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传媒时尚文化产业园招商引资细则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传媒产业企业及人才创业发展,加快传媒产业集聚升级,规范标准化产业园经营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北京传媒时尚文化产业园实际,制定本入园细则。
一、园区概况
北京传媒时尚文化产业园(下简称北文园)位于定福庄国际传媒走廊核心区,占地188亩。规划定位为“传媒时尚创意园”;三大功能板块:企业办公、商务会展、配套商业;主要业态:涵盖了商务、会展、创意、广告、动漫、商业等;建筑形式:小高层、高层及配套商业相结合;为进驻企业提供了足够的自由创意和功能需求空间。
园内一期为园区的配套产品,主要是30~100㎡的精装SOHO,分布在传媒座A座和B座,其次是4000㎡的时尚餐饮商业街,1400㎡的体育中心,约4000㎡的KTV娱乐休闲配套。
园区二期主要是小高层、高层及相关配套商业为主,预计今年9月动工,二期承载了本产业园区的主要功能,针对中小型企业及发展中企业扩大规模,提供办公需求。
二、准入条件
1.入会标准:北文园•创意产业精英汇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应为从事文化艺术类、新闻出版类;或从事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类、网络及计算机服务类、广告会展类、艺术品交易类、设计服务类、旅游、休闲娱乐类、其他辅助服务类的传媒产业人才;或为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澳门地区、海外各国的产业工作者等,符合
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
2.入会要求:由入会申请人所在文化创意产业单位提出申请,入会申请人持该单位相关证明文件,按主办单位规定支付一定会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成为北文园•创意产业精英汇会员。
三、租赁办法
本园区建立小微企业孵化园,并对此类企业或人才建立优惠租赁入园机制,具体优惠入园条件有:租期3年,租金6元/㎡/天,租金不递增;租期5年,租金5.5元/㎡/天,租金第四年开始递增5%/年,租金第五年为6.05元/㎡/天;租期10年,租金4元/㎡/天,租金第四年开始递增7.5%/年,第十年租金为6.1元/㎡/天。若进行40年长租,需与对接招商运营专员,进行入园签约细节沟通。
四、入园流程
五、园区管理制度
1、会员制度的相关说明:
a) 支付全额入会费后,其会员资格方能生效。
b) 入会费概不退还。
c) 入会费可以用现金、支票、转账等方式支付。
d) 会员卡可转让,但需提前到北文园会员服务中心办理转让手续(需遵守会
员卡转让手续规定)。
e) 会员卡遗失可补办(须由会员本人持会费收据或发票及本人身份证到北文
园会员服务中心办理),挂失前的经济损失本精英汇概不负责。 f) 入会时,需与主办单位签订《北京传媒时尚文化产业园项目联合投资建设合
同》。
g) 会员卡是会员资格凭证,会员在享受各项优惠服务时,需出示会员卡。
h) 本会员卡允许会员授权他人使用(仅限会员本人服务项目除外),但为保障会员利益,须由会员本人提供亲笔签名的授权书。
i) 会员不得要求提供超越本精英汇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项目。 j) 因清洁、维修、保养而停止某些设施的使用,无需事先通知。 k) 如有未尽事宜,以本精英汇内公告为准。
l) 认购会员卡时,请对会员卡的相关情况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
2、园区服务
a) 精英汇式的多维度社区管理;
b) 会员金融理财咨询服务;
c) 定期进行创业指导及创业服务;
d) 工作推荐;
e) 体育中心会员俱乐部;
f) 社区一卡通服务;
g) 专属办公空间的使用;
h) 灵活的会员转让服务;
i) 共享空中花园;
j) 专属办公空间的精装修服务;
k) 创意家俱套餐选择;
l) 公共办公服务。
六、政策支持
国家政策导向:
“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远高于同期GDP增
速,凸显出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巨大潜力。
“十二五”期间,规划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 文化创意产业资金扶持:
北京全力打造文化之都,为了把文化产业打造成支柱产业,先后制定出台了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1个,内容涉及金融、财税、集聚区建设、行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多外贸易等多个方面。
北京每年安排5亿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和项目予以支持。 税收减免:
被北京市政府认定为高新科技企业的文化创意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免征,2年后减按15%税率征收。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服务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扶持:
专利著作权申请资助:文创企业申请专利的费用,可从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中给予支持。
助推文创企业融资上市:政府为文创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
创造便利条件。
七、附 则
(一)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
(二)本办法仅适用于北京传媒时尚文化产业园招商引资。
(三)本办法北京传媒时尚文化产业园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北京传媒时尚文化产业园招商引资细则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传媒产业企业及人才创业发展,加快传媒产业集聚升级,规范标准化产业园经营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北京传媒时尚文化产业园实际,制定本入园细则。
一、园区概况
北京传媒时尚文化产业园(下简称北文园)位于定福庄国际传媒走廊核心区,占地188亩。规划定位为“传媒时尚创意园”;三大功能板块:企业办公、商务会展、配套商业;主要业态:涵盖了商务、会展、创意、广告、动漫、商业等;建筑形式:小高层、高层及配套商业相结合;为进驻企业提供了足够的自由创意和功能需求空间。
园内一期为园区的配套产品,主要是30~100㎡的精装SOHO,分布在传媒座A座和B座,其次是4000㎡的时尚餐饮商业街,1400㎡的体育中心,约4000㎡的KTV娱乐休闲配套。
园区二期主要是小高层、高层及相关配套商业为主,预计今年9月动工,二期承载了本产业园区的主要功能,针对中小型企业及发展中企业扩大规模,提供办公需求。
二、准入条件
1.入会标准:北文园•创意产业精英汇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应为从事文化艺术类、新闻出版类;或从事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类、网络及计算机服务类、广告会展类、艺术品交易类、设计服务类、旅游、休闲娱乐类、其他辅助服务类的传媒产业人才;或为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澳门地区、海外各国的产业工作者等,符合
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
2.入会要求:由入会申请人所在文化创意产业单位提出申请,入会申请人持该单位相关证明文件,按主办单位规定支付一定会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成为北文园•创意产业精英汇会员。
三、租赁办法
本园区建立小微企业孵化园,并对此类企业或人才建立优惠租赁入园机制,具体优惠入园条件有:租期3年,租金6元/㎡/天,租金不递增;租期5年,租金5.5元/㎡/天,租金第四年开始递增5%/年,租金第五年为6.05元/㎡/天;租期10年,租金4元/㎡/天,租金第四年开始递增7.5%/年,第十年租金为6.1元/㎡/天。若进行40年长租,需与对接招商运营专员,进行入园签约细节沟通。
四、入园流程
五、园区管理制度
1、会员制度的相关说明:
a) 支付全额入会费后,其会员资格方能生效。
b) 入会费概不退还。
c) 入会费可以用现金、支票、转账等方式支付。
d) 会员卡可转让,但需提前到北文园会员服务中心办理转让手续(需遵守会
员卡转让手续规定)。
e) 会员卡遗失可补办(须由会员本人持会费收据或发票及本人身份证到北文
园会员服务中心办理),挂失前的经济损失本精英汇概不负责。 f) 入会时,需与主办单位签订《北京传媒时尚文化产业园项目联合投资建设合
同》。
g) 会员卡是会员资格凭证,会员在享受各项优惠服务时,需出示会员卡。
h) 本会员卡允许会员授权他人使用(仅限会员本人服务项目除外),但为保障会员利益,须由会员本人提供亲笔签名的授权书。
i) 会员不得要求提供超越本精英汇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项目。 j) 因清洁、维修、保养而停止某些设施的使用,无需事先通知。 k) 如有未尽事宜,以本精英汇内公告为准。
l) 认购会员卡时,请对会员卡的相关情况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
2、园区服务
a) 精英汇式的多维度社区管理;
b) 会员金融理财咨询服务;
c) 定期进行创业指导及创业服务;
d) 工作推荐;
e) 体育中心会员俱乐部;
f) 社区一卡通服务;
g) 专属办公空间的使用;
h) 灵活的会员转让服务;
i) 共享空中花园;
j) 专属办公空间的精装修服务;
k) 创意家俱套餐选择;
l) 公共办公服务。
六、政策支持
国家政策导向:
“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远高于同期GDP增
速,凸显出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巨大潜力。
“十二五”期间,规划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 文化创意产业资金扶持:
北京全力打造文化之都,为了把文化产业打造成支柱产业,先后制定出台了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1个,内容涉及金融、财税、集聚区建设、行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多外贸易等多个方面。
北京每年安排5亿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和项目予以支持。 税收减免:
被北京市政府认定为高新科技企业的文化创意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免征,2年后减按15%税率征收。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服务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扶持:
专利著作权申请资助:文创企业申请专利的费用,可从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中给予支持。
助推文创企业融资上市:政府为文创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
创造便利条件。
七、附 则
(一)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
(二)本办法仅适用于北京传媒时尚文化产业园招商引资。
(三)本办法北京传媒时尚文化产业园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