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行为和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小区内部及周围商铺门前道路停车属小区管理范围,其使用权和收入均为全体业主所有,停车的收入归业主委员会管理、由所属社区监管,均用于小区停车管理的开支、设施设备的维修、绿化环境的改观及增设娱乐设施等。
第二条:加强小区车辆停放安全和有序管理,所有进出车辆使用道闸刷卡系统。
第三条:小区内部实行车辆单向行驶,北门进,南门出。小区内部实施单面停车,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在泊位内停放或者听从车管人员的安排。
第四条:对于擅自停放在消防登高平台、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本小区机动车停放占位收费,分为内部停车和外围停车两种方案计费,具体办法及标准如下:
1、 外围停车包月计费,按照每月60元收取泊位费。(小型车辆)
2、 进入小区车辆停放外围包月费60元+计次费收取,计次费按2元/天,不超过2小时不计费,同一日多次进出小区只收取一次费用。
3、 中型车辆(含客货2用车)外围停放,每月按照80元收取
泊位费
4、 外围商户经营者如需使用固定泊位,每月按照150元/个收
取泊位费,小区内部不设固定车位。
5、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泊车,4小时以内免费,超时计费5元/
天。每天17时以后,除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外来车辆不得进入小区内部。外来车辆小区外围停放免费,过夜收取5元/天泊位费。
6、 车库车辆进出小区不受时间限制,地下车库每月按照40
元收取物业服务费,由物业公司服务管理和收取费用。车库车主必须入库停放,如车辆占用公共泊位,经劝说无效按照5元/天收取泊位费拒付泊位费则需在补交拖欠泊位费后,才能进入小区
上述费用均为停车占位费,不含车辆盗抢险、玻璃破碎险、车身划痕险、如需投上述险种,请事先声明,费用另计。
第六条:若小区公共停车泊位已满,非车库的车辆禁止入内,1.5吨以上车辆禁止驶入小区内外花岗岩路面及中型、大型车辆不得在小区停放过夜。
第七条:小区车辆管理实施专人定点管理,各位车主须服从车管人员的引导,黄线格内禁止车辆滞留,如有不听劝阻,违章停车,拒付泊位费等行为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和处罚:
1、 禁止该车辆进入小区2天以上
2、 公开违章行为,公布当事人违章情况和车牌号码
3、 车管人员上门劝阻其违章行为,直至当事人将车辆停放在合理
位置
4、 屡次违章停车,不听劝阻可锁车
5、 要求当事人就其违章行为做出书面道歉并公示
6、 因妨碍他人车辆通行,造成损失由其负责全额赔偿一切费用
7、 如有故意损坏道闸。欧打车管人员、封堵小区出入口等恶性行
为,其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禁止该车辆进入小区1个月以上
第八条:因车位不足造成包月车辆无处停放、车主自行安排停车,由当班车管员填写登记表,车主可在下期缴纳停车费时减免相应的包月费用。
第九条:每户业主(含商铺)限一辆车在小区公共泊位停放,在外围车位为饱和时,可以停放小区外围泊位,如外围泊位饱和时,请自行解决车位。
第十条:小区外围市政道路,属于本小区管理人员值班管理的画线泊位,按照外围停车标准收费,非本小区管理人员的车位,车主向管理单位缴纳停车费。在非画线泊位停车,其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绿洲银郡物业管理中心 2012年2月29日
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行为和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小区内部及周围商铺门前道路停车属小区管理范围,其使用权和收入均为全体业主所有,停车的收入归业主委员会管理、由所属社区监管,均用于小区停车管理的开支、设施设备的维修、绿化环境的改观及增设娱乐设施等。
第二条:加强小区车辆停放安全和有序管理,所有进出车辆使用道闸刷卡系统。
第三条:小区内部实行车辆单向行驶,北门进,南门出。小区内部实施单面停车,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在泊位内停放或者听从车管人员的安排。
第四条:对于擅自停放在消防登高平台、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本小区机动车停放占位收费,分为内部停车和外围停车两种方案计费,具体办法及标准如下:
1、 外围停车包月计费,按照每月60元收取泊位费。(小型车辆)
2、 进入小区车辆停放外围包月费60元+计次费收取,计次费按2元/天,不超过2小时不计费,同一日多次进出小区只收取一次费用。
3、 中型车辆(含客货2用车)外围停放,每月按照80元收取
泊位费
4、 外围商户经营者如需使用固定泊位,每月按照150元/个收
取泊位费,小区内部不设固定车位。
5、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泊车,4小时以内免费,超时计费5元/
天。每天17时以后,除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外来车辆不得进入小区内部。外来车辆小区外围停放免费,过夜收取5元/天泊位费。
6、 车库车辆进出小区不受时间限制,地下车库每月按照40
元收取物业服务费,由物业公司服务管理和收取费用。车库车主必须入库停放,如车辆占用公共泊位,经劝说无效按照5元/天收取泊位费拒付泊位费则需在补交拖欠泊位费后,才能进入小区
上述费用均为停车占位费,不含车辆盗抢险、玻璃破碎险、车身划痕险、如需投上述险种,请事先声明,费用另计。
第六条:若小区公共停车泊位已满,非车库的车辆禁止入内,1.5吨以上车辆禁止驶入小区内外花岗岩路面及中型、大型车辆不得在小区停放过夜。
第七条:小区车辆管理实施专人定点管理,各位车主须服从车管人员的引导,黄线格内禁止车辆滞留,如有不听劝阻,违章停车,拒付泊位费等行为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和处罚:
1、 禁止该车辆进入小区2天以上
2、 公开违章行为,公布当事人违章情况和车牌号码
3、 车管人员上门劝阻其违章行为,直至当事人将车辆停放在合理
位置
4、 屡次违章停车,不听劝阻可锁车
5、 要求当事人就其违章行为做出书面道歉并公示
6、 因妨碍他人车辆通行,造成损失由其负责全额赔偿一切费用
7、 如有故意损坏道闸。欧打车管人员、封堵小区出入口等恶性行
为,其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禁止该车辆进入小区1个月以上
第八条:因车位不足造成包月车辆无处停放、车主自行安排停车,由当班车管员填写登记表,车主可在下期缴纳停车费时减免相应的包月费用。
第九条:每户业主(含商铺)限一辆车在小区公共泊位停放,在外围车位为饱和时,可以停放小区外围泊位,如外围泊位饱和时,请自行解决车位。
第十条:小区外围市政道路,属于本小区管理人员值班管理的画线泊位,按照外围停车标准收费,非本小区管理人员的车位,车主向管理单位缴纳停车费。在非画线泊位停车,其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绿洲银郡物业管理中心 2012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