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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的最新动态及启示
作者:竹丽婧
来源:《商业会计》2014年第01期
摘要:2013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再次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租赁(征求意见稿)》,新增了租赁分类的内容,进一步补充和规范了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确认原则、计量方法、列示项目和披露信息,修订了售后租回、短期租赁等内容。本文对租赁准则的近期动态、核心内容进行整理和分析,以期对我国租赁会计准则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IAS 17 租赁 征求意见稿
随着经济的发展,租赁业务趋向于多元化、多形式方向发展,租赁会计准则也在发展中不断变化。现行的租赁会计准则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经营租赁被认为是“表外”业务,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即使租赁合同通常包含着很重的融资成分,承租人也会改变租赁交易的会计分类,导致绝大部分租赁资产和负债并没有在财务状况表中予以反映。同时,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同时存在会导致经济内涵相似的交易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以致于降低财务报告的可比性。鉴于此,2010年8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联合发布了租赁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2013年5月,IASB根据反馈意见,又发布了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本文在总结和分析原征求意见稿和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对我国完善租赁会计准则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一、IAS 17的沿革
1982年9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以下简称“旧IAS 17”),该准则将融资租赁定义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而将所有不符合融资租赁定义的租赁定义为经营租赁,该准则于1984年1月1号生效。1994年,IASC对IAS 17进行了重编。1997年12月,IASC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以下简称“新IAS 17”)。2003年12月,IASB再次对新IAS 17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关注的是租赁与建筑的分类问题,明确了在既含有土地又含有建筑物成分的租赁的分类方法,还要求出租方在计算应收融资租赁成本时,应将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包含在内。在此次修改之后,IASB开始了与美国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的联合项目,旨在促进全球会计准则的趋同,而租赁会计的处理方法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诟病,由此引起准则制定机构的重点关注。2006 年7月,IASB和FASB成立了租赁准则联合项目工作组,开始研究制定和统一租赁会计准则,目的是制定一种新的、单一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确保租赁引起的所有资产和负债都能够在财务报表中得以确认。在广泛吸收各界意见的基础上,IASB和FASB于2009 年3月联合发布租赁会计准则修订讨论稿,提出了租赁会计准则修订的初步意见。2010 年8 月17 日,IASB和FASB联合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租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旧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的核心理念是“资产和负债观”,旨在公允反映租赁交易所产生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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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的最新动态及启示
作者:竹丽婧
来源:《商业会计》2014年第01期
摘要:2013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再次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租赁(征求意见稿)》,新增了租赁分类的内容,进一步补充和规范了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确认原则、计量方法、列示项目和披露信息,修订了售后租回、短期租赁等内容。本文对租赁准则的近期动态、核心内容进行整理和分析,以期对我国租赁会计准则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IAS 17 租赁 征求意见稿
随着经济的发展,租赁业务趋向于多元化、多形式方向发展,租赁会计准则也在发展中不断变化。现行的租赁会计准则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经营租赁被认为是“表外”业务,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即使租赁合同通常包含着很重的融资成分,承租人也会改变租赁交易的会计分类,导致绝大部分租赁资产和负债并没有在财务状况表中予以反映。同时,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同时存在会导致经济内涵相似的交易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以致于降低财务报告的可比性。鉴于此,2010年8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联合发布了租赁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2013年5月,IASB根据反馈意见,又发布了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本文在总结和分析原征求意见稿和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对我国完善租赁会计准则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一、IAS 17的沿革
1982年9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以下简称“旧IAS 17”),该准则将融资租赁定义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而将所有不符合融资租赁定义的租赁定义为经营租赁,该准则于1984年1月1号生效。1994年,IASC对IAS 17进行了重编。1997年12月,IASC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以下简称“新IAS 17”)。2003年12月,IASB再次对新IAS 17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关注的是租赁与建筑的分类问题,明确了在既含有土地又含有建筑物成分的租赁的分类方法,还要求出租方在计算应收融资租赁成本时,应将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包含在内。在此次修改之后,IASB开始了与美国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的联合项目,旨在促进全球会计准则的趋同,而租赁会计的处理方法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诟病,由此引起准则制定机构的重点关注。2006 年7月,IASB和FASB成立了租赁准则联合项目工作组,开始研究制定和统一租赁会计准则,目的是制定一种新的、单一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确保租赁引起的所有资产和负债都能够在财务报表中得以确认。在广泛吸收各界意见的基础上,IASB和FASB于2009 年3月联合发布租赁会计准则修订讨论稿,提出了租赁会计准则修订的初步意见。2010 年8 月17 日,IASB和FASB联合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租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旧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的核心理念是“资产和负债观”,旨在公允反映租赁交易所产生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