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非公有制企业
集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非公有制企业集中推荐入党积极
分子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集中推荐范围及数量
非公有制企业入党积极分子从固定职工中推荐,固定职工是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享受养老保险或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各镇党委组织办公室、各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会同企业党组织提前托清本企业固定职工名单和岗位分布情况,上报镇党委组织办公室备案。
入党积极分子数量要保持一个常数,具体由镇党委按照以下规定研究确定:固定职工人数50人以下的企业入党积极分子至少2名,51 —100人的至少3名,101 -200人的至少5名,201人以上的每多50人相应增加1名入党积极分子常数。
各企业入党积极分子中,从事生产经营一线的不少于
80%,从事非生产性岗位的不超过20%。特殊情况由党委具体研究确定。
企业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在两个发展党员年度内有效。
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1年的,自期满下一年度连续2年未被吸收入党的,需重新参加集中推荐,确认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推荐上的,其原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继续有效;未被推荐上的,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自动失效。
二、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非公有制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2、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
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经党委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
3、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享受养老保险,或在企业连
续工作两年以上;
4、爱岗敬业,钻研业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职工群众公认度高。近五年内未曾抗缴税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社会治安方面没有劣迹。
三、集中推荐程序
集中推荐从 月 日- 月 日,共1个月时间。
(一)宣传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1、镇党委召开非公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党组织书记
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集中推荐工作。由镇党委统一印发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案通告。
2、各非公有制企业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本企业贯彻
落实意见,安排部署集中推荐工作。
3、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负责召集全体党员、车
间主任、班组长会议,传达党委会议精神,安排推荐前的准备工作。固定职工人数100人以下的企业,可直接召开全体固定职工会议传达。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参加会议。
一是全文传达镇党委实施方案。
二是通报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情况和需重
新参加集中推荐人员名单。由支部成员负责宣传、引导并做好申请书递交工作,党支部要安排专人会同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对所递交申请书逐一指导、完善。入党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学习工作简历。(2)家庭主要成员(包括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伯叔、舅、姑及分居的兄弟、姐妹)的政治历史情况。(3)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入党态度以及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决心。(4)本人历史上曾犯错误或受过奖励、处分情况。原已交申请书,但不符合要求的,要安排专人退回,并指导重新写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党支部。需重新参加推荐确认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也要重新递交申请书。
三是确定新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截止时间,自召开会议起到截止不少于10天。
四是由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将党委统一印制的实施方
案通告,在企业厂务党务公开栏和车间显要位置张贴不少于3张,时间不少于10天。
4、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应推数额的
1.5倍确定优秀工人推荐数量,并确定召开推荐会议的时间、方式以及参加人员,提前2天下好书面会议通知。
5、做好推选会议的准备工作。
(二)推荐阶段( 月 日- 月 日,共10天)
1、召开固定职工会议,推荐优秀工人。固定职工人数
100人以下的企业,直接召开全体固定职工大会推荐;固定
职工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可将推荐的优秀工人数额分配至各车间,以车间为单位召开固定职工会议推荐。推荐过程中,设立秘密写票处,采取无记名投票推荐方式,与会人员依次到秘密写票处领票、填票、投票,当场唱票、计票,按得票多少从高到低取足名额。召开固定职工会议时,到会固定职工应达到应到会全体固定职工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2、企业党组织对推荐出的优秀工人进行初步把关,上
报党委统一审查。党委成立由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分管企业领导、组工干事为成员的审查小组,会同公安、计生、信访、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各企业上报的初步名单逐人进行审查。对近五年内有劣迹、抗缴税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确定为优秀工人。
3、召开党员大会,从优秀工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对优秀工人逐人介绍基本情况。召开党员大会时,到会正式党员应达到全体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优秀工人要列席会议。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与会人员依次到秘密写票处领票、填票、投票,当场唱票、计票。从得票过半数的人员中,按得票数由高到低取足名额。名额不足时,不再进行二次推荐。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名单。召开支委会,根据党
员大会推荐结果,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名单,并及时上报镇党委组织办公室。
5、公示。党委安排专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公示榜,加盖
党委公章,组织委员和企业党组织书记签字后,由企业党建指导员负责将其在企业厂务党务公开栏和车间显要位置张榜公示5天,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6、全程记实。每次召开会议,企业党组织要指定专人
做好会议记录,写清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主持人、记录人以及应到、实到、缺席人数等(缺席应注明原因),特别是会议的表决形式和表决结果要记录清楚。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审阅无误后,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盖章,存档备查。
(三)审批阶段( 月 日- 月 日,共5天)
1、推荐出的初步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属重新参加推荐确认资格的,其原有的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有效;群众反映有问题的,由镇党委派出调查组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资格,并召开党员会议予以通报。经查情况不属实的,也要召开党员会予以通报,消除影响。
2、由企业党组织负责为每名新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指
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3、镇党委对新推荐和资格确认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推
荐结束一个月内,组织统一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
4、由企业党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加盖党支部公章,一式两份上报党委审批。党委在10日内审批后,一份由企业党组织存档,一份留镇党委备案。
5、镇党委专门建立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台帐,与各企业党组织共同搞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同时,将《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党委,非公有制企业要高度重视集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把集中推荐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包企业责任制,镇分管领导,组织委员,组织干事,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全程靠上指导、把关。对不认真履行工作程序,弄虚作假,申报“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或“人情入党积极分子”,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新社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推荐工作参照执行。
附: 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
2011年6月20日
关于做好2011年度非公有制企业
集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非公有制企业集中推荐入党积极
分子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集中推荐范围及数量
非公有制企业入党积极分子从固定职工中推荐,固定职工是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享受养老保险或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各镇党委组织办公室、各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会同企业党组织提前托清本企业固定职工名单和岗位分布情况,上报镇党委组织办公室备案。
入党积极分子数量要保持一个常数,具体由镇党委按照以下规定研究确定:固定职工人数50人以下的企业入党积极分子至少2名,51 —100人的至少3名,101 -200人的至少5名,201人以上的每多50人相应增加1名入党积极分子常数。
各企业入党积极分子中,从事生产经营一线的不少于
80%,从事非生产性岗位的不超过20%。特殊情况由党委具体研究确定。
企业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在两个发展党员年度内有效。
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1年的,自期满下一年度连续2年未被吸收入党的,需重新参加集中推荐,确认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推荐上的,其原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继续有效;未被推荐上的,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自动失效。
二、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非公有制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2、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
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经党委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
3、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享受养老保险,或在企业连
续工作两年以上;
4、爱岗敬业,钻研业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职工群众公认度高。近五年内未曾抗缴税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社会治安方面没有劣迹。
三、集中推荐程序
集中推荐从 月 日- 月 日,共1个月时间。
(一)宣传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1、镇党委召开非公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党组织书记
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集中推荐工作。由镇党委统一印发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案通告。
2、各非公有制企业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本企业贯彻
落实意见,安排部署集中推荐工作。
3、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负责召集全体党员、车
间主任、班组长会议,传达党委会议精神,安排推荐前的准备工作。固定职工人数100人以下的企业,可直接召开全体固定职工会议传达。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参加会议。
一是全文传达镇党委实施方案。
二是通报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情况和需重
新参加集中推荐人员名单。由支部成员负责宣传、引导并做好申请书递交工作,党支部要安排专人会同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对所递交申请书逐一指导、完善。入党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学习工作简历。(2)家庭主要成员(包括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伯叔、舅、姑及分居的兄弟、姐妹)的政治历史情况。(3)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入党态度以及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决心。(4)本人历史上曾犯错误或受过奖励、处分情况。原已交申请书,但不符合要求的,要安排专人退回,并指导重新写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党支部。需重新参加推荐确认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也要重新递交申请书。
三是确定新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截止时间,自召开会议起到截止不少于10天。
四是由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将党委统一印制的实施方
案通告,在企业厂务党务公开栏和车间显要位置张贴不少于3张,时间不少于10天。
4、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应推数额的
1.5倍确定优秀工人推荐数量,并确定召开推荐会议的时间、方式以及参加人员,提前2天下好书面会议通知。
5、做好推选会议的准备工作。
(二)推荐阶段( 月 日- 月 日,共10天)
1、召开固定职工会议,推荐优秀工人。固定职工人数
100人以下的企业,直接召开全体固定职工大会推荐;固定
职工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可将推荐的优秀工人数额分配至各车间,以车间为单位召开固定职工会议推荐。推荐过程中,设立秘密写票处,采取无记名投票推荐方式,与会人员依次到秘密写票处领票、填票、投票,当场唱票、计票,按得票多少从高到低取足名额。召开固定职工会议时,到会固定职工应达到应到会全体固定职工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2、企业党组织对推荐出的优秀工人进行初步把关,上
报党委统一审查。党委成立由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分管企业领导、组工干事为成员的审查小组,会同公安、计生、信访、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各企业上报的初步名单逐人进行审查。对近五年内有劣迹、抗缴税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确定为优秀工人。
3、召开党员大会,从优秀工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对优秀工人逐人介绍基本情况。召开党员大会时,到会正式党员应达到全体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优秀工人要列席会议。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与会人员依次到秘密写票处领票、填票、投票,当场唱票、计票。从得票过半数的人员中,按得票数由高到低取足名额。名额不足时,不再进行二次推荐。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名单。召开支委会,根据党
员大会推荐结果,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名单,并及时上报镇党委组织办公室。
5、公示。党委安排专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公示榜,加盖
党委公章,组织委员和企业党组织书记签字后,由企业党建指导员负责将其在企业厂务党务公开栏和车间显要位置张榜公示5天,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6、全程记实。每次召开会议,企业党组织要指定专人
做好会议记录,写清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主持人、记录人以及应到、实到、缺席人数等(缺席应注明原因),特别是会议的表决形式和表决结果要记录清楚。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审阅无误后,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盖章,存档备查。
(三)审批阶段( 月 日- 月 日,共5天)
1、推荐出的初步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属重新参加推荐确认资格的,其原有的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有效;群众反映有问题的,由镇党委派出调查组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资格,并召开党员会议予以通报。经查情况不属实的,也要召开党员会予以通报,消除影响。
2、由企业党组织负责为每名新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指
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3、镇党委对新推荐和资格确认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推
荐结束一个月内,组织统一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
4、由企业党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加盖党支部公章,一式两份上报党委审批。党委在10日内审批后,一份由企业党组织存档,一份留镇党委备案。
5、镇党委专门建立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台帐,与各企业党组织共同搞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同时,将《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党委,非公有制企业要高度重视集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把集中推荐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包企业责任制,镇分管领导,组织委员,组织干事,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全程靠上指导、把关。对不认真履行工作程序,弄虚作假,申报“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或“人情入党积极分子”,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新社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推荐工作参照执行。
附: 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