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美华嘉园项目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安徽国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美华嘉园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和县·美华嘉园工程地理位置位于沈巷镇,南临府前大道,北靠农田,东邻电信大道,西邻沈巷工商所,总建筑面积为18791 M2。
1#楼:
使用功能:五层单元式居住建筑,一层为商铺。
建筑面积:3405.44M2,包括阳台面积。
建筑层数为五层,一层为框架结构,以上为砖混结构,粘土多孔砖墙,建筑高度20.40 M,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楼:
使用功能:Ⅰ区一层为商业网点,二层以上为一梯二户单元式居住建筑。Ⅱ区为一层商铺,商业网点。Ⅲ为一梯二户点式居住建筑,底层商业网点。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5210.35M2,其中住宅面积为3690.45M2,包括阳台面积,商场面积为1519.90M2,。
建筑层数为五层,局部四层,一层为框架结构,以上为砖混结构,粘土多孔砖墙,建筑高度19.05M,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4#楼、5#、6#楼:
使用功能:3#、4#楼五层,5#、6#楼六层单元式居住建筑。 建筑面积:3#楼3186.20M2,4#楼3077.95M2,5#楼2610 M2 ,
6#楼2610 M2 (包括阳台面积)。
建筑层数3#、4#楼为五层5#、6#楼六层,砖混结构,粘土多孔砖墙,建筑高度3#、4#楼17.50M, 5#、6#楼21.24M,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工程总投机: 万元
建设单位:安徽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马鞍山中山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堪单位:和县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安徽国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恒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法规类文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91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
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1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
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24日)。
2技术类文件
2.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
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2.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
2.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2;
2.7《建筑施工们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2.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2.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11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2.12设计的施工说明书;
2.13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三、安全监理目标
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严格控制轻伤比例;
四、危险源辨识
本工程主要危险源有: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脚手架、塔吊、水平构件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四口及五临边防护等。
五、安全监理的措施
为达到本工程安全监理目标,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人员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类和技术类文件,综合应用管理、经济、技术、组织、合同等措施,充分利用各种科学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进行安全监理。
1.组织及管理措施:
1.1公司根据本工程监理特点,建立高素质、高效率的监理组织
机构(人员配备具体参照项目监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清楚,各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安全控制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工作考评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公司监理部及综合部落实监理人员需求配置,搞好监理人员岗前培训。配备监理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
1.2项目监理部将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依据各施工合同,并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做到有的放矢。
1.3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2技术措施
2.1审查施工图纸。
2.2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和分包单位、劳务单位资质。
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2.3.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方面审查内容的控制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齐全,机械、电气、架子防护等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及安全生产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国家或本市已经公布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材料,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4)基坑开挖、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7)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已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2.3.2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控制
2.3.3监理工程师对临时用电方案的控制
(1)施工条件: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按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工程需要,确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数量。
在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下管线、周围建筑物等情况后,确定线路的选择和各种设备的选配。
(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包括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和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如各种制度的建立和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
(3)施工现场预防发生电气火灾的措施等。
2.3.4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2.4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监理企业编制的项目监理规划应包含安全监理方案,并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程程序和制度措施。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应包含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对于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等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高危作业施工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作业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安全监理资料
4.1施工图纸及工程变更、洽商。
4.2承建单位资质报审表。
4.3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4.4防护用品、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备案材料等。
4.5有关的安全监理事实记录、安全监理指令、安全监理工作报告等。
5合同及经济措施
5.1及时提醒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安全设施费用,工程让利部分安全设施费用不得让利。
5.2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行使质量否决权,必要时下达暂停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出现监理规范6.1.2条,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立即报告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5.3建议建设单位在制定承包合同时,附加奖罚条款,监理单位将依据合同条款监督承包方执行,争创示范工地。
5.4对不合格或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按合同要求通过建设单位建议施工单位予以撤换。
5.5项目监理部将按照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安全责任,奖优罚劣;本着对业主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监理。
5.6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强有力的安全奖罚措施,奖优罚劣,并督促其执行。
六、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1、建立安全监理体系
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监理人员姚旺盛负责本工程安全工作。并要求所有监理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熟知安全常识。
2、安全监理事前控制
2.1审查施工图纸
重点审查涉及到人身安全方面的具体作法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如楼梯的梯段净宽、梯井净宽;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
井、上人屋面以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设置防护栏高度;管道井、烟道、通风道等设计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2.2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和分包单位、劳务单位资质
(1)审查承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施工许可证。重点是审查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单位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2)审查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员、工长、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
(3)审查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及配件的安全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2.3.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机械的配置,按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对结构比较复杂、施工特性比较多的特殊工程是否制定了专项施工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3.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业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以下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地下暗挖作业,
深度超过1.5m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人工挖孔桩作业、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拆除、爆破作业等。专项施工方案应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监理工程师应审查以下专项施工项目: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地下暗挖工程穿过既有建筑物、构筑物或河流、道路、铁路的;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m2的高大模板工程等还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专家论证、审查的文件。工程监理单位对这些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在于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确保人身安全。对于达不到要求者,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2.3.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方面审查内容的控制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齐全,机械、电气、架子防护等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及安全生产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国家或本市已经公布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材料,不得在施
工现场使用。
(4)基坑开挖、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7)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已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2.3.4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控制
(1)安全技术措施是为实现安全生产,对一些关键部位和需要控制的部位,为实现安全生产,在防护、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的措施。具体来说,就是在工程施工中,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的确保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切不可随意简单、应付了事。安全技术措施的目的既然是保证施工安全,就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不同的施工方法(立体交叉作业、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使用各种不同的机械设备和变配电设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材料和设备的运输,是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等情况,可能给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和危害,产生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从而保证施工安全。
(2)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根据基坑、地下室深度和地质资料,
保证土石方边坡稳定的措施;脚手架、吊篮、安全网、各类洞口防止人员坠落的技术措施;外用电的措施;安全用电和机电防短路、防触电的措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的技术措施;现场周围通行道路及居民防护隔离等措施。
2.3.5监理工程师对临时用电方案的控制
(1)临时用电方案直接关系到用电人员的安全、也关系到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V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50KV以下者,应当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施工条件: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按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工程需要,确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数量。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编制临时用电方案。
(2)在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下管线、周围建筑物等情况后,确定线路的选择和各种设备的选配。
(3)施工现场预防发生电气火灾的措施等。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具备以下内容:1)所用设备统计表,2)用电量计算及供电设备选择,3)供电平面布置,
4)供电系统图。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要求的其他内容。
2.3.6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1)施工单位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方案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础(包括沉箱工程、沉井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大型吊装工程;水下施工;高层建筑脚手架工程;高处支模与拆模、爬模、滑模和大模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机具、新工艺试验投产,尘毒危害严重及其他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工程达到《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监理工程师不仅应按照上述要求审查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实施专家论证办法的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专家论证、审查文件。
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等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督促总包单位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2)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四新”技术的安全技术培训;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5)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7)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8)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4安全监理资料
(1)施工图纸及工程变更、洽商。
(2)承建单位资质报审表。
(3)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4)防护用品、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备案材料等。
(5)有关的安全监理事实记录、安全监理指令、安全监理工作报告等。
七、 在以下方面重点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安全生产用电:
(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接零保护系统。
(2)现场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要求,末级漏电保
护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秒。
(3)配电箱、开关箱及每台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度。
⑷安装、维护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应持证上岗。
2结构施工作业采取下述措施:
(1)施工方案必须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2)垂直运输机械必须有超高、力矩限制器及吊钩保险等安全
装置。
(3)机械工、指挥员持证上岗,高处作业采用信号传递。
(4)高处作业专设爬梯、斜道上下作业人员戴安全带。
(5)特殊专业工种持证上岗。
(6)起重机械作业设专人警戒,并有设警戒标志。
(7)所有洞口及高度超过2m的临空面必须遮盖和保护。
(8)脚手架、结构支撑必须有施工方案并经常进行专项检查。
(9)所有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悬空高空作业加挂安全带。
(10)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监理会议,亦可和监理例会合并召
开。
八、督促施工企业做好以下安全文明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立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做好安全台帐,努力贯彻实
施安全生产“十大措施”“六大纪律”;
3、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施工人员进场时,均要经过三级
安全教育。要在现场召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动员会,学习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基本知识和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 检查,作好记录及
时整改;
5、施工人员进场都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临时用电线路均架空设置,配电箱等处均挂安全标志;
6、施工人员进场设置“一图五牌”,配备专职安全员;
7、一切机电设备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一切动力设备做好
接地保护、配电箱配备触电保护器,配电箱总闸设在传达室边;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重点是伙房和木工工棚,做到木工棚
每天清扫一次,不准在木工棚内抽烟、点明火,伙房灶堂要及时浇水灭火,特别是夜间的检查防火;
9、建筑材料构件按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堆放整齐,模板拆除
要及时整理,班组搞好落手清;协调好各施工单位临时场地使用,
交通路线,临设搭建,水电布置,材料进场时间,吊装设备布置及使用等;
10、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发现安全隐患马
上整改,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故事的发生;
11、根据该工程的四周条件,及时挑挂安全网,并做好防护栏
杆,各种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经过安全技术人员的检查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严禁冒险作业;
12、工人生活区域与施工区域分开布置;
13、施工现场按照经审批平面图设计设置围墙,大门两侧设门
台柱,主要干道要进行硬化,大门配备门卫昼夜值班,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4、施工场内道路、宿舍、办公室地坪均做好硬化工作;
15、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均佩戴证卡上岗;
16、坚持文明施工,随时清理建筑垃圾,确保场内道路畅通,
现场施工废水、淤泥及时组织排放和外运;
17、搞好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突出解决“脏、乱、差”,保持
现场卫生,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18、不扰民措施:
1)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2)当施工作业噪音可能超过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应在开
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才能开工;
3)禁止在夜间10点至早上6点、中午12点至下午2点进行
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若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该时段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才能开工;
4)督促施工单位尽量减少噪音排放,夜间施工一定要符合噪音排放标准,尽量不扰民,告知市民以得到他们谅解。高考、中考期间施工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5)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才能离场上路行驶;
6)做好施工现场与居民区的安全防护工作;
7)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要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减少灰尘
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8)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19、响应市政府号召,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整治“四乱”工作;
20)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与文明施工的宣传工作;如:张贴公益广告,挂宣传条幅等;
21)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警示灯、警示牌的设置工作;
22)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雨季施工的排水工作;
23)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食堂、现场茶水供应点、现场厕浴间、现场办公室、工人宿舍等的文明卫生工作;
24)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垃圾箱,搞好环境卫生;
2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环境美化工作,如:购置花草,围墙外做画
等;
26)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渣土及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27)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职工教育工作,做到不破坏施工区域以外农田及其它设施。
九、安全监理程序图(附后)
十、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节选)
(一)、临时用电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现场)电工完成(现场电工要有上岗证书)。
2、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4、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时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5、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6、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7、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8、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9、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1、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2、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3、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4、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5、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16、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17、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18、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9、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0、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24V。
21、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二)、高处作业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架子工要有上岗证书)。
3、遇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4、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进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6)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
板桩外侧。
7)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筢或脚手架。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8)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6、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7、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8、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9、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10、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
(三)、机械使用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起重证、塔吊操作证等)。
2、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4、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5、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6、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 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在规定的限度内。
7、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8、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0、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
得扭结活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
11、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12、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不得在卸料状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
13、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特种设备),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14、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对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15、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生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16、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焊工证)。
四、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钢)管上严禁打孔。
2、立杆必须用连墙体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宜按本规范下表采用: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注:h──步距;la──纵距;
(除最顶层可错接,不小于1m,其余一律要求对接)
3、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4、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钢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也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5、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钢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6、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7、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也可采用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出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8、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顶撑。
和县·美华嘉园项目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安徽国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美华嘉园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和县·美华嘉园工程地理位置位于沈巷镇,南临府前大道,北靠农田,东邻电信大道,西邻沈巷工商所,总建筑面积为18791 M2。
1#楼:
使用功能:五层单元式居住建筑,一层为商铺。
建筑面积:3405.44M2,包括阳台面积。
建筑层数为五层,一层为框架结构,以上为砖混结构,粘土多孔砖墙,建筑高度20.40 M,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楼:
使用功能:Ⅰ区一层为商业网点,二层以上为一梯二户单元式居住建筑。Ⅱ区为一层商铺,商业网点。Ⅲ为一梯二户点式居住建筑,底层商业网点。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5210.35M2,其中住宅面积为3690.45M2,包括阳台面积,商场面积为1519.90M2,。
建筑层数为五层,局部四层,一层为框架结构,以上为砖混结构,粘土多孔砖墙,建筑高度19.05M,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4#楼、5#、6#楼:
使用功能:3#、4#楼五层,5#、6#楼六层单元式居住建筑。 建筑面积:3#楼3186.20M2,4#楼3077.95M2,5#楼2610 M2 ,
6#楼2610 M2 (包括阳台面积)。
建筑层数3#、4#楼为五层5#、6#楼六层,砖混结构,粘土多孔砖墙,建筑高度3#、4#楼17.50M, 5#、6#楼21.24M,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工程总投机: 万元
建设单位:安徽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马鞍山中山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堪单位:和县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安徽国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恒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法规类文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91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
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1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
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24日)。
2技术类文件
2.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
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2.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
2.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2;
2.7《建筑施工们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2.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2.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11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2.12设计的施工说明书;
2.13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三、安全监理目标
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严格控制轻伤比例;
四、危险源辨识
本工程主要危险源有: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脚手架、塔吊、水平构件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四口及五临边防护等。
五、安全监理的措施
为达到本工程安全监理目标,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人员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类和技术类文件,综合应用管理、经济、技术、组织、合同等措施,充分利用各种科学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进行安全监理。
1.组织及管理措施:
1.1公司根据本工程监理特点,建立高素质、高效率的监理组织
机构(人员配备具体参照项目监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清楚,各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安全控制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工作考评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公司监理部及综合部落实监理人员需求配置,搞好监理人员岗前培训。配备监理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
1.2项目监理部将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依据各施工合同,并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做到有的放矢。
1.3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2技术措施
2.1审查施工图纸。
2.2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和分包单位、劳务单位资质。
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2.3.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方面审查内容的控制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齐全,机械、电气、架子防护等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及安全生产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国家或本市已经公布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材料,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4)基坑开挖、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7)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已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2.3.2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控制
2.3.3监理工程师对临时用电方案的控制
(1)施工条件: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按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工程需要,确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数量。
在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下管线、周围建筑物等情况后,确定线路的选择和各种设备的选配。
(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包括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和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如各种制度的建立和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
(3)施工现场预防发生电气火灾的措施等。
2.3.4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2.4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监理企业编制的项目监理规划应包含安全监理方案,并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程程序和制度措施。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应包含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对于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等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高危作业施工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作业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安全监理资料
4.1施工图纸及工程变更、洽商。
4.2承建单位资质报审表。
4.3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4.4防护用品、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备案材料等。
4.5有关的安全监理事实记录、安全监理指令、安全监理工作报告等。
5合同及经济措施
5.1及时提醒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安全设施费用,工程让利部分安全设施费用不得让利。
5.2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行使质量否决权,必要时下达暂停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出现监理规范6.1.2条,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立即报告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5.3建议建设单位在制定承包合同时,附加奖罚条款,监理单位将依据合同条款监督承包方执行,争创示范工地。
5.4对不合格或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按合同要求通过建设单位建议施工单位予以撤换。
5.5项目监理部将按照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安全责任,奖优罚劣;本着对业主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监理。
5.6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强有力的安全奖罚措施,奖优罚劣,并督促其执行。
六、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1、建立安全监理体系
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监理人员姚旺盛负责本工程安全工作。并要求所有监理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熟知安全常识。
2、安全监理事前控制
2.1审查施工图纸
重点审查涉及到人身安全方面的具体作法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如楼梯的梯段净宽、梯井净宽;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
井、上人屋面以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设置防护栏高度;管道井、烟道、通风道等设计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2.2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和分包单位、劳务单位资质
(1)审查承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施工许可证。重点是审查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单位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2)审查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员、工长、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
(3)审查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及配件的安全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2.3.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机械的配置,按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对结构比较复杂、施工特性比较多的特殊工程是否制定了专项施工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3.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业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以下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地下暗挖作业,
深度超过1.5m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人工挖孔桩作业、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拆除、爆破作业等。专项施工方案应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监理工程师应审查以下专项施工项目: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地下暗挖工程穿过既有建筑物、构筑物或河流、道路、铁路的;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m2的高大模板工程等还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专家论证、审查的文件。工程监理单位对这些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在于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确保人身安全。对于达不到要求者,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2.3.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方面审查内容的控制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齐全,机械、电气、架子防护等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及安全生产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国家或本市已经公布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材料,不得在施
工现场使用。
(4)基坑开挖、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7)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已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2.3.4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控制
(1)安全技术措施是为实现安全生产,对一些关键部位和需要控制的部位,为实现安全生产,在防护、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的措施。具体来说,就是在工程施工中,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的确保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切不可随意简单、应付了事。安全技术措施的目的既然是保证施工安全,就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不同的施工方法(立体交叉作业、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使用各种不同的机械设备和变配电设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材料和设备的运输,是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等情况,可能给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和危害,产生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从而保证施工安全。
(2)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根据基坑、地下室深度和地质资料,
保证土石方边坡稳定的措施;脚手架、吊篮、安全网、各类洞口防止人员坠落的技术措施;外用电的措施;安全用电和机电防短路、防触电的措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的技术措施;现场周围通行道路及居民防护隔离等措施。
2.3.5监理工程师对临时用电方案的控制
(1)临时用电方案直接关系到用电人员的安全、也关系到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V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50KV以下者,应当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施工条件: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按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工程需要,确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数量。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编制临时用电方案。
(2)在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下管线、周围建筑物等情况后,确定线路的选择和各种设备的选配。
(3)施工现场预防发生电气火灾的措施等。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具备以下内容:1)所用设备统计表,2)用电量计算及供电设备选择,3)供电平面布置,
4)供电系统图。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要求的其他内容。
2.3.6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1)施工单位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方案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础(包括沉箱工程、沉井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大型吊装工程;水下施工;高层建筑脚手架工程;高处支模与拆模、爬模、滑模和大模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机具、新工艺试验投产,尘毒危害严重及其他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工程达到《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监理工程师不仅应按照上述要求审查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实施专家论证办法的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专家论证、审查文件。
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等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督促总包单位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2)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四新”技术的安全技术培训;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5)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7)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8)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4安全监理资料
(1)施工图纸及工程变更、洽商。
(2)承建单位资质报审表。
(3)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4)防护用品、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备案材料等。
(5)有关的安全监理事实记录、安全监理指令、安全监理工作报告等。
七、 在以下方面重点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安全生产用电:
(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接零保护系统。
(2)现场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要求,末级漏电保
护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秒。
(3)配电箱、开关箱及每台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度。
⑷安装、维护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应持证上岗。
2结构施工作业采取下述措施:
(1)施工方案必须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2)垂直运输机械必须有超高、力矩限制器及吊钩保险等安全
装置。
(3)机械工、指挥员持证上岗,高处作业采用信号传递。
(4)高处作业专设爬梯、斜道上下作业人员戴安全带。
(5)特殊专业工种持证上岗。
(6)起重机械作业设专人警戒,并有设警戒标志。
(7)所有洞口及高度超过2m的临空面必须遮盖和保护。
(8)脚手架、结构支撑必须有施工方案并经常进行专项检查。
(9)所有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悬空高空作业加挂安全带。
(10)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监理会议,亦可和监理例会合并召
开。
八、督促施工企业做好以下安全文明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立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做好安全台帐,努力贯彻实
施安全生产“十大措施”“六大纪律”;
3、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施工人员进场时,均要经过三级
安全教育。要在现场召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动员会,学习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基本知识和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 检查,作好记录及
时整改;
5、施工人员进场都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临时用电线路均架空设置,配电箱等处均挂安全标志;
6、施工人员进场设置“一图五牌”,配备专职安全员;
7、一切机电设备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一切动力设备做好
接地保护、配电箱配备触电保护器,配电箱总闸设在传达室边;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重点是伙房和木工工棚,做到木工棚
每天清扫一次,不准在木工棚内抽烟、点明火,伙房灶堂要及时浇水灭火,特别是夜间的检查防火;
9、建筑材料构件按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堆放整齐,模板拆除
要及时整理,班组搞好落手清;协调好各施工单位临时场地使用,
交通路线,临设搭建,水电布置,材料进场时间,吊装设备布置及使用等;
10、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发现安全隐患马
上整改,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故事的发生;
11、根据该工程的四周条件,及时挑挂安全网,并做好防护栏
杆,各种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经过安全技术人员的检查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严禁冒险作业;
12、工人生活区域与施工区域分开布置;
13、施工现场按照经审批平面图设计设置围墙,大门两侧设门
台柱,主要干道要进行硬化,大门配备门卫昼夜值班,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4、施工场内道路、宿舍、办公室地坪均做好硬化工作;
15、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均佩戴证卡上岗;
16、坚持文明施工,随时清理建筑垃圾,确保场内道路畅通,
现场施工废水、淤泥及时组织排放和外运;
17、搞好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突出解决“脏、乱、差”,保持
现场卫生,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18、不扰民措施:
1)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2)当施工作业噪音可能超过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应在开
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才能开工;
3)禁止在夜间10点至早上6点、中午12点至下午2点进行
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若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该时段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才能开工;
4)督促施工单位尽量减少噪音排放,夜间施工一定要符合噪音排放标准,尽量不扰民,告知市民以得到他们谅解。高考、中考期间施工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5)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才能离场上路行驶;
6)做好施工现场与居民区的安全防护工作;
7)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要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减少灰尘
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8)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19、响应市政府号召,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整治“四乱”工作;
20)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与文明施工的宣传工作;如:张贴公益广告,挂宣传条幅等;
21)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警示灯、警示牌的设置工作;
22)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雨季施工的排水工作;
23)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食堂、现场茶水供应点、现场厕浴间、现场办公室、工人宿舍等的文明卫生工作;
24)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垃圾箱,搞好环境卫生;
2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环境美化工作,如:购置花草,围墙外做画
等;
26)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渣土及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27)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职工教育工作,做到不破坏施工区域以外农田及其它设施。
九、安全监理程序图(附后)
十、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节选)
(一)、临时用电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现场)电工完成(现场电工要有上岗证书)。
2、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4、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时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5、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6、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7、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8、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9、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1、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2、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3、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4、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5、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16、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17、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18、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9、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0、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24V。
21、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二)、高处作业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架子工要有上岗证书)。
3、遇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4、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进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6)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
板桩外侧。
7)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筢或脚手架。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8)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6、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7、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8、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9、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10、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
(三)、机械使用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起重证、塔吊操作证等)。
2、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4、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5、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6、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 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在规定的限度内。
7、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8、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0、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
得扭结活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
11、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12、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不得在卸料状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
13、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特种设备),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14、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对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15、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生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16、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焊工证)。
四、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钢)管上严禁打孔。
2、立杆必须用连墙体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宜按本规范下表采用: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注:h──步距;la──纵距;
(除最顶层可错接,不小于1m,其余一律要求对接)
3、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4、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钢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也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5、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钢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6、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7、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也可采用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出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8、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顶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