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与颁证
十、《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 矿 建 设 项 目
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
(新建、改扩建矿井类)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3、《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
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5、 国家煤监局《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标准》、《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等。
申办材料直接上报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申请人应提交材料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四份,书写或电脑打印];
2、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
3、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最后审批的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批文;
4、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合伙执行人、主要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等、各部门、各要害工种等,复印件必须加盖煤矿印章];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按照国家煤监局煤安监办字[2004]42号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编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提供具体内容文本,对操作规程可提交目录清单,并加盖煤矿印章);
8、设臵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煤矿印章);
9、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登记法人或合伙人、主要矿长必须提交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发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各1人)须提交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发的《煤矿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省外的须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交相应聘任的双方签字的聘任书复印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煤矿印章];
10、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同一工种至少持有4个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复印件,并提交期明细登记表,加盖煤矿印章];
1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的证明材料[省煤监局监制《煤矿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从业人员培训明细登记表上加盖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四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考试合格的印章];
12、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局出具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收费单据证明原件,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煤矿印章];
13、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甲(省外甲级须在项目地省煤监局备案)、乙级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原件;其中评价报告中所附图纸须加盖该评价机构印章];
1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文件[上年度或本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包括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煤层爆炸危险性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煤矿印章];
15、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本年度最新的计划,并有主要矿长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签字原件];
16、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设计能力30万吨以上必须提交本矿救护队资质证书;对30万吨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除签订本年度救护协议外,并提交辅助救护队成立批文,且在复印件上加盖煤矿印章]。
三、办理程序 见流程图
煤矿企业办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流程图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煤矿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 矿井名称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样
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应当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晰、工整。
2.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发证机关填写。 3.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矿务局、分公司),填写企业名称、企业情况和自我评估表,不填写矿井名称、矿井情况。
4.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填写矿井名称、矿井情况和自
我评估表,其中矿井名称应与采矿许可证一致。有主管企业的,填写主管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的企业名称和企业情况。
5.经济类型、隶属关系应与采矿许可证一致。 6.联系电话一栏填写固定电话号码。
7.矿井开拓方式一栏填写立井、斜井、平峒或露天。 8.矿井核定能力一栏中新建矿井填写设计能力,生产矿井填写核定能力或改扩建后的核定能力。
9.企业和矿井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对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第二章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逐条进行自我评估,在申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我评估表中填写评估结果,在自我评估意见栏目中填写自我评估意见。其中,企业填写序号第
1-8项;井工煤矿填写序号第1-7项和9-26项;露天煤矿填写序号第1-7项和27-35项。表格填写不下可另附文件说明。
10.企业、矿井主要负责人应用钢笔、签字笔在相应栏目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处签字。
申办与颁证
十、《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 矿 建 设 项 目
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
(新建、改扩建矿井类)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3、《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
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5、 国家煤监局《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标准》、《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等。
申办材料直接上报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申请人应提交材料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四份,书写或电脑打印];
2、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
3、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最后审批的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批文;
4、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合伙执行人、主要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等、各部门、各要害工种等,复印件必须加盖煤矿印章];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按照国家煤监局煤安监办字[2004]42号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编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提供具体内容文本,对操作规程可提交目录清单,并加盖煤矿印章);
8、设臵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煤矿印章);
9、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登记法人或合伙人、主要矿长必须提交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发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各1人)须提交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发的《煤矿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省外的须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交相应聘任的双方签字的聘任书复印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煤矿印章];
10、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同一工种至少持有4个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复印件,并提交期明细登记表,加盖煤矿印章];
1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的证明材料[省煤监局监制《煤矿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从业人员培训明细登记表上加盖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四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考试合格的印章];
12、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局出具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收费单据证明原件,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煤矿印章];
13、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甲(省外甲级须在项目地省煤监局备案)、乙级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原件;其中评价报告中所附图纸须加盖该评价机构印章];
1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文件[上年度或本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包括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煤层爆炸危险性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煤矿印章];
15、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本年度最新的计划,并有主要矿长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签字原件];
16、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设计能力30万吨以上必须提交本矿救护队资质证书;对30万吨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除签订本年度救护协议外,并提交辅助救护队成立批文,且在复印件上加盖煤矿印章]。
三、办理程序 见流程图
煤矿企业办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流程图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煤矿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 矿井名称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样
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应当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晰、工整。
2.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发证机关填写。 3.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矿务局、分公司),填写企业名称、企业情况和自我评估表,不填写矿井名称、矿井情况。
4.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填写矿井名称、矿井情况和自
我评估表,其中矿井名称应与采矿许可证一致。有主管企业的,填写主管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的企业名称和企业情况。
5.经济类型、隶属关系应与采矿许可证一致。 6.联系电话一栏填写固定电话号码。
7.矿井开拓方式一栏填写立井、斜井、平峒或露天。 8.矿井核定能力一栏中新建矿井填写设计能力,生产矿井填写核定能力或改扩建后的核定能力。
9.企业和矿井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对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第二章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逐条进行自我评估,在申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我评估表中填写评估结果,在自我评估意见栏目中填写自我评估意见。其中,企业填写序号第
1-8项;井工煤矿填写序号第1-7项和9-26项;露天煤矿填写序号第1-7项和27-35项。表格填写不下可另附文件说明。
10.企业、矿井主要负责人应用钢笔、签字笔在相应栏目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