋书·百官志下》载:雍州州都,视正八品;诸州州都、京兆郡正,视从八品;诸郡郡正,视正九品;大兴、长安县正,视从九品。⑦据此可知,隋代的地方中正组织仍然分为州、郡、县三级,只是为了避讳,将郡、县中正改为郡正、县正而已。

需要指出的是,隋代的中正组织虽然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系统,但就其性质而言,它们都属于地方选举组织,故其组织设置或分州、郡两级,或分州、郡、县三级,分别与地方行政区划相对应。一般说来,中央系统的州、郡中正是受朝廷委派,负责考察本州、本郡乡党人士,为吏部选官提供依据。地方系统的州都和郡县正则是直属地方政府,负责推选本州郡县之僚吏。尽管中央与地方的各级中正在其选任、职权、地位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它们也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中正组织的设置是以地方行政区划为载体,两者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惟其如此,地方行政制度的任何变化,也必然会对九品中正制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并使中央和地方的中正组织相应地发生变化。所谓“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要了解九品中正制的废除情况,也必须和隋代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察。只有这样,才能揭开九品中正制的废止之谜,并藉以明了九品中正

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七四隋《韦略墓志》中的“阳使君斐,辟为州都”(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243页)以及图版四九九之二隋《曹海凝墓志》中的“父仁,州都、主簿”(第335页)均可为证。

李延寿《北史》卷六四《韦师传》略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277页)。“州都”下原有“督”字,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四★《北史三》“韦师传”条:“州都下疑衍督字,魏晋以后,诸州皆置大中正,以甄别流品。隋时避讳,改为州都,而去中正之名。后人较书,不达州都为何语,妄加`督'字。《隋书》既然,《北史》亦尔,真所谓以不狂为狂也。”(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642

页)其说是。

③④ 唐长孺:《读隋书札记》,《山居存稿》,第304页。

参见拙作:《东魏、北齐九品中正制述论》,《九品中正制略论稿》,第334~339页。

魏徵等:《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第770页。主簿”、“京兆郡正功曹”,皆误。按“主簿”即州主簿,“功曹”即郡功曹,与州都、郡正实为二职,不可相混,特。

⑦《隋书·百官志下》原文作“雍州州都主簿”、“诸州州都

·24·

制逐步衰亡的阶段性特征。

四 隋代罢郡、废州与九品中正制的逐步废除依据史实,隋代对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与此相适应,九品中正制的废除大体上也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罢天下诸郡”,同时改州都、县正为“乡官”,“至是不知时事”,这一改革不仅使中央和地方的郡级中正自行废止,而且也使尚存的州、县两级地方中正组织名存实亡,九品中正制从此走上衰亡的道路。

众所周知,隋朝建立以后,曾先后罢郡、废州,对魏晋以来的传统三级地方行政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据《隋书》卷一《高祖纪上》开皇三年十一月条:“甲午,罢天下诸郡。”可见隋文帝开皇三年废除了郡一级行政机构。关于这次改革的起因,《隋书》卷四六《杨尚希传》有详细记载:

  高祖受禅,拜度支尚书,进爵为公。岁余,出为河南道行台兵部尚书,加银青光禄大夫。尚希时见天下州郡过多,上表曰:“自秦并天下,罢侯置守,汉、魏及晋,邦邑屡改。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具僚以众,资费日多,吏卒人倍,租调岁减。清干良才,百分无一,动须数万,如何可觅?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琴有更张之义,瑟无胶柱之理。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才,敢陈管见,伏听裁处。”帝览而嘉之,于是遂罢天下诸郡。

之后,由于郡一级行政区已经不复存在,中央系

统的郡中正也随之宣告废止,不但中央不再任命新的在职朝官来兼领本郡中正,就是原有的诸郡中正,也由于失去郡级行政区的依托而陷入不废自废的尴尬境地。自此,中央系统的中正组织顿失半壁江山,只剩下与州级行政区相对应的州大中正。另一方面,在“罢郡”之后,由于郡级地方政府及其属佐已经不复存在,地方系统的“郡正”自然也随之废除。这样,在州郡县三级制变成州县二级制之后,地方系统的中正组织也只剩下州、县两级。前引《通典》“总论郡佐”条称:“中正,隋初有,后罢,而有州都。”就明确指出隋初设置郡中正,但后来罢废,却仍置州都,与史实基本吻合。此外,隋文帝在“罢郡”同时,又对州、县地方官制做了调整,此即《隋书·百官志下》所谓“自州都、郡县正已下”,“至是不知时事,直谓之乡官”。经过这次改革,州都、县正已失去品第、推选佐吏之权,变成一种闲职。由此可见,在开皇三年“罢郡”之后,随着郡级行政区划的取消,中央和地方系统的郡级中正均已废除,再加上州都、县正已是徒有其表,名存实亡,完整意义上的九品中正制已经不复存在了。

第二阶段,隋文帝开皇十五年“罢州县乡官”,使州、县地方中正组织彻底废除,九品中正制业已濒临全面废除的边缘。

如前所说,隋文帝开皇三年“罢郡”之后,地方系统的中正组织尚存州、县两级,这在正史和墓志中均可得到证实。如前引《隋书·韦师传》载杨广为雍州牧,“以司空杨雄、尚书左仆射高颎并为州都,引师为主簿,而(族人)世康弟世约为法曹从事”。据唐长孺先生考证,“杨广为雍州牧,事在开皇六年(586)”,“开府置属必在六

年”。可见开皇六年时仍有州都。不仅如此,根据开皇三年定制,州都、县正“至是不知时事”,州府则“别置品官,皆吏部除授”。但杨广以杨雄、高颎为州都,则打破了“州佐由吏部任命的常规,而由州都选择出于本州高门的朝臣充任主簿以下诸曹”,“协助府主辟置僚佐”,④也突破了州都“不知时事”的规定。虽然这可能是个特例,但

①②

对于隋文帝改革地方行政制度,史学界普遍的看法是,“州郡县三级制至南北朝后期已经混乱到了极点,郡一级形同虚设,地方行政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①。也有学者指出:“南北朝后期地方制度存在两大弊病:一是州郡县的大量增殖,一是地方割据势力的不断扩张。可以看出,隋文帝关于地方官制的改革,是直接针对这两大弊病的。首先,罢郡,改州郡县旧三级制为州县新二级制。这是一项主要的改革……其次,罢州都、郡县正以下为乡官,别置品官,均由吏部除授。至开皇十五年(595年),又罢乡官。自汉以来地方长官自辟本地门阀豪强为僚属的制度就此废除,地方割据势力的扩张得到控制。”②

隋文帝开皇三年“罢天下诸郡”,不仅对魏晋以来的地方行政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而且也对,邹逸麟编著:《中国历史地理概述》(修订版),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81~182页。

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第213~214页。③④ 唐长孺:《读隋书札记》,《山居存稿》,第303~304、

·25·

它表明在开皇三年之后,作为地方中正组织的“州都”依然存在,并且仍然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另据王昶《金石萃编》卷三八隋《龙藏寺碑》载,金城人王孝仙历仕北周,入隋为恒州刺史,“善政斯归,瞻彼伽蓝”,曾“奉敕劝奖州人一万共

造此寺”。王氏卒后,其州府故吏及常山郡、真

置郡”,使中央系统的州大中正最终被废,从而标

志着九品中正制完全废除。

据《隋书·百官志下》记载:“炀帝即位,多所改革。三年定令……罢州置郡,郡置太守。”又据同书卷三《炀帝纪上》大业三年四月条:“壬辰,改州为郡。”可知这次改革发生于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

隋炀帝下令“改州为郡”,从表面上看依然维持了两级地方行政体制,但对摇摇欲坠的九品中正制来说,却是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经过这次改革,州级地方政权被取消,中央系统的州大中正也因此失去了州级行政区划的依托,纵使隋廷没有下达废除州大中正的诏令,各州的大中正也会不废自废,从而标志着九品中正制的最后废除。至此,随着隋炀帝“改州为郡”以及州大中正的自行废止,自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也暂时退出了历史舞台。

综上可知,隋代九品中正制的废除经历了三个阶段,而且这三个阶段又是和隋文帝、隋炀帝两代对于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于九品中正制并非废止于一人一时,而是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再加上隋文帝、隋炀帝在位期间都没有发布过废除九品中正制的诏令,所以到了唐代中叶,人们对九品中正制的废除情况已经是不甚了了,以致杜佑在撰写《通典》时多有歧异,成为后人难以解开的历史谜团。然而,当我们变换研究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重新审视时,以往的各种歧说以及悬疑问题便都迎刃而解、豁然贯通了。

五 唐初九品中正制的恢复与再度被废九品中正制被废除之后,曾于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一度恢复,可是仅仅过了数年,又于唐太宗贞观初年再度被废。前揭《唐会要》卷六九《丞簿尉》载:“武德七年正月敕,每州置大中正一人,掌知州内人物,以本州人闻望者兼领,无品秩。至贞观初废。”《资治通鉴》卷一九★唐高祖武德七年正月条亦载此事:“依周、齐旧制,每州置大中正一人,掌知州内人物,品量望第,以本州门望高者领之,无品秩。”②据此,唐高祖李渊曾

①②

定县地方属佐于开皇六年十二月立碑颂德。该碑“碑阴”记录了隋初恒州、常山郡、真定县等地

方政府属佐与中正组织的设置情况。如州府属佐有“州都张元质、州都斐衡”以及州主簿、州光初主簿、州西曹书佐等人;常山郡、真定县佐吏有“前常山郡正、维那石建业”,“前常山郡主簿、维那石子绍”,“前真定县平正、维那封孝瑜”,“真定县主簿、省事赵琛”等等。王昶按曰:“恒州始置于周建德六年,领常山郡。隋初废郡而州存。大业初州废,复立郡。此碑立于开皇六年,其时州尚存,故孝仙为此州刺史也。”由此可见,碑阴所载“州都”,说明开皇六年时恒州也有州都,且其员不止一人,可与杨广以杨雄、高颎并为州都之事互相参见。而“前常山郡正”石建业,则清楚地表明石氏在隋初废郡之前曾任“常山郡正”,但在废郡之后已无此职,故以“前常山郡正”称之。“前常山郡主簿”云云,亦是同理。又真定县为常山郡属县,隋初废郡,以州统县,隶属恒州。“前真定县平正”封孝瑜,“平正”即中正,可见“县正”也可改称“平正”。大约封氏此前曾任真定县“平正”,后来不再担任此职,故以曾任“县平正”一职称之。另据“碑阴”记载,其时真定县尚有“县主簿、省事赵琛”等属佐,而在县属佐中,自当仍有“县平正”之职。凡此种种,都说明在开皇三年“罢郡”之后,地方上的中正组织仍有州、县两级。

隋文帝开皇十五年“罢州县乡官”,是在开皇三年改革地方行政制度的基础之上作出的又一项重大改革。随着州、县地方属佐制度的废除,自然也涉及到州、县两级中正。于是,在地方系统的“郡正”被废除12年之后,州、县两级中正也终于废除。这样,由北魏始创,并被东魏、北齐与西魏、北周以及隋朝相继沿用的地方中正组织最终宣告废止。自此以后,九品中正制只剩下中央系统的州大中正还在苟延残喘,勉力维持。以往认为开皇十五年“罢州县乡官”,就表明九品中正制已经“完全废除”、“最后废除”的说法,或是不了解隋代的中正组织有中央与地方之别的缘故。

王昶辑:《金石萃编》卷三八,北京市中国书店1985年据1921年扫叶山房本影印,第2页。

司马光编著:《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975。

·26·

效法北周、北齐旧制,在各州设置大中正一人,职掌品第人物,评量望第,并以本州门望高者兼领。而据《旧唐书》卷四五《舆服志》:“诸州大中正,进贤一梁冠,绛纱公服,若有本品者,依本品参朝服之。”《新唐书》卷二四《车服志》亦载:“诸州大中正一梁,绛纱公服。”可见依据制度,唐初诸州大中正皆有“公服”,而所谓“若有本品者,依本品参朝服之”,也可证明唐初州大中正例以在职朝官(“有本品者”)兼任,是一种兼职,与周、齐之制略同。

唐高祖李渊为何要恢复九品中正制?唐太宗李世民为何又旋而废之?对此史籍均无明确记载。论者或曰:“唐王朝初建时,为了笼络各地的豪强势力,也曾实行过九品中正制……但是封建统治者很快意识到,这种选官制度分散了朝廷的权力,助长了豪门分裂势力,因此不久便把它废止。”①也有学者认为:“唐王朝初建之时,人才十分缺乏……为了笼络各地的豪强势力,甚至一度恢复了九品中正制……当然,这只是权宜之计,不久便被废除。”以上说法主要是从唐初笼络地方豪强和网罗人才着眼,似嫌不够全面,因思再做补论。

就唐初的政治形势看,九品中正制得以恢复,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隋唐之际门阀势力的存在与门阀观念的盛行,为九品中正制的复活培植了肥沃的土壤。一般认为,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创建进士科,标志着门阀士族制度的瓦解。事实上,隋唐之际门阀制度虽已衰落,然“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门阀士族无论在政治、经济、社会上仍然具有比较强大的势力。唐长孺先生就指出:“在隋初和唐初,南北朝以来各地的旧门阀业已丧失过去由制度所保证的政治经济特权,但他们在社会上传统的崇高地位仍程度不同地得以保持。”“门阀现象作为一种社会存在还不会马上退出历史舞台,其流风余韵还要存续一个相当长的时间。”③张泽咸先生也认为:“杨坚代周,只打击了北周统治者宇文氏家族,对于关中士族以及齐、陈境内的河北、山东与江南的士族很少创伤。因此,著名头等大族崔、卢、李、郑、王等姓在隋代仍是声势显赫。”正是基于门阀士族的存在及其影响,加之区分士庶、分辨清浊的门阀观念依然盛行,隋唐之际的统治阶级上层也多有难以释怀的“门望”、“门第”情结。如隋文帝时卢恺为吏、⑤

①②

王杨广为雍州牧,“盛存望第”,重用高门旧族杨

雄、高颎为州都。唐高祖李渊恢复九品中正制,其目的也是要“品量望第”,并“以本州门望高者领之”。及至唐太宗李世民即位之后,也曾于贞观年间命高士廉等修订《氏族志》,重新排列士族等级。凡此种种,都表现出了浓厚的“门阀”情结。故在隋朝以及唐初,门阀士族的势力及其影响并未烟消云散,门阀观念在社会上仍然十分流行,这是九品中正制得以恢复的根本原因。

第二,隋唐之际门荫制度的盛行,为九品中正制的恢复创造了宽松的环境。自魏晋以来,九品中正制即以注重门第高卑、分辨士庶清浊而被称为“门选”⑥。虽然史称“自周氏以降,选无清浊”⑦,加之隋代又逐渐废除了九品中正制,但选举注重门第的风习尚存,九品中正制的残余和影响还在,所有这些,都不可能在一个短时期内消除干净,而必然会存续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与此同时,新的科举制度还正在形成与发展之中,以科举考试来选拔人才,并确立其在选官制度中的主导地位,尚须时日。故从隋代开始,为了保证当朝权贵和高官子弟的政治特权,一种以父祖封爵和资荫为入仕标准的门荫制度也逐渐形成。唐朝建立后,继承隋制,继续实行门荫制度,并对如何以门荫入仕做了更为严密的规定。在这一制度下,凡是皇室贵戚和有封爵者的子孙以及五品以上官子孙均可由门荫入仕,并根据他们父祖的身份和官品的高低,叙以不同的品阶。父祖官品高的,出身时品阶就高,反之亦然。显然,这是一种保障当朝高级官吏及其子弟享有世袭性的政治特权的选官制度⑧。尤其是“在九品中正制业已废弃,科举制又没有充分发展的唐初,荫任仍然是选举的一条大道”⑨。门荫制度的盛行,清楚地表明在唐初的选举制度中,门第和官爵仍

许树安:《古代选举及科举制度概述》,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5~56页。

黄留珠:《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述略》,第197页。③⑨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3年版,第370、385页。

张泽咸:《唐代阶级结构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500页。

⑤⑦ 魏徵等:《隋书》卷五六《卢恺传》,第1384页。⑥⑧

房玄龄等:《晋书》卷四三《王戎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234页。

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第

·27·

然是入仕的重要条件,“身份性因素仍起着强大的作用”①。从本质上说,门荫制度与九品中正制下“百辟君子,奕世相生,公门有公、卿门有卿”②的选官标准并无二致,而是具有本质的一致性,可以说是九品中正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拷贝与翻版。正是由于旧的门阀势力和门阀观念仍然具有比较大的影响,加之门荫制度依旧是以父祖官爵为标准,即是注重身份性因素的选官制度,所以一旦时机成熟,遭到废弃的九品中正制也可以迅速复活,并再度成为唐王朝选拔官吏和维护门阀士族势力的政治工具。

第三,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改郡为州”,为州大中正的重新设置提供了便利条件,这是九品中正制得以恢复的重要契机。如前所述,隋代九品中正制的废除,是与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同步进行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九品中正制并非是由隋王朝主动废除的(故史籍中未见废除九品中正制的诏令),而是在地方行政制度改革这一重大政治形势的影响和推动下,与地方官制的改革捆绑在一起被动进行的。正因为如此,在隋文帝开皇三年“罢天下诸郡”、开皇十五年“罢州县乡官”、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州为郡”的过程中,中央和地方的各级中正也因为先后失去存在的条件而自行废除。但是,在隋炀帝“改州为郡”之后不久,到唐高祖武德元年,唐政府又重新“改郡为州”,即恢复了州县二级制。《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云:“高祖受命之初,改郡为州,太守并称刺史。”据此,隋代实行州县制共24年(583~606年),实行郡县制仅11年(607~618年),至唐初“改郡为州”,又恢复了州县二级制。唐初改郡为州,恢复州县二级制,不仅成为此后唐代地方行政制度的主体,而且也为唐高祖武德七年重新设置州大中正创造了条件。因为唐初的中正组织只涉及到州级行政区划,即由各州大中正“掌知州内人物,品量望第”,藉以作为中央选拔官吏的依据。当然,这次“改郡为州”以及恢复九品中正制,也有笼络地方豪强和延揽人才的因素在内。据学者研究,“唐武德年间,天下初定,中原尚有群雄竞逐,李氏政权为扩展自己势力,对归附者和有军功者,均赐于刺史名号,一时间`权

  ① 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

置州郡'大量出现,州竟膨胀至五六百之数”③。由此可见,唐初的“改郡为州”,不仅成为武德七年重新设置州大中正的重要契机,为九品中正制的恢复提供了便利条件,而且对于“品量望第”亦即拉拢地方大族和延揽人才也起到一定的作用。

总之,隋代九品中正制之废,与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密切攸关,唐初九品中正制之兴,与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复有密切关系。至于九品中正制在贞观初年再度被废,是否与地方行政制度的变化存在着某种关联,也同样值得我们关注。据《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载:“自隋季丧乱,群盗初附,权置州郡,倍于开皇、大业之间。贞观元年,悉令并省。”可见在天下大定之后,唐太宗就对“权置州郡”进行了“并省”。这次“并省”到底裁减了多少州郡,因史籍缺载,已无法详考。但是,这次“并省”既然发生在唐太宗贞观元年,那么它对重新恢复的九品中正制也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则是可以肯定的。因为在“并省”州郡的同时,一些州的大中正也会随之废止,从而使刚刚恢复的九品中正制又受到严重削弱。而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唐代科举制度的日臻完善,门阀士族日渐衰落,唐太宗借“并省”之机再次废除九品中正制,自然也就成为顺理成章之事。这样,以唐太宗贞观初年为断限,自曹魏创立的九品中正制在沿用了近400年(220~607年、624~627年)之后,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从此,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也由此翻开了新的篇章,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收稿日期 2009—01—15

作者张旭华,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 惟 正】

年版,第10页。

  ② 房玄龄等:《晋书》卷九二《王沈传》,第2382页。  ③ 邹逸麟编著:《中国历史地理概述》(修订版),第181

页。


相关文章

  • [历史]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大事一览表.
  • 文化史 商代: 甲骨文,迄今为止已知的最成熟的汉字:金文. 周代: 分封制(周.晋.卫.宋.鲁.齐.燕):宗法.礼乐制:青铜制品成熟:工商食官:丝织工艺突飞猛进: 春秋: 孔子(春秋,仁和礼,仁者爱人,克己复礼,恢复等级秩序,为政以德,改良 ...查看


  • 隋朝科举制度浅析
  • 隋朝科举制度浅析 政治系2010级 路宽 学号:2104053085 隋朝科举制度浅析 摘要:作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科举制度从起源到没落经历了1 300 多年,在国内外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通过研习国内外学者对中国 ...查看


  • 中国传统文化手抄报:隋唐五代的书法
  • 求规隆法隋朝书法 隋结束南北朝的混乱局面,统一中国,和之后的唐都是较为安定的时期,南帖北碑之发展至隋而混合同流,正式完成楷书之形式,居书史承先启后之地位.隋楷上承两晋南北朝沿革.下开唐代规范的新局,隋有碑版遗世,多为真书,分四种风格: 1. ...查看


  • 隋唐五代时期 讲义
  • 第五章.隋唐五代时期 从189年到589年,近四百年的分裂,统一于隋,隋唐时期上承南北 朝,下启宋辽金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589-907年统一期.755年 安史之乱为转折点. 一.隋朝--大一统帝国的重建 建立隋王朝的杨坚,出身华阴( ...查看


  • 十六国北朝九品中正制的发展演变
  • 第 1 3卷 第 2期 北华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J URNAL O E HUA UNI O FB I VER IY( o ilS in e ) ST S ca ce c s VoIl No 2 _3 . 21 0 2年 4月 Apr ...查看


  • 第四章 隋唐的行政管理同步练习(二)
  • 第四章 隋唐的行政管理 同步练习(二) 一.填空题 1.化. 2.隋朝确立了中央行政体制的基本框架. 3.隋代三省制度中, 4.唐代将宰相议事之所迁往门下省,并改称 5.唐玄宗时,政事堂改称. 6.唐中晚期,权力上升,事实上成为与政事堂并列 ...查看


  • 法制史试题及答案一
  •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1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夏朝的法制观是( ) A.奉"天"罚罪 B.威侮五行 C.禹刑 D."昏.墨.贼.杀&qu ...查看


  • [简明中国古代史]期末复习答案整理
  • <简明中国古代史>期末复习应考指南 一. 复习应考基本要求 <简明中国古代史>是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等专业开出的选修课,共4学分.考试由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命题,考试要求要以市电大的复习要点为准. ...查看


  • 历史大事年表
  • 先秦( --221年) 尧舜禹时期:实行禅让制. 夏:<夏小正>制定. 距今七八千年:中国原始农业已经相当发达. 约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夏朝,夏启开始实行王位世袭制. 商周时期:青铜铸造进入繁荣时期,甲骨文成熟. 约公元前1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