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哲学创新的意义
(刘立群2016年3月19日20:30-22:00微信群“全球未来论坛”)
各位朋友晚上好!
谢谢微信群的管理人员和主持人徐先生。很高兴再次和大家通过微信群进行学术交流。我报告题目是“再谈哲学创新的意义”,我先讲大约一小时,之后和大家互动半个小时。我在3月11日作了一次报告,题为“哲学创新的意义何在?”,已经制成音频发到多个微信群。那天讲过的今天不再重复,而是继续展开讲那天没有讲的内容,也是对讲课后一些朋友提问的进一步回答。
我的主要研究领域:一,国际问题,主要是德国,但也包括欧洲和其他国际问题;二,理论问题,主要是哲学和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哲学专著《超越西方思想——哲学研究核心领域新探》2008年增订版,《德国思想与文化:反思与创新》。我的凤凰网博客“刘立群北外”有“哲学创新”、“理论探索”、“宗教研究”、“国际问题”、“经济理论”、“政治体改”等十个栏目。
我从小学习德语和我对哲学很早就有浓厚兴趣有直接关联,因为德国是哲学的国度,德语也充满了思辨性。英语和英语学术界的思辨性就比德语弱很多,只懂英语、不懂德语不可能完全领会德国哲学的深奥之处,同时也不可能真正知道它的缺陷在哪里。
我今天侧重讲语言哲学,包括维特根斯坦的哲学。上次讲座主要内容是存在论即基本层次论,这次主要涉及符号论。下次讲可以主要涉及认识论问题。这三个方面就是哲学核心领域。都是全新的内容,是我几十年思考的结果。
人们自古就研究语言哲学问题,包括古希腊和中国先秦,中国先秦的“名实论”、公孙龙的“指物论”等都涉及语言哲学问题,其中有一些悖论问题。我在后面会提到语义悖论并给出我的全新解读,说明悖论不悖即悖论的原因。
口头语言和书面文字对每个人、对于人类整体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每个人从小开始咿呀学语、学说话,稍大开始学认字、读书,通过口头交流和读书了解越来越多的各类知识和信息。但是有关语言和文字理论问题迄今却没有人完全讲清楚。后面我会谈到我的理论创新。
维特根斯坦(1889-1951年)是十分独特的哲学家。是奥地利犹太人。他的思想分为前期和后后期两部分,分别有两部主要著作。前期的主要著作是《逻辑哲学论》,后期主要著作是《哲学研究》(去世后才出版)。前期主张创造人工精确语言,这和数理逻辑、后来的计算机语言是有关的,后期否定自己前期的观点,认识到人工语言的局限性,转而承认日常语言的重要(即自然语言)。《逻辑哲学论》的阐述较为严密和系统,《哲学研究》的阐述则不大严密、不大系统,不过涉及面比前者更广泛。维特根斯坦没有系统地学过哲学,所以也没有受各种哲学观点的太大影响,而是独出机杼,自己深入和广泛思考,得出许多原创性思考,但是他提出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要多得多,中文版《维特根斯坦全集》已出版。在我看来他的很多问题提得并不准确,所以也不可能得出真正有意义的答案。
西方哲学研究的一个关键性目的是为整个科学和哲学寻求一个最根本基础。自古以来,哲学的主要倾向之一就是为一切科学知识找到一个绝对不容置疑的理论基础。这种努力在今天还广泛地进行着,没有放弃,只不过现在是有多少种哲学的基本观点,就有多少个寻求知识最根本基础的方向。康德的先验哲学是企图把每个特殊的有关对象的先验性固定在先验的主体之中;20世纪德国哲学家胡塞尔的现象学是想通过它的还原法和加括号法开辟一条对所谓“本质”进行严密研究的道路;维特根斯坦认为:“绝对精确的概念是一种理想,人们甚至可以把它称作一种逻辑神话”。他在前半期追求这种绝对精确化,在后半期则基本放弃这种努力,认为这做不到。许多哲学家也都寻找自然科学知识之所以可靠的逻辑基础,却没想到这与自然科学术语几乎都是单义的这点有关,在自然科学发展史上,许多术语不是单义的、准确的,事实上也就不是科学的、正确的,后来被完全抛弃,例如“燃素”、“热素”。中国中医许多术语也是多义的,包括“阴阳”学说等。因此中医理论有不大科学的一面,虽然中医有很大实际效果、有很丰富的经验。现代自然科学术语数量极为庞大,有几千万个,因为它们都是单义的。维特根斯坦研究语言哲学问题未想到一词多义问题。按照《逻辑哲学论》中提出的名称理论,一个真正名字的意义同这个名字所指的物体是一回事。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对于名字的承载者和名字的意义做出明显的区分。名字的承载者可能消失,而名字本身却不会因而失去意义。例如实际的桌子会破坏和消失,但是“桌子”这个词却可以长期存在。
对弗雷格来说,逻辑是哲学的核心,是不同于经验科学(如心理学)的先验科学;对维特根斯坦来说,哲学之所以不同于心理学,是因为它根本不是一种科学,既非经验的,亦非先验的。
19世纪初德国著名学者威廉·洪堡认为“语言决定(人的)世界观”。维特根斯坦提出“语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指人的思想一定用语言表达出来,语言表达显示人的思想。我认为应当是“语词的词义决定人的世界观”,或者说语词+词义(体系)=人们思想的界限。科学术语的内涵都是有关联的。构成词义体系。
以上这些有关语言哲学的论述都试图去深入研究,但实际上没有找准进一步的路子。
我的四元存在论(对象世界、符号世界、定义内容世界、想象力世界)突出特点是在符号论基础上去研究词义问题,把语词细分为专名、类名和理论术语三大类,把词义细分为内涵(即定义内容)、外延和字面义三种。
在西方哲学史上,比较早就区分了专名和类名,到现在依然如此。但是对这种区分的依据却始终没有完全讲清楚。我对语言哲学做出了一系列创新,可以把这些问题都讲清楚。除了专名和类名之外,我加上理论术语这一类语词。举例说:“张三、李四”作为人名是专名,“北京、上海”作为地名也是专名;“马、牛、羊”等都是类名,所有自然科学术语都是类名;“存在论、认识论”等是理论术语。这三类语词区分是:专名只有一个外延指称,是一对一;类名是有一类外延指称,是一对多,用一个类名去称谓所有这类东西;理论术语的特点是没有可以感知的外延,“存在论、认识论”都是这样,因此是抽象的,看不见、摸不着。这就是哲学研究的特点,理论术语也可以称为“哲学术语”。
除了三类语词之外,我还区分了三类词义,迄今一般只区分两种词义即内涵和外延。我加上了第三种词义“字面义”。
维特根斯坦说“哲学研究是概念研究”。用我的话来说就是哲学必须研究词义,尤其是那些多义词,其中最复杂微妙的是内涵。
德国学者弗雷格已经初步区分了这三种词义,但是他并没有明确认识到这点,也没有使用单义的术语去称谓这三个不同的词义,更没有系统地论述清楚这三种词义。弗雷格在《论涵义与意谓》一文中称“晨星”和“暮星”这两个专名有相同的“意谓”(Bedeutung,这里指外延),但它们的“涵义”(Sinn)却不同。其实就是字面义不同:一个词出于因人们总在日出之前看到该星而把它命名为“晨星”(中国古称“启明星”),一个词出于因人们总在黄昏时看到该星而把它称为“暮星”(中国古称“长庚星”)。天文学家稍后才发现这两颗星其实是同一颗星(巴比伦人最早确定了这点,中国则在周代知道了这一事实,《诗经》曰:“东有启明,西有长庚”),即这两个专名指的是同一颗星,它们有着相同的外延,一物二名,二名一实,因此有必要告诉人们:“晨星就是暮星。”这句话所提供的只是名称(语词)方面的知识即符号世界层面的知识,而不是关于事物或对象本身的情况和知识,这与说“英语‘table’是‘桌子’”、“‘Japan’一词是‘日本’”等属于同一种情况,相当于墨子所说的“名知”,而不是“实知”。他没有目前区分开专名和类名,更没有明确提出理论术语。后来的维特根斯坦也没有提出这些区分,所以不可能讲清楚这些关系。
关于类名(弗雷格称为“概念词”等)的例子。汉语普通话中所说的“自行车”在某些方言中称为“单车”或“脚踏车”,即这三个汉语词的内涵(《现代汉语词典》把“自行车”一词定义为:“一种两轮交通工具,骑在上面用脚蹬着前进”)和外延完全相同,是等义词,但是它们字面上的意思却显然各不相同。又例如,汉语“自行车”、英语“bicycle”、德语“Fahrrad”等都是内涵及外延完全相同、但字面义完全不同的等义词:汉语“自行车”顾名思义是“自己蹬(行)驶的车子”;“bicycle”一词的字面义是“两个轮子”,即由源自拉丁文的“bi”(“二”)和源自希腊文的“cycle”(“圆、轮子”)组合而成;德语“Fahrrad”一词照字面上解释则是“行驶的轮子”;如此等等。换言之,字面义不同的语词,其内涵和外延可以完全相同。
我的《超越西方思想》涉及到一系列语言哲学问题,而且通过一系列创新来澄清目前存在的各种观点混乱。
西方自古就有的一个“语义悖论”是所谓“说谎者悖论”,一位克里特岛的诗人说“克里特人在说谎”。用极端的表述就是“这句话本身是谎话”,即如果说这句话是真实的,则与其内容是相矛盾的,如果说这句话是不真的,即它是一句谎话、假话,则该句所指的内容却是真的。这似乎是自相矛盾的,使人感到处于两难的境地,不知道应当如何解释这种情况。从我提出的四元存在论出发,就可以发现这个“悖论”的症结所在,即它实际上等于在说:使用“说谎”或者“谎话”这两个词本身就是在说谎、就是谎话。这种观点显然是荒谬的。因为人们创造出“说谎”这个词是用来称谓那种所说的话有意地与事实不符这种情况,即“有意说不真实的话”(《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第1286页),而创造出“谎话”这个词是用来称谓有人所说的“不真实的、骗人的话”(《现代汉语词典》第603页),即人们在使用“说谎”和“谎话”这两个词的时候一定要有所指、有具体的语境。换句话说,“说谎”这个词的外延一定要指有意地说不真实的话这种情况,“谎话”这个词的外延一定要指确实是不真实的、骗人的话,而不可能和不应当是指“说谎”和“谎话”这两个词自身。“克里特人在说谎”这句话没有说那句话在说谎。
在各种语言中,每天都在创造出许多词,包括日常用语,更有许多科学技术术语等。
“悖论”产生的根源主要有两个:第一是混淆了不同的基本层次,尤其是混淆了对象世界与符号世界这两个基本层次,正如“摹状词组”理论所犯的错误一样;第二是混淆了符号世界内部的不同层次。只要把这些不同的层次区分开并且讨论清楚,所谓“悖论”就会自然消解,就会看到,所谓“悖论”其实并不“悖谬”,而是由于人们在层次划分问题上的混乱而产生的。
语言符号系统主要产生于对于对象世界所进行的命名。但是,除了对象世界之外,人们还可以对符号世界自身进行命名,并且只能依然使用符号即语词进行命名。首先,“符号”及“符号世界”这两个词就是对所有人类以及动物界所发明的或者本能发出的、主要通过听觉和视觉来传递的、表示一定含义的那种标记或者记号的命名;“语词”一词则是对用于称谓某个或某类事物的符号或符号组的命名,霍布斯称之为“名称的名称”(names of names,《利维坦》第四章)。此外,“词组”、“语句”、“实词”、“虚词”、“单纯词”、“合成词”以及“数词”、“数学符号”等等也都是对符号世界当中的事物的命名。没有这些命名,不创造出这些语词,人们就无法讨论符号世界自身的一系列问题。换句话说,正是出于讨论和研究有关符号世界的大量问题的需要,人们才逐步创造出有关的一系列语词和术语。
这就是说,这些语词是一类十分特殊的语词,它们的所指即所命名的对象是人类所发明的符号自身。正是由于这类语词的存在,才出现了符号世界内部的分层问题,因为这些语词都是指称符号世界的各个部分的。例如,“实词”这个词是指称除了虚词之外的所有的语词,“虚词”这个词是指称实词以外一类特殊的语词,等等。
符号世界内的分层还有一种方式,这就是通过加引号以及书名号等,以此来区分所谈论的是事物还是事物的名称,否则就会出现某种混乱,这种混乱也常常用做语言游戏的材料。例如,一个所谓“脑筋急转弯”的问题是:“眼镜蛇和竹叶青蛇哪个长?”这是个陷阱。如果按照所谈论的是语词所指的事物来理解,那么应当回答:“眼镜蛇长。”因为成年的眼镜蛇的确长于成年的竹叶青蛇。但是发问者会说:“不对!是竹叶青蛇长。你看,‘竹叶青蛇’这四个字不是比‘眼镜蛇’这三个字长吗?”这就是说,这个问题有意回避了所谈论的到底是语词所指的事物还是语词本身,从而设下一个圈套让人怎么回答也答不对。从书面语的角度来说,提问者有意不使用引号,因为引号在这里能够起到提醒人是指语词本身还是指语词所指的事物的作用。而在口语中就更容易蒙混过关了。另一个类似的“脑筋急转弯”问题是:“小明用蓝笔写出了红字,这是怎么回事?”显然,这里也是有意没有把“红”字加上引号,否则的话人们一眼就能看穿,因为不只是用蓝笔,用任何颜色的笔都能够写出汉字“红”这个字。但是这样一来就谈不上是语言文字游戏了。
维特根斯坦提出“语言游戏”论。在我看来,或者是把语词排列组合,或者是利用一词多义、包括谐音词来制造喜剧效果,中国的相声艺术就大量运用。
迄今学术界主要用“元语言”和“对象语言”的区分来解决有关的“悖论”。尽管这种区分已经接近于对符号世界进行分层,但是,一来人们迄今并没有明确指出这点,二来迄今也没有正确的存在论作为前提和基础,所以,这种划分和讨论必然存在一些不妥当和不严密之处。
还有一种“悖论”是诸如古希腊芝诺所提出的“飞矢不动悖论”,即认为飞着的箭在不同的时间处于不同的位置上,在连续的时间当中,飞箭相继静止在一系列的点上,既然是在某一点上,怎么能说它是运动的呢?这个“悖论”的要害是混淆了实物(飞着的箭)与人脑想象的产物这两个不同的基本层次。因为只有人的想象力能够把时间以及飞矢的运动进行无限的分解,而在实际当中,射出的箭与人脑想象出来的这种分解当然是两回事。所以,“飞矢不动”其实是一个错误的表述,它并不是一个什么“悖论”。
可以说,无论是“语义悖论”、“逻辑悖论”还是其他的“悖论”,都是产生于人们试图在实证科学研究的范围内、甚至在实际问题考虑的范围内去解决实际上只能由哲学即理论科学研究才能够解决的问题,即如果仅仅停留在实证科学研究的范围内或者实际问题考虑的范围内,这些“悖论”始终是会导致自相矛盾的“悖论”。而如果进入哲学研究领域并且从正确的存在论角度出发,这些“悖论”就不再是什么“悖论”,就可以一一迎刃而解。这也反过来证明我提出来的四元存在论是正确的存在论。
我的哲学理论创新就是从四元存在论出发,进而去研究语言文字符号问题,这就是符号论,最后是研究认识论问题,提出把五类规律作为对人类认识客体的最终分类,即自然规律、社会规律、认识规律(内涵逻辑规律)、道德规律、审美规律。
关于我对语言文字问题的理论创新,请参阅我的文章“重新认识汉语文的特殊性——从新哲学出发对语言文字理论的新思考”放在我博客中。我在《超越西方思想(增订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一书 (此书目录及部分内容见于凤凰网博客“刘立群北外”)“符号论”一章明确提出人类所创造的符号体系的基本原则是区别原则和省力原则。汉字、汉语书面语的区别能力大于汉语口语。
现在先讲到这里。谢谢大家的耐心!
欢迎大家互动讨论,任何问题都可以交流。
问:是否所有悖论都可化解?
答:我认为所有悖论都可以化解,都是可以通过正确的存在论来得到合理的解释。语义悖论主要是采用语词多义,指出多义性就可以化解。我的《超越西方思想》一书中有一节“悖论不悖”。
问:名实二元论是否可以合并为一元?
答:我的四元存在论比“名实”二元论要精细,是对哲学的精细化、科学化。
问:怎样理解“空间和时间可以无限可分”?
答:空间、时间的无限可分都是只能存在于人头脑的想象力当中。宇宙无限大也是只能用想象力来把握。认为“红外线移动”说明宇宙在膨胀,这其实只是孤证。用符号如小数点表达出来的无限小其实不是真正的无限小。真正的无限只能用想象力把握。这说明我把想象力世界单独作为一个基本层次是有意义的。
问:怎样理解胡塞尔“意义”一词?
答:他说的“意义”一词是多义词,不可能把问题说清楚。
问:怎样理解心理主义?
答:弗雷格、胡塞尔等都批判心理主义,都想把哲学与心理学彻底分开。不过他们并没有真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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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主要研究领域:一,国际问题,主要是德国,但也包括欧洲和其他国际问题;二,理论问题,主要是哲学和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哲学专著《超越西方思想——哲学研究核心领域新探》2008年增订版,《德国思想与文化:反思与创新》。我的凤凰网博客“刘立群北外”有“哲学创新”、“理论探索”、“宗教研究”、“国际问题”、“经济理论”、“政治体改”等十个栏目。
我从小学习德语和我对哲学很早就有浓厚兴趣有直接关联,因为德国是哲学的国度,德语也充满了思辨性。英语和英语学术界的思辨性就比德语弱很多,只懂英语、不懂德语不可能完全领会德国哲学的深奥之处,同时也不可能真正知道它的缺陷在哪里。
我今天侧重讲语言哲学,包括维特根斯坦的哲学。上次讲座主要内容是存在论即基本层次论,这次主要涉及符号论。下次讲可以主要涉及认识论问题。这三个方面就是哲学核心领域。都是全新的内容,是我几十年思考的结果。
人们自古就研究语言哲学问题,包括古希腊和中国先秦,中国先秦的“名实论”、公孙龙的“指物论”等都涉及语言哲学问题,其中有一些悖论问题。我在后面会提到语义悖论并给出我的全新解读,说明悖论不悖即悖论的原因。
口头语言和书面文字对每个人、对于人类整体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每个人从小开始咿呀学语、学说话,稍大开始学认字、读书,通过口头交流和读书了解越来越多的各类知识和信息。但是有关语言和文字理论问题迄今却没有人完全讲清楚。后面我会谈到我的理论创新。
维特根斯坦(1889-1951年)是十分独特的哲学家。是奥地利犹太人。他的思想分为前期和后后期两部分,分别有两部主要著作。前期的主要著作是《逻辑哲学论》,后期主要著作是《哲学研究》(去世后才出版)。前期主张创造人工精确语言,这和数理逻辑、后来的计算机语言是有关的,后期否定自己前期的观点,认识到人工语言的局限性,转而承认日常语言的重要(即自然语言)。《逻辑哲学论》的阐述较为严密和系统,《哲学研究》的阐述则不大严密、不大系统,不过涉及面比前者更广泛。维特根斯坦没有系统地学过哲学,所以也没有受各种哲学观点的太大影响,而是独出机杼,自己深入和广泛思考,得出许多原创性思考,但是他提出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要多得多,中文版《维特根斯坦全集》已出版。在我看来他的很多问题提得并不准确,所以也不可能得出真正有意义的答案。
西方哲学研究的一个关键性目的是为整个科学和哲学寻求一个最根本基础。自古以来,哲学的主要倾向之一就是为一切科学知识找到一个绝对不容置疑的理论基础。这种努力在今天还广泛地进行着,没有放弃,只不过现在是有多少种哲学的基本观点,就有多少个寻求知识最根本基础的方向。康德的先验哲学是企图把每个特殊的有关对象的先验性固定在先验的主体之中;20世纪德国哲学家胡塞尔的现象学是想通过它的还原法和加括号法开辟一条对所谓“本质”进行严密研究的道路;维特根斯坦认为:“绝对精确的概念是一种理想,人们甚至可以把它称作一种逻辑神话”。他在前半期追求这种绝对精确化,在后半期则基本放弃这种努力,认为这做不到。许多哲学家也都寻找自然科学知识之所以可靠的逻辑基础,却没想到这与自然科学术语几乎都是单义的这点有关,在自然科学发展史上,许多术语不是单义的、准确的,事实上也就不是科学的、正确的,后来被完全抛弃,例如“燃素”、“热素”。中国中医许多术语也是多义的,包括“阴阳”学说等。因此中医理论有不大科学的一面,虽然中医有很大实际效果、有很丰富的经验。现代自然科学术语数量极为庞大,有几千万个,因为它们都是单义的。维特根斯坦研究语言哲学问题未想到一词多义问题。按照《逻辑哲学论》中提出的名称理论,一个真正名字的意义同这个名字所指的物体是一回事。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对于名字的承载者和名字的意义做出明显的区分。名字的承载者可能消失,而名字本身却不会因而失去意义。例如实际的桌子会破坏和消失,但是“桌子”这个词却可以长期存在。
对弗雷格来说,逻辑是哲学的核心,是不同于经验科学(如心理学)的先验科学;对维特根斯坦来说,哲学之所以不同于心理学,是因为它根本不是一种科学,既非经验的,亦非先验的。
19世纪初德国著名学者威廉·洪堡认为“语言决定(人的)世界观”。维特根斯坦提出“语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指人的思想一定用语言表达出来,语言表达显示人的思想。我认为应当是“语词的词义决定人的世界观”,或者说语词+词义(体系)=人们思想的界限。科学术语的内涵都是有关联的。构成词义体系。
以上这些有关语言哲学的论述都试图去深入研究,但实际上没有找准进一步的路子。
我的四元存在论(对象世界、符号世界、定义内容世界、想象力世界)突出特点是在符号论基础上去研究词义问题,把语词细分为专名、类名和理论术语三大类,把词义细分为内涵(即定义内容)、外延和字面义三种。
在西方哲学史上,比较早就区分了专名和类名,到现在依然如此。但是对这种区分的依据却始终没有完全讲清楚。我对语言哲学做出了一系列创新,可以把这些问题都讲清楚。除了专名和类名之外,我加上理论术语这一类语词。举例说:“张三、李四”作为人名是专名,“北京、上海”作为地名也是专名;“马、牛、羊”等都是类名,所有自然科学术语都是类名;“存在论、认识论”等是理论术语。这三类语词区分是:专名只有一个外延指称,是一对一;类名是有一类外延指称,是一对多,用一个类名去称谓所有这类东西;理论术语的特点是没有可以感知的外延,“存在论、认识论”都是这样,因此是抽象的,看不见、摸不着。这就是哲学研究的特点,理论术语也可以称为“哲学术语”。
除了三类语词之外,我还区分了三类词义,迄今一般只区分两种词义即内涵和外延。我加上了第三种词义“字面义”。
维特根斯坦说“哲学研究是概念研究”。用我的话来说就是哲学必须研究词义,尤其是那些多义词,其中最复杂微妙的是内涵。
德国学者弗雷格已经初步区分了这三种词义,但是他并没有明确认识到这点,也没有使用单义的术语去称谓这三个不同的词义,更没有系统地论述清楚这三种词义。弗雷格在《论涵义与意谓》一文中称“晨星”和“暮星”这两个专名有相同的“意谓”(Bedeutung,这里指外延),但它们的“涵义”(Sinn)却不同。其实就是字面义不同:一个词出于因人们总在日出之前看到该星而把它命名为“晨星”(中国古称“启明星”),一个词出于因人们总在黄昏时看到该星而把它称为“暮星”(中国古称“长庚星”)。天文学家稍后才发现这两颗星其实是同一颗星(巴比伦人最早确定了这点,中国则在周代知道了这一事实,《诗经》曰:“东有启明,西有长庚”),即这两个专名指的是同一颗星,它们有着相同的外延,一物二名,二名一实,因此有必要告诉人们:“晨星就是暮星。”这句话所提供的只是名称(语词)方面的知识即符号世界层面的知识,而不是关于事物或对象本身的情况和知识,这与说“英语‘table’是‘桌子’”、“‘Japan’一词是‘日本’”等属于同一种情况,相当于墨子所说的“名知”,而不是“实知”。他没有目前区分开专名和类名,更没有明确提出理论术语。后来的维特根斯坦也没有提出这些区分,所以不可能讲清楚这些关系。
关于类名(弗雷格称为“概念词”等)的例子。汉语普通话中所说的“自行车”在某些方言中称为“单车”或“脚踏车”,即这三个汉语词的内涵(《现代汉语词典》把“自行车”一词定义为:“一种两轮交通工具,骑在上面用脚蹬着前进”)和外延完全相同,是等义词,但是它们字面上的意思却显然各不相同。又例如,汉语“自行车”、英语“bicycle”、德语“Fahrrad”等都是内涵及外延完全相同、但字面义完全不同的等义词:汉语“自行车”顾名思义是“自己蹬(行)驶的车子”;“bicycle”一词的字面义是“两个轮子”,即由源自拉丁文的“bi”(“二”)和源自希腊文的“cycle”(“圆、轮子”)组合而成;德语“Fahrrad”一词照字面上解释则是“行驶的轮子”;如此等等。换言之,字面义不同的语词,其内涵和外延可以完全相同。
我的《超越西方思想》涉及到一系列语言哲学问题,而且通过一系列创新来澄清目前存在的各种观点混乱。
西方自古就有的一个“语义悖论”是所谓“说谎者悖论”,一位克里特岛的诗人说“克里特人在说谎”。用极端的表述就是“这句话本身是谎话”,即如果说这句话是真实的,则与其内容是相矛盾的,如果说这句话是不真的,即它是一句谎话、假话,则该句所指的内容却是真的。这似乎是自相矛盾的,使人感到处于两难的境地,不知道应当如何解释这种情况。从我提出的四元存在论出发,就可以发现这个“悖论”的症结所在,即它实际上等于在说:使用“说谎”或者“谎话”这两个词本身就是在说谎、就是谎话。这种观点显然是荒谬的。因为人们创造出“说谎”这个词是用来称谓那种所说的话有意地与事实不符这种情况,即“有意说不真实的话”(《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第1286页),而创造出“谎话”这个词是用来称谓有人所说的“不真实的、骗人的话”(《现代汉语词典》第603页),即人们在使用“说谎”和“谎话”这两个词的时候一定要有所指、有具体的语境。换句话说,“说谎”这个词的外延一定要指有意地说不真实的话这种情况,“谎话”这个词的外延一定要指确实是不真实的、骗人的话,而不可能和不应当是指“说谎”和“谎话”这两个词自身。“克里特人在说谎”这句话没有说那句话在说谎。
在各种语言中,每天都在创造出许多词,包括日常用语,更有许多科学技术术语等。
“悖论”产生的根源主要有两个:第一是混淆了不同的基本层次,尤其是混淆了对象世界与符号世界这两个基本层次,正如“摹状词组”理论所犯的错误一样;第二是混淆了符号世界内部的不同层次。只要把这些不同的层次区分开并且讨论清楚,所谓“悖论”就会自然消解,就会看到,所谓“悖论”其实并不“悖谬”,而是由于人们在层次划分问题上的混乱而产生的。
语言符号系统主要产生于对于对象世界所进行的命名。但是,除了对象世界之外,人们还可以对符号世界自身进行命名,并且只能依然使用符号即语词进行命名。首先,“符号”及“符号世界”这两个词就是对所有人类以及动物界所发明的或者本能发出的、主要通过听觉和视觉来传递的、表示一定含义的那种标记或者记号的命名;“语词”一词则是对用于称谓某个或某类事物的符号或符号组的命名,霍布斯称之为“名称的名称”(names of names,《利维坦》第四章)。此外,“词组”、“语句”、“实词”、“虚词”、“单纯词”、“合成词”以及“数词”、“数学符号”等等也都是对符号世界当中的事物的命名。没有这些命名,不创造出这些语词,人们就无法讨论符号世界自身的一系列问题。换句话说,正是出于讨论和研究有关符号世界的大量问题的需要,人们才逐步创造出有关的一系列语词和术语。
这就是说,这些语词是一类十分特殊的语词,它们的所指即所命名的对象是人类所发明的符号自身。正是由于这类语词的存在,才出现了符号世界内部的分层问题,因为这些语词都是指称符号世界的各个部分的。例如,“实词”这个词是指称除了虚词之外的所有的语词,“虚词”这个词是指称实词以外一类特殊的语词,等等。
符号世界内的分层还有一种方式,这就是通过加引号以及书名号等,以此来区分所谈论的是事物还是事物的名称,否则就会出现某种混乱,这种混乱也常常用做语言游戏的材料。例如,一个所谓“脑筋急转弯”的问题是:“眼镜蛇和竹叶青蛇哪个长?”这是个陷阱。如果按照所谈论的是语词所指的事物来理解,那么应当回答:“眼镜蛇长。”因为成年的眼镜蛇的确长于成年的竹叶青蛇。但是发问者会说:“不对!是竹叶青蛇长。你看,‘竹叶青蛇’这四个字不是比‘眼镜蛇’这三个字长吗?”这就是说,这个问题有意回避了所谈论的到底是语词所指的事物还是语词本身,从而设下一个圈套让人怎么回答也答不对。从书面语的角度来说,提问者有意不使用引号,因为引号在这里能够起到提醒人是指语词本身还是指语词所指的事物的作用。而在口语中就更容易蒙混过关了。另一个类似的“脑筋急转弯”问题是:“小明用蓝笔写出了红字,这是怎么回事?”显然,这里也是有意没有把“红”字加上引号,否则的话人们一眼就能看穿,因为不只是用蓝笔,用任何颜色的笔都能够写出汉字“红”这个字。但是这样一来就谈不上是语言文字游戏了。
维特根斯坦提出“语言游戏”论。在我看来,或者是把语词排列组合,或者是利用一词多义、包括谐音词来制造喜剧效果,中国的相声艺术就大量运用。
迄今学术界主要用“元语言”和“对象语言”的区分来解决有关的“悖论”。尽管这种区分已经接近于对符号世界进行分层,但是,一来人们迄今并没有明确指出这点,二来迄今也没有正确的存在论作为前提和基础,所以,这种划分和讨论必然存在一些不妥当和不严密之处。
还有一种“悖论”是诸如古希腊芝诺所提出的“飞矢不动悖论”,即认为飞着的箭在不同的时间处于不同的位置上,在连续的时间当中,飞箭相继静止在一系列的点上,既然是在某一点上,怎么能说它是运动的呢?这个“悖论”的要害是混淆了实物(飞着的箭)与人脑想象的产物这两个不同的基本层次。因为只有人的想象力能够把时间以及飞矢的运动进行无限的分解,而在实际当中,射出的箭与人脑想象出来的这种分解当然是两回事。所以,“飞矢不动”其实是一个错误的表述,它并不是一个什么“悖论”。
可以说,无论是“语义悖论”、“逻辑悖论”还是其他的“悖论”,都是产生于人们试图在实证科学研究的范围内、甚至在实际问题考虑的范围内去解决实际上只能由哲学即理论科学研究才能够解决的问题,即如果仅仅停留在实证科学研究的范围内或者实际问题考虑的范围内,这些“悖论”始终是会导致自相矛盾的“悖论”。而如果进入哲学研究领域并且从正确的存在论角度出发,这些“悖论”就不再是什么“悖论”,就可以一一迎刃而解。这也反过来证明我提出来的四元存在论是正确的存在论。
我的哲学理论创新就是从四元存在论出发,进而去研究语言文字符号问题,这就是符号论,最后是研究认识论问题,提出把五类规律作为对人类认识客体的最终分类,即自然规律、社会规律、认识规律(内涵逻辑规律)、道德规律、审美规律。
关于我对语言文字问题的理论创新,请参阅我的文章“重新认识汉语文的特殊性——从新哲学出发对语言文字理论的新思考”放在我博客中。我在《超越西方思想(增订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一书 (此书目录及部分内容见于凤凰网博客“刘立群北外”)“符号论”一章明确提出人类所创造的符号体系的基本原则是区别原则和省力原则。汉字、汉语书面语的区别能力大于汉语口语。
现在先讲到这里。谢谢大家的耐心!
欢迎大家互动讨论,任何问题都可以交流。
问:是否所有悖论都可化解?
答:我认为所有悖论都可以化解,都是可以通过正确的存在论来得到合理的解释。语义悖论主要是采用语词多义,指出多义性就可以化解。我的《超越西方思想》一书中有一节“悖论不悖”。
问:名实二元论是否可以合并为一元?
答:我的四元存在论比“名实”二元论要精细,是对哲学的精细化、科学化。
问:怎样理解“空间和时间可以无限可分”?
答:空间、时间的无限可分都是只能存在于人头脑的想象力当中。宇宙无限大也是只能用想象力来把握。认为“红外线移动”说明宇宙在膨胀,这其实只是孤证。用符号如小数点表达出来的无限小其实不是真正的无限小。真正的无限只能用想象力把握。这说明我把想象力世界单独作为一个基本层次是有意义的。
问:怎样理解胡塞尔“意义”一词?
答:他说的“意义”一词是多义词,不可能把问题说清楚。
问:怎样理解心理主义?
答:弗雷格、胡塞尔等都批判心理主义,都想把哲学与心理学彻底分开。不过他们并没有真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