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交底记录表
2.3二级合同交底记录格式
说明:
1、本交底书(示范文本)针对GF-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作。
2、制作正式交底书时应根据具体合同的实际内容。 正文:
合同交底书制作人:(手写签名) 制作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描述
工程名称:
合同价款: 质量标准: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承包范围:
合同工期: 工期控制情况:
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的具体要求(依合同文本专用条款的自然顺序): 表一、合同文件
附表: 工程图纸交接单
注:该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表二、工程师
的授权范围,承包人的请求、申请、索赔报告等经济技术性文件他们签收的效力,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指令、要求以及签复的请求、申请、批准等文件对承包人的最终工程结算的有效性。
表三、发包人应完成的工作情况
注:各相关责任人应根据目标要求采用下面附表及时与甲方、监理办理发包人应完成的工作情况记录。
附表:
注:一式三份,各自留存。
如果上述工作未如期完成,则应当顺延工期,在各自应该完成而没有完成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制作并将签证单提交给有权签收的工程师:(详见3履约往来信函格式)
表四、承包人应完成的工作情况
注意:①制作记录表,责任到人,做到心中有数;
②保管好提供给甲方的计划报表的签收凭证或文件发放记录表; ③甲方审核完后,退还的材料,要甲方注明时间。
表五、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
注:1、如果合同进行过程中出现了上述的情况而影响了工期,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签收),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2、注意提交对象:“工程师”应为监理单位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要结
合其具体授权,确保是有权接受和有权确认。
3、这一部分的工作是我方取得工期顺延的关键性内容,必须按程序办理,保证提出的报告有效。
附:关于延误工期的报告主要格式(详见3履约往来信函格式)
表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附:通知主要内容(详见3履约往来信函格式) 表七、工程量的确认与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注:(1)根据通用条款第26条的规定,甲方应当按约定支付给我方的款项,还应当包括调整的价款,及根据其他条款追加的价款。
(2)甲方未能够依据合同要求付款的,我方可以向其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附:通知格式附(详见3履约往来信函格式)
提示:该通知是我方由于甲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停止施工的重要依据。
表八、材料设备
注意:甲方到货早于约定的时间,应向甲方计取保管费;晚于约定的时间,可以顺延工期。
表九、工程变更
注:承包人如果不在14天(或合同约定时间)内报告,逾期将不再变更价款;
表十、竣工验收
注:1、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4、竣工验收报告的按时提交非常关键,是工程竣工日期的证明,是计算我方应当报出结算资料的时间起算点。
些资料经发包人签收,同时留一份原件存档;
注意:1、提供的工程额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必须在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提出,并且将这 2、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有效期间为工程竣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后6个月内,过期即丧失。
3、所附的结算报告和催告函也是依法主张结算权利的重要中间证据。 附:结算报告格式(详见3履约往来信函格式)
表十二 索赔的程序表(索赔的前提是有足够的证据)
注意:这个程序中保存好有效的证据和提交凭证非常重要。
表十三 工程分包
工程的分包要以发包人许可为前提,否则即为违法分包。列明需要分包的部分:
表十四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工程承包合同交底记录表
2.3二级合同交底记录格式
说明:
1、本交底书(示范文本)针对GF-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作。
2、制作正式交底书时应根据具体合同的实际内容。 正文:
合同交底书制作人:(手写签名) 制作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描述
工程名称:
合同价款: 质量标准: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承包范围:
合同工期: 工期控制情况:
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的具体要求(依合同文本专用条款的自然顺序): 表一、合同文件
附表: 工程图纸交接单
注:该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表二、工程师
的授权范围,承包人的请求、申请、索赔报告等经济技术性文件他们签收的效力,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指令、要求以及签复的请求、申请、批准等文件对承包人的最终工程结算的有效性。
表三、发包人应完成的工作情况
注:各相关责任人应根据目标要求采用下面附表及时与甲方、监理办理发包人应完成的工作情况记录。
附表:
注:一式三份,各自留存。
如果上述工作未如期完成,则应当顺延工期,在各自应该完成而没有完成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制作并将签证单提交给有权签收的工程师:(详见3履约往来信函格式)
表四、承包人应完成的工作情况
注意:①制作记录表,责任到人,做到心中有数;
②保管好提供给甲方的计划报表的签收凭证或文件发放记录表; ③甲方审核完后,退还的材料,要甲方注明时间。
表五、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
注:1、如果合同进行过程中出现了上述的情况而影响了工期,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签收),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2、注意提交对象:“工程师”应为监理单位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要结
合其具体授权,确保是有权接受和有权确认。
3、这一部分的工作是我方取得工期顺延的关键性内容,必须按程序办理,保证提出的报告有效。
附:关于延误工期的报告主要格式(详见3履约往来信函格式)
表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附:通知主要内容(详见3履约往来信函格式) 表七、工程量的确认与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注:(1)根据通用条款第26条的规定,甲方应当按约定支付给我方的款项,还应当包括调整的价款,及根据其他条款追加的价款。
(2)甲方未能够依据合同要求付款的,我方可以向其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附:通知格式附(详见3履约往来信函格式)
提示:该通知是我方由于甲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停止施工的重要依据。
表八、材料设备
注意:甲方到货早于约定的时间,应向甲方计取保管费;晚于约定的时间,可以顺延工期。
表九、工程变更
注:承包人如果不在14天(或合同约定时间)内报告,逾期将不再变更价款;
表十、竣工验收
注:1、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4、竣工验收报告的按时提交非常关键,是工程竣工日期的证明,是计算我方应当报出结算资料的时间起算点。
些资料经发包人签收,同时留一份原件存档;
注意:1、提供的工程额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必须在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提出,并且将这 2、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有效期间为工程竣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后6个月内,过期即丧失。
3、所附的结算报告和催告函也是依法主张结算权利的重要中间证据。 附:结算报告格式(详见3履约往来信函格式)
表十二 索赔的程序表(索赔的前提是有足够的证据)
注意:这个程序中保存好有效的证据和提交凭证非常重要。
表十三 工程分包
工程的分包要以发包人许可为前提,否则即为违法分包。列明需要分包的部分:
表十四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