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语文晨读材料三
听邻家吹笙
【作者】:郎士元
凤吹声如隔彩霞,不知墙外是谁家。
重门深锁无寻处,疑有碧桃千树花。
【话外音】:
“通感”是把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沟通起来的一种修辞手法。这首《听邻家吹笙》,在“通感”的运用上,颇具特色。这首诗用比喻、通感和想象的手法,从听笙写起,极其浪漫地创造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意境。
【赏析】:
首句“凤吹声如隔彩霞”就似乎由此作想,说笙曲似从天降,极言其超凡入神。具象地写出“隔彩霞”三字,就比一般地说“此曲只应天上有”(杜甫)、“如听仙乐耳暂明”(白居易)来得高妙。将听觉感受转化为视觉印象,给读者的感觉更生动具体。同时,这里的“彩霞”,又与白居易《琵琶行》、韩愈《听颖师弹琴》中运用的许多摹状乐声的视觉形象不同。它不是说声如彩霞,而是说声自彩霞之上来;不是摹状乐声,而是设想奏乐的环境,间接烘托出笙乐的明丽新鲜。
“不知墙外是谁家”,对笙乐虽以天上曲相比拟,但对其实际来源必然要产生悬想揣问。诗人当是在自己院内听隔壁“邻家”传来的笙乐,所以说“墙外”。这悬揣语气,不仅进一步渲染了笙声的奇妙撩人,还见出听者“寻声暗问”的专注情态,也间接表现出那音乐的吸引力。于是,诗人动了心,由“寻声暗问‘吹’者谁”,进而起身追随那声音,欲窥探个究竟。然而“重门深锁无寻处”,一墙之隔竟无法逾越,不禁令人于咫尺之地产生“天上人间”的怅惘和更强烈的憧憬,由此激发了一个更为绚丽的幻想。
“疑有碧桃千树花”。以花为意象描写音乐,“芙蓉泣露香兰笑”(李贺)是从乐声(如泣如笑)着想,“江城五月落梅花”(李白)是从曲名(《梅花落》)着想,而此诗末句与它们都不同,仍是从奏乐的环境着想。与前“隔彩霞”呼应,这里的“碧桃”是天上碧桃,是王母桃花。灼灼其华,竟至千树之多,是何等繁缛绚丽的景象!它意味着那奇妙的、非人世间的音乐,宜乎如此奇妙的、非人世间的灵境。它同时又象征着那笙声的明媚、热烈、欢快。而一个“疑”字,写出如幻如真的感觉,使意象给人以飘渺的感受而不过于质实。
此诗三句紧承二句,而四句紧承三句又回应首句,章法流走回环中有递进(从“隔彩霞”到“碧桃千树花”)。它用视觉形象写听觉感受,把五官感觉错综运用,而又避免对音乐本身正面形容,单就奏乐的环境作“别有天地非人间”的幻想,从而间接有力地表现出笙乐的美妙。在“通感”运用上算得是独具一格的。
5 【评析】:
这是一首听笙诗。笙这种乐器由多根簧管组成,参差如凤翼;其声清亮,宛如凤鸣,故有“凤吹”之称。传说仙人王子乔亦好吹笙作凤凰鸣(见《列仙传》)。
老人因让座纠纷猝死别成双重悲剧
舒圣祥 《 中国青年报 》
在河南郑州919路公交车上,一老人因让座与一年轻人争论后,打了年轻人4耳光,然后自己倒在车内,急救人员赶到时,老人已没有了呼吸。老人家属接受急救人员询问时称,老人患有心脏病。(《大河报》9月10日)
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上,让座纠纷其实很常见;而且,并不局限于老人与年轻人之间。如果说这里面有什么值得分析的话,那就是我们社会的戾气太重,我们的情绪太坏,我们太没有耐心,我们的文明素质也有待提高。一个让座纠纷竟导致老人猝死,上述悲剧令人唏嘘;但我相信,无论是没让座的年轻人,还是生气年轻人不让座的老人,都未曾想到更不愿看到这样的结果。
上述事件无疑更多的是一个意外悲剧;然而,当这样的意外成为“新闻”,公众的讨论加入其中,不仅让座纠纷似乎成了老人与年轻人之间特有的现象,超脱于意外事件的各种价值判断,更是不可避免地嵌入关于悲剧的讨论里。网上,说各种难听话的都有:有的说“不作死就不会死”,还有人又重新讨论是“老人变坏”还是“坏人变老”„„
对于这起让座纠纷,除老人打了年轻人4耳光之外,其实我们根本不知道其他具体细节。他们为什么争吵?又何以至于动手?是老人为老不尊,还是年轻人为幼不敬?单凭个人好恶,毫无依据地做无端猜测,并无任何意义。更何况,所谓好人、坏人的主观臆测,真的比人的生命更重要吗?死者已矣,又是长辈,那种“死了活该”的言论,让人不寒而栗。 面对悲剧,不要试图猜测老人的好坏,重要的是做自己应该做的。假若你是年轻人,遇到没座位的老人,如果可以,那就让吧。尊老爱幼,对于一个文明的人来说,本就是应该的。对自己的素质要求,不妨高一点。哪怕是要求你让座的老人,缺少一点感恩之心,或者语气生硬态度蛮横了一些,不妨宽容一些,没准儿,易怒也是一种病状呢。你让着他,只会给你的形象加分。
有人将此类比“老人倒地不敢扶”,其实这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无非让个座,哪有那么多的“后顾之忧”。当然,老人也该更多地理解年轻人为生活奔波劳累的不易,需要别人让座时,不妨客气一点礼貌一点,这样更像一个长者。很多时候,一句话能解决问题,一句话也能激化矛盾,关键看你如何选择。就算给老人让座在道理上确实应该,但是对于具体给你让座的人,一定不能少了声“谢谢”。
老人猝死于让座纠纷的悲剧,一方面毕竟只是个案,不需要也不应该被过度阐释,妖魔化与娱乐化的心态更加要不得;另一方面它又真实地提醒人们,理解与宽容之于我们社会的极端重要。本来,老人猝死的悲剧,就是因为双方的互不宽容;如果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反而是更多更大的偏见与不宽容,那岂不是双重的悲剧?
“让座问题”背后的美德窘境
文/寇宇龙
郑州市一辆919路公交车行驶至中原路秦岭路路口时,车上一名老人突然倒地猝死。车上乘客称,老人之前曾因让座问题与一名小伙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小伙子四个耳光。老人家属接受急救人员询问时称,老人患有心脏病。(9月10日《大河报》)
因为让座问题,先是有人被扇四个耳光,后有老人猝死。一件小事引发了一场悲剧,让人感到无比惋惜与无奈。
让座一词的关键是“让”这个语素,而与让所关联的礼让则是一种传统美德,在固有的印象中,让座是在平和的氛围中,让座者与被让座者的一次文明传递。然而,如今,让座却常与冲突、争抢、动手等联系在一起,且频频见于报章。一种源于传统的文明礼让行为,到如今却时常伴随着轻者破口大骂,重者拳脚相向的一幕幕冲突。显然,在文明与美德的传承中,我们遗失与误解了许多东西。
人们越来越习惯快节奏的生活,快,成为一种流行理念,在不少人眼里,让,则意味着
慢人一步,则可能失去先机。平心而论,在公共汽车和地铁上,我们身边的确有一些人看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或孕妇时,丝毫没有让座的意思,在崇尚快的信念中,他们失去了礼让的美德。加之,在现实中,潜规则促成了走后门、找关系、插队,人们渐渐对符合美德的社会规则失去信心,这加剧了礼让等美德的缺失。
如何唤醒美德,使得让座等礼让行为成为自觉,这是许多人思考的问题。在此,一个常识仍需要重申,即美德从来都是自主发生的,绝不存在强制的美德。因此,无论我们如何渴望社会充满美德,也断然不能以强力求之。这次让座冲突中,老人面对没有主动让座的年轻人,采取了极端的做法甚至是动手打人,如此,即便最终能够争来座位,也是文明尽失。 一种美德丢失后,要挽回它,往往需要更大的美德与耐心。倡导文明也必须以文明的方式。面对一个不让座的年轻人,愤怒的挥手扇耳光,这样不仅会使得冲突升级,还会让更多原本乐于让座的人心生反感。
礼让是一种美德,不是义务。在美德的实践上,人们更容易对他人产生期待,而非自身。公交车上的让座冲突引发的悲剧,背后是美德的窘境。一方面,我们对于美德的缺失十分痛心,期待改观;另一方面,我们却因浮躁,难以形成耐心,也难以从自身做起,甚至以美德的名义破坏美德。
要倡导让座,但绝不倡导强制让座。与社会而言,公交车上的让座冲突,只是美德窘境的一个缩影,在其他场所,这样的因礼让缺失而起的冲突也在时常上演着。其实在生活中,个体的每一个礼让行动,都会对周围的人产生影响,如果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在生活细节中,成为礼让等美德的实践者,那么整个社会就会形成一种美德默契,使得美德成为自觉。此外,杜绝潜规则,形成社会的良性规则,则能对美德形成支撑作用。
最后,愿让座问题引发的悲剧永不再出现。
别让青奥会为突击栽树背黑锅
乔杉 《 中国青年报 》
在南京建邺区青奥村附近的邺城路、江东南路沿路,数名工人正冒着烈日,把路两边枯死的大树挖出,移到路边,堆放在一起,然后把树干锯成数段装车运走。不少大树死亡,其中有玉兰、香樟等各种名贵树种。这些树是为迎接南京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而突击栽种的。一名工人质疑说,这完全是反季节栽植造成的。(《法制晚报》9月10日)
诚然,这些树是为迎接青奥会而栽下的,但回头来看,当初新修好的路,光秃秃一片,需不需要有一点绿化?所谓“完全是反季节栽植造成的”,这恐怕也是“一家之言”。有关部门有关专家早就讲过,按照现有技术,完全可以做到四季植树,季节并不是特别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青奥会又没有让这样种树。
突击栽树、迅即死亡的事,何曾发生得少?比如笔者身边就有一条路,原来有绿化,去年又补栽了一大批广玉兰,郁郁葱葱,煞是好看。可到了今年一看,几乎全部“倒在春光里”。有关方面又组织人员,在很短时候间完成了新一轮的拔树、栽树。而当时既没有什么大型活动,也不存在什么“献礼工程”。问题何以仍然发生?恐怕还在责任上。
责任缺位是现在城市建设的最大现实,也是城市科学发展的最大敌人。民间有句话叫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可在城市建设上,经常是“公婆都有理”——不管怎么做,反正都不错。于是我们常看到,一条路修好了,好事;过几天又开膛了,还是好事;过两天又需要动其他手术了,仍然是好事。总之,做的都不错,不做才是错。栽树也是如此,如果栽下的树都活了,恐怕所有城市都是“人在城中走,如在画中游”。当初栽是政绩,现在拔了又栽还是政绩。总之没有人负责,也不需要有人负责,一切决策权、解释权都“归权力所有”。
除了责任之外,恐怕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原因。今年8月,新华社曾报道过“绿化腐败”。
一棵“超级银杏”,出厂价几千元,落地价却达5万元,巨额差价去哪了?动辄花上千万元找知名公司进行绿化设计,其实就是几个刚毕业的学生参照以往案例稍加改动,巨额设计费背后有哪些猫腻?包括大批的树栽了死、死了栽,背后难道没有一点故事吗?正如有人所讲,如果一栽就活、不必再栽,那这么多人谁养啊?有些人靠什么过上奢侈生活啊?
由是来看,突击栽树与青奥会何干?青奥会从没让搞形式主义,更没让搞劳命伤财这一套。如果技术水平不过关,没有把握“反季节植树”,那就不要去植树,或者选择其他不反季节的树。就怕这批树先天存在不足、后天少人管护。
赵白鸽 还记得大明湖畔“军令状”吗
庄庆鸿
今天,“红会放飞白鸽”成为网络舆论场最热话题之一。中国红十字会通报,赵白鸽卸任红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这距离她立下“辞职军令状”的时间,是1年4个月。
2013年4月28日,中国红十字会掌舵人赵白鸽曾公开立军令状:“如果两到三年,还是不能翻转‘黑十字’印象,我自动请求辞职!”如今,时限未到,印象未转,选手却已然离场。
赵白鸽执掌红会三年,成绩单如何?本人未表态之前,网络舆论场毁誉参半。
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2000条网络舆情统计显示,57.4%网民不认同红十字会在三年间已扭转了“黑十字会”的印象(其他网民发表其他观点,并非对立观点——记者注) 。
在对赵和红会的评价中,18.6%网民直接提及关键词“丰硕成果”,对此持否定态度。 这个被诟病的关键词,来源于今日的红会通报。通报中称:“三年来,中国红十字事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与赵白鸽的辛勤努力和扎实工作是离不开的。”
在红会通报公布后,曾质疑红会社监委的周筱赟,公开评价赵白鸽是“体制内的好人”。 “赵白鸽执掌红会后,确实在努力改变。她对我还是挺宽容的,多次公开说,红会欢迎监督。只是,红会体制内阻碍改革的力量实在太强大,赵白鸽也无能为力,甚至只能与他们合流。”周筱赟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但是,既然赵白鸽坐到了这个位置上,她就必须为此负责。这是一个官员的社会责任。”
关于这位62岁的女性官员,29.3%网民还提到了另一个23岁的女子——郭美美。 2011年10月,郭美美事件重创红会后,时任国家计生委副主任的赵白鸽,被认为是“临危受命”,执掌红会。
赵白鸽的三年,并不平静。红会经历的屡次质疑,波澜并不比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小:2012年4月,红基会“仁爱基金”西部志愿者工作办公室在陕西捐赠劣质自行车、红会成都募捐箱内善款长毛事件、红会冠名医院发生医疗事故、红会相关项目基金存在监管漏洞、海南风灾“盛夏捐棉被”事件„„
疲于回应质疑的赵白鸽,也因此被称为“救火队长”。
中青舆情监测室梳理多家媒体总结,在红会历任领导中,有剑桥大学生物医学博士头衔的赵白鸽最为高调。她任上,红会与媒体、公众的互动明显增多。
成都募捐箱内善款长毛事件、专栏作家潘采夫“七问红会器官捐献”、“红会购置别墅”网络谣言事件等事件中,赵白鸽均被报道主动与记者、举报人交流、长谈,并无“官架子”。 2013年“4·20”四川芦山地震后,红十字会遭遇了谣言“三重门”:“我国是唯一未加入国际红十字会的会员国”、“壹基金收到的钱要打入红会账户”、“中江红会虚开药品发票”、“开豪车的郭子豪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中国红基会副理事长郭长江之子”„„
据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红十字会动态”成为了震后60小时之内排名第五的热度词。 上述谣言虽均被国际红十字会、壹基金、赵白鸽一一辟谣,但一些“有细节”的谣言,
经常在网络传播中“春风吹又生”。
中青舆情监测室认为,事实一直都在,但网民让不信任的情绪左右了判断。谣言有土壤,正是在于它迎合了这种情绪。
尽管赵白鸽曾表示“在灾难面前,红会和壹基金绝对不是竞争关系”,但网民却把一官一民两个慈善机构放在一起比较,从捐款数额到运作透明度。
她任上,红会并非“原地踏步”。2011年7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试运行。2012年10月,红会公开选拔官员。2012年12月8日,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均受到社会瞩目。
但改革虽动,结果并未说服公众。网民“小羊军团杨军”对红会的评价,在普通网民中有一定代表性:“与权力体系捆绑一体,与商业机构过从甚密,与丑闻如影随形,与中国社会稀缺的公益精神、独立人格和中立客观立场渐行渐远„„”
2014年郭美美“锒铛入狱”,红会的声誉却仍未回到正轨上来。
红会这三年,难以取信公众的,是赵白鸽个人吗?
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统计显示,37.6%网民认为红会负面形象“积重难返”,主要原因在于慈善体制,赵白鸽对红会改革“力不从心”。
中青舆情监测室认为,在赵白鸽任上,官员个人与红会的公众形象捆绑在一起,形成了“木桶效应”。公众眼里,并不会看到木桶最长的一根,决定“木桶”水面的,正是最短的一根“木板”——红会的现行慈善制度。
因此,改革尚未成功,公开透明的新制度尚未建立,官员个人终究无法独善其身。再开明的姿态,也难以“力挽狂澜”。
网民“徐震——笑看红尘”评价中肯:“红会之过,非白鸽一人所为。红会之错,非白鸽一人可以承担。”
红会通报中,接任赵白鸽的还是一名女官员——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徐科。换帅后的红会,将走向何方?
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统计显示,31.5%网民认为,单凭领导换人,难以改变红会负面形象。网民“啊杰”就发问:“赵白鸽的去或留有意义吗?换个领导,制度不改变,老百姓就信任红会了吗?”
同时,35.6%的网民期望红会痛定思痛,拿出“破釜沉舟”的魄力,重立起慈善标杆。微博粉丝1700余万的潘石屹也对红会呼吁:“别因不透明伤害了大家的爱心。每一分钱的善款都要公开透明。这是任何慈善机构的生命。”
拉开斑马线护栏,让诚信通行
蒋卫阳
近日,福州市在部分路段的交叉口,设置了能够伸缩、高约1米的护栏。每个护栏由一名协管员负责,在早晚高峰期时段,当斑马线红灯时关闭护栏,阻挡闯红灯的行人与非机动车,确保安全通行。报道称,伸缩护栏作为一种全新的尝试,是否长期使用或者在该市范围推广,取决于试运行的效果。
毋庸讳言,行人闯红灯现象眼下在不少城市已是普遍现象,城市管理者也曾想过多种解决办法,但效果并不明显。此次福州出台的这项“硬”举措,能否收到预期效果,还要经过实践的检验。
不过,这项措施出台伊始,便引起了网民的热议。有网民吐槽,称这项措施“奇葩”,这在全世界都还属首例;也有的表示怀疑,既然之前有人能从拉绳下面钻过去,以后也不排除有人能从护栏上面跨过去啊„„
从表面看,这项措施确实体现了对闯红灯现象“堵”的升级,金属护栏使闯红灯“难度
系数”一下子增加许多,这恐怕也是无奈之举。
绿灯行,红灯停,这本该是幼儿园小孩都懂的规矩,可放到大街上怎么就有那么多人熟视无睹?个中原因有许多,包括人们从长期的传统社会走来,自身的行为习惯与现代文明磨合还需要有一个时间过程,生活中的法律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交通设施的管理还可更科学,等等。而不能简单化地将这些闯红灯的民众视为恶意违法者。君不见,这位闯红灯的大妈,回到家里可能是一位贤妻;那位在车流里穿行的小伙,可能在邻居眼中是位热心人„„
有鉴于此,解决闯红灯这一老大难现象,除了硬件设施的改进,还应从利益层面出发而善于“攻心”。从当前的情况看,完全可以从经济角度来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在这方面,杭州市的公交系统已经开了一个很好的先例。过去,在杭城街头的斑马线前,很少看到车让人的镜头,行人过马路要提心吊胆。而自从杭州市公交系统将斑马线前的让行,与司机的经济收入挂起钩来,实行责任制,杭城公交车的让行面貌为之一变,成为美丽杭州又一新景。这当中,固然有相关司机文明意识提高的因素,但其中起关键作用的还是经济责任制。
这也难怪,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人们的行为习惯更多地从经济人的理性出发,利益成为许多矛盾和纠纷的焦点。抓住利益的“牛鼻子”,或许更有利于引导文明习惯的养成。以往,在一些地方,也曾搞过突击式的交通行为整治,对闯红灯者处以罚款,收到较好效果,但问题是风头一过便老方一帖;况且,现场罚款也易遭遇当事人的抵触行为。
能不能将闯红灯行为纳入正在建设中的征信系统中?将交通违法行为也作为征信计分因素进行登记,因为将来的征信记录将在借贷、考驾、申请公租住房甚至参加相关社团等方面,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对此,相关当事人不敢也不能对此小觑。另一方面,从征信系统设置的科学性来看,生活细节本身就是一个值得纳入的考量因素,两者的目标具有一致性。也许有人怀疑闯红灯行为纳入征信系统的可行性,“凑成一堆就可过马路”,你去追究谁?而现实的情况更多的是,总有少数带头者,这就是征信记录的重点关注对象。只要持之以恒,不信东风唤不回。
事实上,上海市已在酝酿将公民在境外的不文明行为记入征信纪录,尽管尚存议论,但其方向符合现代社会治理的科学理念。诚信,是现代社会的通行证,从这个角度说,也许应该拉开金属护栏,让诚信通行。
请给下跪城管站着执法的勇气
最近一则城管与小贩互跪的图片引发热议,照片中的小贩是一位七十多岁的大妈。当天,大妈正在沿街售卖蔬菜,遇到城管前来执法。就在城管动员大妈离开时,老人家突然朝着城管跪下,随后一名城管队员也跪了下来,最后在城管的劝说下,老太太被扶了起来。
城管执法靠跪,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去年一名武汉城管和菜贩的相互交涉,结果双方都以下跪来完成某种意义上的平等。这件事情的最终情况和当事双方息事宁人的意志相左,舆论对此进行猛烈发酵。下跪执法,也就成了“鲜花执法”“喊话执法”后又一张特殊的城管面孔。
城管下跪,在某种程度是一种应激性的自我保护。这其中苍南城管打人事件的“教训”肯定少不了。当时就是因为城管执法时将一名拍照的群众打倒,随后引发群众围堵城管执法车辆。这起事件,想必是在全国城管系统进行了深度的内部学习。而充分照顾到被执法对象和围观群众的情绪,则是在耳提面命中被不断加强。
执法态度问题,这本来是职业道德中应该有的素养,但之前个别城管缺乏耐心,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会有火上浇油的磕磕碰碰,以至于成了被众人诟病的把柄。但现在再次回到职业素养的原点时,却又出现“走到另一个极端”的怪象。
把职业素养理解成明哲保身,甚至是用下跪的手段来以证无辜,恐怕是职业教育的一种悲哀。当这名城管面对卖菜大妈沿街售卖蔬菜,其执法者的属性,就已经代表了国家公器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不能定义为想当然的优越感,但也绝不能随便沦落成下跪的条件反射。
否则,这都能成为种惯性的话,那以后交警对违章司机下跪、文化稽查队对上网吧的未成年人下跪,这社会秩序的管理,是否就要面临着一地鸡毛的尴尬呢?
同时,民众也不要过多地把同情心给予那名沿街售菜的大妈。我们一直都在犯感情和法理混为一谈的错误,有些甚至滥用了悲天悯人的胸怀。坦白说,中国小商小贩的现象在近二十年之内,都无法得到根本性的整治。这是社会商业结构和底层人民生存渠道使然。当然,对他们的人文关怀一直在接力,比如很多城市就在夜市的时候给出很多的区域,来满足于小商小贩的需求。但是,覆盖毕竟是有死角,就好像很多进城卖菜的农民,他们就是不愿意进入菜场卖,而愿意在人流如织的街道卖。这些为生活奔波的草根,客观地成为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的隐患因素。对她们执法是必须的,否则,就是对其他城市居民的不公平。
在合情合理的执法语境下,年轻的城管完全有站着执法的理由。但惧怕于站和跪的突兀场景,以及背后很有可能的起哄式报道,于是勇气瞬间被稀释。他或许来不及想,职业和社会分工不分贵贱,但法律的正义权威却有高低之别。对于城管,公允的探讨和理性的思考必然是要回归主体,但现在来看,这一过程依然在路上。
靠啥击破“小偷反腐”生态链?
一个小偷团伙专门行窃官员的住宅和办公室。驻马店市现辖9县3区,王胜利团伙至少盗窃过其中5个县的多名县处级官员。该盗窃团伙被抓获后,却因为警方和被偷窃官员各有“软肋”,官员不敢报案,警察瓜分赃物,令简单的盗窃案衍生出一系列的生态链。
正常心理,财物被窃,必定选择报案。选择装聋作哑,刻意隐瞒,甚至利用权力之手干预司法,这只能说明两个问题,一个是自己不干净,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再一个是“仔花爷钱不心疼”,不是自己的,偷了无所谓。而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撇清自己,逃避责任。小偷之所以偷官屡试不爽,正是抓牢了官员的心理。
从法律角度看,这起看似普通的盗窃案里,不仅可能藏匿着官员“财产来源不明”等腐败案,而且还涉嫌存在妨碍司法办案等滥权行为,而司法部门在权力干预之下私下瓜分财物,既是权力分肥,更有涉嫌包庇罪犯的渎职成分,说是与小偷同类、共犯并不为过。因此,对这起案中案,理应顺藤摸瓜,条分缕析,查个水落石出,各自领罪。这无需赘言。
笔者更关心的,还是“小偷偷出贪官”这一早已审丑疲劳的不是新闻的新闻本身。虽然这世道小偷“反腐”或者二奶“反水”之类事件层出不穷,但这总归只是小概率事件。真正在“水下”潜伏的“待偷”官员,不知还有多少。正如本案,如果小偷不是偶尔栽了,这样的官员必然沉在水下,继续以一个清官好官的面目,招摇过市,欺骗公众,没有人会去主动打捞。这里呈现出的是反腐形式与反腐效率之间的辩证关系。
纵观我国目前的反腐路径,主要还是以民间反腐、运动反腐为主,这种模式虽然有效,但总归是治标之举,虽能为治本积累经验、赢取时间,但事实反复证明,这样的模式,仅仅是个过渡,烈度再大,也难逃最终走向死胡同的宿命。换言之,反腐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必然要依靠早已取得公认的制度反腐。去年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建立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等四个方面制度建设。这既表明了中央制度反腐的信心和决心,更让人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但人们对制度反腐的模样依然模糊不清。每一次大获全胜的小偷,常常会被称为“反腐英雄”,这种变态的心理快感,恰恰是被偷贪官对社会的一次次伤害的结果,让政府公信力被一次次无情蚕食。
屡屡出现的官员被偷不敢报案,其实是可以和最近那位主动“求人肉”、甘做体制内“叛徒”的检察官何文凯并列的。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样本案例,其实都道出了同一个问题:如何找到预防腐败制度的“纲”。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就是“纲”。纲举而目张,“小偷反腐”生态链必会土崩瓦解。“小偷屡屡偷出贪官”再次昭示我们,列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时间表,已是如此之迫切。
“短命”铜像折射城市规划之殇
作者:云舒
8月开始,广西柳州开始拆除尚未完工的位于该市风情港旁边的柳宗元铜像底座。按设计规划,这座柳宗元雕像高达68米,可以360°旋转,欲建设成为“国内最高的人物铜像”。该雕像由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概算投资7000万元建设。项目于2012年动工后,2013年年中停工,而巨大的雕像底座和核心柱子部分已矗立江边。(9月11日 新华网) 在政府的城市规划中,不论是为了城市形象还是居民生活,对城市建设有所投入,装扮一番,添置点东西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大多数人愿意看到的,相信必要的花费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投资七千万建一座铜像又在还未建成之时就予以拆除,这般“短命”的建筑折射了城市规划之殇。
暂且不说这座铜像从建造之初到如今究竟花费了既定投资的多少,在报道中,笔者看到此前在广西柳州市鱼峰区西江路旁边的金鸡岭上,已建有一座高达30米的柳宗元雕像。而正在被拆除的铜像,除去位置不同、身高更高之外,与原有的雕像并无多大不同。既然已有塑像为何非要再花费巨大的投资重建?
诚然,柳宗元作为我国的历史文化名人,成为一个城市的标志是可以提升整个城市的知名度和文化氛围的,但是将历史名人一再地请出来就能够让百姓的幸福感提升吗?
再反观这座新建雕像的停工和拆除,之前有报道称停工是因政府资金不到位,而柳州市日前发布的《柳州市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顶风违纪新建的豪楼、地标,经调查核实后,该停建的停建,该纠正的纠正,该追究的追究,该曝光的曝光,做到件件有落实。
表面看来,柳州市是为了迎合政府要求而进行拆除,但在笔者看来,不论此次拆除究竟是因资金有限建不下去还是为了迎合中央指示下决心清理,政府都要为城市规划好好反思。一座建筑的兴建和存在,其存在的意义不只是为了体现城市的文化,更需要考虑对城市的影响和对百姓幸福感和归属感的提升。城市标志是可以提升城市的知名度,但拥有两座几乎相同地标的城市要让哪一个因面临被遗弃的命运而“哭泣”?新铜像的“短命”,可能并未达到原有的投资额度,但是无论是建还是拆,都是政府对国家和纳税人利益的漠视。而政府在建设城市前不能有长远规划,不考虑持续发展和民生幸福,不能将权力划归更加严格,只会不断增加百姓的负累而非造福百姓。政府 “以政绩论英雄”,以“面子工程”论成败,只会让百姓得到越来越少的真实惠,也会让类似这种未建即拆的建筑,越来越多的体现城市规划之殇,为城市规划而“哭泣”。
带头跳“五禽”,不能只是戏
中秋节刚过,2014年国际(亳州) 中医药博览会暨第30届全国(亳州) 中药材交易会在安徽亳州市拉开帷幕。开幕式后,“中华药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活动登场,亳州市党政领导与社会各界华佗五禽戏爱好者一起进行了五禽戏展演,阵容壮观。
亳州是华佗的故乡。故老相传,华佗创下了五禽戏,以熊经鸟伸之态,收养身延年之效。华佗据传还曾为武圣关羽刮骨疗毒。故老还相传,华佗那会儿就制出了麻沸散,我国麻醉手术的历史不知道比西方人早了多少年。这样一位中医界赫赫有名的人物,落在了亳州,不深入挖掘简直说不过去。亳州现在有药都之称,中药产业已经成了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与之竞争的有江西樟树、河南禹州、甘肃陇西等,竞争还是蛮激烈的。华佗老先生这块金字招牌当然得好好利用。亳州市领导在市委书记的带领下,大打五禽戏,首先是值得肯定的,体现了对中药产业的重视和支持,因为真要和爱好者一起参演,还是要花一番功夫的,五禽者,虎,鹿,熊,猿,鸟,你要是跳来跳去只像人,不像动物,那就要出洋相的。
但是要扶持、发展中药产业,光在五禽戏上下功夫,那是不行的。去年央视报道,安徽亳州中药材交易中心等知名药材市场,因饮片质量低下等被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点名批评,亳
州药市等地长期存在的过量使用硫磺、熏蒸枸杞等中药材的不法行为。新华社2012年也报道过,由于产品存在使用化学染料染色、添加增重剂等问题,亳州12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如果以这样的质量和中药材,来宣扬药都之名,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更关键的问题是,亳州中药材制假售假,由来已久。2003年,安徽省亳州中药材交易中心以辣椒秆、茄子秆冒充防治非典型肺炎中药材藿香的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表示立即进行治理整顿。可之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进行了查访后发现,假劣产品在这个市场依然存在,不法经营行为比比皆是,市场秩序相当混乱。联合检查组指出,亳州中药材专业市场长期混乱、难于治理的背后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十年过去了,顽疾未愈,据新华社报道,2013年7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约谈毫州市政府,要求遏制中药材市场制假售假势头。药都若是成了假药之都,保护和扶持的是这样的假药产业,政府的脸往哪儿搁?
所以,亳州市领导的五禽戏跳得再好,若仅仅是戏,仅仅是做点表面文章,而不认真认识到当地中药材市场长久以来存在的制假售假的问题,下决心壮士断腕治理整顿,那么药都之名尽毁,想要发展的中药产业也将失去根基。五禽之戏,最后只能徒增笑耳。
穿旭日旗登泰山”事件须寻找底线共识
9月6日晚,在第二十八届泰山国际登山节上,一名据称来自天津的30岁左右男子,穿着印有“大日本帝国海军”字样的T 恤衫登山,被民众包围,有群众愤怒地将其T 恤扒掉。该男子却称自己从小在日本长大,在日本就是这样穿,在其他地方穿都没问题,唯独在泰安穿怎么就不行了。执勤民警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将其带离现场。
不管这起事件是不是商家炒作,但确实引发了我们社会撕裂。支持民众的一方称这是爱国主义,如新华社微博就称“‘大日本帝国海军’是对军国主义支配下的对全人类的残忍兽行缺乏最基本的是非判断,与认同纳粹无异。以追逐自由和个性解放的名义挑战人类共识,愚蠢至极!”但反对的一方称这是狭隘的爱国主义,称只要没有法律禁止,穿着这样的服装就是他个人的自由。因此,寻找这一事件的底线共识,对于弥补我们社会的裂缝,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显得非常重要。
首先必须认识到的是,穿着印有“大日本帝国海军”字样的T 恤衫是践踏中国人民的情感,是违背公德和公序良俗的事情,必须受到舆论的谴责。正如众多媒体指出那样,“大日本帝国海军”与旭日旗是日本军国主义时代的产物,是日本侵略的象征标志,而中国人民在历史上曾经受到日本侵略的深重灾难,穿着这种标志的服装就有为这种侵略标志招魂,是对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受侵略国家的人民情感的践踏。在许多国家,法律也明确禁止宣扬侵略与反人类的标志。例如,德国《刑法典》第86a 部规定,任何人不得展示或散播属于违宪组织的标志,否则可被判监最多3年或罚款,如果公开替希特勒辩护,颂扬纳粹暴政将被断定是对牺牲者尊严的侵犯,也可被处以3年以下徒刑,任何可能会隐射希特勒的元素,包括“向希特勒致敬”的字母缩写等都被禁止使用。
因此,我们要建立的第一个共识就在于,穿着诸如旭日旗这样的侵略标志的行为,是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是要受到舆论谴责的行为,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对这种行为提出谴责、批评和教育,这种民族情感不容他人以穿着自由而进行抵制。在某种程度上讲,民众动手撕扯T 恤衫的愤怒情绪在情理上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真理再多走向一步就是谬误。在法治社会,规范我们行为的准则是法律,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就是公民的自由。有些行为,虽然在道德上不能接受,在舆论上应当受到谴责,但任何人没有逾越法律的界线,自己充当执法者帮助他人建立道德观,否则自身就是违法。很遗憾的是,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穿着旭日旗标志服装的行为,这是立法不完善的缺陷,但是,这种立法的缺陷不能成为人们违法的理由。因此,民众可以指责穿着的人,但没有权利动手撕扯他的衣服,更没有权利动手打人。有人说,这是为民族情感、民族大义,
不算是违法或者说即便违法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是,我要很遗憾地说,我们以各种正义、大义而践踏法律的行为经常发生,法律的底线一旦踏破,任何人都无尊严可言。所以,有时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我们不得不忍受一些情感上的不适。法律当成为判断这一事件是另一条底线,即我们不能在没有法律的授权之下,对其他公民动手。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我们在民族情感受到挑衅之时无动于衷,除了当面对其进行批评、谴责外,我们更应当借助这一事件的契机,推动立法完善。网上绝大多数人都反对穿着这种标志的服装,无论是支持民众撕衣服还是反对撕衣服的人,这说明绝大多数人都有正常的民族情感。这种民族情感正好可以成为我们推动立法完善的有利舆论环境,将这种愤怒转变为立法完善,让今后这种行为成为法律制裁的对象,成为“过街老鼠”,这是推动了文明进步。但将这种愤怒转为支持在没有法律依据下动手撕衣、打人的情绪,让每个人都觉得为了民族大义而可以罔顾法律,那将再次造成法律的虚无主义,对于社会文明进步又是一种灾难。
在韩国,旧日军“旭日旗”标志的出现,也曾引发民众的抗议,但韩国立法部门及时注意到民众这种情绪,迅速进行了立法。2013年,韩国在国会上提出了《旭日旗禁止法》,该刑法修正案规定,凡在韩国国内有举旧日军“旭日旗”者,可被处以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罚以3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万元) 。因此,我们的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也可以借这一事件及时推动立法者进行立法,从而在法律上来解决这一问题。所以,这一事件应当达成的第三个共识是,尽快推动禁止宣扬反人类、侵略标志的立法,这不仅包括禁止日本“旭日旗”标志的出现。
只有全社会共同达成上述三个底线共识,才有助于让我们分辨是非和规范自身的行为,进而将一件好事变成好事,推进法治建设和人类文明进步!
穿日军军服不是应有的自由
特约评论员肖剡
据报道,9月6日晚,在第二十八届泰山国际登山节上,一名据称来自天津的30岁左右男子,穿着印有“大日本帝国海军”字样的T 恤衫登山,被民众包围,有群众愤怒地将其T 恤扒掉。该男子却称自己从小在日本长大,在日本就是这样穿,在其他地方穿都没问题,唯独在泰安穿怎么就不行了。执勤民警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将其带离现场。
如果说当年赵薇着日本军旗裙拍照,缘于无知,那么此次这名男子穿印有“大日本帝国海军”字样的T 恤衫,简直是挑衅。不少国人对此反应激烈,绝非玻璃心或过于冲动,更多的是一种警惕。据悉,这种T 恤衫是一种象征,意在宣扬军国主义。若如是,此事非同小可,谴责乃至反对是任何身怀正义的人都应该秉承的基本立场。
有网友坦言,其所穿衣物系日本军国主义的标志,“你可以试试去以色列穿个有纳粹标志的背心,看有什么结果。”这种假设在现实中不难找到例证,多年前,英国小王子哈里身着纳粹服装参加私人晚会,经媒体曝光后,举世哗然,哈里除了公开道歉,还被其父亲查尔斯惩罚——到农场照看猪群,打扫猪圈,处理猪粪便,“沾满粪便和垃圾的双手可以让哈里集中自己的思想,不再犯错”。但此事并未罢了,英议会质询和调查,澳大利亚一官员表示,打算收回对英国女王的效忠,以抗议哈里着纳粹制服、戴纳粹臂章的举动。
最关键的是,德国政治家提出,鉴于发生了哈里王子穿纳粹军装这样的事情,全欧洲都应该效仿德国,专门立法,全面禁止任何纳粹标志出现。政治家们认为,如今的欧洲和平而自由,所以纳粹的标志不应该再有任何容身之地,不管是徽章还是标志,都应该禁止在任何地方出现。其后,德国时任司法部长布丽吉特·齐普里斯表示,德国在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将推动一项适用于整个欧盟的新法案,否认纳粹屠杀犹太人的事实和公开展示纳粹标志都将被判有罪,最高3年徒刑。
可资佐证的是,2012年12月26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法律,严惩宣传及公开使用
纳粹以及其他极端主义标志的行为,除了处罚金还将拘留等等。欧洲的相关国家对纳粹标志极其敏感,并不奇怪,因为纳粹给欧洲乃至世界造成了极其恐怖的伤害。同样的逻辑是,对日本军国主义标志,我们难道就安之若素?国人的敏感是正义心使然,也是基于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愤恨,正如有官方微博所称:“你忘记南京大屠杀了吗?忘记“九一八”了吗?那段历史,我们永远都不能忘记。”
当然,我们警惕军国主义,不等于我们以暴制暴,比如采取极端手段对付那名身穿军国主义标志的男子。如果动粗,甚至演绎为上街打砸日系汽车,同样显得不够理智。我们需要做的是,通过严格而有效的制度设计,让那些胆敢伤害民族感情,比如身着纳粹标志或日本军国主义标志服装的人受到法律严惩。为此,就需要借鉴德国、俄罗斯等国的做法,比如早在1994年,德国议会就通过了《反纳粹和反刑事犯罪法》,该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纳粹标志、口号及敬礼姿势,禁止使用任何具有纳粹象征意义的标记符号、标语和徽章;宣传纳粹思想、美化纳粹战犯、悬挂纳粹旗帜和口号均被视为非法、对犹太人进行诽谤、攻击和恶意伤害者,都要被判罚或处以徒刑。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果我们也制定了类似的法律,那名男子必将受到法律惩处,而无需围观者气愤填膺却无可奈何,对其只能谴责而不能殴打——须知,殴打违法。如果法律贴地而行,类似行为必能受到严厉限制,而不会被模仿。报道中有一个细节,该男子被指责后,轻佻辩称自己从小在日本长大,在日本就是这样穿。且不说是否在日本就可以穿,即便在日本可以穿,也不等于在中国可以穿。法律的缺位,导致这名男子振振有词,甚至有恃无恐。
“你可以挥拳,但应止于别人鼻尖”,穿什么衣服看似是个人自由,但一旦与政治特别是敏感符号扯在一起便会受到限制。以自由着装为理由,实在经不起推敲。在德国有自由着纳粹标志服装的自由吗?当然,更应该看到,我们要警惕日本军国主义,更应该壮大自己实力以制衡军国主义。此外,需要禁用的何止纳粹标志、日本军国主义标志,任何反人类、反文明的标志都应该禁止。
康师傅的“誓言”值几钱
作者:司马童
康师傅9月14日下午发布公告,确认该公司产品使用了馊水油作为原料的劣质猪油。这已不是康师傅第一次卷入食用油安全风波。去年11月,中国台湾地区曝出橄榄油用铜叶绿素掺混造假的传闻,康师傅也深陷其中,当时其信誓旦旦表示,要用国际最高标准管控产品。(9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
有句歌词这样写道,“也许承诺,不过因为没把握”。现在看来,在中国方便面市场称得上绝对老大的康师傅,同样有着类似“没把握”的嫌疑。虽说康师傅确认这次使用供应商劣质猪油制造的产品是“精炖葱烧排骨汤面”,由康师傅授权台湾味全使用“康师傅”商标在台湾制造和销售,且随之声明“本公司在中国大陆制造及销售之所有速食面,并不涉及向台湾进口该原料或产成品”等云云,可对一家知名的“巨无霸”食品企业来说,如此无力的解释,实在连自圆其说都困难。
前有肯德基“福喜事件”,如今康师傅在食用油安全保障方面的承诺落空、重蹈覆辙,无法不让广大消费者闻之愕然。如果说食品安全的不尽如人意现象,发生在某些管理松懈的摊贩小店,尚能教人以“一分价钱一分货”而聊以自慰,那么,像这样拥有极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大牌企业,也总在一次次地坑瞒天顾客、自食其言,让公众食不能安,是否隐喻了“誓言越逼真,隐患越深藏”?
有人说,食品安全重在监管,要让生产经营者珍惜羽毛、重视声誉,关键还得对任何违规违法行为的不讲情面、严肃处理。譬如,《环球时报》援引香港大公财经9月15日报道,
台湾地沟油袭港事件影响迅速扩大,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日前公布,香港383家食肆饼店等下游商户,怀疑曾使用台湾“强冠”的问题猪油,多家大型连锁食肆及著名老店纷纷“中招”。“黑心油”害人不浅,香港有关管理机构闻风而动,立即通过媒体公布详细的“疑曾使用”商家名单,就显得彻底有力,也让“中招”商家以后更能吸取教训、好自为之。
康师傅“结缘”馊水油,誓言还能值几钱?对于这样的问题,莫说消费者,作为涉事企业自身,恐怕早已明白“演戏演砸”是一种什么滋味了。可问题是,一边是信誓旦旦是“严格管控生产品质”,一边却又时常被揭“言而无信”的以次充好本质,这种习惯性的失信表现,未必总能有惊无险地敷衍了事。我以为,不管“无涉中国大陆市场”的说法有多少可信度,也无论知名大牌的市场根基有多深,假以时日,多行不义的结果,肯定会像“狼来了”的故事那样,“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食品是老实人做的生意,也是一个良心事业。”这番情真意切的动人措辞,正是去年台湾大统长基公司假油事件爆发,曝出黑心油流入康师傅旗下公司味全后味全董事长向公众作出的表态。由今而论,康师傅“结缘”馊水油了犹未了,是简简单单发个更换供货渠道的声明,还是继续“承诺”“誓言”以期挽回公信,办法和招术也许很多,可别忘记了,消费者的信任,绝不是一张尽可随意涂抹的“长期支票”。
“错别字简历”折射语文教育短板
作者:张立美
大学毕业的小蔡,怎么也没想到,应聘好不容易进入复试阶段,竟因为一份手写的简历,直接被公司PASS 掉!经询问后得知,原来,小蔡在400字简历里,竟写了24个错别字,这也成了公司人事主管PASS 掉她的重要理由。14日,回忆起此事,小蔡懊恼不已。(9月15日《重庆晨报》)
众所周知,在社会竞争激烈的当下,个人简历早已经成为求职者的脸面和名片。个人简历写得好不好,中间有没有错别字,字迹写得是否工整、有美感,不仅直接关系到求职者给用人单位留下的第一印象,而且从侧面反映了求职者的知识水平和责任心。大学毕业生小蔡在小小的400字简历里,竟然写了24个错别字,直接遭到用人单位淘汰,一点都不冤枉。这至少说明她的中文水平有限,责任心不是很强,难以从事文字工作。
求职简历中出现大量错别字,其实不是个别现象,而已成为普遍现象。前两年笔者在工作的民办学校招聘教师试讲环节的评委老师时,就发现多名师范专业毕业的求职者在试讲环节的板书中出现了错别字,甚至个别求职者的错别字当堂被学生指出。可想而知,若让如此水平的师范毕业生去教下一代孩子,只能教出错别字连篇的学生。
从表面上看,诞生“错别字简历”,主要原因是在互联网信息时代,现代人使用电脑多了,用钢笔书写机会少了,所以“提笔忘字”现象比较严重。但从深层次原因来说,“错别字简历”实质上写出了当下我国语文教育存在的大问题。从中小学语文教育层面来看,由于错别字对成绩影响较小,使得学生很不重视语文基本功的练习,导致其语文基础知识不扎实。除了小学有字词句的练习、抄写之外,中学基本不重视字词句的练习,特别是在高中阶段,有很多人错误地认为抄写字词句是很幼稚的事,是典型的应试教育弊病。在课堂上就缺少练习,怎能不导致“白字先生”大量出现?
更普遍的是,当前大学语文教育处于薄弱状态,直接降低了中国人的书面语文水平。与全国所有高校、所有专业开设两三年的大学英语课、人人报考英语等级证书的壮观场面相比,除了一些偏重人文学科的高校以及文史类专业把大学语文课列入必修课之外,很多理工科院校和理工科专业压根就没有开设大学语文课程。即便开设了大学语文课程,也是作为选修课,基本上流于形式,而且课堂上更多的是谈文人轶事,而不是研究文学、语法等语文知识。换句话说,中国人升入大学之后,就与母语教育脱节。更何况全社会在浮躁的社会氛围之下,
错别字本身就满天飞,网络上的错别字不必说了,就连大街小巷的店招、广告牌上的错别字,也多得要请小学生当啄木鸟。
由此可见,要消除“错别字简历”,关键不是简单的增加当代人的书写机会,而是要解决我国语文教育中存在的弊病。一方面,要加强基础教育阶段语文教育的基本功练习。另一方面,要将大学语文列为高校必修课。(张立美)
高三语文晨读材料三
听邻家吹笙
【作者】:郎士元
凤吹声如隔彩霞,不知墙外是谁家。
重门深锁无寻处,疑有碧桃千树花。
【话外音】:
“通感”是把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沟通起来的一种修辞手法。这首《听邻家吹笙》,在“通感”的运用上,颇具特色。这首诗用比喻、通感和想象的手法,从听笙写起,极其浪漫地创造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意境。
【赏析】:
首句“凤吹声如隔彩霞”就似乎由此作想,说笙曲似从天降,极言其超凡入神。具象地写出“隔彩霞”三字,就比一般地说“此曲只应天上有”(杜甫)、“如听仙乐耳暂明”(白居易)来得高妙。将听觉感受转化为视觉印象,给读者的感觉更生动具体。同时,这里的“彩霞”,又与白居易《琵琶行》、韩愈《听颖师弹琴》中运用的许多摹状乐声的视觉形象不同。它不是说声如彩霞,而是说声自彩霞之上来;不是摹状乐声,而是设想奏乐的环境,间接烘托出笙乐的明丽新鲜。
“不知墙外是谁家”,对笙乐虽以天上曲相比拟,但对其实际来源必然要产生悬想揣问。诗人当是在自己院内听隔壁“邻家”传来的笙乐,所以说“墙外”。这悬揣语气,不仅进一步渲染了笙声的奇妙撩人,还见出听者“寻声暗问”的专注情态,也间接表现出那音乐的吸引力。于是,诗人动了心,由“寻声暗问‘吹’者谁”,进而起身追随那声音,欲窥探个究竟。然而“重门深锁无寻处”,一墙之隔竟无法逾越,不禁令人于咫尺之地产生“天上人间”的怅惘和更强烈的憧憬,由此激发了一个更为绚丽的幻想。
“疑有碧桃千树花”。以花为意象描写音乐,“芙蓉泣露香兰笑”(李贺)是从乐声(如泣如笑)着想,“江城五月落梅花”(李白)是从曲名(《梅花落》)着想,而此诗末句与它们都不同,仍是从奏乐的环境着想。与前“隔彩霞”呼应,这里的“碧桃”是天上碧桃,是王母桃花。灼灼其华,竟至千树之多,是何等繁缛绚丽的景象!它意味着那奇妙的、非人世间的音乐,宜乎如此奇妙的、非人世间的灵境。它同时又象征着那笙声的明媚、热烈、欢快。而一个“疑”字,写出如幻如真的感觉,使意象给人以飘渺的感受而不过于质实。
此诗三句紧承二句,而四句紧承三句又回应首句,章法流走回环中有递进(从“隔彩霞”到“碧桃千树花”)。它用视觉形象写听觉感受,把五官感觉错综运用,而又避免对音乐本身正面形容,单就奏乐的环境作“别有天地非人间”的幻想,从而间接有力地表现出笙乐的美妙。在“通感”运用上算得是独具一格的。
5 【评析】:
这是一首听笙诗。笙这种乐器由多根簧管组成,参差如凤翼;其声清亮,宛如凤鸣,故有“凤吹”之称。传说仙人王子乔亦好吹笙作凤凰鸣(见《列仙传》)。
老人因让座纠纷猝死别成双重悲剧
舒圣祥 《 中国青年报 》
在河南郑州919路公交车上,一老人因让座与一年轻人争论后,打了年轻人4耳光,然后自己倒在车内,急救人员赶到时,老人已没有了呼吸。老人家属接受急救人员询问时称,老人患有心脏病。(《大河报》9月10日)
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上,让座纠纷其实很常见;而且,并不局限于老人与年轻人之间。如果说这里面有什么值得分析的话,那就是我们社会的戾气太重,我们的情绪太坏,我们太没有耐心,我们的文明素质也有待提高。一个让座纠纷竟导致老人猝死,上述悲剧令人唏嘘;但我相信,无论是没让座的年轻人,还是生气年轻人不让座的老人,都未曾想到更不愿看到这样的结果。
上述事件无疑更多的是一个意外悲剧;然而,当这样的意外成为“新闻”,公众的讨论加入其中,不仅让座纠纷似乎成了老人与年轻人之间特有的现象,超脱于意外事件的各种价值判断,更是不可避免地嵌入关于悲剧的讨论里。网上,说各种难听话的都有:有的说“不作死就不会死”,还有人又重新讨论是“老人变坏”还是“坏人变老”„„
对于这起让座纠纷,除老人打了年轻人4耳光之外,其实我们根本不知道其他具体细节。他们为什么争吵?又何以至于动手?是老人为老不尊,还是年轻人为幼不敬?单凭个人好恶,毫无依据地做无端猜测,并无任何意义。更何况,所谓好人、坏人的主观臆测,真的比人的生命更重要吗?死者已矣,又是长辈,那种“死了活该”的言论,让人不寒而栗。 面对悲剧,不要试图猜测老人的好坏,重要的是做自己应该做的。假若你是年轻人,遇到没座位的老人,如果可以,那就让吧。尊老爱幼,对于一个文明的人来说,本就是应该的。对自己的素质要求,不妨高一点。哪怕是要求你让座的老人,缺少一点感恩之心,或者语气生硬态度蛮横了一些,不妨宽容一些,没准儿,易怒也是一种病状呢。你让着他,只会给你的形象加分。
有人将此类比“老人倒地不敢扶”,其实这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无非让个座,哪有那么多的“后顾之忧”。当然,老人也该更多地理解年轻人为生活奔波劳累的不易,需要别人让座时,不妨客气一点礼貌一点,这样更像一个长者。很多时候,一句话能解决问题,一句话也能激化矛盾,关键看你如何选择。就算给老人让座在道理上确实应该,但是对于具体给你让座的人,一定不能少了声“谢谢”。
老人猝死于让座纠纷的悲剧,一方面毕竟只是个案,不需要也不应该被过度阐释,妖魔化与娱乐化的心态更加要不得;另一方面它又真实地提醒人们,理解与宽容之于我们社会的极端重要。本来,老人猝死的悲剧,就是因为双方的互不宽容;如果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反而是更多更大的偏见与不宽容,那岂不是双重的悲剧?
“让座问题”背后的美德窘境
文/寇宇龙
郑州市一辆919路公交车行驶至中原路秦岭路路口时,车上一名老人突然倒地猝死。车上乘客称,老人之前曾因让座问题与一名小伙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小伙子四个耳光。老人家属接受急救人员询问时称,老人患有心脏病。(9月10日《大河报》)
因为让座问题,先是有人被扇四个耳光,后有老人猝死。一件小事引发了一场悲剧,让人感到无比惋惜与无奈。
让座一词的关键是“让”这个语素,而与让所关联的礼让则是一种传统美德,在固有的印象中,让座是在平和的氛围中,让座者与被让座者的一次文明传递。然而,如今,让座却常与冲突、争抢、动手等联系在一起,且频频见于报章。一种源于传统的文明礼让行为,到如今却时常伴随着轻者破口大骂,重者拳脚相向的一幕幕冲突。显然,在文明与美德的传承中,我们遗失与误解了许多东西。
人们越来越习惯快节奏的生活,快,成为一种流行理念,在不少人眼里,让,则意味着
慢人一步,则可能失去先机。平心而论,在公共汽车和地铁上,我们身边的确有一些人看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或孕妇时,丝毫没有让座的意思,在崇尚快的信念中,他们失去了礼让的美德。加之,在现实中,潜规则促成了走后门、找关系、插队,人们渐渐对符合美德的社会规则失去信心,这加剧了礼让等美德的缺失。
如何唤醒美德,使得让座等礼让行为成为自觉,这是许多人思考的问题。在此,一个常识仍需要重申,即美德从来都是自主发生的,绝不存在强制的美德。因此,无论我们如何渴望社会充满美德,也断然不能以强力求之。这次让座冲突中,老人面对没有主动让座的年轻人,采取了极端的做法甚至是动手打人,如此,即便最终能够争来座位,也是文明尽失。 一种美德丢失后,要挽回它,往往需要更大的美德与耐心。倡导文明也必须以文明的方式。面对一个不让座的年轻人,愤怒的挥手扇耳光,这样不仅会使得冲突升级,还会让更多原本乐于让座的人心生反感。
礼让是一种美德,不是义务。在美德的实践上,人们更容易对他人产生期待,而非自身。公交车上的让座冲突引发的悲剧,背后是美德的窘境。一方面,我们对于美德的缺失十分痛心,期待改观;另一方面,我们却因浮躁,难以形成耐心,也难以从自身做起,甚至以美德的名义破坏美德。
要倡导让座,但绝不倡导强制让座。与社会而言,公交车上的让座冲突,只是美德窘境的一个缩影,在其他场所,这样的因礼让缺失而起的冲突也在时常上演着。其实在生活中,个体的每一个礼让行动,都会对周围的人产生影响,如果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在生活细节中,成为礼让等美德的实践者,那么整个社会就会形成一种美德默契,使得美德成为自觉。此外,杜绝潜规则,形成社会的良性规则,则能对美德形成支撑作用。
最后,愿让座问题引发的悲剧永不再出现。
别让青奥会为突击栽树背黑锅
乔杉 《 中国青年报 》
在南京建邺区青奥村附近的邺城路、江东南路沿路,数名工人正冒着烈日,把路两边枯死的大树挖出,移到路边,堆放在一起,然后把树干锯成数段装车运走。不少大树死亡,其中有玉兰、香樟等各种名贵树种。这些树是为迎接南京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而突击栽种的。一名工人质疑说,这完全是反季节栽植造成的。(《法制晚报》9月10日)
诚然,这些树是为迎接青奥会而栽下的,但回头来看,当初新修好的路,光秃秃一片,需不需要有一点绿化?所谓“完全是反季节栽植造成的”,这恐怕也是“一家之言”。有关部门有关专家早就讲过,按照现有技术,完全可以做到四季植树,季节并不是特别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青奥会又没有让这样种树。
突击栽树、迅即死亡的事,何曾发生得少?比如笔者身边就有一条路,原来有绿化,去年又补栽了一大批广玉兰,郁郁葱葱,煞是好看。可到了今年一看,几乎全部“倒在春光里”。有关方面又组织人员,在很短时候间完成了新一轮的拔树、栽树。而当时既没有什么大型活动,也不存在什么“献礼工程”。问题何以仍然发生?恐怕还在责任上。
责任缺位是现在城市建设的最大现实,也是城市科学发展的最大敌人。民间有句话叫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可在城市建设上,经常是“公婆都有理”——不管怎么做,反正都不错。于是我们常看到,一条路修好了,好事;过几天又开膛了,还是好事;过两天又需要动其他手术了,仍然是好事。总之,做的都不错,不做才是错。栽树也是如此,如果栽下的树都活了,恐怕所有城市都是“人在城中走,如在画中游”。当初栽是政绩,现在拔了又栽还是政绩。总之没有人负责,也不需要有人负责,一切决策权、解释权都“归权力所有”。
除了责任之外,恐怕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原因。今年8月,新华社曾报道过“绿化腐败”。
一棵“超级银杏”,出厂价几千元,落地价却达5万元,巨额差价去哪了?动辄花上千万元找知名公司进行绿化设计,其实就是几个刚毕业的学生参照以往案例稍加改动,巨额设计费背后有哪些猫腻?包括大批的树栽了死、死了栽,背后难道没有一点故事吗?正如有人所讲,如果一栽就活、不必再栽,那这么多人谁养啊?有些人靠什么过上奢侈生活啊?
由是来看,突击栽树与青奥会何干?青奥会从没让搞形式主义,更没让搞劳命伤财这一套。如果技术水平不过关,没有把握“反季节植树”,那就不要去植树,或者选择其他不反季节的树。就怕这批树先天存在不足、后天少人管护。
赵白鸽 还记得大明湖畔“军令状”吗
庄庆鸿
今天,“红会放飞白鸽”成为网络舆论场最热话题之一。中国红十字会通报,赵白鸽卸任红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这距离她立下“辞职军令状”的时间,是1年4个月。
2013年4月28日,中国红十字会掌舵人赵白鸽曾公开立军令状:“如果两到三年,还是不能翻转‘黑十字’印象,我自动请求辞职!”如今,时限未到,印象未转,选手却已然离场。
赵白鸽执掌红会三年,成绩单如何?本人未表态之前,网络舆论场毁誉参半。
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2000条网络舆情统计显示,57.4%网民不认同红十字会在三年间已扭转了“黑十字会”的印象(其他网民发表其他观点,并非对立观点——记者注) 。
在对赵和红会的评价中,18.6%网民直接提及关键词“丰硕成果”,对此持否定态度。 这个被诟病的关键词,来源于今日的红会通报。通报中称:“三年来,中国红十字事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与赵白鸽的辛勤努力和扎实工作是离不开的。”
在红会通报公布后,曾质疑红会社监委的周筱赟,公开评价赵白鸽是“体制内的好人”。 “赵白鸽执掌红会后,确实在努力改变。她对我还是挺宽容的,多次公开说,红会欢迎监督。只是,红会体制内阻碍改革的力量实在太强大,赵白鸽也无能为力,甚至只能与他们合流。”周筱赟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但是,既然赵白鸽坐到了这个位置上,她就必须为此负责。这是一个官员的社会责任。”
关于这位62岁的女性官员,29.3%网民还提到了另一个23岁的女子——郭美美。 2011年10月,郭美美事件重创红会后,时任国家计生委副主任的赵白鸽,被认为是“临危受命”,执掌红会。
赵白鸽的三年,并不平静。红会经历的屡次质疑,波澜并不比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小:2012年4月,红基会“仁爱基金”西部志愿者工作办公室在陕西捐赠劣质自行车、红会成都募捐箱内善款长毛事件、红会冠名医院发生医疗事故、红会相关项目基金存在监管漏洞、海南风灾“盛夏捐棉被”事件„„
疲于回应质疑的赵白鸽,也因此被称为“救火队长”。
中青舆情监测室梳理多家媒体总结,在红会历任领导中,有剑桥大学生物医学博士头衔的赵白鸽最为高调。她任上,红会与媒体、公众的互动明显增多。
成都募捐箱内善款长毛事件、专栏作家潘采夫“七问红会器官捐献”、“红会购置别墅”网络谣言事件等事件中,赵白鸽均被报道主动与记者、举报人交流、长谈,并无“官架子”。 2013年“4·20”四川芦山地震后,红十字会遭遇了谣言“三重门”:“我国是唯一未加入国际红十字会的会员国”、“壹基金收到的钱要打入红会账户”、“中江红会虚开药品发票”、“开豪车的郭子豪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中国红基会副理事长郭长江之子”„„
据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红十字会动态”成为了震后60小时之内排名第五的热度词。 上述谣言虽均被国际红十字会、壹基金、赵白鸽一一辟谣,但一些“有细节”的谣言,
经常在网络传播中“春风吹又生”。
中青舆情监测室认为,事实一直都在,但网民让不信任的情绪左右了判断。谣言有土壤,正是在于它迎合了这种情绪。
尽管赵白鸽曾表示“在灾难面前,红会和壹基金绝对不是竞争关系”,但网民却把一官一民两个慈善机构放在一起比较,从捐款数额到运作透明度。
她任上,红会并非“原地踏步”。2011年7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试运行。2012年10月,红会公开选拔官员。2012年12月8日,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均受到社会瞩目。
但改革虽动,结果并未说服公众。网民“小羊军团杨军”对红会的评价,在普通网民中有一定代表性:“与权力体系捆绑一体,与商业机构过从甚密,与丑闻如影随形,与中国社会稀缺的公益精神、独立人格和中立客观立场渐行渐远„„”
2014年郭美美“锒铛入狱”,红会的声誉却仍未回到正轨上来。
红会这三年,难以取信公众的,是赵白鸽个人吗?
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统计显示,37.6%网民认为红会负面形象“积重难返”,主要原因在于慈善体制,赵白鸽对红会改革“力不从心”。
中青舆情监测室认为,在赵白鸽任上,官员个人与红会的公众形象捆绑在一起,形成了“木桶效应”。公众眼里,并不会看到木桶最长的一根,决定“木桶”水面的,正是最短的一根“木板”——红会的现行慈善制度。
因此,改革尚未成功,公开透明的新制度尚未建立,官员个人终究无法独善其身。再开明的姿态,也难以“力挽狂澜”。
网民“徐震——笑看红尘”评价中肯:“红会之过,非白鸽一人所为。红会之错,非白鸽一人可以承担。”
红会通报中,接任赵白鸽的还是一名女官员——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徐科。换帅后的红会,将走向何方?
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统计显示,31.5%网民认为,单凭领导换人,难以改变红会负面形象。网民“啊杰”就发问:“赵白鸽的去或留有意义吗?换个领导,制度不改变,老百姓就信任红会了吗?”
同时,35.6%的网民期望红会痛定思痛,拿出“破釜沉舟”的魄力,重立起慈善标杆。微博粉丝1700余万的潘石屹也对红会呼吁:“别因不透明伤害了大家的爱心。每一分钱的善款都要公开透明。这是任何慈善机构的生命。”
拉开斑马线护栏,让诚信通行
蒋卫阳
近日,福州市在部分路段的交叉口,设置了能够伸缩、高约1米的护栏。每个护栏由一名协管员负责,在早晚高峰期时段,当斑马线红灯时关闭护栏,阻挡闯红灯的行人与非机动车,确保安全通行。报道称,伸缩护栏作为一种全新的尝试,是否长期使用或者在该市范围推广,取决于试运行的效果。
毋庸讳言,行人闯红灯现象眼下在不少城市已是普遍现象,城市管理者也曾想过多种解决办法,但效果并不明显。此次福州出台的这项“硬”举措,能否收到预期效果,还要经过实践的检验。
不过,这项措施出台伊始,便引起了网民的热议。有网民吐槽,称这项措施“奇葩”,这在全世界都还属首例;也有的表示怀疑,既然之前有人能从拉绳下面钻过去,以后也不排除有人能从护栏上面跨过去啊„„
从表面看,这项措施确实体现了对闯红灯现象“堵”的升级,金属护栏使闯红灯“难度
系数”一下子增加许多,这恐怕也是无奈之举。
绿灯行,红灯停,这本该是幼儿园小孩都懂的规矩,可放到大街上怎么就有那么多人熟视无睹?个中原因有许多,包括人们从长期的传统社会走来,自身的行为习惯与现代文明磨合还需要有一个时间过程,生活中的法律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交通设施的管理还可更科学,等等。而不能简单化地将这些闯红灯的民众视为恶意违法者。君不见,这位闯红灯的大妈,回到家里可能是一位贤妻;那位在车流里穿行的小伙,可能在邻居眼中是位热心人„„
有鉴于此,解决闯红灯这一老大难现象,除了硬件设施的改进,还应从利益层面出发而善于“攻心”。从当前的情况看,完全可以从经济角度来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在这方面,杭州市的公交系统已经开了一个很好的先例。过去,在杭城街头的斑马线前,很少看到车让人的镜头,行人过马路要提心吊胆。而自从杭州市公交系统将斑马线前的让行,与司机的经济收入挂起钩来,实行责任制,杭城公交车的让行面貌为之一变,成为美丽杭州又一新景。这当中,固然有相关司机文明意识提高的因素,但其中起关键作用的还是经济责任制。
这也难怪,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人们的行为习惯更多地从经济人的理性出发,利益成为许多矛盾和纠纷的焦点。抓住利益的“牛鼻子”,或许更有利于引导文明习惯的养成。以往,在一些地方,也曾搞过突击式的交通行为整治,对闯红灯者处以罚款,收到较好效果,但问题是风头一过便老方一帖;况且,现场罚款也易遭遇当事人的抵触行为。
能不能将闯红灯行为纳入正在建设中的征信系统中?将交通违法行为也作为征信计分因素进行登记,因为将来的征信记录将在借贷、考驾、申请公租住房甚至参加相关社团等方面,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对此,相关当事人不敢也不能对此小觑。另一方面,从征信系统设置的科学性来看,生活细节本身就是一个值得纳入的考量因素,两者的目标具有一致性。也许有人怀疑闯红灯行为纳入征信系统的可行性,“凑成一堆就可过马路”,你去追究谁?而现实的情况更多的是,总有少数带头者,这就是征信记录的重点关注对象。只要持之以恒,不信东风唤不回。
事实上,上海市已在酝酿将公民在境外的不文明行为记入征信纪录,尽管尚存议论,但其方向符合现代社会治理的科学理念。诚信,是现代社会的通行证,从这个角度说,也许应该拉开金属护栏,让诚信通行。
请给下跪城管站着执法的勇气
最近一则城管与小贩互跪的图片引发热议,照片中的小贩是一位七十多岁的大妈。当天,大妈正在沿街售卖蔬菜,遇到城管前来执法。就在城管动员大妈离开时,老人家突然朝着城管跪下,随后一名城管队员也跪了下来,最后在城管的劝说下,老太太被扶了起来。
城管执法靠跪,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去年一名武汉城管和菜贩的相互交涉,结果双方都以下跪来完成某种意义上的平等。这件事情的最终情况和当事双方息事宁人的意志相左,舆论对此进行猛烈发酵。下跪执法,也就成了“鲜花执法”“喊话执法”后又一张特殊的城管面孔。
城管下跪,在某种程度是一种应激性的自我保护。这其中苍南城管打人事件的“教训”肯定少不了。当时就是因为城管执法时将一名拍照的群众打倒,随后引发群众围堵城管执法车辆。这起事件,想必是在全国城管系统进行了深度的内部学习。而充分照顾到被执法对象和围观群众的情绪,则是在耳提面命中被不断加强。
执法态度问题,这本来是职业道德中应该有的素养,但之前个别城管缺乏耐心,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会有火上浇油的磕磕碰碰,以至于成了被众人诟病的把柄。但现在再次回到职业素养的原点时,却又出现“走到另一个极端”的怪象。
把职业素养理解成明哲保身,甚至是用下跪的手段来以证无辜,恐怕是职业教育的一种悲哀。当这名城管面对卖菜大妈沿街售卖蔬菜,其执法者的属性,就已经代表了国家公器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不能定义为想当然的优越感,但也绝不能随便沦落成下跪的条件反射。
否则,这都能成为种惯性的话,那以后交警对违章司机下跪、文化稽查队对上网吧的未成年人下跪,这社会秩序的管理,是否就要面临着一地鸡毛的尴尬呢?
同时,民众也不要过多地把同情心给予那名沿街售菜的大妈。我们一直都在犯感情和法理混为一谈的错误,有些甚至滥用了悲天悯人的胸怀。坦白说,中国小商小贩的现象在近二十年之内,都无法得到根本性的整治。这是社会商业结构和底层人民生存渠道使然。当然,对他们的人文关怀一直在接力,比如很多城市就在夜市的时候给出很多的区域,来满足于小商小贩的需求。但是,覆盖毕竟是有死角,就好像很多进城卖菜的农民,他们就是不愿意进入菜场卖,而愿意在人流如织的街道卖。这些为生活奔波的草根,客观地成为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的隐患因素。对她们执法是必须的,否则,就是对其他城市居民的不公平。
在合情合理的执法语境下,年轻的城管完全有站着执法的理由。但惧怕于站和跪的突兀场景,以及背后很有可能的起哄式报道,于是勇气瞬间被稀释。他或许来不及想,职业和社会分工不分贵贱,但法律的正义权威却有高低之别。对于城管,公允的探讨和理性的思考必然是要回归主体,但现在来看,这一过程依然在路上。
靠啥击破“小偷反腐”生态链?
一个小偷团伙专门行窃官员的住宅和办公室。驻马店市现辖9县3区,王胜利团伙至少盗窃过其中5个县的多名县处级官员。该盗窃团伙被抓获后,却因为警方和被偷窃官员各有“软肋”,官员不敢报案,警察瓜分赃物,令简单的盗窃案衍生出一系列的生态链。
正常心理,财物被窃,必定选择报案。选择装聋作哑,刻意隐瞒,甚至利用权力之手干预司法,这只能说明两个问题,一个是自己不干净,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再一个是“仔花爷钱不心疼”,不是自己的,偷了无所谓。而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撇清自己,逃避责任。小偷之所以偷官屡试不爽,正是抓牢了官员的心理。
从法律角度看,这起看似普通的盗窃案里,不仅可能藏匿着官员“财产来源不明”等腐败案,而且还涉嫌存在妨碍司法办案等滥权行为,而司法部门在权力干预之下私下瓜分财物,既是权力分肥,更有涉嫌包庇罪犯的渎职成分,说是与小偷同类、共犯并不为过。因此,对这起案中案,理应顺藤摸瓜,条分缕析,查个水落石出,各自领罪。这无需赘言。
笔者更关心的,还是“小偷偷出贪官”这一早已审丑疲劳的不是新闻的新闻本身。虽然这世道小偷“反腐”或者二奶“反水”之类事件层出不穷,但这总归只是小概率事件。真正在“水下”潜伏的“待偷”官员,不知还有多少。正如本案,如果小偷不是偶尔栽了,这样的官员必然沉在水下,继续以一个清官好官的面目,招摇过市,欺骗公众,没有人会去主动打捞。这里呈现出的是反腐形式与反腐效率之间的辩证关系。
纵观我国目前的反腐路径,主要还是以民间反腐、运动反腐为主,这种模式虽然有效,但总归是治标之举,虽能为治本积累经验、赢取时间,但事实反复证明,这样的模式,仅仅是个过渡,烈度再大,也难逃最终走向死胡同的宿命。换言之,反腐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必然要依靠早已取得公认的制度反腐。去年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建立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等四个方面制度建设。这既表明了中央制度反腐的信心和决心,更让人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但人们对制度反腐的模样依然模糊不清。每一次大获全胜的小偷,常常会被称为“反腐英雄”,这种变态的心理快感,恰恰是被偷贪官对社会的一次次伤害的结果,让政府公信力被一次次无情蚕食。
屡屡出现的官员被偷不敢报案,其实是可以和最近那位主动“求人肉”、甘做体制内“叛徒”的检察官何文凯并列的。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样本案例,其实都道出了同一个问题:如何找到预防腐败制度的“纲”。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就是“纲”。纲举而目张,“小偷反腐”生态链必会土崩瓦解。“小偷屡屡偷出贪官”再次昭示我们,列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时间表,已是如此之迫切。
“短命”铜像折射城市规划之殇
作者:云舒
8月开始,广西柳州开始拆除尚未完工的位于该市风情港旁边的柳宗元铜像底座。按设计规划,这座柳宗元雕像高达68米,可以360°旋转,欲建设成为“国内最高的人物铜像”。该雕像由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概算投资7000万元建设。项目于2012年动工后,2013年年中停工,而巨大的雕像底座和核心柱子部分已矗立江边。(9月11日 新华网) 在政府的城市规划中,不论是为了城市形象还是居民生活,对城市建设有所投入,装扮一番,添置点东西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大多数人愿意看到的,相信必要的花费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投资七千万建一座铜像又在还未建成之时就予以拆除,这般“短命”的建筑折射了城市规划之殇。
暂且不说这座铜像从建造之初到如今究竟花费了既定投资的多少,在报道中,笔者看到此前在广西柳州市鱼峰区西江路旁边的金鸡岭上,已建有一座高达30米的柳宗元雕像。而正在被拆除的铜像,除去位置不同、身高更高之外,与原有的雕像并无多大不同。既然已有塑像为何非要再花费巨大的投资重建?
诚然,柳宗元作为我国的历史文化名人,成为一个城市的标志是可以提升整个城市的知名度和文化氛围的,但是将历史名人一再地请出来就能够让百姓的幸福感提升吗?
再反观这座新建雕像的停工和拆除,之前有报道称停工是因政府资金不到位,而柳州市日前发布的《柳州市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顶风违纪新建的豪楼、地标,经调查核实后,该停建的停建,该纠正的纠正,该追究的追究,该曝光的曝光,做到件件有落实。
表面看来,柳州市是为了迎合政府要求而进行拆除,但在笔者看来,不论此次拆除究竟是因资金有限建不下去还是为了迎合中央指示下决心清理,政府都要为城市规划好好反思。一座建筑的兴建和存在,其存在的意义不只是为了体现城市的文化,更需要考虑对城市的影响和对百姓幸福感和归属感的提升。城市标志是可以提升城市的知名度,但拥有两座几乎相同地标的城市要让哪一个因面临被遗弃的命运而“哭泣”?新铜像的“短命”,可能并未达到原有的投资额度,但是无论是建还是拆,都是政府对国家和纳税人利益的漠视。而政府在建设城市前不能有长远规划,不考虑持续发展和民生幸福,不能将权力划归更加严格,只会不断增加百姓的负累而非造福百姓。政府 “以政绩论英雄”,以“面子工程”论成败,只会让百姓得到越来越少的真实惠,也会让类似这种未建即拆的建筑,越来越多的体现城市规划之殇,为城市规划而“哭泣”。
带头跳“五禽”,不能只是戏
中秋节刚过,2014年国际(亳州) 中医药博览会暨第30届全国(亳州) 中药材交易会在安徽亳州市拉开帷幕。开幕式后,“中华药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活动登场,亳州市党政领导与社会各界华佗五禽戏爱好者一起进行了五禽戏展演,阵容壮观。
亳州是华佗的故乡。故老相传,华佗创下了五禽戏,以熊经鸟伸之态,收养身延年之效。华佗据传还曾为武圣关羽刮骨疗毒。故老还相传,华佗那会儿就制出了麻沸散,我国麻醉手术的历史不知道比西方人早了多少年。这样一位中医界赫赫有名的人物,落在了亳州,不深入挖掘简直说不过去。亳州现在有药都之称,中药产业已经成了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与之竞争的有江西樟树、河南禹州、甘肃陇西等,竞争还是蛮激烈的。华佗老先生这块金字招牌当然得好好利用。亳州市领导在市委书记的带领下,大打五禽戏,首先是值得肯定的,体现了对中药产业的重视和支持,因为真要和爱好者一起参演,还是要花一番功夫的,五禽者,虎,鹿,熊,猿,鸟,你要是跳来跳去只像人,不像动物,那就要出洋相的。
但是要扶持、发展中药产业,光在五禽戏上下功夫,那是不行的。去年央视报道,安徽亳州中药材交易中心等知名药材市场,因饮片质量低下等被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点名批评,亳
州药市等地长期存在的过量使用硫磺、熏蒸枸杞等中药材的不法行为。新华社2012年也报道过,由于产品存在使用化学染料染色、添加增重剂等问题,亳州12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如果以这样的质量和中药材,来宣扬药都之名,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更关键的问题是,亳州中药材制假售假,由来已久。2003年,安徽省亳州中药材交易中心以辣椒秆、茄子秆冒充防治非典型肺炎中药材藿香的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表示立即进行治理整顿。可之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进行了查访后发现,假劣产品在这个市场依然存在,不法经营行为比比皆是,市场秩序相当混乱。联合检查组指出,亳州中药材专业市场长期混乱、难于治理的背后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十年过去了,顽疾未愈,据新华社报道,2013年7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约谈毫州市政府,要求遏制中药材市场制假售假势头。药都若是成了假药之都,保护和扶持的是这样的假药产业,政府的脸往哪儿搁?
所以,亳州市领导的五禽戏跳得再好,若仅仅是戏,仅仅是做点表面文章,而不认真认识到当地中药材市场长久以来存在的制假售假的问题,下决心壮士断腕治理整顿,那么药都之名尽毁,想要发展的中药产业也将失去根基。五禽之戏,最后只能徒增笑耳。
穿旭日旗登泰山”事件须寻找底线共识
9月6日晚,在第二十八届泰山国际登山节上,一名据称来自天津的30岁左右男子,穿着印有“大日本帝国海军”字样的T 恤衫登山,被民众包围,有群众愤怒地将其T 恤扒掉。该男子却称自己从小在日本长大,在日本就是这样穿,在其他地方穿都没问题,唯独在泰安穿怎么就不行了。执勤民警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将其带离现场。
不管这起事件是不是商家炒作,但确实引发了我们社会撕裂。支持民众的一方称这是爱国主义,如新华社微博就称“‘大日本帝国海军’是对军国主义支配下的对全人类的残忍兽行缺乏最基本的是非判断,与认同纳粹无异。以追逐自由和个性解放的名义挑战人类共识,愚蠢至极!”但反对的一方称这是狭隘的爱国主义,称只要没有法律禁止,穿着这样的服装就是他个人的自由。因此,寻找这一事件的底线共识,对于弥补我们社会的裂缝,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显得非常重要。
首先必须认识到的是,穿着印有“大日本帝国海军”字样的T 恤衫是践踏中国人民的情感,是违背公德和公序良俗的事情,必须受到舆论的谴责。正如众多媒体指出那样,“大日本帝国海军”与旭日旗是日本军国主义时代的产物,是日本侵略的象征标志,而中国人民在历史上曾经受到日本侵略的深重灾难,穿着这种标志的服装就有为这种侵略标志招魂,是对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受侵略国家的人民情感的践踏。在许多国家,法律也明确禁止宣扬侵略与反人类的标志。例如,德国《刑法典》第86a 部规定,任何人不得展示或散播属于违宪组织的标志,否则可被判监最多3年或罚款,如果公开替希特勒辩护,颂扬纳粹暴政将被断定是对牺牲者尊严的侵犯,也可被处以3年以下徒刑,任何可能会隐射希特勒的元素,包括“向希特勒致敬”的字母缩写等都被禁止使用。
因此,我们要建立的第一个共识就在于,穿着诸如旭日旗这样的侵略标志的行为,是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是要受到舆论谴责的行为,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对这种行为提出谴责、批评和教育,这种民族情感不容他人以穿着自由而进行抵制。在某种程度上讲,民众动手撕扯T 恤衫的愤怒情绪在情理上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真理再多走向一步就是谬误。在法治社会,规范我们行为的准则是法律,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就是公民的自由。有些行为,虽然在道德上不能接受,在舆论上应当受到谴责,但任何人没有逾越法律的界线,自己充当执法者帮助他人建立道德观,否则自身就是违法。很遗憾的是,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穿着旭日旗标志服装的行为,这是立法不完善的缺陷,但是,这种立法的缺陷不能成为人们违法的理由。因此,民众可以指责穿着的人,但没有权利动手撕扯他的衣服,更没有权利动手打人。有人说,这是为民族情感、民族大义,
不算是违法或者说即便违法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是,我要很遗憾地说,我们以各种正义、大义而践踏法律的行为经常发生,法律的底线一旦踏破,任何人都无尊严可言。所以,有时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我们不得不忍受一些情感上的不适。法律当成为判断这一事件是另一条底线,即我们不能在没有法律的授权之下,对其他公民动手。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我们在民族情感受到挑衅之时无动于衷,除了当面对其进行批评、谴责外,我们更应当借助这一事件的契机,推动立法完善。网上绝大多数人都反对穿着这种标志的服装,无论是支持民众撕衣服还是反对撕衣服的人,这说明绝大多数人都有正常的民族情感。这种民族情感正好可以成为我们推动立法完善的有利舆论环境,将这种愤怒转变为立法完善,让今后这种行为成为法律制裁的对象,成为“过街老鼠”,这是推动了文明进步。但将这种愤怒转为支持在没有法律依据下动手撕衣、打人的情绪,让每个人都觉得为了民族大义而可以罔顾法律,那将再次造成法律的虚无主义,对于社会文明进步又是一种灾难。
在韩国,旧日军“旭日旗”标志的出现,也曾引发民众的抗议,但韩国立法部门及时注意到民众这种情绪,迅速进行了立法。2013年,韩国在国会上提出了《旭日旗禁止法》,该刑法修正案规定,凡在韩国国内有举旧日军“旭日旗”者,可被处以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罚以3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万元) 。因此,我们的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也可以借这一事件及时推动立法者进行立法,从而在法律上来解决这一问题。所以,这一事件应当达成的第三个共识是,尽快推动禁止宣扬反人类、侵略标志的立法,这不仅包括禁止日本“旭日旗”标志的出现。
只有全社会共同达成上述三个底线共识,才有助于让我们分辨是非和规范自身的行为,进而将一件好事变成好事,推进法治建设和人类文明进步!
穿日军军服不是应有的自由
特约评论员肖剡
据报道,9月6日晚,在第二十八届泰山国际登山节上,一名据称来自天津的30岁左右男子,穿着印有“大日本帝国海军”字样的T 恤衫登山,被民众包围,有群众愤怒地将其T 恤扒掉。该男子却称自己从小在日本长大,在日本就是这样穿,在其他地方穿都没问题,唯独在泰安穿怎么就不行了。执勤民警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将其带离现场。
如果说当年赵薇着日本军旗裙拍照,缘于无知,那么此次这名男子穿印有“大日本帝国海军”字样的T 恤衫,简直是挑衅。不少国人对此反应激烈,绝非玻璃心或过于冲动,更多的是一种警惕。据悉,这种T 恤衫是一种象征,意在宣扬军国主义。若如是,此事非同小可,谴责乃至反对是任何身怀正义的人都应该秉承的基本立场。
有网友坦言,其所穿衣物系日本军国主义的标志,“你可以试试去以色列穿个有纳粹标志的背心,看有什么结果。”这种假设在现实中不难找到例证,多年前,英国小王子哈里身着纳粹服装参加私人晚会,经媒体曝光后,举世哗然,哈里除了公开道歉,还被其父亲查尔斯惩罚——到农场照看猪群,打扫猪圈,处理猪粪便,“沾满粪便和垃圾的双手可以让哈里集中自己的思想,不再犯错”。但此事并未罢了,英议会质询和调查,澳大利亚一官员表示,打算收回对英国女王的效忠,以抗议哈里着纳粹制服、戴纳粹臂章的举动。
最关键的是,德国政治家提出,鉴于发生了哈里王子穿纳粹军装这样的事情,全欧洲都应该效仿德国,专门立法,全面禁止任何纳粹标志出现。政治家们认为,如今的欧洲和平而自由,所以纳粹的标志不应该再有任何容身之地,不管是徽章还是标志,都应该禁止在任何地方出现。其后,德国时任司法部长布丽吉特·齐普里斯表示,德国在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将推动一项适用于整个欧盟的新法案,否认纳粹屠杀犹太人的事实和公开展示纳粹标志都将被判有罪,最高3年徒刑。
可资佐证的是,2012年12月26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法律,严惩宣传及公开使用
纳粹以及其他极端主义标志的行为,除了处罚金还将拘留等等。欧洲的相关国家对纳粹标志极其敏感,并不奇怪,因为纳粹给欧洲乃至世界造成了极其恐怖的伤害。同样的逻辑是,对日本军国主义标志,我们难道就安之若素?国人的敏感是正义心使然,也是基于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愤恨,正如有官方微博所称:“你忘记南京大屠杀了吗?忘记“九一八”了吗?那段历史,我们永远都不能忘记。”
当然,我们警惕军国主义,不等于我们以暴制暴,比如采取极端手段对付那名身穿军国主义标志的男子。如果动粗,甚至演绎为上街打砸日系汽车,同样显得不够理智。我们需要做的是,通过严格而有效的制度设计,让那些胆敢伤害民族感情,比如身着纳粹标志或日本军国主义标志服装的人受到法律严惩。为此,就需要借鉴德国、俄罗斯等国的做法,比如早在1994年,德国议会就通过了《反纳粹和反刑事犯罪法》,该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纳粹标志、口号及敬礼姿势,禁止使用任何具有纳粹象征意义的标记符号、标语和徽章;宣传纳粹思想、美化纳粹战犯、悬挂纳粹旗帜和口号均被视为非法、对犹太人进行诽谤、攻击和恶意伤害者,都要被判罚或处以徒刑。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果我们也制定了类似的法律,那名男子必将受到法律惩处,而无需围观者气愤填膺却无可奈何,对其只能谴责而不能殴打——须知,殴打违法。如果法律贴地而行,类似行为必能受到严厉限制,而不会被模仿。报道中有一个细节,该男子被指责后,轻佻辩称自己从小在日本长大,在日本就是这样穿。且不说是否在日本就可以穿,即便在日本可以穿,也不等于在中国可以穿。法律的缺位,导致这名男子振振有词,甚至有恃无恐。
“你可以挥拳,但应止于别人鼻尖”,穿什么衣服看似是个人自由,但一旦与政治特别是敏感符号扯在一起便会受到限制。以自由着装为理由,实在经不起推敲。在德国有自由着纳粹标志服装的自由吗?当然,更应该看到,我们要警惕日本军国主义,更应该壮大自己实力以制衡军国主义。此外,需要禁用的何止纳粹标志、日本军国主义标志,任何反人类、反文明的标志都应该禁止。
康师傅的“誓言”值几钱
作者:司马童
康师傅9月14日下午发布公告,确认该公司产品使用了馊水油作为原料的劣质猪油。这已不是康师傅第一次卷入食用油安全风波。去年11月,中国台湾地区曝出橄榄油用铜叶绿素掺混造假的传闻,康师傅也深陷其中,当时其信誓旦旦表示,要用国际最高标准管控产品。(9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
有句歌词这样写道,“也许承诺,不过因为没把握”。现在看来,在中国方便面市场称得上绝对老大的康师傅,同样有着类似“没把握”的嫌疑。虽说康师傅确认这次使用供应商劣质猪油制造的产品是“精炖葱烧排骨汤面”,由康师傅授权台湾味全使用“康师傅”商标在台湾制造和销售,且随之声明“本公司在中国大陆制造及销售之所有速食面,并不涉及向台湾进口该原料或产成品”等云云,可对一家知名的“巨无霸”食品企业来说,如此无力的解释,实在连自圆其说都困难。
前有肯德基“福喜事件”,如今康师傅在食用油安全保障方面的承诺落空、重蹈覆辙,无法不让广大消费者闻之愕然。如果说食品安全的不尽如人意现象,发生在某些管理松懈的摊贩小店,尚能教人以“一分价钱一分货”而聊以自慰,那么,像这样拥有极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大牌企业,也总在一次次地坑瞒天顾客、自食其言,让公众食不能安,是否隐喻了“誓言越逼真,隐患越深藏”?
有人说,食品安全重在监管,要让生产经营者珍惜羽毛、重视声誉,关键还得对任何违规违法行为的不讲情面、严肃处理。譬如,《环球时报》援引香港大公财经9月15日报道,
台湾地沟油袭港事件影响迅速扩大,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日前公布,香港383家食肆饼店等下游商户,怀疑曾使用台湾“强冠”的问题猪油,多家大型连锁食肆及著名老店纷纷“中招”。“黑心油”害人不浅,香港有关管理机构闻风而动,立即通过媒体公布详细的“疑曾使用”商家名单,就显得彻底有力,也让“中招”商家以后更能吸取教训、好自为之。
康师傅“结缘”馊水油,誓言还能值几钱?对于这样的问题,莫说消费者,作为涉事企业自身,恐怕早已明白“演戏演砸”是一种什么滋味了。可问题是,一边是信誓旦旦是“严格管控生产品质”,一边却又时常被揭“言而无信”的以次充好本质,这种习惯性的失信表现,未必总能有惊无险地敷衍了事。我以为,不管“无涉中国大陆市场”的说法有多少可信度,也无论知名大牌的市场根基有多深,假以时日,多行不义的结果,肯定会像“狼来了”的故事那样,“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食品是老实人做的生意,也是一个良心事业。”这番情真意切的动人措辞,正是去年台湾大统长基公司假油事件爆发,曝出黑心油流入康师傅旗下公司味全后味全董事长向公众作出的表态。由今而论,康师傅“结缘”馊水油了犹未了,是简简单单发个更换供货渠道的声明,还是继续“承诺”“誓言”以期挽回公信,办法和招术也许很多,可别忘记了,消费者的信任,绝不是一张尽可随意涂抹的“长期支票”。
“错别字简历”折射语文教育短板
作者:张立美
大学毕业的小蔡,怎么也没想到,应聘好不容易进入复试阶段,竟因为一份手写的简历,直接被公司PASS 掉!经询问后得知,原来,小蔡在400字简历里,竟写了24个错别字,这也成了公司人事主管PASS 掉她的重要理由。14日,回忆起此事,小蔡懊恼不已。(9月15日《重庆晨报》)
众所周知,在社会竞争激烈的当下,个人简历早已经成为求职者的脸面和名片。个人简历写得好不好,中间有没有错别字,字迹写得是否工整、有美感,不仅直接关系到求职者给用人单位留下的第一印象,而且从侧面反映了求职者的知识水平和责任心。大学毕业生小蔡在小小的400字简历里,竟然写了24个错别字,直接遭到用人单位淘汰,一点都不冤枉。这至少说明她的中文水平有限,责任心不是很强,难以从事文字工作。
求职简历中出现大量错别字,其实不是个别现象,而已成为普遍现象。前两年笔者在工作的民办学校招聘教师试讲环节的评委老师时,就发现多名师范专业毕业的求职者在试讲环节的板书中出现了错别字,甚至个别求职者的错别字当堂被学生指出。可想而知,若让如此水平的师范毕业生去教下一代孩子,只能教出错别字连篇的学生。
从表面上看,诞生“错别字简历”,主要原因是在互联网信息时代,现代人使用电脑多了,用钢笔书写机会少了,所以“提笔忘字”现象比较严重。但从深层次原因来说,“错别字简历”实质上写出了当下我国语文教育存在的大问题。从中小学语文教育层面来看,由于错别字对成绩影响较小,使得学生很不重视语文基本功的练习,导致其语文基础知识不扎实。除了小学有字词句的练习、抄写之外,中学基本不重视字词句的练习,特别是在高中阶段,有很多人错误地认为抄写字词句是很幼稚的事,是典型的应试教育弊病。在课堂上就缺少练习,怎能不导致“白字先生”大量出现?
更普遍的是,当前大学语文教育处于薄弱状态,直接降低了中国人的书面语文水平。与全国所有高校、所有专业开设两三年的大学英语课、人人报考英语等级证书的壮观场面相比,除了一些偏重人文学科的高校以及文史类专业把大学语文课列入必修课之外,很多理工科院校和理工科专业压根就没有开设大学语文课程。即便开设了大学语文课程,也是作为选修课,基本上流于形式,而且课堂上更多的是谈文人轶事,而不是研究文学、语法等语文知识。换句话说,中国人升入大学之后,就与母语教育脱节。更何况全社会在浮躁的社会氛围之下,
错别字本身就满天飞,网络上的错别字不必说了,就连大街小巷的店招、广告牌上的错别字,也多得要请小学生当啄木鸟。
由此可见,要消除“错别字简历”,关键不是简单的增加当代人的书写机会,而是要解决我国语文教育中存在的弊病。一方面,要加强基础教育阶段语文教育的基本功练习。另一方面,要将大学语文列为高校必修课。(张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