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冬季学期通识课课程作业(2)
课程名称:中外法律制度
课程号:0600T001
学生学号:吴文豪、刘港
学生姓名:15123758、15123762 日期:2015.12.25
一兔走街
吴文豪
一、出处
1、“一兔走街,百人追之,贪人具存,人莫之非者,以兔未定分也。积兔满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定之后,虽鄙不争。”(《慎子》)
2、“一兔走街,百人追之,分未定也;积兔满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林》卷二引《慎子》佚文)
3、“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骛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名分定,则大诈贞信,民皆愿悫 ,而自治也。姑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商君书•定分》)
二、作者简介
慎到(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15年),赵国人,尊称慎子。原来学习道家思想,是从道家中分出来的法家代表人物。齐宣王、齐泯王时游学稷下,在稷下学宫讲学多年,有不少学生,在当时享有盛名。齐宣王时,他曾长期在稷下讲学,对于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做出了贡献。
其所作《慎子》一书,在司马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介绍说有“十二论”,然而佚失情况相当严重,大多已经失传。
三、背景
上古之时,“人民少而财有余”,民不争,但不久之后,随着社会发展,“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法律通过确定产权,“定分止争”,从而实现社会生活秩序。
故慎子说:“一兔走街,百人追之,贪人具存,人莫之非者,以兔未定分也。积兔满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定之后,虽鄙不争。
四、解释
该法谚体现出一种“定分止争”的法律思想。 定分:确定名分。 止争:止
息纷争。法律中常用这个词语表示确定物的权属。所以这里体现的是一种物权思想,一种财产所有权归属的思想。
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五、“物权”解释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物权的客体是物,且主要是有体物。
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与人身权相对。
六、联系
在中国法制史上,物权法一词最早见于清朝末年的《大清民律草案》,但这一草案没有正式成为法律,清朝就覆灭了。直到1929年11月30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民法》中的“物权法编”,成文的、近现代意义上的物权法制度才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上被确定下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丁亥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七、感悟
世易时移,法律与社会几经变迁,但通过法律确定财产权、人身权,实现稳定的社会秩序仍十分必要,换言之,对社会生活进行规范,依然是法律最为重要的功能之一。源于生活、规范生活,正反映着法律作为人类文明的本质特征。就法律实施的实效而言,只有更贴近普通民众的生活,更符合民众的社会习惯,法律才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也才能更好地规范每一个民众的行为,对其发生具体、
直接的影响。
显然,尊重物权的思想绵延千年而不衰是有其道理的。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刘港
一、法谚出处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是一句涉及财产权利的脍炙人口的法谚,它源自老威廉•皮特1763年在一次国会的演讲——《论英国人个人居家安全的权利》。
其原文为,“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但是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 后来这段话被浓缩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一简短句子。
二、法谚背景
英国在17世纪完成了资产阶级革命,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在英国逐步确立起来,资产阶级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也越来越得到社会的重视。到了18世纪,英国在夺取世界霸权和发展资本主义的过程中,大量财富的产生与流通,人们越来越富裕,关于物权的法律思想也在逐步成熟,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制度逐步形成。18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英国,前后经历了一次国王的更替,几任首相的交替,几届政府的变换。
同时,英国在欧洲大陆和世界范围内参与霸权的争夺,著名的英法七年战争在这时爆发,英国政府在寻找各种方法来稳定人心,发展生产,促进资本主义的繁荣。最终,英国战胜了法国,从而获得了世界霸权。
三、作者简介
第一代查塔姆伯爵,通称为老威廉•皮特(William Pitt, 1st Earl of Chatham ,1708.11.15—1778.5.11),英国辉格党政治家、首相、七年战争中英国的实际领导人。他的精力和战略眼光,使得他能够获得一系列的胜利,从而改变了未来几个世纪的世界面貌。
在下院生涯之中,查塔姆伯爵亦曾被誉为伟大的下院议员。腓特烈大帝说:“英国经过长期间的阵痛,终于产生了一个男子汉。”从体态上看,这个人并不
是出众的人物,他个子不高,身材瘦小,表情冷酷。同他一起供职的一个人说,他有“一双鹰眼,一个小脑袋和一个贪婪的大鼻子。”他的态度和言谈却带有自豪的神奇,和一点粗暴和残忍的气味,这表明他是个敢想敢干,能在发生影响深远的变化的时代主持政务的人。查塔姆伯爵威廉•皮特天生是当领导人的材料、一个讨厌的同事、一个专横的上司。他不能容忍那种谨小慎微的人和模棱两可的建议。他的想象力感染力极大,他的远见令人信服,以至大大小小的集会都能被他令人陶醉的演说力量所打动。
由于国家需要对付越来越大的危险的大胆领导,这也为皮特创造了发挥它的天才的环境,天才这词用在他身上并不过分。在议会取得成功的关键不是修辞而是辩论。皮特的演说充满了力量,能深深打动听众和读者的心,可以同政府文件相媲美。他在发表演说时并不仅仅是把他的随便什么想法都说出来。正如他说的,他是在表达他的全部思想和个性。
四、具体解释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道出了一个基本常识,那就是公权和私权有明确的的界限,必须恪守“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则。当然,不是说公权力不能进入私领域。公权力进入私领域有一个原则,那就是“非请莫入”。私人事务没有请求公权力救济,政府不能介入。在国家和社会之间有着严格的分界线。当事人行使了请求权后,公权力才能进入私领域。
其实,国家和社会两分是人类社会进化的必然结果。在我国古代,皇权不出县,县以下基本实行自治。所谓“天高皇帝远”就是讲的这个意思。皇权治理和宗法治理有不同的管辖范围。就是在西方,世俗的国家政权与宗教社会的教权也是截然两分的。恺撒大帝曾经说过“把上帝的事情交给上帝,把恺撒的事情交给恺撒”这样的豪言壮语!可是,我们到了近代,随着科技的发展,行政层级的扩大,公权力对社会的控制几乎无孔不入。在新中国刚刚成立的那几十年中,连结婚都要经过组织审查,甚至要在他们的“灵魂深处闹革命”,其结果是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许多领域简政放权,各种行业自治组织纷纷成立,民间团体如雨后春笋般勃兴,基层自治范围不断扩大。如今,无限政府变成了有限政府,公权力回到了应有的调整的范围,正在孕育出成熟的市民社
会。这可谓是一种可喜的进步。
对于国家公权力如何进入社会,历来有几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放任进入。其结果是导致极权专制,最终:什么都想管必然什么都管不好。一种是拒绝进入。其结果是导致无政府主义,最终:社会动荡,秩序无存。一种是有限进入。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公权力要么主动进入社会,当然须有法律明确授权;要么被动进入社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事实证明,国家公权力有限进入社会是最恰当的。只要人类不能回避国家公权力这个必要的恶,那国家公权力有限进入社会就是不可避免的
老威廉•皮特的这段话可以说是对私人财产权崇高地位最精辟的描述,尤其是经归纳后形成的短句,更其以生动的句式以及富于生活气息的特点而被人们牢牢记住,可谓微言大义。
五、感悟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自然中的风雨都可以随意进入人们的房屋内,屋虽破旧,但是无论如何破旧的房屋,就算是贵如国王,也不能随意进入,因为这是私人的财产,是由国家的物权法保护的,谁都不可侵犯。
还记得曾听过的关于德国皇帝威廉一世与磨坊主的故事,皇帝的的城堡固然高贵,但是在城堡风景中的旧磨坊仍然是老磨坊主的个人财产,就算是国王也不能染指。
公权与私权的关系是自古以来人们所关注的内容,对公权的约束,是对私权的尊重,也是对私权的保护,两种权力的良好关系是国家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我们国家在这方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一些社会上的现象,诸如“打人城管”、“强拆队”等不良社会现象根源就在此。个人的财产能否得到尊重和保护,是国家法治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国家对人权尊重的重要标志之一。
中外法谚比较
一、相似点
1、都强调物权的重要性,着眼于对财产权的维护与尊重。
2、都将法律内涵含蓄地融入于现实事例中。
3、都绵延多年,一脉传承,在当今社会仍有积极地指导作用,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与文明财产。
二、不同点
1、两者对于财产权的着重点不同。“一兔走街”强调的是确权,即确定财产权的归属; 而“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则主要说明对财产权的保护问题。
2、西方法谚的内涵更丰富。“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该法谚除了对物权的尊重外,还涉及到公权与私权的平衡问题。
2015--2016学年冬季学期通识课课程作业(2)
课程名称:中外法律制度
课程号:0600T001
学生学号:吴文豪、刘港
学生姓名:15123758、15123762 日期:2015.12.25
一兔走街
吴文豪
一、出处
1、“一兔走街,百人追之,贪人具存,人莫之非者,以兔未定分也。积兔满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定之后,虽鄙不争。”(《慎子》)
2、“一兔走街,百人追之,分未定也;积兔满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林》卷二引《慎子》佚文)
3、“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骛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名分定,则大诈贞信,民皆愿悫 ,而自治也。姑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商君书•定分》)
二、作者简介
慎到(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15年),赵国人,尊称慎子。原来学习道家思想,是从道家中分出来的法家代表人物。齐宣王、齐泯王时游学稷下,在稷下学宫讲学多年,有不少学生,在当时享有盛名。齐宣王时,他曾长期在稷下讲学,对于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做出了贡献。
其所作《慎子》一书,在司马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介绍说有“十二论”,然而佚失情况相当严重,大多已经失传。
三、背景
上古之时,“人民少而财有余”,民不争,但不久之后,随着社会发展,“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法律通过确定产权,“定分止争”,从而实现社会生活秩序。
故慎子说:“一兔走街,百人追之,贪人具存,人莫之非者,以兔未定分也。积兔满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定之后,虽鄙不争。
四、解释
该法谚体现出一种“定分止争”的法律思想。 定分:确定名分。 止争:止
息纷争。法律中常用这个词语表示确定物的权属。所以这里体现的是一种物权思想,一种财产所有权归属的思想。
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五、“物权”解释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物权的客体是物,且主要是有体物。
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与人身权相对。
六、联系
在中国法制史上,物权法一词最早见于清朝末年的《大清民律草案》,但这一草案没有正式成为法律,清朝就覆灭了。直到1929年11月30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民法》中的“物权法编”,成文的、近现代意义上的物权法制度才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上被确定下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丁亥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七、感悟
世易时移,法律与社会几经变迁,但通过法律确定财产权、人身权,实现稳定的社会秩序仍十分必要,换言之,对社会生活进行规范,依然是法律最为重要的功能之一。源于生活、规范生活,正反映着法律作为人类文明的本质特征。就法律实施的实效而言,只有更贴近普通民众的生活,更符合民众的社会习惯,法律才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也才能更好地规范每一个民众的行为,对其发生具体、
直接的影响。
显然,尊重物权的思想绵延千年而不衰是有其道理的。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刘港
一、法谚出处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是一句涉及财产权利的脍炙人口的法谚,它源自老威廉•皮特1763年在一次国会的演讲——《论英国人个人居家安全的权利》。
其原文为,“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但是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 后来这段话被浓缩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一简短句子。
二、法谚背景
英国在17世纪完成了资产阶级革命,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在英国逐步确立起来,资产阶级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也越来越得到社会的重视。到了18世纪,英国在夺取世界霸权和发展资本主义的过程中,大量财富的产生与流通,人们越来越富裕,关于物权的法律思想也在逐步成熟,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制度逐步形成。18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英国,前后经历了一次国王的更替,几任首相的交替,几届政府的变换。
同时,英国在欧洲大陆和世界范围内参与霸权的争夺,著名的英法七年战争在这时爆发,英国政府在寻找各种方法来稳定人心,发展生产,促进资本主义的繁荣。最终,英国战胜了法国,从而获得了世界霸权。
三、作者简介
第一代查塔姆伯爵,通称为老威廉•皮特(William Pitt, 1st Earl of Chatham ,1708.11.15—1778.5.11),英国辉格党政治家、首相、七年战争中英国的实际领导人。他的精力和战略眼光,使得他能够获得一系列的胜利,从而改变了未来几个世纪的世界面貌。
在下院生涯之中,查塔姆伯爵亦曾被誉为伟大的下院议员。腓特烈大帝说:“英国经过长期间的阵痛,终于产生了一个男子汉。”从体态上看,这个人并不
是出众的人物,他个子不高,身材瘦小,表情冷酷。同他一起供职的一个人说,他有“一双鹰眼,一个小脑袋和一个贪婪的大鼻子。”他的态度和言谈却带有自豪的神奇,和一点粗暴和残忍的气味,这表明他是个敢想敢干,能在发生影响深远的变化的时代主持政务的人。查塔姆伯爵威廉•皮特天生是当领导人的材料、一个讨厌的同事、一个专横的上司。他不能容忍那种谨小慎微的人和模棱两可的建议。他的想象力感染力极大,他的远见令人信服,以至大大小小的集会都能被他令人陶醉的演说力量所打动。
由于国家需要对付越来越大的危险的大胆领导,这也为皮特创造了发挥它的天才的环境,天才这词用在他身上并不过分。在议会取得成功的关键不是修辞而是辩论。皮特的演说充满了力量,能深深打动听众和读者的心,可以同政府文件相媲美。他在发表演说时并不仅仅是把他的随便什么想法都说出来。正如他说的,他是在表达他的全部思想和个性。
四、具体解释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道出了一个基本常识,那就是公权和私权有明确的的界限,必须恪守“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则。当然,不是说公权力不能进入私领域。公权力进入私领域有一个原则,那就是“非请莫入”。私人事务没有请求公权力救济,政府不能介入。在国家和社会之间有着严格的分界线。当事人行使了请求权后,公权力才能进入私领域。
其实,国家和社会两分是人类社会进化的必然结果。在我国古代,皇权不出县,县以下基本实行自治。所谓“天高皇帝远”就是讲的这个意思。皇权治理和宗法治理有不同的管辖范围。就是在西方,世俗的国家政权与宗教社会的教权也是截然两分的。恺撒大帝曾经说过“把上帝的事情交给上帝,把恺撒的事情交给恺撒”这样的豪言壮语!可是,我们到了近代,随着科技的发展,行政层级的扩大,公权力对社会的控制几乎无孔不入。在新中国刚刚成立的那几十年中,连结婚都要经过组织审查,甚至要在他们的“灵魂深处闹革命”,其结果是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许多领域简政放权,各种行业自治组织纷纷成立,民间团体如雨后春笋般勃兴,基层自治范围不断扩大。如今,无限政府变成了有限政府,公权力回到了应有的调整的范围,正在孕育出成熟的市民社
会。这可谓是一种可喜的进步。
对于国家公权力如何进入社会,历来有几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放任进入。其结果是导致极权专制,最终:什么都想管必然什么都管不好。一种是拒绝进入。其结果是导致无政府主义,最终:社会动荡,秩序无存。一种是有限进入。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公权力要么主动进入社会,当然须有法律明确授权;要么被动进入社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事实证明,国家公权力有限进入社会是最恰当的。只要人类不能回避国家公权力这个必要的恶,那国家公权力有限进入社会就是不可避免的
老威廉•皮特的这段话可以说是对私人财产权崇高地位最精辟的描述,尤其是经归纳后形成的短句,更其以生动的句式以及富于生活气息的特点而被人们牢牢记住,可谓微言大义。
五、感悟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自然中的风雨都可以随意进入人们的房屋内,屋虽破旧,但是无论如何破旧的房屋,就算是贵如国王,也不能随意进入,因为这是私人的财产,是由国家的物权法保护的,谁都不可侵犯。
还记得曾听过的关于德国皇帝威廉一世与磨坊主的故事,皇帝的的城堡固然高贵,但是在城堡风景中的旧磨坊仍然是老磨坊主的个人财产,就算是国王也不能染指。
公权与私权的关系是自古以来人们所关注的内容,对公权的约束,是对私权的尊重,也是对私权的保护,两种权力的良好关系是国家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我们国家在这方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一些社会上的现象,诸如“打人城管”、“强拆队”等不良社会现象根源就在此。个人的财产能否得到尊重和保护,是国家法治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国家对人权尊重的重要标志之一。
中外法谚比较
一、相似点
1、都强调物权的重要性,着眼于对财产权的维护与尊重。
2、都将法律内涵含蓄地融入于现实事例中。
3、都绵延多年,一脉传承,在当今社会仍有积极地指导作用,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与文明财产。
二、不同点
1、两者对于财产权的着重点不同。“一兔走街”强调的是确权,即确定财产权的归属; 而“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则主要说明对财产权的保护问题。
2、西方法谚的内涵更丰富。“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该法谚除了对物权的尊重外,还涉及到公权与私权的平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