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理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申 请 书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设立企业名称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 请 日 期
合资企业□ 合作企业□ 独资企业□
网址:www.gzaic.gov.cn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HTTP://WZJ.SAIC.GOV.CN
兹委托代理机构/拟设立企业人员 代理/办理本企业设立登记事宜。
委托人:
注:委托人指全体投资者或拟任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信息
拟设立企业申报人员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第2项申请者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5、第3项合同、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单一投资者的外商独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毋需提交“合同”。
6、第4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企业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7、第5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法开业证明;外国(地区)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应为原件,如提交复印件需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供核对;资信证明应为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注册资本已到位的企业毋须出具。
8、第6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产生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9、第7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0、第8、9、10,项仅限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第11项仅限适用于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企业及基金管理公司。
11、 第12项经营范围中不需经过前置审批的毋需提交。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事项
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审查意见
注:“审查人”指选举、委派、指定、任命法定代表人的董事会、股东会、投资人等。
董事(监事)会成员名单
登记机关核定事项
单位:万元
核准设立登记审批表
领 照 清 单
注:领照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归 档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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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申 请 书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设立企业名称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 请 日 期
合资企业□ 合作企业□ 独资企业□
网址:www.gzaic.gov.cn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HTTP://WZJ.SAIC.GOV.CN
兹委托代理机构/拟设立企业人员 代理/办理本企业设立登记事宜。
委托人:
注:委托人指全体投资者或拟任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信息
拟设立企业申报人员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第2项申请者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5、第3项合同、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单一投资者的外商独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毋需提交“合同”。
6、第4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企业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7、第5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法开业证明;外国(地区)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应为原件,如提交复印件需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供核对;资信证明应为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注册资本已到位的企业毋须出具。
8、第6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产生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9、第7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0、第8、9、10,项仅限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第11项仅限适用于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企业及基金管理公司。
11、 第12项经营范围中不需经过前置审批的毋需提交。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事项
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审查意见
注:“审查人”指选举、委派、指定、任命法定代表人的董事会、股东会、投资人等。
董事(监事)会成员名单
登记机关核定事项
单位:万元
核准设立登记审批表
领 照 清 单
注:领照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归 档 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