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项基本安全制度
1、三不动:未登记联系好不动;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备(指己办理好
进路或闭塞的设备)不动。
2、三不离: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发现设备
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3、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
育不放过。
4、三级施工安全措施 :电务段、车间、工区三级组织的施工均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的
基本内容应包括 : 施工前的准备措施,施工中的单项作业措施、安全卡控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
后的检查试验措施,以及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等。
二、电务工作人员作业纪律(八严禁)
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
2、严禁采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
3、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沟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
故障;
4、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他光源代替;
5、严禁甩开联锁条件,人为沟通道岔假表示;
6、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
7、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8、未登记要点“偷点”、“抢点”作业。
三、劳动安全“八防”及作业防护措施
1 、检修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不良的,应及时更换。应定期检查试验,
检修人员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工长每月检查 一次。
2 、上道进行施工、检修作业及设备检查时,应实行双人作业,按规定穿着防护服 ( 饰 ),并应设安
全防护员,实行专人防护。
3 、防护员应用无线对讲机与电务值台人员保持联络,随时预报列车运行情况。防护员应佩戴标
志,携带规定的防护用具。防护员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4 、电务值台人员应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 ,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通知现场信号作业人员,
现场作业人员接到电务值台人员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作业,下道躲避。
5、在区间行走时应走路肩;在道床上行走或工作时,应不断前后了望;在复线区间,应逆列车运
行方向行走,并不断前后了望,禁止在邻线和两线中间躲避列车。
6、横越线路时,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在停留列
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 5m以上距离。
7、禁止在机车行使中检修机车外部的电务设备。
8 、禁止在钢轨、枕木上和车辆下部休息。
9 、雷雨或暴风时,禁止在信号机上作业;打雷时,禁止修理避雷器、地线。 10 、冬季室外作业时,所戴防寒帽应有耳孔。
11、检修电动(电空、电液)转辙机时,应打开遮断器。
12、在高柱信号机上离开梯子或梯子外侧和杆上工作时,须使用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
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信号机上;不准上下抛递工具、材料;列车通过时,禁止在该股道两侧信号机
上停留;不准人扛、手提笨重物品攀登信号机。
13、在桥梁上、隧道内检修信号设备时 , 应设专人防护。严禁工具、材料侵入限界。
14 、对于高于36伏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带电作业时,应使用带绝缘的工具、穿着绝缘鞋( 室内应
站在绝缘胶垫上 );不得同时接触导电和接地部分。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地面的人员接触或互
相传递工具、材料。
15 、严禁用手指深入销子孔,各部缺口。
16 、提速区段作业时 , 人员躲避列车时 , 应距线路3M以上距离。
实行安全“红线”管理,凡违反以下规定,造成事故的,按事故
性质从严追究责任;未造成事故的,干部一律免职或解聘,职工一律 内部待岗3个月以上并调离原岗位。
公共部分
1 实施现场作业监控时,未执行铁道部,路局规定或未履行上岗 监控职责。
2 当班期间打牌(含网上游戏),饮酒,打架,赌博等或擅离岗位。 3 在禁火处所动用明火或吸烟。
4坐卧线路,钻车底或以车代步。
5 无证操作设备,驾驶各类机动车辆。
6 人为损坏或擅自关闭安全监控装置。
7 漏发,错发,漏传行车文电或数据,通知,调度命令危机行车 安全。
8 未按规定办理作业手续操作隔离开关,或未落实停电,试电, 接地封线措施。
电务部分
9 甩开联锁条件或使用封连线及其他任何手段封连信号设备电气 接点。
10 未联系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
11 擅自修改LKJ基础数据
12 违反规定操作正在使用中的行车设备
一、四项基本安全制度
1、三不动:未登记联系好不动;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备(指己办理好
进路或闭塞的设备)不动。
2、三不离: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发现设备
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3、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
育不放过。
4、三级施工安全措施 :电务段、车间、工区三级组织的施工均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的
基本内容应包括 : 施工前的准备措施,施工中的单项作业措施、安全卡控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
后的检查试验措施,以及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等。
二、电务工作人员作业纪律(八严禁)
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
2、严禁采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
3、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沟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
故障;
4、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他光源代替;
5、严禁甩开联锁条件,人为沟通道岔假表示;
6、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
7、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8、未登记要点“偷点”、“抢点”作业。
三、劳动安全“八防”及作业防护措施
1 、检修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不良的,应及时更换。应定期检查试验,
检修人员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工长每月检查 一次。
2 、上道进行施工、检修作业及设备检查时,应实行双人作业,按规定穿着防护服 ( 饰 ),并应设安
全防护员,实行专人防护。
3 、防护员应用无线对讲机与电务值台人员保持联络,随时预报列车运行情况。防护员应佩戴标
志,携带规定的防护用具。防护员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4 、电务值台人员应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 ,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通知现场信号作业人员,
现场作业人员接到电务值台人员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作业,下道躲避。
5、在区间行走时应走路肩;在道床上行走或工作时,应不断前后了望;在复线区间,应逆列车运
行方向行走,并不断前后了望,禁止在邻线和两线中间躲避列车。
6、横越线路时,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在停留列
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 5m以上距离。
7、禁止在机车行使中检修机车外部的电务设备。
8 、禁止在钢轨、枕木上和车辆下部休息。
9 、雷雨或暴风时,禁止在信号机上作业;打雷时,禁止修理避雷器、地线。 10 、冬季室外作业时,所戴防寒帽应有耳孔。
11、检修电动(电空、电液)转辙机时,应打开遮断器。
12、在高柱信号机上离开梯子或梯子外侧和杆上工作时,须使用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
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信号机上;不准上下抛递工具、材料;列车通过时,禁止在该股道两侧信号机
上停留;不准人扛、手提笨重物品攀登信号机。
13、在桥梁上、隧道内检修信号设备时 , 应设专人防护。严禁工具、材料侵入限界。
14 、对于高于36伏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带电作业时,应使用带绝缘的工具、穿着绝缘鞋( 室内应
站在绝缘胶垫上 );不得同时接触导电和接地部分。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地面的人员接触或互
相传递工具、材料。
15 、严禁用手指深入销子孔,各部缺口。
16 、提速区段作业时 , 人员躲避列车时 , 应距线路3M以上距离。
实行安全“红线”管理,凡违反以下规定,造成事故的,按事故
性质从严追究责任;未造成事故的,干部一律免职或解聘,职工一律 内部待岗3个月以上并调离原岗位。
公共部分
1 实施现场作业监控时,未执行铁道部,路局规定或未履行上岗 监控职责。
2 当班期间打牌(含网上游戏),饮酒,打架,赌博等或擅离岗位。 3 在禁火处所动用明火或吸烟。
4坐卧线路,钻车底或以车代步。
5 无证操作设备,驾驶各类机动车辆。
6 人为损坏或擅自关闭安全监控装置。
7 漏发,错发,漏传行车文电或数据,通知,调度命令危机行车 安全。
8 未按规定办理作业手续操作隔离开关,或未落实停电,试电, 接地封线措施。
电务部分
9 甩开联锁条件或使用封连线及其他任何手段封连信号设备电气 接点。
10 未联系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
11 擅自修改LKJ基础数据
12 违反规定操作正在使用中的行车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