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吨CPC项目
发承包(外包)工程安全、环保协议书
编号:
一、 立协议双方: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 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在工程
施工过程中安全、环保责任,特签订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补充。
二、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2、 工程地址:3、 承包范围:见经济合同
4、 承包方式:见经济合同
三、 安全协议期限:
自年日起,至年
四、甲、乙 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行业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法规、法令、条例和规定;认真执行和遵守企业的安全、消防、环保、治安、职业健康管理规定和制度。
2、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甲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特点,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介绍施工中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等要求。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对本工程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制度、规程的教育,施工过程
对新增添的施工人员也必须按上述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
员必须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无证不允许上岗作业。严禁非电气
机械设备的人操作和使用电气设备。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检查、督促
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和经审查批准
的安全技术措施。
乙方要把握好作业人员的素质关,所有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要保持
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人员,须向甲
方通报,并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因乙方对人员的素质
把关不严而造成的治安或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规定、要
求,对所承包的工程编制安全、消防、环保、治安、职业健康实施方
案(以下简称“五措”),并应得到甲方审核和批准,乙方必须严格按
照批准的“五措”方案组织施工,甲方应对乙方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4、工程开工前,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施工区域、作业环境、
操作设施、工器具等进行熟悉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经
整改后方准继续作业。
发包工程一经开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已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
境、操作设施、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因此施工单
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明确指派项目的负责人,并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治
安、职业健康等工作。甲方指派工程部的 同志为此项目
的工作负责人,负责联系、协调、检查工程项目中安全、消防、环保、
治安、职业健康等工作,同时指派工程部安全环保组的 同志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治安、职业健康
等执行情况。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
管理、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
核。凡有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
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管理、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乙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或要求有权拒绝执行,并有权要求甲方改进。
7、工程项目的施工电源由甲方提供;电源配电箱及负载设施由乙方自备,并配备合格的电工,负责处理用电方面的工作,满足安全用电的要求。
8、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乙方确需向甲方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所借出的设备、工器具完好无损,并符合安全要求,同时对特殊的设备、工器具的使用说明应向借方以书面形式交待清楚。借方一经接收,设备、工器具的保管、维修方应由借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由借用方负责。
9、施工过程中乙方投入的施工机械及安全工器具必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校验、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未经校验、检测或校验、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0、乙方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脚手架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对自己所设置的安全设施负责。乙方对甲方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如: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办理好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电缆、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甲方对本方所属的地下管线、电缆、光缆应作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严禁冒险作业和野蛮作业。
12、乙方在电力线路上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线路的安全规程和甲方“工作票、操作票”的有关规定。
13、乙方在签订经济合同后,应按规定自觉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工程开工报告手续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与监管。
14、甲方指派负责检查、监管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环保、消防、治安、职业健康等方面工作的同志,有权根据检查、监管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和经济处罚意见,在得到甲方正式批准后,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15、乙方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及反事故的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1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企业危险品的储存、使用,以及动火作业的有关管理规定,所有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现火情要立即正确报警,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扑救。
17、凡与生产系统相关联的施工工作,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票制度、动火审批制度、危险作业审批等制度。进行上述作业时乙方要指定专人进行监护,确保安全作业,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发生。
18、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转包,如确需要分包项目,必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同时分包单位的资质应审查合格,且承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乙方对分包工程项目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19、乙方对本单位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所承包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施工、设备的安装过程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受伤)事故、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赔偿。由于甲方原因或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伤亡(或受伤)事故、设备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处理或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关系。
20、根据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或第三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设备、电气、机械、操作等事故,双方应首先协力抢救伤员的基础上,保护好事故现场,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乙方如发生了不安全的情况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不得拖延、隐瞒或谎报,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1、其他未尽事宜:
(1)乙方按工程施工进场人员每人100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安全、消防、环保、治安、职业健康等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无违反上述事项规定,则无息退还。
2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各类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经济合同的附件与经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备忘录
编号:
50万吨CPC项目
发承包(外包)工程安全、环保协议书
编号:
一、 立协议双方: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 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在工程
施工过程中安全、环保责任,特签订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补充。
二、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2、 工程地址:3、 承包范围:见经济合同
4、 承包方式:见经济合同
三、 安全协议期限:
自年日起,至年
四、甲、乙 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行业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法规、法令、条例和规定;认真执行和遵守企业的安全、消防、环保、治安、职业健康管理规定和制度。
2、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甲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特点,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介绍施工中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等要求。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对本工程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制度、规程的教育,施工过程
对新增添的施工人员也必须按上述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
员必须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无证不允许上岗作业。严禁非电气
机械设备的人操作和使用电气设备。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检查、督促
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和经审查批准
的安全技术措施。
乙方要把握好作业人员的素质关,所有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要保持
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人员,须向甲
方通报,并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因乙方对人员的素质
把关不严而造成的治安或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规定、要
求,对所承包的工程编制安全、消防、环保、治安、职业健康实施方
案(以下简称“五措”),并应得到甲方审核和批准,乙方必须严格按
照批准的“五措”方案组织施工,甲方应对乙方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4、工程开工前,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施工区域、作业环境、
操作设施、工器具等进行熟悉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经
整改后方准继续作业。
发包工程一经开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已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
境、操作设施、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因此施工单
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明确指派项目的负责人,并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治
安、职业健康等工作。甲方指派工程部的 同志为此项目
的工作负责人,负责联系、协调、检查工程项目中安全、消防、环保、
治安、职业健康等工作,同时指派工程部安全环保组的 同志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治安、职业健康
等执行情况。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
管理、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
核。凡有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
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管理、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乙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或要求有权拒绝执行,并有权要求甲方改进。
7、工程项目的施工电源由甲方提供;电源配电箱及负载设施由乙方自备,并配备合格的电工,负责处理用电方面的工作,满足安全用电的要求。
8、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乙方确需向甲方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所借出的设备、工器具完好无损,并符合安全要求,同时对特殊的设备、工器具的使用说明应向借方以书面形式交待清楚。借方一经接收,设备、工器具的保管、维修方应由借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由借用方负责。
9、施工过程中乙方投入的施工机械及安全工器具必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校验、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未经校验、检测或校验、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0、乙方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脚手架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对自己所设置的安全设施负责。乙方对甲方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如: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办理好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电缆、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甲方对本方所属的地下管线、电缆、光缆应作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严禁冒险作业和野蛮作业。
12、乙方在电力线路上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线路的安全规程和甲方“工作票、操作票”的有关规定。
13、乙方在签订经济合同后,应按规定自觉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工程开工报告手续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与监管。
14、甲方指派负责检查、监管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环保、消防、治安、职业健康等方面工作的同志,有权根据检查、监管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和经济处罚意见,在得到甲方正式批准后,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15、乙方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及反事故的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1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企业危险品的储存、使用,以及动火作业的有关管理规定,所有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现火情要立即正确报警,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扑救。
17、凡与生产系统相关联的施工工作,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票制度、动火审批制度、危险作业审批等制度。进行上述作业时乙方要指定专人进行监护,确保安全作业,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发生。
18、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转包,如确需要分包项目,必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同时分包单位的资质应审查合格,且承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乙方对分包工程项目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19、乙方对本单位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所承包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施工、设备的安装过程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受伤)事故、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赔偿。由于甲方原因或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伤亡(或受伤)事故、设备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处理或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关系。
20、根据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或第三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设备、电气、机械、操作等事故,双方应首先协力抢救伤员的基础上,保护好事故现场,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乙方如发生了不安全的情况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不得拖延、隐瞒或谎报,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1、其他未尽事宜:
(1)乙方按工程施工进场人员每人100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安全、消防、环保、治安、职业健康等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无违反上述事项规定,则无息退还。
2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各类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经济合同的附件与经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备忘录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