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全国人大代表 陕西荣民集团董事长 史贵禄
靖边县位于陕西省北部偏西,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全县总面积5088平方公里,辖13个乡、9个镇、1个国营农场,214个行政村,6个社区,总人口30万。近年来,靖边随着油气资源深入开发,全县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2008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4.03亿元,增长27.8%。完成财政收入20亿元,增长40.5%,地方财政收入达6.24亿元,增长72.6%。靖边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增长速度都在陕西省和榆林市前列,但认真分析其经济结构,很不合理,2008年全县三次产业之比为3.4:90.4:6.2,仍然属于资源型经济,全县GDP的90%来源于能源经济,财政收入的87%来源于能源经济。加之,由于中石油长庆公司与靖边地方利益分享机制等因素,靖边经济发展更多地依靠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在靖石油资源的开发转化,而从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方面得到的贡献非常小。2008年,长庆在靖边生产和输出原油280万吨,输出天然气45亿立方米,按今年原油和天然气平均价格计算,总收入达130-150个亿元,而给靖边财政贡献仅为1.19元。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快西部资源县份的经济发展,逐步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议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营业税纳税地点。“靖边—西安”天然气管输营业税纳税地点已于2000年1月1日明确,西安市和靖边县地税局各按50%计算征收。2007年,共计征收税款1000万元,而在其他几条管线上一直没有理顺这方面的关系。据天然气净化厂提供的数据,2007年靖边境内天然气输出量共计45亿立方米,其中靖西管线12.5亿立方米,陕宁管线8亿立方米,陕京管线17亿立方米,“靖边—呼和浩特”管线7.5立方米。如果各条管线管输营业税都能参照“靖西”管线运行,将影响收入4800万(其中:影响省级收入1440万元,影响市级收入1440万元,影响靖边县级收入1920万元)。综上所述,我们建议将陕宁等其他天然气管道运输营业税纳税地点调整在资源输出地。同时在未调整之前,建议参照“靖边—西安”管线做法,将管道运输营业税50%缴纳资源输出地,50%缴纳输入地。
第二,建议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随主体税缴纳教育费附加。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中小学教育费附加返还有关问题的复函》(陕财办企函〔2006〕13号)精神,长庆油田公司、长庆石油勘探局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应“继续按原渠道、原方式直接返还给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也就是说长庆实现的教育费附加收入不是随“附加主体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一同缴入产油地税务部门,而是由长庆在附加收入总额中象征性地给靖边县划分20%左右(2007年共计800万元)。据测算,仅此一项每年影响靖边财政收入4000多万元。我们建议将长庆油田公司和长庆石油勘探局实现的教育费附加随主体税缴入产油地,或调高给靖边县的划分比例。
第三,建议长庆油田公司在当地缴纳土地使用税。中石油长庆油田所属采油气单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年8月19日国税地字88号),目前对生产油井、场、站用地不缴纳土地使用税。据初步测算,依照陕政财税〔1995〕071号文件和陕政函〔2008〕33号文件的规定,以及2006年底长庆油田的油气井使用面积2311万平方米,每年应缴工矿区土地使用税11555万元。因此,我们建议取消特殊时期给予中石油所属油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促使长庆油田公司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正常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四,建议缴纳天然气管道地方发展资金(0.01元/立方米)。为了促进靖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脱贫致富步伐,1997年陕西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对“靖边—西安”天然气管线,由用气单位向靖边县缴纳0.01元/立方米的地方发展资金。因此,我们建议“陕京”、“陕宁”、“西气东输”天然气管线参照“靖西”管线向资源输出地靖边缴纳地方发展资金(0.01元/立方米)。
发布者:全国人大代表 陕西荣民集团董事长 史贵禄
靖边县位于陕西省北部偏西,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全县总面积5088平方公里,辖13个乡、9个镇、1个国营农场,214个行政村,6个社区,总人口30万。近年来,靖边随着油气资源深入开发,全县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2008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4.03亿元,增长27.8%。完成财政收入20亿元,增长40.5%,地方财政收入达6.24亿元,增长72.6%。靖边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增长速度都在陕西省和榆林市前列,但认真分析其经济结构,很不合理,2008年全县三次产业之比为3.4:90.4:6.2,仍然属于资源型经济,全县GDP的90%来源于能源经济,财政收入的87%来源于能源经济。加之,由于中石油长庆公司与靖边地方利益分享机制等因素,靖边经济发展更多地依靠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在靖石油资源的开发转化,而从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方面得到的贡献非常小。2008年,长庆在靖边生产和输出原油280万吨,输出天然气45亿立方米,按今年原油和天然气平均价格计算,总收入达130-150个亿元,而给靖边财政贡献仅为1.19元。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快西部资源县份的经济发展,逐步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议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营业税纳税地点。“靖边—西安”天然气管输营业税纳税地点已于2000年1月1日明确,西安市和靖边县地税局各按50%计算征收。2007年,共计征收税款1000万元,而在其他几条管线上一直没有理顺这方面的关系。据天然气净化厂提供的数据,2007年靖边境内天然气输出量共计45亿立方米,其中靖西管线12.5亿立方米,陕宁管线8亿立方米,陕京管线17亿立方米,“靖边—呼和浩特”管线7.5立方米。如果各条管线管输营业税都能参照“靖西”管线运行,将影响收入4800万(其中:影响省级收入1440万元,影响市级收入1440万元,影响靖边县级收入1920万元)。综上所述,我们建议将陕宁等其他天然气管道运输营业税纳税地点调整在资源输出地。同时在未调整之前,建议参照“靖边—西安”管线做法,将管道运输营业税50%缴纳资源输出地,50%缴纳输入地。
第二,建议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随主体税缴纳教育费附加。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中小学教育费附加返还有关问题的复函》(陕财办企函〔2006〕13号)精神,长庆油田公司、长庆石油勘探局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应“继续按原渠道、原方式直接返还给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也就是说长庆实现的教育费附加收入不是随“附加主体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一同缴入产油地税务部门,而是由长庆在附加收入总额中象征性地给靖边县划分20%左右(2007年共计800万元)。据测算,仅此一项每年影响靖边财政收入4000多万元。我们建议将长庆油田公司和长庆石油勘探局实现的教育费附加随主体税缴入产油地,或调高给靖边县的划分比例。
第三,建议长庆油田公司在当地缴纳土地使用税。中石油长庆油田所属采油气单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年8月19日国税地字88号),目前对生产油井、场、站用地不缴纳土地使用税。据初步测算,依照陕政财税〔1995〕071号文件和陕政函〔2008〕33号文件的规定,以及2006年底长庆油田的油气井使用面积2311万平方米,每年应缴工矿区土地使用税11555万元。因此,我们建议取消特殊时期给予中石油所属油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促使长庆油田公司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正常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四,建议缴纳天然气管道地方发展资金(0.01元/立方米)。为了促进靖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脱贫致富步伐,1997年陕西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对“靖边—西安”天然气管线,由用气单位向靖边县缴纳0.01元/立方米的地方发展资金。因此,我们建议“陕京”、“陕宁”、“西气东输”天然气管线参照“靖西”管线向资源输出地靖边缴纳地方发展资金(0.01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