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文明相约 与平安相伴
——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们:
交通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自然也关系到每个人。据统计,每 10 名死于交通事故的人中,至少 1 人是儿童,交通意外伤害已经成为造成儿童意外伤害的“一大杀手”。“让孩子平安,让妈妈放心”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件大事。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市学生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交通意识,仪征市公安局和仪征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了“与文明相约,与平安相伴”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希望“平安、健康、快乐、文明”陪伴同学们成长。仪征市公安局和教育局友情提醒: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1、2011 年 6 月 2 日 6 时 28 分,河北省承德市人梁桂山驾驶京YAJ776 号长安牌小型客车,从北京市顺义区石门批发市场批发蔬菜返回平谷区马昌营镇,当车辆由北向南行至马昌营镇云打路(乡道)北京高中压阀门厂门口时,冲入路边同向列队行走的马昌营镇中心小学 22 名小学生的队伍中,造成 2 名小学生及 1 名护送的成人死亡,另有 3 名小学生重伤,5 名小学生轻伤。
2、2011 年 11 月 16 日 9 时 15 分,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驾驶人杨海军,驾驶该园甘 MA4975 号金杯牌校车(核载 9 人,实载 64 人,其中 62 人为幼儿),沿正宁县正周县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榆林子镇下沟村一组砖厂门前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由正宁县榆林子镇驾驶人樊军刚驾驶的陕D72231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核载 9 吨,事发时空载)发生正面相撞,造成校车驾驶人杨海军、1 名幼儿园教师和 18 名幼儿园学生死亡,44 名幼儿园学生受伤(其中重伤 14 人)。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杨海军驾驶非法改装并严重超员的校车,在雾天能见度低的情况下超速行驶,并占用对向车道逆行,在发现对向货车时紧急制动并向右避让,货车驾驶人樊军刚同时制动并向左避让,导致两车正面相撞。
3、2011 年 11 月 26 日,辽宁凤城一辆载有 30 多个孩子的校车发生侧翻。事故导致 35 个孩子受伤。事故主要原因是当时气温低、路面因降雨结冰,司机操作不当。
4、2011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3 时 30 分左右,河南濮阳县八公桥镇小哈佛幼儿园一辆金杯面包车因雨雪天气道路湿滑,与一辆货车碰撞,造成重伤 4 人,轻微伤 6 人。
5、2011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45 分许,江苏丰县驾驶人洪旭(男,30 岁,持 B2 驾驶证)驾驶苏 CR1836 号客车(系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校车,核载 52 人,实载 49 人,其中 47 名小学生),沿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路由南向北行驶,因避让同向行驶的人力三轮车,翻入路边泥潭,造成 15 名小学生死亡。
二、友情提示。
1、仪征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正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即超速、
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和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行动,为防止我市发生涉及师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提醒广大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学校不使用、租用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作为校车;家长不雇请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孩子;学生不坐超员车、低速汽车、拖拉机、营运摩托车,乘坐二轮摩托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等。交巡警大队设立举报电话 110,动员教职员工、学生、人民群众对接送学生车辆问题进行监督。
2、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3 年以上,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二)最近连续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四)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 1 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六)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3、中小学生在道路上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更不能在公路上边看书边或嬉耍打闹。
4、学生在乘车时要在指定地点候车,不要在人行道上拥挤,要自觉遵守乘车规定,有顺序的上下车,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更不得攀爬行进中的车辆。另外,下车后不要从车前突然走出或猛跑过马路。
5、学生骑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严禁闯红灯,不得带人、下雨雪天不要撑伞,不在行车道上并排骑车或交谈。不满 12 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不满 16 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
6、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并做好表率。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7、家长接送学生不要拥挤到学校门口,在学校附近路口接送时不要占用机动车道违法停车或乱停乱放,以避免造成交通堵塞或交通事故。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尤其要加强对违法学生的教育,做到防微杜渐,确保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
生命是十分宝贵的。无论每时每刻,请大家都要将交通安全记在心中;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害,才会拥有一个健康的人生,快乐的人生!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位同学及家长,让我们携起手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平安和谐仪征作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祝全市中小学生朋友们生活愉快,学习进步!
与文明相约 与平安相伴
——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们:
交通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自然也关系到每个人。据统计,每 10 名死于交通事故的人中,至少 1 人是儿童,交通意外伤害已经成为造成儿童意外伤害的“一大杀手”。“让孩子平安,让妈妈放心”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件大事。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市学生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交通意识,仪征市公安局和仪征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了“与文明相约,与平安相伴”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希望“平安、健康、快乐、文明”陪伴同学们成长。仪征市公安局和教育局友情提醒: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1、2011 年 6 月 2 日 6 时 28 分,河北省承德市人梁桂山驾驶京YAJ776 号长安牌小型客车,从北京市顺义区石门批发市场批发蔬菜返回平谷区马昌营镇,当车辆由北向南行至马昌营镇云打路(乡道)北京高中压阀门厂门口时,冲入路边同向列队行走的马昌营镇中心小学 22 名小学生的队伍中,造成 2 名小学生及 1 名护送的成人死亡,另有 3 名小学生重伤,5 名小学生轻伤。
2、2011 年 11 月 16 日 9 时 15 分,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驾驶人杨海军,驾驶该园甘 MA4975 号金杯牌校车(核载 9 人,实载 64 人,其中 62 人为幼儿),沿正宁县正周县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榆林子镇下沟村一组砖厂门前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由正宁县榆林子镇驾驶人樊军刚驾驶的陕D72231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核载 9 吨,事发时空载)发生正面相撞,造成校车驾驶人杨海军、1 名幼儿园教师和 18 名幼儿园学生死亡,44 名幼儿园学生受伤(其中重伤 14 人)。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杨海军驾驶非法改装并严重超员的校车,在雾天能见度低的情况下超速行驶,并占用对向车道逆行,在发现对向货车时紧急制动并向右避让,货车驾驶人樊军刚同时制动并向左避让,导致两车正面相撞。
3、2011 年 11 月 26 日,辽宁凤城一辆载有 30 多个孩子的校车发生侧翻。事故导致 35 个孩子受伤。事故主要原因是当时气温低、路面因降雨结冰,司机操作不当。
4、2011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3 时 30 分左右,河南濮阳县八公桥镇小哈佛幼儿园一辆金杯面包车因雨雪天气道路湿滑,与一辆货车碰撞,造成重伤 4 人,轻微伤 6 人。
5、2011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45 分许,江苏丰县驾驶人洪旭(男,30 岁,持 B2 驾驶证)驾驶苏 CR1836 号客车(系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校车,核载 52 人,实载 49 人,其中 47 名小学生),沿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路由南向北行驶,因避让同向行驶的人力三轮车,翻入路边泥潭,造成 15 名小学生死亡。
二、友情提示。
1、仪征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正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即超速、
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和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行动,为防止我市发生涉及师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提醒广大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学校不使用、租用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作为校车;家长不雇请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孩子;学生不坐超员车、低速汽车、拖拉机、营运摩托车,乘坐二轮摩托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等。交巡警大队设立举报电话 110,动员教职员工、学生、人民群众对接送学生车辆问题进行监督。
2、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3 年以上,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二)最近连续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四)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 1 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六)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3、中小学生在道路上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更不能在公路上边看书边或嬉耍打闹。
4、学生在乘车时要在指定地点候车,不要在人行道上拥挤,要自觉遵守乘车规定,有顺序的上下车,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更不得攀爬行进中的车辆。另外,下车后不要从车前突然走出或猛跑过马路。
5、学生骑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严禁闯红灯,不得带人、下雨雪天不要撑伞,不在行车道上并排骑车或交谈。不满 12 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不满 16 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
6、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并做好表率。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7、家长接送学生不要拥挤到学校门口,在学校附近路口接送时不要占用机动车道违法停车或乱停乱放,以避免造成交通堵塞或交通事故。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尤其要加强对违法学生的教育,做到防微杜渐,确保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
生命是十分宝贵的。无论每时每刻,请大家都要将交通安全记在心中;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害,才会拥有一个健康的人生,快乐的人生!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位同学及家长,让我们携起手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平安和谐仪征作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祝全市中小学生朋友们生活愉快,学习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