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JK20131111
出借方(甲方): (男,身份证号: )
借款方(乙方): (男,身份证号: )
(女,身份证号: )
担保方1(丙方): (男,身份证号: )
担保方2(丁方): (女,身份证号: )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 系夫妻关系,作为共同借款人向甲方借取现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00元),借期2个月(自2013年11月11日起至2014年1月10日止),到期全额归还。乙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用途,若用于非法用途,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不影响乙方向甲方履行偿还债务义务。
2、该笔借款利率为月息2%,即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利息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
3、如乙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借款协议。
4、如乙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且甲乙双方不能就继续借款达成一致意见,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须按照逾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之日止。乙方对此无异议,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利。
5、乙方自愿以其名下位于成都市 区 号的房屋(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合同签约备案号: ,建筑面积122.73平方米)作为上述借款的还款担保。如乙方逾期60天
仍不能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甲方有权处置上述房屋,处置所得款项用于偿还甲方上述借款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同时,乙方自愿以其名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所有资产对上述借款承担无限连带偿还责任。
6、丙方自愿以其名下位于成都市 区 号的房屋(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号,档案保管号:权 ,建筑面积88.38平方米)作为上述借款的还款担保,如乙方逾期60天仍不能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甲方有权处置丙方上述房屋,处置所得款项用于偿还甲方上述借款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同时,丙方自愿以其名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所有资产对上述借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证合同编号:BZ20131111)。
7、丁方自愿以其名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存款、有价证券、投资收益等所有资产对上述借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证合同编号:BZ20131111)。
8、如有争议,由四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自2013年11月11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日期:2013年11月11日
签约地点:成都市金牛区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JK20131111
出借方(甲方): (男,身份证号: )
借款方(乙方): (男,身份证号: )
(女,身份证号: )
担保方1(丙方): (男,身份证号: )
担保方2(丁方): (女,身份证号: )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 系夫妻关系,作为共同借款人向甲方借取现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00元),借期2个月(自2013年11月11日起至2014年1月10日止),到期全额归还。乙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用途,若用于非法用途,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不影响乙方向甲方履行偿还债务义务。
2、该笔借款利率为月息2%,即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利息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
3、如乙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借款协议。
4、如乙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且甲乙双方不能就继续借款达成一致意见,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须按照逾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之日止。乙方对此无异议,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利。
5、乙方自愿以其名下位于成都市 区 号的房屋(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合同签约备案号: ,建筑面积122.73平方米)作为上述借款的还款担保。如乙方逾期60天
仍不能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甲方有权处置上述房屋,处置所得款项用于偿还甲方上述借款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同时,乙方自愿以其名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所有资产对上述借款承担无限连带偿还责任。
6、丙方自愿以其名下位于成都市 区 号的房屋(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号,档案保管号:权 ,建筑面积88.38平方米)作为上述借款的还款担保,如乙方逾期60天仍不能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甲方有权处置丙方上述房屋,处置所得款项用于偿还甲方上述借款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同时,丙方自愿以其名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所有资产对上述借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证合同编号:BZ20131111)。
7、丁方自愿以其名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存款、有价证券、投资收益等所有资产对上述借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证合同编号:BZ20131111)。
8、如有争议,由四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自2013年11月11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日期:2013年11月11日
签约地点:成都市金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