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执)业资格考试/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报考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
考试 类别
所学专业名称 结构工程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 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 2007 年 学位 本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 2007 年 专 工学学士学位 建筑工程 业 (不含岩土工程)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7 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6 年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 一级注 2007 年 相 建工程矿井建设 学位 册结构 近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07 年 工程师 专 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 (基础考 业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 专科毕业 1年 2006 年 试报考 工程力学 条件)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 其它工科专业 1年 2006 年 位 1971 年(含 1971 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 15 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 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 4 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 1 项。2、作为专业 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 4 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 不少于 1 项。
2、报考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考试 类别 一级 注册 结构 工程 师(专 业考 试报 考条 件)
所学专业名称 结构工程 本 专 业
学历或学位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及以上学位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 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Ⅰ类人员 职业实践 最迟毕 最少时间 业年限 4年 4年 5年 6年 5年 2004 年 2004 年 2003 年 2002 年 2003 年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 最迟 最少时间 业年 6年
1991
二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8年 9年 8年
建筑工程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 (不含岩土工程) 学位或本科毕业 专科毕业
1989
1988
相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近 交通土建工程 及以上学位
1989
专 矿井建设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2002 年 9年 1988 业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专科毕业 7年 2001 年 10 年 1987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 其它工科专业 8年 2000 年 12 年 1985 以上学位 注:“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 “Ⅱ类人员”指符合免试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 直至通过为止。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免《基础考试》,只参加《专业考试》: 1、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2、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
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 累计 10 年以上的人员。 3、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 年以上的人员。
3、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
考试 类别
所学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 普通大专毕业 成人大专毕业 普通中专毕业 成人中专毕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普通大专毕业 成人大专毕业 普通中专毕业
本专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
二级 注册 结构 工程 师
相近专业
不具备 规定学历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成人中专毕业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 13 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 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 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职业实践最 最迟毕业年限 少时间 2年 2006 年 3年 2005 年 4年 2004 年 6年 2002 年 7年 2001 年 4年 2004 年 6年 2002 年 7年 2001 年 9年 1999 年
10 年
1998 年
13 年
职(执)业资格考试/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报考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
考试 类别
所学专业名称 结构工程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 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 2007 年 学位 本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 2007 年 专 工学学士学位 建筑工程 业 (不含岩土工程)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7 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6 年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 一级注 2007 年 相 建工程矿井建设 学位 册结构 近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07 年 工程师 专 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 (基础考 业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 专科毕业 1年 2006 年 试报考 工程力学 条件)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 其它工科专业 1年 2006 年 位 1971 年(含 1971 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 15 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 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 4 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 1 项。2、作为专业 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 4 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 不少于 1 项。
2、报考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考试 类别 一级 注册 结构 工程 师(专 业考 试报 考条 件)
所学专业名称 结构工程 本 专 业
学历或学位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及以上学位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 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Ⅰ类人员 职业实践 最迟毕 最少时间 业年限 4年 4年 5年 6年 5年 2004 年 2004 年 2003 年 2002 年 2003 年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 最迟 最少时间 业年 6年
1991
二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8年 9年 8年
建筑工程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 (不含岩土工程) 学位或本科毕业 专科毕业
1989
1988
相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近 交通土建工程 及以上学位
1989
专 矿井建设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2002 年 9年 1988 业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专科毕业 7年 2001 年 10 年 1987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 其它工科专业 8年 2000 年 12 年 1985 以上学位 注:“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 “Ⅱ类人员”指符合免试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 直至通过为止。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免《基础考试》,只参加《专业考试》: 1、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2、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
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 累计 10 年以上的人员。 3、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 年以上的人员。
3、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
考试 类别
所学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 普通大专毕业 成人大专毕业 普通中专毕业 成人中专毕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普通大专毕业 成人大专毕业 普通中专毕业
本专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
二级 注册 结构 工程 师
相近专业
不具备 规定学历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成人中专毕业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 13 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 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 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职业实践最 最迟毕业年限 少时间 2年 2006 年 3年 2005 年 4年 2004 年 6年 2002 年 7年 2001 年 4年 2004 年 6年 2002 年 7年 2001 年 9年 1999 年
10 年
1998 年
1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