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办
□ 延续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示范文本)
申 请 人: 工商部门核定名称
申请日期: 2011年4月1日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经济性质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五、填写“申请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六、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七、本申请书一式两份。 备注:
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方式如下:
(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
名称预先核准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资格证明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现证明 张 三 先生(或女士)为我公司(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其身份证明如下: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公 章:
2011年4月1日
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证明资料
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李某 通过《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饮食安全相关内容的知识培训,具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签字或盖章):张三
2012年 4 月 1 日
餐饮服务从来人员健康查体证明
正面
反面
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
有权证、租赁协议等)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
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或使用自来水的证明
(如水费缴费单据等)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材料的填写,具体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予以撤销;该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参考样式: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张三,没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没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有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也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情形,不属于被限制人。
特此说明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张 三
2011年4月1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 《餐饮服务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样表)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单位名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设立 □变更 □注销 □延续 □补发 □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新办
□ 延续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业主资格证明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现证明 先生(女士)为我公司(或单位)的业主。其身份证明如下: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业主(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没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没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有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也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情形,不属于被限制人。
特此说明
业主(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证明资料
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通过《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饮食安全相关内容的知识培训,具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
特此证明
业主(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现证明 先生(女士)为我公司(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身份证明如下: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公章/签字:
年 月 日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没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没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有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也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情形,不属于被限制人。
特此说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证明资料
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通过《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饮食安全相关内容的知识培训,具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资格证明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现证明 先生(女士)为我公司(或单位)的负责人。其身份证明如下: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公章/签字:
年 月 日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没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没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有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也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情形,不属于被限制人。
特此说明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证明资料
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通过《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饮食安全相关内容的知识培训,具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新办
□ 延续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示范文本)
申 请 人: 工商部门核定名称
申请日期: 2011年4月1日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经济性质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五、填写“申请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六、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七、本申请书一式两份。 备注:
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方式如下:
(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
名称预先核准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资格证明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现证明 张 三 先生(或女士)为我公司(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其身份证明如下: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公 章:
2011年4月1日
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证明资料
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李某 通过《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饮食安全相关内容的知识培训,具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签字或盖章):张三
2012年 4 月 1 日
餐饮服务从来人员健康查体证明
正面
反面
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
有权证、租赁协议等)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
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或使用自来水的证明
(如水费缴费单据等)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材料的填写,具体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予以撤销;该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参考样式: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张三,没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没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有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也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情形,不属于被限制人。
特此说明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张 三
2011年4月1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 《餐饮服务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样表)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单位名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设立 □变更 □注销 □延续 □补发 □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新办
□ 延续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业主资格证明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现证明 先生(女士)为我公司(或单位)的业主。其身份证明如下: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业主(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没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没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有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也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情形,不属于被限制人。
特此说明
业主(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证明资料
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通过《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饮食安全相关内容的知识培训,具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
特此证明
业主(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现证明 先生(女士)为我公司(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身份证明如下: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公章/签字:
年 月 日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没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没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有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也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情形,不属于被限制人。
特此说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证明资料
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通过《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饮食安全相关内容的知识培训,具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资格证明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现证明 先生(女士)为我公司(或单位)的负责人。其身份证明如下: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公章/签字:
年 月 日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没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没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有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也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情形,不属于被限制人。
特此说明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证明资料
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通过《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饮食安全相关内容的知识培训,具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