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利用外资的总体报告
摘 要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经济正在不断融入到世界经济的发展大潮中,不断利用外资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必然趋势。
从2003年至今,我国利用国外直接投资总额一直呈较稳健的增长,尤其是2004年以来,我国实际利用国外直接投资总额一直稳定在600亿美元以上。2008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到1083.12亿美元。然而,近年来随着外资的不断进入,我国宏观的经济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其一就是我国政府外汇储备余额在2006年10月突破了1万亿美元,到2008年12月末已经达到了1.95万亿美元。
本报告首先阐述了利用外资的基本问题,并且分析了当前我国利用外资的现状;其次,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总结出我国在利用外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引进外资质量、利用外资结构、我国政府利用外资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安全方面对问题进行总体分析;本报告对于我公司利用外资、引进外资,与地方省市政府合作,承接大型政府项目,参与城镇建设,投资于科技项目、能源以及农业开发等项目,能够起到总揽全局、抛砖引玉、精心策划、慎重实施的作用。
一、我国利用外资的一般问题
利用外资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是经济全球化潮流下所不可避免的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资工作发展迅速,不仅解决了我国经济建设中资金不足的难题,也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力与管理方法。目前,我国利用外资正在步入新阶段,更加有必要深入了解利用外资的前瞻性问题。
1.利用外资的涵义
利用外资属于国际资本流动范畴,其基本涵义是指某一国家或地区从国际上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引入资本,即国际资本输入到某一国家或地区。
这个含义包含利用外资的三大特性:一是资本输入的特性,即单独的货币性与投资性的资本输入,像与引进商品、劳务、技术、管理相联系的资本输入;还有特定的非营利性的资本输入,像与投资项目相配套的国外政府无息贷款等,都属于利用外资范畴。然而,对于非资本输入性的外汇收入则不属于利用外资,像旅游外汇收入与个人消费用外汇收入等。二是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特性。在国际资本流动中,作为资本输出的一方是债权人,作为资本接受的一方为债务人。债权人追求的是资本的增值,一般不会放弃资本的所有权,而仅仅是暂时让渡使用权,以追求相应的利息、股息、汇差等资本增值方面的收益。三是存在风险的特性。利用外资的风险主要对于资本接受的债务人,具体涉及的风险十分广泛,包括难以支付本息的风险、丧失民族长远利益的风险、损害国内外债权债务体系的风险、引起金融动荡乃至金融危机的风险。
2.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
要全面了解利用外资的情况,首先要科学把握利用外资的具体方式。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利用外资的方式是复杂多样的,特别是随着和国际经贸关系和金融关系的发展,各种新型的、衍生的利用外资方式不断涌现,很难做出全面具体的说明。所以只能从理论归纳的角度出发,对主要的利用外资方式进行系统的概述。目前我国常用的利用外资方式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一、按时间长短划分,利用外资方式可以分为长期利用外资和短期利用外资。二、按统计结果划分,可以划分为对外借款、外商直接投资和外商其他投资。三、按内容类别划分,利用外资方式可以划分为贷款类、证券类、贸易类、项目类、租赁类、和直接投资类。四、从原生与衍生的角度划分,可以分为原生品和衍生品利用外资。五、按实体经济的本质差别或者利用外资的不同性质划分,可以划分为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
上述利用外资的分类方法从不同角度说明了各种利用外资的具体情况,但是相比较而言,直接与间接利用外资的分类方法显得更为合理和实用一些。所以这里我们主要介绍直接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最主要的几种方式。
2.1主要的间接利用外资方式
1)贷款类利用外资
贷款类利用外资主要是指一国政府或企业接受外国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外国商业银行的贷款。这种利用外资方式具体种类有很多,大体归纳为两种:一种是多边和双边的优惠性贷款,又称软贷款,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这种贷款一般用于调节国际收支和出口波动的特定项目,普遍具有经济援助的性质,期限长、成本较低。但是优惠性贷款必须与特定的非盈利性建设项目相联系或者与贷款国的出口设备相联系,贷款审批的条件比较严格,并且在贷款的使用过程中要接受监督检查,使用数量十分有限。另外一种是商业性贷款,又称硬贷款。这种贷款主要是由外国银行依据盈利性原则和市场规则来运作的,其利率水平较高,一般是在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的基础上,上下浮动0.5-1%。所以这种贷款的成本高,利率、汇率波动风险大,使用期限一般比较短。但是这种贷款使用比较方便,用途没有限制,在使用过程中监管也比较宽松。
2)证券类利用外资
证券类利用外资主要是通过对外发行或者交易债券、股票和投资基金等来筹集国际资本。这类利用外资方式属于单纯对外筹集货币资本的范畴,与国内实际的生产资源转移没有直接联系,因而理论上认为它对筹资方的资本没有管理权控制问题。发行债券是比较容易操作的融资方式,只要一国政府或者企业达到国际公认资信评级机构确认的信用等级标准后,就可以具体实施,其筹资成本高、流动性强、期限较长。股票融资是企业资本集中经营的一种方式,在这里限定为在国际社会公开发行与交易的不涉及控股权的股票。它的流动性强,股本不能由企业收回,企业只能进行股利分配,因此它的发行成本较高,并且上市融资的约束条件严格,一般只适用于资信和效益较好的大中型企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利用外资方式,属于间接证券融资的范畴,是把众多的外国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交由东道国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公司运作,或者直接引入外国的基金组织进入东道国金融市场,专门从事股票、债券、外汇等金融资产的投资。
3)票据类利用外资
票据类利用外资原有的含义是,出口商因赊销所引起的对外延期支付活动,商业银行可以在此类活动中通过票据贴现业务,使延期支付的票据变成现金,从而为买卖双方提供短期信贷支持。现行的国际票据融资活动,更多是把票据当做可以独立发行与交易的信用工具。其实质内容是大型企业凭借其良好的资信在国际票据市场发售无抵押品的借款凭证,这种凭证可以脱离实际的商品劳务交易,有专业化的机构以投标、包销等方式发售,并由借款人、包销人或者承购人签订协议,使其成为灵活交易和便于取得商业银行短期贷款的有效工具。但是该利用方式一般只适用于资信较好的大企业,成本与商业性贷款差不多。
4)融资租赁类利用外资
租赁类利用外资主要是指通过租用机械设备而在国际间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其重要内容是,承租人自主选定机械设备后,由出租人负责筹集资金购买,然后在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拥有机械设备的使用权,并支付租金或者用产品偿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可折价转让给承租人,或者续租、退租。租赁类利用外资一般都是长期的,租期一般超过
设备的贷款期。发达国家为鼓励出租设备,往往对出租人购买的设备减免一定比例的投资税和折旧税,使承租人可间接享受到这种优惠待遇,降低使用成本。
5)衍生品类利用外资
金融衍生品是由金融原生品演变而来,是一种市场化的金融工具。金融衍生品按来源划分,可分为股票、利率和汇率三大类;按照市场形态或者产品性质划分,可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这些金融衍生品由特定的金融机构设计推出,可在市场上完成交易,但是在资产负债表上去找不到对应的科目,因而又被称为表外业务。其主要特点有:(1)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进行全额交易,是指具有杠杆效应。(2)只允许利率、汇率、股指等价格因素波动,其余因素则以规则或标准合约的形式加以固定,使其具有价格预期或者价格发现的效应。(3)交易一般采用各种有效的对冲方式,结清买卖价差即可,很少办理实物交割,使之具有价格对冲的作用。金融衍生品作为一种利用外资的方式,主要是指东道国开辟金融衍生品市场吸引外国投资者进入。这种利用外资,可使东道国短期内聚集大量国际流动资本,有效的调节国际收支平衡,但是也面临着外资随时大量转移的风险。
2.2主要的直接利用外资方式
1.合资经营类利用外资
合资经营是指东道国企业与外国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原则,以一定的投资品,包括现金、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经营渠道、场地使用权等,作为出资额或者股本,组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依据合资双方出资额的大小或者股本持有比例来确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合资经营利用外资方式,可以从国外企业直接引进设备、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等,这样既有利于提高东道国企业生产经营水平,也有利于合资双方共担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但是这类利用外资会涉及企业控制权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产生负面效应。
2.独立经营类利用外资
独资经营是指外国企业以全部自有资本投资于东道国创立独立经营、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这类企业一般属于跨国公司的分支或者子公司,具体组织形式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股权结构单一,收益全部归外商所有。这种利用外资方式对有效利用东道国的生产资源、弥补商品缺口等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往往也伴随着技术垄断、独占东道国市场、对本土企业的挤出效应等方面的问题。
3.股份制利用外资
股份制经营是指东道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外国企业出资购买东道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并取得相应的控股权和经营管理权。这种利用外资,可使东道国企业获得无需还本的外汇投资和管理公司的先进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由控股权和收益分配权所引发的对东道国企业发展的不利的一面。
4.并购重组类利用外资
并购重组类利用外资是指外国企业采用购买、合并、分立、承担债务、注入新资产、买断一定时期的生产经营权等方式取得对东道国企业的控制权,甚至兼并东道国企业,使
其变成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或者子公司。这种利用外资,如果不属于过分压低东道国企业的资产价值、实施恶意收购的话,那么对于解除东道国企业的债务负担,提高其生产经营水平都是有益。
5.补偿贸易和加工装配类利用外资
补偿贸易主要是指外国企业向东道国企业注入资本或者提供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材料等,然后由东道国企业把生产出来的产品用于支付外国企业的投资。加工装配主要是指外国企业向东道国企业提供生产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然后由东道国企业进行组装生产,产品生产出来后在转让给外国企业外销。补偿贸易和加工装配类利用外资方式不会给东道国企业造成偿债的风险与困难,有利于东道国扩大就业、赚取劳务费。但是它也存在着诸如税赋转嫁,以及外商利用补偿贸易渠道进行大规模走私的问题。
6.BOT项目类利用外资 BOT是英文建设、经营、转让的缩写,其基本含义是一国政府将某项公共设施的特许权授予给国际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负责收回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限结束后承包商再将项目所有权转移给东道国的政府或者企业。BOT利用外资方式把项目负债与承包商负债分开,由承包商经营并且承担项目的风险,不会增加东道国的政府的外债,但是承包商在经营期间一定会设法收回项目的建设成本与利润,从而造成项目的使用费用很高,外商盘剥买路钱极为昂贵的问题。
二、当前我国利用外资的现状
2004-2010年,我国利用外资一直保持较大的规模,其中2004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突破600亿美元,至2010年则突破了1000亿美元。2010年1-12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406家,同比增长16.9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57.35亿美元,同比增长17.44%。近几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额的变化情况(见图1)。
1200
1000
亿美元
[1**********]00
2004
2005
2006
2007年
图1 中国历年利用外资额
[1**********]0
2.1利用外资规模最大
近年来,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数额在发展中国家居于第一位,利用外资额占全球FDI流入额的4%-10%之间(见表1)。
表1 近几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球FDI流入总量百分比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13879.53 8175.74 6787.51 5595.76 6481.46 9586.94 14110.18 18333.24 16973.53
407.15 468.46 527.34 535.05 606.3 603.25 630.21 826.58 923.95
2.93 5.73 7.77 9.56 9.35 6.29 4.47 4.51 5.44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从全球跨国投资的趋势上看,发达国家仍然是外商投资的主要东道国,但是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势头强劲,吸引外资比重明显上升。美国吸引外资有较大的波动,2008年美国吸收外资3161.12亿美元,占吸引外资排名第一位;法国近年来吸引外资发展迅速,2008年达到1175.1亿美元;中国占第三位,吸引外资1083.12亿美元,居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数量排名之首。
2.2我国利用投资的来源国结构
总的来看,我国的大部分外资来自于香港、台湾、亚洲发达国家以及欧美国家。2008年,对华投资前十位国家/地区(以实际投入外资金额计)依次为:香港(410.36亿美元)、英属维尔京群岛(159.54亿美元)、新加坡(44.35亿美元)、日本(36.52亿美元)、开曼群岛(31.45亿美元)、韩国(31.35亿美元)、美国(29.44亿美元)、萨摩亚(25.5亿美元)、台湾省(18.99亿美元)和毛里求斯(14.94亿美元),前十位国家/地区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 86.85%(见表2)。
表2 2008年对华投资前十位的国家/地区
单位:亿美元
国家/地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英属维尔京群岛
新加坡
实际投资金额
410.36 159.54 44.35
占全部外资比重(%)
44.4 14.73 4.09
日本 开曼群岛 韩国 美国 萨摩亚 台湾省 毛里求斯
资料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36.52 31.45 31.35 29.44 25.5 18.99 14.94
3.37 2.9 2.89 2.72 2.35 1.75 1.38
2.3我国利用外资的行业结构
制造业仍然是吸收外资的主要领域,2007年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408.65亿美元,占利用外资总额的48.93%;2008年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498.95亿美元,占全部利用外资总额的46.07%。外资投资制造业主要集中于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行业,这些行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占制造业总额的28.32%。
服务贸易也逐渐吸引较多外资,2007年全国服务贸易领域实际利用外资394.03亿美元占到全部利用外资的45.93%;2008年服务贸易实际利用外资505.9亿美元,占利用外资总额的54.15%。服务贸易吸收外资较多的是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批发零售业吸引外资波动较大(见表3)。
表3 2008年外资投向的行业结构
行业名称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与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项目数 917 149 11568 320 262 523 1286 5854 633 48 452 3138 1839 138 205 24
比重(%) 3.33 0.54 42.01 1.16 0.95 1.90 4.67 21.26 2.30 0.17 1.64 11.40 6.68 0.50 0.74 0.09 实际利用外资额(亿美元)
11.91 5.73 498.95 16.96 10.93 28.51 27.75 44.33 9.39 164.90 185.90 50.59 15.06 3.40 5.70 0.36
比重(%) 1.10 0.53 46.07 1.57 1.01 2.63 2.56 4.09 0.87 15.22 17.16 4.67 1.39 0.31 0.53 0.0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10 170 1
0.04 0.62
0.19 2.58
0.02 0.24
2.4外资对我国出口和经济增长贡献
外商在在华投资企业的出口高速增长,2006-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增长速度分别为26.93%、23.42%、13.61%,占全国出口总值的比重分别为58.18%、57.13%、55.35%。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总额达到14105.76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55.08%;进出口顺差为1706.61亿美元,占全国顺差的57.76%;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增加值为947.22亿美元,占全国同期出口增加值(1768.02亿美元)的53.58%(见表4)。
表4 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情况
单位:亿美元
进出口
年份
全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5097.68 6207.85 8512.10 11547.93 14221.18
外资企业 比重(%) 2590.98 3302.23 4722.55 6631.63 8317.22
50.83 53.19 55.48 57.43 58.48 58.87 57.80 55.08
全国 2436.13 2952.16 4128.36 5614.24 6601.19 7916.14 9568.84 11330.86
外资企业 比重(%) 1258.63 1602.86 2319.14 3245.57 3875.13 4726.16 5609.54 6199.56
51.67 54.29 56.18 57.81 58.70 59.70 58.66 54.73
全国 2661.55 3255.69 4383.71 5933.68 7619.99 9690.73 12181.51 14285.46
外资企业 比重(%) 1332.35 1699.37 2403.41 3386.06 4442.09 5638.28 6958.98 7906.20
50.06 52.20 54.83 57.07 58.29 58.18 57.13 55.35
进口
出口
17606.86 10364.44 21744.35 12568.52 25616.32 14105.76
数据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外商投资企业对GDP增长贡献特别是对工业增长的贡献很大。2006-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31.5%、30.91%、29.74%。2008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为496248.67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达到147584.30亿元人民币,占比重29.74%(见表5)。
表5 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比重
单位:亿元人民币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全国工业总产值 94751.48 101198.73 128306.14 187220.66
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
26515.66 33771.09 46019.55 58847.08
比重(%) 27.98 33.37 35.87 31.43
2005 2006 2007 2008
数据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249625 315630.14 404489.06 496248.67
78399.40 99420.83 125036.94 147584.30
31.41 31.50 30.91 29.74
三、我国在利用外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伴随利用外资工作的逐步发展,外国直接投资在极大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其对我国的经济的负面影响也日益凸显,外资投资结构的失衡,加剧了我国产业结构与区域结构的失衡;不分质量的引资工作,导致许多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转移到了我国,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一些“超国民待遇”的引资政策对国内企业产生了挤出效应;对外资缺乏相应的监控机制与健全的评估机制,致使我国的经济安全存在隐患等等。
3.1引进外资重量不重质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资本的积累,国内经济发展资金短缺的局面已经得到缓解,早期以填补国内资金短缺为导向的引资活动越来越暴露出影响,如引资质量低下,低水平重复引进,高能耗与高污染产业加剧能源紧张与环境污染等等。同时,对引进的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消化吸收不到位,发展再创新能力偏低。
3.2我国利用外资结构不合理
当前,我国的外资利用在产业结构、区域结构、来源结构以及投资方式上存在诸多不合理的现象。这种利用外资的结构如果不加以改善,将会扭曲我国的经济结构,影响民族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大区域间差距,阻碍我国经济的持续、科学发展。 3.2.1外资的产业结构不合理,制造业过重,服务业、农业偏低
从2008年的外资统计资料中可以看出,制造业利用外资的比重虽然比前几年有所缩减,但是仍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46.07%,达到498.95亿美元。房地产业实际利用外资185.9亿美元,占利用外资总额的17.06%,而第一产业中的农、林、牧、渔业合计利用外资11.91亿美元,占总量的1.1%。第二产业中,采矿业实际利用外资5.73亿美元,占总量的0.53%;建筑业实际利用外资10.93亿美元,占总量的1.01%。第三产业中,金融业发展迅速,实际利用外资164.9亿美元,占总量的15.22%,而其他产业,如批发零售业仅占4.09%,文化教育占0.24%。
表6 截止到2008年外商直接投资行业结构
单位:亿美元
行业名称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与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国际组织
数据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项目数 18437 1646 453817 2546 11830 8453 7171 44723 5012 344 49122 30642 9673 727 11624 1658 1290 1162 7 1
比重(%) 2.79 0.25 68.77 0.39 1.79 1.28 1.09 6.78 0.76 0.05 7.44 4.64 1.47 0.11 1.76 0.25 0.20 0.18
合同外资金额 374.91 88.92 11988.50 257.33 374.67 478.61 219.63 644.45 136.16 481.89 3170.30 802.76 191.80 60.97 241.91 31.79 60.96 55.54 0.35
比重(%) 1.91 0.45 60.84 1.31 1.91 2.44 1.12 3.29 0.69 2.46 16.18 4.10 0.98 0.31 1.23 0.16 0.31 0.28
从表6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外资利用产业结构比例失调,制造业过重,农业、服务业偏低的状况。
发达国家大规模的将制造业转移,对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外资将一些被淘汰的技术和设备转移到中国,会抑制中国制造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冲击民族产业。从技术引进来看,高端或者关键技术没有被引进,中国制造业仍是以加工贸易为主要特点。
3.2.2外资的区域结构不合理,东部沿海过重,中、西部过轻
多年来,我国利用外资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截止到2008年,我国东、中、西部实际利用外资的比例分别为87.4%、9%、3.6%。随着西部大开发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利用外资的区域结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基本格局没有根本变化,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一直都占据我国利用外资总量的一半左右(见表7)。
表7 截止2008年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单位:亿美元
地区
项目数
比重(%) 实际利用外资金额
比重(%)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有关部门 549582 70228 39990 85 83.28 10.64 6.06 0.01 7418.91 731.61 403.57 436.45 82.52 8.14 4.49 4.85
注:有关部门项目下包含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数据。
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中部地区: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
资料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3.2.3外资的来源结构不合理,港台投资偏重,欧美跨国公司偏轻
截止到2008年,我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8990.59亿美元。对华投资前十位的国家/地区分别是,中国香港为3495.69亿美元,占38.88%;英属维尔京群岛为901亿美元,占10.02%;日本为653.76亿美元,占7.27%;美国为596.51亿美元,占6.63%;台湾省为476.60亿美元,占5.3%;韩国为419.11亿美元,占4.66%;新加坡为378.26亿美元,占
4.21%;开曼群岛为165.07亿美元,占1.84%;英国为156.95亿美元,占1.75%德国为150.77亿美元,占1.68%。可以看出,港资占据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比例。近年来,随着世界大多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港资的比例已经从2002年的45.14%下降到2008年的38.88%。欧美跨国公司投资比例有所上升,但是总体格局仍未彻底改变,2010年对华投资前十位国家/地区(以实际投入外资金额计)依次为:香港(674.74亿美元)、台湾省(67.01亿美元)、新加坡(56.57亿美元)、日本(42.42亿美元)、美国(40.52亿美元)、韩国(26.93亿美元)、英国(16.42亿美元)、法国(12.39亿美元)、荷兰(9.52亿美元)和德国(9.33亿美元),前十位国家/地区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 90.1%(见表8)。
表8 截止2008年对华投资前十位国家/地区情况
单位:亿美元
国别/地区
总计
香港
英属维尔京群岛
日本
美国
台湾省
韩国
新加坡
开曼群岛
英国
德国
资料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项目数 659885 298620 19474 41126 56610 77506 48808 17323 2401 6199 6276 比重(%) 100 45.25 2.95 6.23 8.58 11.75 7.40 2.63 0.36 0.94 0.95 实际利用外资额 8990.59 3495.69 901.00 653.76 596.51 476.60 419.11 378.26 165.07 156.95 150.77 比重(%) 100 38.88 10.02 7.27 6.63 5.30 4.66 4.21 1.84 1.75 1.68
3.2.4外商投资的形式不合理,外商独资化趋势明显,合资企业比重下降
近年来,外商投资以独资为主要形式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并且表现在各个领域。2003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35.05亿美元,其中合资企业为153.92亿美元,外资企业为333.84亿美元;2004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534.79亿美元,其中合资企业为276.41亿美元,外资企业为1172.75亿美元;2005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03.25亿美元,其中合资企业为146.14亿美元,外资企业为429.61亿美元;2006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30.21亿美元,其中合资企业为143.78亿美元,外资企业为462.81亿美元;2007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47.68亿美元,其中合资企业为155.96亿美元,外资企业为572.64亿美元;2008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923.95亿美元,其中合资企业为173.18亿美元,外资企业为723.15亿美元。2002年以来,中国开始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造,尤其鼓励跨国公司通过并购方式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造,虽然外资对国有企业的并购逐渐增加,但是总体格局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独资仍然是外商投资的主要意愿(见表9)。
表9 截止2008年外商直接投资方式统计
单位;亿美元
方式
总计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制
合作开发
其他
数据来源:商务部网站。 项目个数 6595885 282901 59166 317227 283 191 117 比重(%) 100 42.87 8.97 48.07 0.04 0.03 0.02 实际利用外资额 8990.59 2847.76 968.70 4603.25 50.34 75.07 445.47 比重(%) 100 31.67 10.77 51.20 0.56 0.83 4.95
四、我国利用外资政策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为有效的吸引外资,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外资流入的优惠政策,各级地方政府也相应的在本地区推出进一步鼓励外资流入的政策举措。但是,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一些政策已经明显不能适应现阶段的利用外资工作发展需求,由此带来的矛盾也日益尖锐。
4.1我国利用外资政策的主要表现形式
目前,我国利用外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
1)税收优惠。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了许多法定的税收优惠,包括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沿海经济开放区的优惠税率,
交通、能源等行业性的优惠税率,先进技术企业、“双密”型企业所得税的减半征收,外国投资者用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进行再投资的可以享受所得税退税的优惠,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以及购进国产设备的所得税抵免等。
2)土地优惠。由于目前国家严格控制开发区土地,地方政府没有在土地方面出台具体的优惠措施,而是通过其他形式给予外商相应的优惠,如某省级开发区按每亩土地创造的地方级税收实行工业用地地价再优惠,或者对外商投资者在限定地区的工业项目用地按最低出让价出让等。
3)财政扶持。由于税收政策的刚性较强,地方政府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的优惠措施比较有限,只能通过财政支出的办法给予优惠补贴。如一些地方实行验资补贴,政府拿出一定资金,按企业实际到资验资情况给予一定奖励补贴;又如建立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对入驻开发区的在科技含量、单位面积税收等方面,按企业购地面积给予扶持奖励等。
4)特殊规定类。根据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其他企业所不具有的一些特权,这些特权虽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却为其生产经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如我国的一些开发区、保税区,地理位置优越,经营条件良好,各项政策更为宽松,但是这些地方绝大部分都只允许外资企业进入;在投资管理方面,主要是外方投资不受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约束,并实行单独的、更宽松、更快捷的审批程序;在金融管理方面,可自行从国际市场上筹集资金,开立外汇账户账户等;在外贸管理方面,享有普遍的进出口经营权,对部分进出口配额实行单独渠道管理等。
5)特殊服务类。地方政府部门为外商提供服务方面,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要远远高于对内资企业。如为方便外商办理新项目的有关报批、核准、办理证照等手续,规定在业主提供材料后,由引资单位或指定某单位统一代办;更有甚者,某些地方政府为留住外资,对外资企业的一些违法行为也听之任之、纵容包庇等。
4.2我国利用外资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利用外资政策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引资工作的需求,再加上一些原本不合理的政策,已经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1)外资对内资产生了很大的挤出效应。由于外资的大量流入,无形中挤占了内资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根据相关统计,近几年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70%以上都集中在加工制造业与房地产业。这类行业技术含量不高,进入门槛也较低,目前国内资金压力相对缓解的情况下,也是大量民间资本乐于进入的行业,但是外资凭借其超国民待遇,在竞争中占有优势。
2)内资企业外资化。外资企业在国内的经营活动中享有“税负从轻、政策优惠、手续从简”等超国民待遇,这对内资企业产生了不合理的引导,促使一部分内资企业外逃,以外资的身份重新流回国内,享受优惠待遇。近几年来,借道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国际避税岛设立壳公司,再将境内资本注入到壳公司,进一步寻求海外上市,成为国内民营企业的一种风潮。我的的民营企业外资化现象已经十分普遍,这种资本已经占到了引进外资总量的1/3,并且已经由沿海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内陆地区蔓延、扩散。
3)注重“政绩工程”,致使利用外资质量下降。在一些任务指标的压力下和政绩工
程的驱使下,个别部门单纯重视引资数量,盲目引资而不注重外资质量。首先是引资无重点,造成低水平重复引进;其次,重引资、轻管理,对外资的不法经营行为监管不到位,给不法外商通过种种手段转移资本造成可乘之机,实际利用外资数量下降。
4)引资成本过高,资源、环境压力加大。一些地区在招商引资中让渡了大量的利润空间,造成了国民财富流失,财政收入的减少;另外,一些外商项目到国内生产,主要目的就是利用国内的水、电、煤、矿等自然资源,增加了国内资源的消耗;还有些外资属于高消耗、高污染行业,加重了环境污染;由于土地也成为引资政策中一项优惠因素,外资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盲目圈占导致土地被大量占用,造成可开发利用的土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面积减少。
5)国际收支顺差加大,增加贸易摩擦与宏观调控难度。大力鼓励外资流入、鼓励外资出口创汇的政策,一方面使国际游资乘机而入,另一方面是一些实际盈利能力不佳的出口企业靠出口退税以及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生存,造成出口增长的虚假繁荣。增大贸易摩擦风险与外汇储备压力,基础货币投放被动增加,给宏观调控带来难度。
五、对于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建议
我国利用外资正在进入一个新阶段,同时,社会上对利用外资仍存在一些争议,其中之一就是:我国外汇储备早已超过两万亿美元,市场流动性总体充足,还需要再利用外资吗?其实这种不差钱是相对过去而言的。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时期,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钱并不是太多,而且钱不是都等同于资本,国内资金形成资本的能力比较弱,还需要包括利用外资在内的各种渠道吸收资金资本。“更重要的是,外资不仅带来了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外资带来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发展理念也深刻影响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前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如是说。
5.1继续修身,不断完善国内投资环境
我国要想吸引更多的FDI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完善自身,着力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这是我国可持续利用外资的基础,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外商的来华投资。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主要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尤其是西部地区,加强植树造林、防风固沙工作。西部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小,除了工业基础薄弱的因素外,很大一部分也是由于当地恶劣的生态环境。很多地区的环境已经恶化到不适合居住,更遑论招商引资。所以,西部地区要招商引资,根本上要改善生态环境。
2.努力发展国内经济,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据有关调查,外国直接投资更趋向于流入政治、经济环境稳定的国家。假如东道国连经济的稳定发展都难以保障,必然会给外商的投资带来更大不确定性,减少对外资的吸引力。另外,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同步建设。基础设施的完备情况,直接关系到外商的经营规模与成本,是外资考察东道国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因素。
3.加强社会文教建设,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并举,根据经济
发展需要,培养一批有技术、有文化的高素质人才,提高劳动力素质。同时,英语作为国际通用语言,为了更好的面向世界,我们还要大力普及英语教育。
4.营造良好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尽管社会上有不少舆论建议政府取消对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但是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要统筹区域间与产业间的均衡发展,对于投资于中西部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外资,还是要在财政上向其倾斜,减免所得税、减免进口关税、加速折旧补贴与投资补贴;同时,还应优化法制环境,进一步完善在土地使用、劳动力雇佣、进出口贸易、税收、会计制度等方面的法制建设,使投资与受资双方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保护外商权益的同时也抵制外商不法投资,促进平等竞争。
5.2提高效率,合理运用后发优势理论
后发优势理论是美国制度学派创始人范博伦提出的经济理论,主要指较落后的国家和地区在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由于具备了比发达国家更丰富的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等,又可以利用发达国家的技术和资本,这样就能跳过某些技术发展阶段,直接采用先进技术,在短期内赶上甚至超过发达国家。从日本工业的发展轨迹来看,它的成功一方面是由于其不断的引进本国工业所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资本,建立本国支柱产业,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它对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改进、创造的能力,这是它之所以能够成功完成“后发优势”的主要原因。
我们国家要实现后发优势,就必须要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效率,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确定产业发展战略,扶植支柱产业,加速产业结构向高级化调整。我们不能满足于“世界工厂”的地位,要保持产业竞争力的经久不衰,我们必须适应国际分工的变化趋势,按高级化的要求对自身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同时国家应当根据比较优势的变化以及世界行业的发展水平来制定产业发展计划,即在利用外资的同时,政府应起到宏观调控、监督指导的作用,要制定产业导向并要求地方政府坚决执行。
2.加速科技引进,提高自主研发能力,逐步实现引进技术的国产化。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一项重要措施,应当重视对高新技术的引进与研发。务必明确,我们从发达国家引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是为了自己的消化与发展,强化我国的技术研发能力。所以,在引进外资的同时,必须坚持“引进、改造、发展”相结合,发挥技术扩散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
3.大力扶持本土优秀企业,保住国有名牌的市场占有率。各国的跨国公司像“特洛伊木马”一样打入发展中国家,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占领广阔的21世纪发展中国家市场。如果我们只注重眼前利益而不断出让市场,那么我们民族产业发展的机会与空间只会越来越少。我们将要建设的是一个独立自主的现代化强国,一定要把自主研发作为发展的基础,壮大本土企业,保持国有资产的质量与增值,最终使我国的品牌打入到国际市场。
5.3实事求是,合理改善我国利用外资战略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生产能力过剩、资金相对充足的阶段,必须对利用外资的功能重新定位,及时调整国家利用外资战略,全面提升我国利用外资水平。
1.降低外资在资金补充方面的功能与作用。现阶段我国国内资金供给宽裕,引进外资
应当更加关注其在技术、品牌、人才、制度与经验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削减其在资金补充方面的作用。
2.有选择的利用外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首先,我国应当设立技术标准,提高外资进入的技术门槛,即依据外资企业产品的技术含量、发展前景、生产技术与效率水平的高低设定技术指标。通过调整优惠政策,鼓励有先进技术的外资流入,提高我国的产业水平。其次,设立产业指标,推动产业升级与产业转移。今后我国引进外资的重点将集中于高新技术产业、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产业以及产业链中研发、品牌、设计等关键环节。对外资企业应当实行差别化的优惠政策,鼓励外商进入上述重点领域,同时要以引进技术与管理为核心,准确把握优惠尺度。优惠政策不能导致行业垄断,不能制约内资企业发展,要做到既鼓励外资也要促进竞争,从而在推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保障民族产业的健康发展。最后,要设立资源消耗与环境标准,促进我经济的科学发展。严格禁止引进那些污染严重而又没有有效治理措施的项目、工艺和设备,对一些国内需要而又缺少配套技术治理污染的项目,外商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环保设备。在限制环境不友好的外资流入的同时,也要大力鼓励外资投向资源能耗低、环境污染小的集约型产业和环保产业。
3.实行差别化的引资政策,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必须对先前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的引资政策进行调整。首先要积极推进内外资企业税率并轨,逐渐取消对东部地区的外资企业税收优惠;在一定时期内,还要保留甚至扩大对中西部以及东北地区的优惠待遇,鼓励外资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与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第二,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办法,一方面,对东部地区利用外资设置更高的市场准入,限制资源消耗高、产品层次低的一般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对投资于中西部的外资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第三,扩大沿边地区对外开放,鼓励边境城市利用境外资源和边境口岸优势,依托经济合作组织或者双边自贸区,建立一批边境资源开发和出口加工基地,带动沿边地区经济发展。
5.4统筹兼顾,维护经济安全与发展
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用外资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第一要义——发展,但同时就像我们改革开放总设计师说的那样,“窗户打开了,带来了新鲜空气,也带来了苍蝇蚊子”。在利用外资的过程中,同样也有对我国经济科学发展的各种不利影响,我们需要运用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来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与发展。
1.建立和完善我国竞争法律体系,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国外政府普遍十分重视利用外资的安全问题,纷纷在法律上加以规范和引导。像日本在1950年前后就颁布了《外资法》和《外汇及外资管理法》,美国在1976年通过了规范利用外资的《国际投资调查法》。参考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的法律体系。特别是要认真实施2008年生效的《反垄断法》,完善反倾销法律,引导外资健康发展,为我国的经济主体建立公平的国内外竞争环境;同时要建立我国经济安全指标体系,增强经济运行风险的预警能力,确保我国利用外资过程中经济发展的安全。
2.加强对外资的宏观政策调控,正确处理对外开放和保护民族工业的关系。加大对外商重大投资行为的监管,对跨国公司对我国重要企业的兼并、控股实行一定的控制,制定
相对严格的条件。特别是对那些竞争力相对较差,但是又是保障国家安全必不可少的行业,要适当限制外资参股比例,禁止外商独资,避免个别外资对某一地区或行业形成投资垄断,促进结构多元化战略。适当保护民族产业,为民族产业创造同强大的外资企业进行公平竞争的环境、政策,使民族产业在弱小的时候,在安全的环境中参与国际竞争,等待幼稚产业成熟起来之后,再实现全面开放。
3.建立利用外资的安全跟踪与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利用外资的统计、研究、分析、和跟踪,从不同角度对外资进行监测。例如从外资来源上分析,官方投资比私人投资更少投机性、更多稳定性、安全威胁较小;从投资方式上来看,直接投资由于投资在实体经济比间接投资更稳健;从投资期限上来看,长期投资比短期投资风险小、保障性大;从投资区域上分析,投资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比投资于东部地区对我国整体经济的潜在收益会更大,等等。我们建立该机制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利用外资的不合理因素,提出对策建议,通过国家利用外资政策,合理对外资惊醒宏观调控,促进我国经济的科学发展。
6结论
对于如何更好的利用外资的问题,国内外许多学者都在各个方面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务实可行的建议对策,在大多数方面达成了一致,但是在某些方面仍存在分歧。比如就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问题,有些学者从保护民族企业的角度出发,赞成取消对外资企业的一切优惠与超国民待遇;而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我国利用外资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还应当继续鼓励其发展。尽管如此,在中西部地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的方面,这些学者普遍认为应当加大鼓励投资于此方面的外资。本文主要是根据我国利用外资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各个方面,归纳吸收前人的理论成果,并针对现阶段我国具体国情加以发展,从投资环境建设、提高利用效率、改善外资战略和注重经济安全方面提出的具体建议。其中,对于利用外资的优惠政策与超国民待遇的取舍问题,仍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我国利用外资的总体报告
摘 要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经济正在不断融入到世界经济的发展大潮中,不断利用外资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必然趋势。
从2003年至今,我国利用国外直接投资总额一直呈较稳健的增长,尤其是2004年以来,我国实际利用国外直接投资总额一直稳定在600亿美元以上。2008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到1083.12亿美元。然而,近年来随着外资的不断进入,我国宏观的经济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其一就是我国政府外汇储备余额在2006年10月突破了1万亿美元,到2008年12月末已经达到了1.95万亿美元。
本报告首先阐述了利用外资的基本问题,并且分析了当前我国利用外资的现状;其次,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总结出我国在利用外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引进外资质量、利用外资结构、我国政府利用外资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安全方面对问题进行总体分析;本报告对于我公司利用外资、引进外资,与地方省市政府合作,承接大型政府项目,参与城镇建设,投资于科技项目、能源以及农业开发等项目,能够起到总揽全局、抛砖引玉、精心策划、慎重实施的作用。
一、我国利用外资的一般问题
利用外资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是经济全球化潮流下所不可避免的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资工作发展迅速,不仅解决了我国经济建设中资金不足的难题,也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力与管理方法。目前,我国利用外资正在步入新阶段,更加有必要深入了解利用外资的前瞻性问题。
1.利用外资的涵义
利用外资属于国际资本流动范畴,其基本涵义是指某一国家或地区从国际上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引入资本,即国际资本输入到某一国家或地区。
这个含义包含利用外资的三大特性:一是资本输入的特性,即单独的货币性与投资性的资本输入,像与引进商品、劳务、技术、管理相联系的资本输入;还有特定的非营利性的资本输入,像与投资项目相配套的国外政府无息贷款等,都属于利用外资范畴。然而,对于非资本输入性的外汇收入则不属于利用外资,像旅游外汇收入与个人消费用外汇收入等。二是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特性。在国际资本流动中,作为资本输出的一方是债权人,作为资本接受的一方为债务人。债权人追求的是资本的增值,一般不会放弃资本的所有权,而仅仅是暂时让渡使用权,以追求相应的利息、股息、汇差等资本增值方面的收益。三是存在风险的特性。利用外资的风险主要对于资本接受的债务人,具体涉及的风险十分广泛,包括难以支付本息的风险、丧失民族长远利益的风险、损害国内外债权债务体系的风险、引起金融动荡乃至金融危机的风险。
2.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
要全面了解利用外资的情况,首先要科学把握利用外资的具体方式。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利用外资的方式是复杂多样的,特别是随着和国际经贸关系和金融关系的发展,各种新型的、衍生的利用外资方式不断涌现,很难做出全面具体的说明。所以只能从理论归纳的角度出发,对主要的利用外资方式进行系统的概述。目前我国常用的利用外资方式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一、按时间长短划分,利用外资方式可以分为长期利用外资和短期利用外资。二、按统计结果划分,可以划分为对外借款、外商直接投资和外商其他投资。三、按内容类别划分,利用外资方式可以划分为贷款类、证券类、贸易类、项目类、租赁类、和直接投资类。四、从原生与衍生的角度划分,可以分为原生品和衍生品利用外资。五、按实体经济的本质差别或者利用外资的不同性质划分,可以划分为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
上述利用外资的分类方法从不同角度说明了各种利用外资的具体情况,但是相比较而言,直接与间接利用外资的分类方法显得更为合理和实用一些。所以这里我们主要介绍直接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最主要的几种方式。
2.1主要的间接利用外资方式
1)贷款类利用外资
贷款类利用外资主要是指一国政府或企业接受外国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外国商业银行的贷款。这种利用外资方式具体种类有很多,大体归纳为两种:一种是多边和双边的优惠性贷款,又称软贷款,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这种贷款一般用于调节国际收支和出口波动的特定项目,普遍具有经济援助的性质,期限长、成本较低。但是优惠性贷款必须与特定的非盈利性建设项目相联系或者与贷款国的出口设备相联系,贷款审批的条件比较严格,并且在贷款的使用过程中要接受监督检查,使用数量十分有限。另外一种是商业性贷款,又称硬贷款。这种贷款主要是由外国银行依据盈利性原则和市场规则来运作的,其利率水平较高,一般是在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的基础上,上下浮动0.5-1%。所以这种贷款的成本高,利率、汇率波动风险大,使用期限一般比较短。但是这种贷款使用比较方便,用途没有限制,在使用过程中监管也比较宽松。
2)证券类利用外资
证券类利用外资主要是通过对外发行或者交易债券、股票和投资基金等来筹集国际资本。这类利用外资方式属于单纯对外筹集货币资本的范畴,与国内实际的生产资源转移没有直接联系,因而理论上认为它对筹资方的资本没有管理权控制问题。发行债券是比较容易操作的融资方式,只要一国政府或者企业达到国际公认资信评级机构确认的信用等级标准后,就可以具体实施,其筹资成本高、流动性强、期限较长。股票融资是企业资本集中经营的一种方式,在这里限定为在国际社会公开发行与交易的不涉及控股权的股票。它的流动性强,股本不能由企业收回,企业只能进行股利分配,因此它的发行成本较高,并且上市融资的约束条件严格,一般只适用于资信和效益较好的大中型企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利用外资方式,属于间接证券融资的范畴,是把众多的外国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交由东道国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公司运作,或者直接引入外国的基金组织进入东道国金融市场,专门从事股票、债券、外汇等金融资产的投资。
3)票据类利用外资
票据类利用外资原有的含义是,出口商因赊销所引起的对外延期支付活动,商业银行可以在此类活动中通过票据贴现业务,使延期支付的票据变成现金,从而为买卖双方提供短期信贷支持。现行的国际票据融资活动,更多是把票据当做可以独立发行与交易的信用工具。其实质内容是大型企业凭借其良好的资信在国际票据市场发售无抵押品的借款凭证,这种凭证可以脱离实际的商品劳务交易,有专业化的机构以投标、包销等方式发售,并由借款人、包销人或者承购人签订协议,使其成为灵活交易和便于取得商业银行短期贷款的有效工具。但是该利用方式一般只适用于资信较好的大企业,成本与商业性贷款差不多。
4)融资租赁类利用外资
租赁类利用外资主要是指通过租用机械设备而在国际间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其重要内容是,承租人自主选定机械设备后,由出租人负责筹集资金购买,然后在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拥有机械设备的使用权,并支付租金或者用产品偿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可折价转让给承租人,或者续租、退租。租赁类利用外资一般都是长期的,租期一般超过
设备的贷款期。发达国家为鼓励出租设备,往往对出租人购买的设备减免一定比例的投资税和折旧税,使承租人可间接享受到这种优惠待遇,降低使用成本。
5)衍生品类利用外资
金融衍生品是由金融原生品演变而来,是一种市场化的金融工具。金融衍生品按来源划分,可分为股票、利率和汇率三大类;按照市场形态或者产品性质划分,可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这些金融衍生品由特定的金融机构设计推出,可在市场上完成交易,但是在资产负债表上去找不到对应的科目,因而又被称为表外业务。其主要特点有:(1)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进行全额交易,是指具有杠杆效应。(2)只允许利率、汇率、股指等价格因素波动,其余因素则以规则或标准合约的形式加以固定,使其具有价格预期或者价格发现的效应。(3)交易一般采用各种有效的对冲方式,结清买卖价差即可,很少办理实物交割,使之具有价格对冲的作用。金融衍生品作为一种利用外资的方式,主要是指东道国开辟金融衍生品市场吸引外国投资者进入。这种利用外资,可使东道国短期内聚集大量国际流动资本,有效的调节国际收支平衡,但是也面临着外资随时大量转移的风险。
2.2主要的直接利用外资方式
1.合资经营类利用外资
合资经营是指东道国企业与外国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原则,以一定的投资品,包括现金、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经营渠道、场地使用权等,作为出资额或者股本,组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依据合资双方出资额的大小或者股本持有比例来确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合资经营利用外资方式,可以从国外企业直接引进设备、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等,这样既有利于提高东道国企业生产经营水平,也有利于合资双方共担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但是这类利用外资会涉及企业控制权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产生负面效应。
2.独立经营类利用外资
独资经营是指外国企业以全部自有资本投资于东道国创立独立经营、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这类企业一般属于跨国公司的分支或者子公司,具体组织形式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股权结构单一,收益全部归外商所有。这种利用外资方式对有效利用东道国的生产资源、弥补商品缺口等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往往也伴随着技术垄断、独占东道国市场、对本土企业的挤出效应等方面的问题。
3.股份制利用外资
股份制经营是指东道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外国企业出资购买东道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并取得相应的控股权和经营管理权。这种利用外资,可使东道国企业获得无需还本的外汇投资和管理公司的先进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由控股权和收益分配权所引发的对东道国企业发展的不利的一面。
4.并购重组类利用外资
并购重组类利用外资是指外国企业采用购买、合并、分立、承担债务、注入新资产、买断一定时期的生产经营权等方式取得对东道国企业的控制权,甚至兼并东道国企业,使
其变成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或者子公司。这种利用外资,如果不属于过分压低东道国企业的资产价值、实施恶意收购的话,那么对于解除东道国企业的债务负担,提高其生产经营水平都是有益。
5.补偿贸易和加工装配类利用外资
补偿贸易主要是指外国企业向东道国企业注入资本或者提供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材料等,然后由东道国企业把生产出来的产品用于支付外国企业的投资。加工装配主要是指外国企业向东道国企业提供生产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然后由东道国企业进行组装生产,产品生产出来后在转让给外国企业外销。补偿贸易和加工装配类利用外资方式不会给东道国企业造成偿债的风险与困难,有利于东道国扩大就业、赚取劳务费。但是它也存在着诸如税赋转嫁,以及外商利用补偿贸易渠道进行大规模走私的问题。
6.BOT项目类利用外资 BOT是英文建设、经营、转让的缩写,其基本含义是一国政府将某项公共设施的特许权授予给国际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负责收回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限结束后承包商再将项目所有权转移给东道国的政府或者企业。BOT利用外资方式把项目负债与承包商负债分开,由承包商经营并且承担项目的风险,不会增加东道国的政府的外债,但是承包商在经营期间一定会设法收回项目的建设成本与利润,从而造成项目的使用费用很高,外商盘剥买路钱极为昂贵的问题。
二、当前我国利用外资的现状
2004-2010年,我国利用外资一直保持较大的规模,其中2004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突破600亿美元,至2010年则突破了1000亿美元。2010年1-12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406家,同比增长16.9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57.35亿美元,同比增长17.44%。近几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额的变化情况(见图1)。
1200
1000
亿美元
[1**********]00
2004
2005
2006
2007年
图1 中国历年利用外资额
[1**********]0
2.1利用外资规模最大
近年来,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数额在发展中国家居于第一位,利用外资额占全球FDI流入额的4%-10%之间(见表1)。
表1 近几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球FDI流入总量百分比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13879.53 8175.74 6787.51 5595.76 6481.46 9586.94 14110.18 18333.24 16973.53
407.15 468.46 527.34 535.05 606.3 603.25 630.21 826.58 923.95
2.93 5.73 7.77 9.56 9.35 6.29 4.47 4.51 5.44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从全球跨国投资的趋势上看,发达国家仍然是外商投资的主要东道国,但是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势头强劲,吸引外资比重明显上升。美国吸引外资有较大的波动,2008年美国吸收外资3161.12亿美元,占吸引外资排名第一位;法国近年来吸引外资发展迅速,2008年达到1175.1亿美元;中国占第三位,吸引外资1083.12亿美元,居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数量排名之首。
2.2我国利用投资的来源国结构
总的来看,我国的大部分外资来自于香港、台湾、亚洲发达国家以及欧美国家。2008年,对华投资前十位国家/地区(以实际投入外资金额计)依次为:香港(410.36亿美元)、英属维尔京群岛(159.54亿美元)、新加坡(44.35亿美元)、日本(36.52亿美元)、开曼群岛(31.45亿美元)、韩国(31.35亿美元)、美国(29.44亿美元)、萨摩亚(25.5亿美元)、台湾省(18.99亿美元)和毛里求斯(14.94亿美元),前十位国家/地区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 86.85%(见表2)。
表2 2008年对华投资前十位的国家/地区
单位:亿美元
国家/地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英属维尔京群岛
新加坡
实际投资金额
410.36 159.54 44.35
占全部外资比重(%)
44.4 14.73 4.09
日本 开曼群岛 韩国 美国 萨摩亚 台湾省 毛里求斯
资料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36.52 31.45 31.35 29.44 25.5 18.99 14.94
3.37 2.9 2.89 2.72 2.35 1.75 1.38
2.3我国利用外资的行业结构
制造业仍然是吸收外资的主要领域,2007年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408.65亿美元,占利用外资总额的48.93%;2008年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498.95亿美元,占全部利用外资总额的46.07%。外资投资制造业主要集中于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行业,这些行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占制造业总额的28.32%。
服务贸易也逐渐吸引较多外资,2007年全国服务贸易领域实际利用外资394.03亿美元占到全部利用外资的45.93%;2008年服务贸易实际利用外资505.9亿美元,占利用外资总额的54.15%。服务贸易吸收外资较多的是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批发零售业吸引外资波动较大(见表3)。
表3 2008年外资投向的行业结构
行业名称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与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项目数 917 149 11568 320 262 523 1286 5854 633 48 452 3138 1839 138 205 24
比重(%) 3.33 0.54 42.01 1.16 0.95 1.90 4.67 21.26 2.30 0.17 1.64 11.40 6.68 0.50 0.74 0.09 实际利用外资额(亿美元)
11.91 5.73 498.95 16.96 10.93 28.51 27.75 44.33 9.39 164.90 185.90 50.59 15.06 3.40 5.70 0.36
比重(%) 1.10 0.53 46.07 1.57 1.01 2.63 2.56 4.09 0.87 15.22 17.16 4.67 1.39 0.31 0.53 0.0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10 170 1
0.04 0.62
0.19 2.58
0.02 0.24
2.4外资对我国出口和经济增长贡献
外商在在华投资企业的出口高速增长,2006-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增长速度分别为26.93%、23.42%、13.61%,占全国出口总值的比重分别为58.18%、57.13%、55.35%。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总额达到14105.76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55.08%;进出口顺差为1706.61亿美元,占全国顺差的57.76%;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增加值为947.22亿美元,占全国同期出口增加值(1768.02亿美元)的53.58%(见表4)。
表4 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情况
单位:亿美元
进出口
年份
全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5097.68 6207.85 8512.10 11547.93 14221.18
外资企业 比重(%) 2590.98 3302.23 4722.55 6631.63 8317.22
50.83 53.19 55.48 57.43 58.48 58.87 57.80 55.08
全国 2436.13 2952.16 4128.36 5614.24 6601.19 7916.14 9568.84 11330.86
外资企业 比重(%) 1258.63 1602.86 2319.14 3245.57 3875.13 4726.16 5609.54 6199.56
51.67 54.29 56.18 57.81 58.70 59.70 58.66 54.73
全国 2661.55 3255.69 4383.71 5933.68 7619.99 9690.73 12181.51 14285.46
外资企业 比重(%) 1332.35 1699.37 2403.41 3386.06 4442.09 5638.28 6958.98 7906.20
50.06 52.20 54.83 57.07 58.29 58.18 57.13 55.35
进口
出口
17606.86 10364.44 21744.35 12568.52 25616.32 14105.76
数据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外商投资企业对GDP增长贡献特别是对工业增长的贡献很大。2006-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31.5%、30.91%、29.74%。2008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为496248.67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达到147584.30亿元人民币,占比重29.74%(见表5)。
表5 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比重
单位:亿元人民币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全国工业总产值 94751.48 101198.73 128306.14 187220.66
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
26515.66 33771.09 46019.55 58847.08
比重(%) 27.98 33.37 35.87 31.43
2005 2006 2007 2008
数据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249625 315630.14 404489.06 496248.67
78399.40 99420.83 125036.94 147584.30
31.41 31.50 30.91 29.74
三、我国在利用外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伴随利用外资工作的逐步发展,外国直接投资在极大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其对我国的经济的负面影响也日益凸显,外资投资结构的失衡,加剧了我国产业结构与区域结构的失衡;不分质量的引资工作,导致许多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转移到了我国,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一些“超国民待遇”的引资政策对国内企业产生了挤出效应;对外资缺乏相应的监控机制与健全的评估机制,致使我国的经济安全存在隐患等等。
3.1引进外资重量不重质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资本的积累,国内经济发展资金短缺的局面已经得到缓解,早期以填补国内资金短缺为导向的引资活动越来越暴露出影响,如引资质量低下,低水平重复引进,高能耗与高污染产业加剧能源紧张与环境污染等等。同时,对引进的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消化吸收不到位,发展再创新能力偏低。
3.2我国利用外资结构不合理
当前,我国的外资利用在产业结构、区域结构、来源结构以及投资方式上存在诸多不合理的现象。这种利用外资的结构如果不加以改善,将会扭曲我国的经济结构,影响民族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大区域间差距,阻碍我国经济的持续、科学发展。 3.2.1外资的产业结构不合理,制造业过重,服务业、农业偏低
从2008年的外资统计资料中可以看出,制造业利用外资的比重虽然比前几年有所缩减,但是仍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46.07%,达到498.95亿美元。房地产业实际利用外资185.9亿美元,占利用外资总额的17.06%,而第一产业中的农、林、牧、渔业合计利用外资11.91亿美元,占总量的1.1%。第二产业中,采矿业实际利用外资5.73亿美元,占总量的0.53%;建筑业实际利用外资10.93亿美元,占总量的1.01%。第三产业中,金融业发展迅速,实际利用外资164.9亿美元,占总量的15.22%,而其他产业,如批发零售业仅占4.09%,文化教育占0.24%。
表6 截止到2008年外商直接投资行业结构
单位:亿美元
行业名称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与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国际组织
数据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项目数 18437 1646 453817 2546 11830 8453 7171 44723 5012 344 49122 30642 9673 727 11624 1658 1290 1162 7 1
比重(%) 2.79 0.25 68.77 0.39 1.79 1.28 1.09 6.78 0.76 0.05 7.44 4.64 1.47 0.11 1.76 0.25 0.20 0.18
合同外资金额 374.91 88.92 11988.50 257.33 374.67 478.61 219.63 644.45 136.16 481.89 3170.30 802.76 191.80 60.97 241.91 31.79 60.96 55.54 0.35
比重(%) 1.91 0.45 60.84 1.31 1.91 2.44 1.12 3.29 0.69 2.46 16.18 4.10 0.98 0.31 1.23 0.16 0.31 0.28
从表6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外资利用产业结构比例失调,制造业过重,农业、服务业偏低的状况。
发达国家大规模的将制造业转移,对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外资将一些被淘汰的技术和设备转移到中国,会抑制中国制造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冲击民族产业。从技术引进来看,高端或者关键技术没有被引进,中国制造业仍是以加工贸易为主要特点。
3.2.2外资的区域结构不合理,东部沿海过重,中、西部过轻
多年来,我国利用外资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截止到2008年,我国东、中、西部实际利用外资的比例分别为87.4%、9%、3.6%。随着西部大开发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利用外资的区域结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基本格局没有根本变化,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一直都占据我国利用外资总量的一半左右(见表7)。
表7 截止2008年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单位:亿美元
地区
项目数
比重(%) 实际利用外资金额
比重(%)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有关部门 549582 70228 39990 85 83.28 10.64 6.06 0.01 7418.91 731.61 403.57 436.45 82.52 8.14 4.49 4.85
注:有关部门项目下包含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数据。
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中部地区: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
资料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3.2.3外资的来源结构不合理,港台投资偏重,欧美跨国公司偏轻
截止到2008年,我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8990.59亿美元。对华投资前十位的国家/地区分别是,中国香港为3495.69亿美元,占38.88%;英属维尔京群岛为901亿美元,占10.02%;日本为653.76亿美元,占7.27%;美国为596.51亿美元,占6.63%;台湾省为476.60亿美元,占5.3%;韩国为419.11亿美元,占4.66%;新加坡为378.26亿美元,占
4.21%;开曼群岛为165.07亿美元,占1.84%;英国为156.95亿美元,占1.75%德国为150.77亿美元,占1.68%。可以看出,港资占据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比例。近年来,随着世界大多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港资的比例已经从2002年的45.14%下降到2008年的38.88%。欧美跨国公司投资比例有所上升,但是总体格局仍未彻底改变,2010年对华投资前十位国家/地区(以实际投入外资金额计)依次为:香港(674.74亿美元)、台湾省(67.01亿美元)、新加坡(56.57亿美元)、日本(42.42亿美元)、美国(40.52亿美元)、韩国(26.93亿美元)、英国(16.42亿美元)、法国(12.39亿美元)、荷兰(9.52亿美元)和德国(9.33亿美元),前十位国家/地区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 90.1%(见表8)。
表8 截止2008年对华投资前十位国家/地区情况
单位:亿美元
国别/地区
总计
香港
英属维尔京群岛
日本
美国
台湾省
韩国
新加坡
开曼群岛
英国
德国
资料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项目数 659885 298620 19474 41126 56610 77506 48808 17323 2401 6199 6276 比重(%) 100 45.25 2.95 6.23 8.58 11.75 7.40 2.63 0.36 0.94 0.95 实际利用外资额 8990.59 3495.69 901.00 653.76 596.51 476.60 419.11 378.26 165.07 156.95 150.77 比重(%) 100 38.88 10.02 7.27 6.63 5.30 4.66 4.21 1.84 1.75 1.68
3.2.4外商投资的形式不合理,外商独资化趋势明显,合资企业比重下降
近年来,外商投资以独资为主要形式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并且表现在各个领域。2003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35.05亿美元,其中合资企业为153.92亿美元,外资企业为333.84亿美元;2004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534.79亿美元,其中合资企业为276.41亿美元,外资企业为1172.75亿美元;2005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03.25亿美元,其中合资企业为146.14亿美元,外资企业为429.61亿美元;2006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30.21亿美元,其中合资企业为143.78亿美元,外资企业为462.81亿美元;2007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47.68亿美元,其中合资企业为155.96亿美元,外资企业为572.64亿美元;2008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923.95亿美元,其中合资企业为173.18亿美元,外资企业为723.15亿美元。2002年以来,中国开始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造,尤其鼓励跨国公司通过并购方式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造,虽然外资对国有企业的并购逐渐增加,但是总体格局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独资仍然是外商投资的主要意愿(见表9)。
表9 截止2008年外商直接投资方式统计
单位;亿美元
方式
总计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制
合作开发
其他
数据来源:商务部网站。 项目个数 6595885 282901 59166 317227 283 191 117 比重(%) 100 42.87 8.97 48.07 0.04 0.03 0.02 实际利用外资额 8990.59 2847.76 968.70 4603.25 50.34 75.07 445.47 比重(%) 100 31.67 10.77 51.20 0.56 0.83 4.95
四、我国利用外资政策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为有效的吸引外资,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外资流入的优惠政策,各级地方政府也相应的在本地区推出进一步鼓励外资流入的政策举措。但是,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一些政策已经明显不能适应现阶段的利用外资工作发展需求,由此带来的矛盾也日益尖锐。
4.1我国利用外资政策的主要表现形式
目前,我国利用外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
1)税收优惠。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了许多法定的税收优惠,包括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沿海经济开放区的优惠税率,
交通、能源等行业性的优惠税率,先进技术企业、“双密”型企业所得税的减半征收,外国投资者用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进行再投资的可以享受所得税退税的优惠,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以及购进国产设备的所得税抵免等。
2)土地优惠。由于目前国家严格控制开发区土地,地方政府没有在土地方面出台具体的优惠措施,而是通过其他形式给予外商相应的优惠,如某省级开发区按每亩土地创造的地方级税收实行工业用地地价再优惠,或者对外商投资者在限定地区的工业项目用地按最低出让价出让等。
3)财政扶持。由于税收政策的刚性较强,地方政府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的优惠措施比较有限,只能通过财政支出的办法给予优惠补贴。如一些地方实行验资补贴,政府拿出一定资金,按企业实际到资验资情况给予一定奖励补贴;又如建立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对入驻开发区的在科技含量、单位面积税收等方面,按企业购地面积给予扶持奖励等。
4)特殊规定类。根据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其他企业所不具有的一些特权,这些特权虽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却为其生产经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如我国的一些开发区、保税区,地理位置优越,经营条件良好,各项政策更为宽松,但是这些地方绝大部分都只允许外资企业进入;在投资管理方面,主要是外方投资不受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约束,并实行单独的、更宽松、更快捷的审批程序;在金融管理方面,可自行从国际市场上筹集资金,开立外汇账户账户等;在外贸管理方面,享有普遍的进出口经营权,对部分进出口配额实行单独渠道管理等。
5)特殊服务类。地方政府部门为外商提供服务方面,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要远远高于对内资企业。如为方便外商办理新项目的有关报批、核准、办理证照等手续,规定在业主提供材料后,由引资单位或指定某单位统一代办;更有甚者,某些地方政府为留住外资,对外资企业的一些违法行为也听之任之、纵容包庇等。
4.2我国利用外资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利用外资政策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引资工作的需求,再加上一些原本不合理的政策,已经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1)外资对内资产生了很大的挤出效应。由于外资的大量流入,无形中挤占了内资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根据相关统计,近几年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70%以上都集中在加工制造业与房地产业。这类行业技术含量不高,进入门槛也较低,目前国内资金压力相对缓解的情况下,也是大量民间资本乐于进入的行业,但是外资凭借其超国民待遇,在竞争中占有优势。
2)内资企业外资化。外资企业在国内的经营活动中享有“税负从轻、政策优惠、手续从简”等超国民待遇,这对内资企业产生了不合理的引导,促使一部分内资企业外逃,以外资的身份重新流回国内,享受优惠待遇。近几年来,借道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国际避税岛设立壳公司,再将境内资本注入到壳公司,进一步寻求海外上市,成为国内民营企业的一种风潮。我的的民营企业外资化现象已经十分普遍,这种资本已经占到了引进外资总量的1/3,并且已经由沿海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内陆地区蔓延、扩散。
3)注重“政绩工程”,致使利用外资质量下降。在一些任务指标的压力下和政绩工
程的驱使下,个别部门单纯重视引资数量,盲目引资而不注重外资质量。首先是引资无重点,造成低水平重复引进;其次,重引资、轻管理,对外资的不法经营行为监管不到位,给不法外商通过种种手段转移资本造成可乘之机,实际利用外资数量下降。
4)引资成本过高,资源、环境压力加大。一些地区在招商引资中让渡了大量的利润空间,造成了国民财富流失,财政收入的减少;另外,一些外商项目到国内生产,主要目的就是利用国内的水、电、煤、矿等自然资源,增加了国内资源的消耗;还有些外资属于高消耗、高污染行业,加重了环境污染;由于土地也成为引资政策中一项优惠因素,外资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盲目圈占导致土地被大量占用,造成可开发利用的土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面积减少。
5)国际收支顺差加大,增加贸易摩擦与宏观调控难度。大力鼓励外资流入、鼓励外资出口创汇的政策,一方面使国际游资乘机而入,另一方面是一些实际盈利能力不佳的出口企业靠出口退税以及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生存,造成出口增长的虚假繁荣。增大贸易摩擦风险与外汇储备压力,基础货币投放被动增加,给宏观调控带来难度。
五、对于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建议
我国利用外资正在进入一个新阶段,同时,社会上对利用外资仍存在一些争议,其中之一就是:我国外汇储备早已超过两万亿美元,市场流动性总体充足,还需要再利用外资吗?其实这种不差钱是相对过去而言的。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时期,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钱并不是太多,而且钱不是都等同于资本,国内资金形成资本的能力比较弱,还需要包括利用外资在内的各种渠道吸收资金资本。“更重要的是,外资不仅带来了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外资带来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发展理念也深刻影响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前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如是说。
5.1继续修身,不断完善国内投资环境
我国要想吸引更多的FDI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完善自身,着力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这是我国可持续利用外资的基础,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外商的来华投资。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主要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尤其是西部地区,加强植树造林、防风固沙工作。西部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小,除了工业基础薄弱的因素外,很大一部分也是由于当地恶劣的生态环境。很多地区的环境已经恶化到不适合居住,更遑论招商引资。所以,西部地区要招商引资,根本上要改善生态环境。
2.努力发展国内经济,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据有关调查,外国直接投资更趋向于流入政治、经济环境稳定的国家。假如东道国连经济的稳定发展都难以保障,必然会给外商的投资带来更大不确定性,减少对外资的吸引力。另外,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同步建设。基础设施的完备情况,直接关系到外商的经营规模与成本,是外资考察东道国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因素。
3.加强社会文教建设,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并举,根据经济
发展需要,培养一批有技术、有文化的高素质人才,提高劳动力素质。同时,英语作为国际通用语言,为了更好的面向世界,我们还要大力普及英语教育。
4.营造良好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尽管社会上有不少舆论建议政府取消对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但是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要统筹区域间与产业间的均衡发展,对于投资于中西部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外资,还是要在财政上向其倾斜,减免所得税、减免进口关税、加速折旧补贴与投资补贴;同时,还应优化法制环境,进一步完善在土地使用、劳动力雇佣、进出口贸易、税收、会计制度等方面的法制建设,使投资与受资双方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保护外商权益的同时也抵制外商不法投资,促进平等竞争。
5.2提高效率,合理运用后发优势理论
后发优势理论是美国制度学派创始人范博伦提出的经济理论,主要指较落后的国家和地区在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由于具备了比发达国家更丰富的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等,又可以利用发达国家的技术和资本,这样就能跳过某些技术发展阶段,直接采用先进技术,在短期内赶上甚至超过发达国家。从日本工业的发展轨迹来看,它的成功一方面是由于其不断的引进本国工业所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资本,建立本国支柱产业,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它对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改进、创造的能力,这是它之所以能够成功完成“后发优势”的主要原因。
我们国家要实现后发优势,就必须要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效率,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确定产业发展战略,扶植支柱产业,加速产业结构向高级化调整。我们不能满足于“世界工厂”的地位,要保持产业竞争力的经久不衰,我们必须适应国际分工的变化趋势,按高级化的要求对自身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同时国家应当根据比较优势的变化以及世界行业的发展水平来制定产业发展计划,即在利用外资的同时,政府应起到宏观调控、监督指导的作用,要制定产业导向并要求地方政府坚决执行。
2.加速科技引进,提高自主研发能力,逐步实现引进技术的国产化。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一项重要措施,应当重视对高新技术的引进与研发。务必明确,我们从发达国家引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是为了自己的消化与发展,强化我国的技术研发能力。所以,在引进外资的同时,必须坚持“引进、改造、发展”相结合,发挥技术扩散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
3.大力扶持本土优秀企业,保住国有名牌的市场占有率。各国的跨国公司像“特洛伊木马”一样打入发展中国家,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占领广阔的21世纪发展中国家市场。如果我们只注重眼前利益而不断出让市场,那么我们民族产业发展的机会与空间只会越来越少。我们将要建设的是一个独立自主的现代化强国,一定要把自主研发作为发展的基础,壮大本土企业,保持国有资产的质量与增值,最终使我国的品牌打入到国际市场。
5.3实事求是,合理改善我国利用外资战略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生产能力过剩、资金相对充足的阶段,必须对利用外资的功能重新定位,及时调整国家利用外资战略,全面提升我国利用外资水平。
1.降低外资在资金补充方面的功能与作用。现阶段我国国内资金供给宽裕,引进外资
应当更加关注其在技术、品牌、人才、制度与经验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削减其在资金补充方面的作用。
2.有选择的利用外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首先,我国应当设立技术标准,提高外资进入的技术门槛,即依据外资企业产品的技术含量、发展前景、生产技术与效率水平的高低设定技术指标。通过调整优惠政策,鼓励有先进技术的外资流入,提高我国的产业水平。其次,设立产业指标,推动产业升级与产业转移。今后我国引进外资的重点将集中于高新技术产业、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产业以及产业链中研发、品牌、设计等关键环节。对外资企业应当实行差别化的优惠政策,鼓励外商进入上述重点领域,同时要以引进技术与管理为核心,准确把握优惠尺度。优惠政策不能导致行业垄断,不能制约内资企业发展,要做到既鼓励外资也要促进竞争,从而在推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保障民族产业的健康发展。最后,要设立资源消耗与环境标准,促进我经济的科学发展。严格禁止引进那些污染严重而又没有有效治理措施的项目、工艺和设备,对一些国内需要而又缺少配套技术治理污染的项目,外商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环保设备。在限制环境不友好的外资流入的同时,也要大力鼓励外资投向资源能耗低、环境污染小的集约型产业和环保产业。
3.实行差别化的引资政策,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必须对先前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的引资政策进行调整。首先要积极推进内外资企业税率并轨,逐渐取消对东部地区的外资企业税收优惠;在一定时期内,还要保留甚至扩大对中西部以及东北地区的优惠待遇,鼓励外资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与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第二,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办法,一方面,对东部地区利用外资设置更高的市场准入,限制资源消耗高、产品层次低的一般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对投资于中西部的外资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第三,扩大沿边地区对外开放,鼓励边境城市利用境外资源和边境口岸优势,依托经济合作组织或者双边自贸区,建立一批边境资源开发和出口加工基地,带动沿边地区经济发展。
5.4统筹兼顾,维护经济安全与发展
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用外资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第一要义——发展,但同时就像我们改革开放总设计师说的那样,“窗户打开了,带来了新鲜空气,也带来了苍蝇蚊子”。在利用外资的过程中,同样也有对我国经济科学发展的各种不利影响,我们需要运用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来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与发展。
1.建立和完善我国竞争法律体系,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国外政府普遍十分重视利用外资的安全问题,纷纷在法律上加以规范和引导。像日本在1950年前后就颁布了《外资法》和《外汇及外资管理法》,美国在1976年通过了规范利用外资的《国际投资调查法》。参考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的法律体系。特别是要认真实施2008年生效的《反垄断法》,完善反倾销法律,引导外资健康发展,为我国的经济主体建立公平的国内外竞争环境;同时要建立我国经济安全指标体系,增强经济运行风险的预警能力,确保我国利用外资过程中经济发展的安全。
2.加强对外资的宏观政策调控,正确处理对外开放和保护民族工业的关系。加大对外商重大投资行为的监管,对跨国公司对我国重要企业的兼并、控股实行一定的控制,制定
相对严格的条件。特别是对那些竞争力相对较差,但是又是保障国家安全必不可少的行业,要适当限制外资参股比例,禁止外商独资,避免个别外资对某一地区或行业形成投资垄断,促进结构多元化战略。适当保护民族产业,为民族产业创造同强大的外资企业进行公平竞争的环境、政策,使民族产业在弱小的时候,在安全的环境中参与国际竞争,等待幼稚产业成熟起来之后,再实现全面开放。
3.建立利用外资的安全跟踪与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利用外资的统计、研究、分析、和跟踪,从不同角度对外资进行监测。例如从外资来源上分析,官方投资比私人投资更少投机性、更多稳定性、安全威胁较小;从投资方式上来看,直接投资由于投资在实体经济比间接投资更稳健;从投资期限上来看,长期投资比短期投资风险小、保障性大;从投资区域上分析,投资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比投资于东部地区对我国整体经济的潜在收益会更大,等等。我们建立该机制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利用外资的不合理因素,提出对策建议,通过国家利用外资政策,合理对外资惊醒宏观调控,促进我国经济的科学发展。
6结论
对于如何更好的利用外资的问题,国内外许多学者都在各个方面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务实可行的建议对策,在大多数方面达成了一致,但是在某些方面仍存在分歧。比如就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问题,有些学者从保护民族企业的角度出发,赞成取消对外资企业的一切优惠与超国民待遇;而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我国利用外资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还应当继续鼓励其发展。尽管如此,在中西部地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的方面,这些学者普遍认为应当加大鼓励投资于此方面的外资。本文主要是根据我国利用外资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各个方面,归纳吸收前人的理论成果,并针对现阶段我国具体国情加以发展,从投资环境建设、提高利用效率、改善外资战略和注重经济安全方面提出的具体建议。其中,对于利用外资的优惠政策与超国民待遇的取舍问题,仍有待于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