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在家看我国漫画家、散文家丰子恺的书,看到他订的“家规”,读来既饶有趣味,又让人深思佩服。家规的内容是:
一.父母供给子女,至大学毕业为止。放弃者作为受得论。大学毕业后,子女各自独立生活,并无供养父母之义务,父母亦更无供给子女之义务。
二.大学毕业后倘能考取官费留学或近于官费之自费留学,父母仍供给其不足之费用,至返日为止。
三.子女婚嫁,一切自主自理,父母无代谋之义务。
四.子女独立之后,生活有余而供养父母,或父母生活有余而供给子女,皆属友谊性质,绝非义务。
五.子女独立之后,以与父母分居为原则。双方同意而同居者,皆属邻谊性质,绝非义务。
六.父母双亡后,倘有遗产,除父母遗嘱指定者外,由子女平分受得。
丰子恺先生订这份“家规”,时间是1947年,那年他正值50岁。丰先生一共生育了7个儿女。从这份“家规”可以看出,在过去重男轻女年代,丰先生给父辈与子女以平等的爱,以同等的教育机会。“家规”中四、五两条尤其好:让已经“独立”的子女过自己的生活,鼓励已经“独立”的子女与父母“分居”。子女独立了,父子父女之间也就不再有什么“义务”,只有“友谊”和“邻谊”,这就超越了旧中国“养儿防老”和“长宜子孙”的观念,既不向儿女索取回报,也不为儿女安排所谓的舒适的生活,让儿女们走自己该走的路,过自己该过的生活,在那种年代,能够有如此平等的思想,难能可贵。
摘自《每日新报》
假日在家看我国漫画家、散文家丰子恺的书,看到他订的“家规”,读来既饶有趣味,又让人深思佩服。家规的内容是:
一.父母供给子女,至大学毕业为止。放弃者作为受得论。大学毕业后,子女各自独立生活,并无供养父母之义务,父母亦更无供给子女之义务。
二.大学毕业后倘能考取官费留学或近于官费之自费留学,父母仍供给其不足之费用,至返日为止。
三.子女婚嫁,一切自主自理,父母无代谋之义务。
四.子女独立之后,生活有余而供养父母,或父母生活有余而供给子女,皆属友谊性质,绝非义务。
五.子女独立之后,以与父母分居为原则。双方同意而同居者,皆属邻谊性质,绝非义务。
六.父母双亡后,倘有遗产,除父母遗嘱指定者外,由子女平分受得。
丰子恺先生订这份“家规”,时间是1947年,那年他正值50岁。丰先生一共生育了7个儿女。从这份“家规”可以看出,在过去重男轻女年代,丰先生给父辈与子女以平等的爱,以同等的教育机会。“家规”中四、五两条尤其好:让已经“独立”的子女过自己的生活,鼓励已经“独立”的子女与父母“分居”。子女独立了,父子父女之间也就不再有什么“义务”,只有“友谊”和“邻谊”,这就超越了旧中国“养儿防老”和“长宜子孙”的观念,既不向儿女索取回报,也不为儿女安排所谓的舒适的生活,让儿女们走自己该走的路,过自己该过的生活,在那种年代,能够有如此平等的思想,难能可贵。
摘自《每日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