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申报项目范围
1.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工业性试验;
2. 产业技术成果转化及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3. 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建设、工业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建设;
4.产品质量提升。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3-1);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项目承担单位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5.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的汇总表及有效凭证、银行贷款合同及付息凭证复印件;
6.项目承担单位2011年度完税证明;
7.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证书、新产品鉴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
8. 所在工业园区或聚集区证明及材料真实性证明。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各地经济
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市(州、地)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委)初审后汇总上报;省级企业由省有关部门初审后汇总上报;中央在黔单位直接申报。
2.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全年均可申报,申报材料报省经信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附电子文档)。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瑞英、胡灿华 联系电话:0851-6813038、E-mail: [email protected]
6812648
附件3-1:
项目申请表
项目填报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三、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申报项目范围
1.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工业性试验;
2. 产业技术成果转化及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3. 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建设、工业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建设;
4.产品质量提升。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3-1);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项目承担单位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5.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的汇总表及有效凭证、银行贷款合同及付息凭证复印件;
6.项目承担单位2011年度完税证明;
7.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证书、新产品鉴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
8. 所在工业园区或聚集区证明及材料真实性证明。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各地经济
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市(州、地)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委)初审后汇总上报;省级企业由省有关部门初审后汇总上报;中央在黔单位直接申报。
2.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全年均可申报,申报材料报省经信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附电子文档)。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瑞英、胡灿华 联系电话:0851-6813038、E-mail: [email protected]
6812648
附件3-1:
项目申请表
项目填报人: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