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之《婴宁》赏析——美到极至是自然
如果把《聊斋志异》比作我国古文小说之桂冠, 《婴宁》则是这顶璀璨桂冠上的明珠。《聊斋志异》所塑造的流光溢彩的绝妙女子当中,婴宁以其真、纯、自然之美卓然独立。
如清风拂过山野,如泉水叮咚跃过小溪,婴宁之美纯洁如玉,真实如璞,又如自然中被晶莹露珠滋润得青翠欲滴的
“笑矣乎”。她的生活环境是美丽的、自然的: “乱山合沓,空翠爽肌,寂无人行,止有鸟道 遥望谷底,丛花乱树中,隐隐有小里落。下入村,见舍宇无多,皆茅屋,而意甚修雅。北向一家, 门前皆细柳,墙内桃杏尤繁,间以修竹:野鸟格磔其中。”这诗意的世外仙地,何等恬寂静谧。在这个无拘无束的大自然中,她的天性得到了自由的发展。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也是大自然的化身。
真纯自然的婴宁是花的化身。她在花中摇曳,秀美如花,纯洁如花。她是自然的象征。她拈花微笑,得天然神韵。婴宁的美在笑中摇曳,在花中闪现,她的美与笑、花同在。花、笑、婴宁三位一体,融铸成生机盎然、青春勃发的生命之境。花儿灿烂,笑声爽朗,婴宁则是这至美之女神。花的灵秀、笑的生机、少女的青春,相互生发,相互映照,在婴宁、花、笑的蒙太奇变幻中,我们所有的联想都被激发出来
婴宁不仅清丽、自然、纯洁、真实,与她的生活环境溶为一体,她的行为更是自由不羁,率性而至 她身上丝毫没有世俗的繁文缛节,她率性而为,与尘世无染。她的行为一如赤子之心,天真之至。婴宁的纯洁在她的憨笑痴语中表观得更是淋漓尽致。她终日“嬉不知愁”孜孜憨笑。她笑对人生,笑对社会。她的笑如此恣意,好像要化作清风把整个社会都遮蔽住 婴宁的笑源于赤子之心,发自内心深处。篇末,作者比之为山中的“笑矣乎”草,相比之下多少人艳羡的“解语花”是多么的俗气与矫揉造作。
她的笑如天籁之音, 自然无邪,一如她纯真的灵魂。更能表现其纯真的是她的痴语。初遇王子服,不谙世俗语的她竞说“个Jb~l1日灼灼似贼”。在世俗看来,此等事是不能想的,更不能在人前乱讲。而婴宁不知避讳,脱IZI而出,令人婉尔,少女的稚气与天真未凿表露无遗。“园中 话”更是把她的纯真推向高潮。
生俟其笑歇,乃出其袖中花示之。女接之,日: “枯炙,何留之?”日: “此上元妹子所遗,故存之。” :“存之何意?”日: “以示相爱不忘也。自上元相遇,凝思成病, 自分化为异物:不图得见颜色,幸垂怜悯。”女日:“此大细事, 戚何所靳惜?待郎行时,园中花,当唤老奴来,折一巨捆送之。”生日: “妹子痴也?”女日: “何便是痴?”生日: “我非爱花,爱拈花之人耳。”女日: “葭莩之情,爱何待言。”生日: “我所谓爱,非瓜葛之爱,乃夫妻之爱。”女日: “有以片乎?”日: “夜共枕席耳 ”女俯思良久,日: “我不惯与生卜睡。”语未己,婢潜至,生惶恐遁去 少时,会母所。母问: “何往?”女答以园中共话。媪日: “饭已熟己,有何长占,周遮乃尔。”女日:“大哥欲我共寝。”言未己,生大窘,急目瞪之。女微笑而止。幸媪不闻,犹絮絮究诘。生急以他词掩之,因小语责女。女日: “适此语不应说耶?”生日: “此背人语。”
女日: “背他人,岂得背老母,且寝处常事,何讳之?”
此种情话,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仅就塑造人物形象而言,是不亚于《红楼梦》的。
婴宁之美,还在于她的生机、洒脱、无挂无碍。就其本性而言,人应当是自由的,无拘无束的。然而能够活出真我的能有几人。在礼教大防熏压之F,生命的洒脱与自由确实不易做到,对女子犹难。婴宁做到了。这是天然、真实、纯朴的婴宁生命力之所在。这首先表观在摆脱礼俗的任性、自由。礼教对女人有一点基本要求:笑不露齿,语不高声。而婴宁的笑如此恣意,不可遏制。看她与王子服在家中相见一节,先是“隐隐不笑声”,后是“嗤嗤笑不已”,接着是“笑不可仰视”,以至纵情大笑。婴宁的笑如同满园春色关不住,又如生命之泉汩汨涌出。她的笑是她鲜活生命力的表现。令人惋惜的是,如此鲜活的生命力终于在外界重压之下消失了。每读至此不能不令人扼腕长叹:生命本应如此多姿多彩,人生本应如此适意逍遥。这是蒲松龄先生的无奈,也是人生的无奈。
婴宁是自然之子,她不染世尘、纯真灵秀,如同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在举世皆浊中散发出高沽与雅致,饱含着生命的力与美,展现着人的自然和自然的人。在她的身上看不出任何封建礼俗的烙印,也绝无人为的矫情。她从空翠爽肌的山林走来,带着花靥,带着肆意2笑,带着人性的真与美。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只有魏晋名士的“越名教而任自然”与婴宁的任性而为略有相似。但是魏晋名士心中充满的是苦闷与与困惑,任性、放达、纯任自然不过是他们渲泄内心忧伤的方式而已。相比之下,蒲松龄所创造的婴宁这一艺术形象则是人性中所深深向往的纯然快乐,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不可能得到,是蒲松龄人生理想的艺术化。并且社会环境越恶劣,这种理想越是蓬勃地生长,终于生睦为中国文学史 E的一株奇异之花。诚如聂绀弩先生所言: “ 《婴宁》若与《小翠》篇同读,令人心情有返老还童之感。”
《聊斋志异》之《婴宁》赏析——美到极至是自然
如果把《聊斋志异》比作我国古文小说之桂冠, 《婴宁》则是这顶璀璨桂冠上的明珠。《聊斋志异》所塑造的流光溢彩的绝妙女子当中,婴宁以其真、纯、自然之美卓然独立。
如清风拂过山野,如泉水叮咚跃过小溪,婴宁之美纯洁如玉,真实如璞,又如自然中被晶莹露珠滋润得青翠欲滴的
“笑矣乎”。她的生活环境是美丽的、自然的: “乱山合沓,空翠爽肌,寂无人行,止有鸟道 遥望谷底,丛花乱树中,隐隐有小里落。下入村,见舍宇无多,皆茅屋,而意甚修雅。北向一家, 门前皆细柳,墙内桃杏尤繁,间以修竹:野鸟格磔其中。”这诗意的世外仙地,何等恬寂静谧。在这个无拘无束的大自然中,她的天性得到了自由的发展。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也是大自然的化身。
真纯自然的婴宁是花的化身。她在花中摇曳,秀美如花,纯洁如花。她是自然的象征。她拈花微笑,得天然神韵。婴宁的美在笑中摇曳,在花中闪现,她的美与笑、花同在。花、笑、婴宁三位一体,融铸成生机盎然、青春勃发的生命之境。花儿灿烂,笑声爽朗,婴宁则是这至美之女神。花的灵秀、笑的生机、少女的青春,相互生发,相互映照,在婴宁、花、笑的蒙太奇变幻中,我们所有的联想都被激发出来
婴宁不仅清丽、自然、纯洁、真实,与她的生活环境溶为一体,她的行为更是自由不羁,率性而至 她身上丝毫没有世俗的繁文缛节,她率性而为,与尘世无染。她的行为一如赤子之心,天真之至。婴宁的纯洁在她的憨笑痴语中表观得更是淋漓尽致。她终日“嬉不知愁”孜孜憨笑。她笑对人生,笑对社会。她的笑如此恣意,好像要化作清风把整个社会都遮蔽住 婴宁的笑源于赤子之心,发自内心深处。篇末,作者比之为山中的“笑矣乎”草,相比之下多少人艳羡的“解语花”是多么的俗气与矫揉造作。
她的笑如天籁之音, 自然无邪,一如她纯真的灵魂。更能表现其纯真的是她的痴语。初遇王子服,不谙世俗语的她竞说“个Jb~l1日灼灼似贼”。在世俗看来,此等事是不能想的,更不能在人前乱讲。而婴宁不知避讳,脱IZI而出,令人婉尔,少女的稚气与天真未凿表露无遗。“园中 话”更是把她的纯真推向高潮。
生俟其笑歇,乃出其袖中花示之。女接之,日: “枯炙,何留之?”日: “此上元妹子所遗,故存之。” :“存之何意?”日: “以示相爱不忘也。自上元相遇,凝思成病, 自分化为异物:不图得见颜色,幸垂怜悯。”女日:“此大细事, 戚何所靳惜?待郎行时,园中花,当唤老奴来,折一巨捆送之。”生日: “妹子痴也?”女日: “何便是痴?”生日: “我非爱花,爱拈花之人耳。”女日: “葭莩之情,爱何待言。”生日: “我所谓爱,非瓜葛之爱,乃夫妻之爱。”女日: “有以片乎?”日: “夜共枕席耳 ”女俯思良久,日: “我不惯与生卜睡。”语未己,婢潜至,生惶恐遁去 少时,会母所。母问: “何往?”女答以园中共话。媪日: “饭已熟己,有何长占,周遮乃尔。”女日:“大哥欲我共寝。”言未己,生大窘,急目瞪之。女微笑而止。幸媪不闻,犹絮絮究诘。生急以他词掩之,因小语责女。女日: “适此语不应说耶?”生日: “此背人语。”
女日: “背他人,岂得背老母,且寝处常事,何讳之?”
此种情话,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仅就塑造人物形象而言,是不亚于《红楼梦》的。
婴宁之美,还在于她的生机、洒脱、无挂无碍。就其本性而言,人应当是自由的,无拘无束的。然而能够活出真我的能有几人。在礼教大防熏压之F,生命的洒脱与自由确实不易做到,对女子犹难。婴宁做到了。这是天然、真实、纯朴的婴宁生命力之所在。这首先表观在摆脱礼俗的任性、自由。礼教对女人有一点基本要求:笑不露齿,语不高声。而婴宁的笑如此恣意,不可遏制。看她与王子服在家中相见一节,先是“隐隐不笑声”,后是“嗤嗤笑不已”,接着是“笑不可仰视”,以至纵情大笑。婴宁的笑如同满园春色关不住,又如生命之泉汩汨涌出。她的笑是她鲜活生命力的表现。令人惋惜的是,如此鲜活的生命力终于在外界重压之下消失了。每读至此不能不令人扼腕长叹:生命本应如此多姿多彩,人生本应如此适意逍遥。这是蒲松龄先生的无奈,也是人生的无奈。
婴宁是自然之子,她不染世尘、纯真灵秀,如同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在举世皆浊中散发出高沽与雅致,饱含着生命的力与美,展现着人的自然和自然的人。在她的身上看不出任何封建礼俗的烙印,也绝无人为的矫情。她从空翠爽肌的山林走来,带着花靥,带着肆意2笑,带着人性的真与美。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只有魏晋名士的“越名教而任自然”与婴宁的任性而为略有相似。但是魏晋名士心中充满的是苦闷与与困惑,任性、放达、纯任自然不过是他们渲泄内心忧伤的方式而已。相比之下,蒲松龄所创造的婴宁这一艺术形象则是人性中所深深向往的纯然快乐,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不可能得到,是蒲松龄人生理想的艺术化。并且社会环境越恶劣,这种理想越是蓬勃地生长,终于生睦为中国文学史 E的一株奇异之花。诚如聂绀弩先生所言: “ 《婴宁》若与《小翠》篇同读,令人心情有返老还童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